从文化和社会学角度解释全球化的代表罗兰德·罗伯逊(Roland Robertson)认为,“全球化作为一个概念,既指有关世界意识的压缩,也指世界一体化意识的加强”,全球化的进程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民族社会(national societies),个人或更恰当地说是自我,民族社会间的关系或世界社会体系(the world system of societies)和人类。这四个方面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了一个全球场域。全球化意味着脱离“社会生活”(life-in-society)的安全,从而引发了世界社会秩序和人类的真正意义问题,世界公民宗教正是对这一问题的表达。
此后,加拿大学者彼得·贝耶(Peter Beyer)对此进行了更深一步的讨论。他参照德国社会学家卢曼的理论,将宗教看做一个社会子系统;宗教问题被视作一个全球社会子系统的问题。具体说来,他通过三对概念来解释全球宗教变迁:第一,私人化(privatization)与公共影响(public influence):私人化并不必然意味着宗教的衰亡,而是指宗教信仰的个人性以及神职人员专注于自己专业内的事情;公共影响则指专业行动超出专业人员和志愿团体的影响。第二,功能(function)与表现(performance):宗教的功能是指纯粹的、“神圣”的交往;宗教的表现则指宗教被应用于在其他系统产生却不在其他系统解决的问题。第三,残留事物(residual matters)与新社会运动(new social movement):宗教在全球社会的一个主要表现,似乎是对政治、经济等主流社会的批判和补遗;新社会运动则是一个主要形式,如环保运动、和平运动等。
罗伯逊将此概括为“宗教的政治化”(politicization of religion)和“政治的宗教化”(religionization of politics)。前者是指宗教群体对政府问题关注升温,具有宗教信仰的群体和世俗的意识形态在利益合作上膨胀;后者是指现代国家卷入了人类生活的深层问题,国家组织的社会在不同层次上成为了崇拜的对象。在一定程度上,这两者是互相增强的,政治的宗教化会导致宗教活动在政治领域的扩张,而宗教的政治化也会导致表现为世俗政治领域的事物向宗教解释的转变。全球宗教复兴及宗教政治化也影响着我们对“多元化”和“多元主义”概念的重新认识。在贝格尔的理论中,多元化是导致世俗化的一个关键机制。他认为,“一切多元化状况,无论其历史背景的细节如何,关键特征都在于宗教垄断不可能再把其当事人的忠诚作为理所当然的”。多元化打破了宗教神圣帷幕下“看似有理”的机构。多元化是社会分化的表现,多元化意味着宗教的“理性化”和主观化。后来,在贝格尔的理论中,多元化日益占据重要的地位,并逐步取代世俗化的概念。在总结其理论变化时,贝格尔指出,世俗化是其作为宗教社会学家的一个理论错误,多元化则是一个重要的洞见。如今,宗教多元主义已经是一个事实,但对其含义却有了新的解释。乔治城大学伯克利宗教、和平与世界事务中心主任托马斯·班科夫(Thomas Banchoff)认为,“宗教多元主义是指宗教行为体内部以及宗教与社会、国家围绕具体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议题的互动关系。它意指一种将具有重叠而独特的多元伦理和利益团体联系在一起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