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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鲁帕橡树 2012-05-15
【冀效联字[2006]2号】关于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6-12-30 15:29  点击次数:1608  信息来源:效能室

冀效联字[2006]2号
(2006年5月29日)

河北省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
关于印发《关于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效能办 , 省直各单位效能办:
  为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 2006 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现将《关于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 
                              2006 年 5 月 29 日


河北省机关效能建设联系会议
关于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2006 年在全省继续开 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明确在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行政许可事项、重点项目建设、信访事项办理、为民办实事等四项工作的效能建设。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 认真 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把行政许可事项等四项工作的效能建设列为 2006 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 , 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行政许可事项关系依法行政进程 , 重点项目建设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度 , 信访事项办理关系和谐社会建设 , 为民办实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党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必须抓住四项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 , 找准问题 , 强化措 施 , 明确责任 , 落实到位。为此 ,就相关工作内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 行政许可事项
      重点抓住受理、行政许可时限和程序、行政许可过程公开、便于群众监督等关键环节开展工作。受理环节的重点 , 是以方便快捷为目的 , 抓好受理条件公开 , 公开内容要有明确监督渠道和方法 ; 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减化程序 , 缩短时限 , 严格依法办事 ; 收费事项必须有行政法规作依据。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 、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许可操作规程 , 简化许可手续 , 减少许可环节 , 科学限定许可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 避免许可行为的随意性 ; 按照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制定和分解行政许可的质量目标 , 逐一明确行政许可事项责任人及相关责任 , 做到责任主体、责任后果、追究程序清晰明确。
      2 、提高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 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行政许可事项一般要求采用网上申报、审核、审批、批 复、告知等 , 以减少申请人往来次数和交通费用 , 避免人为设限等问题发生。
      3 、加强行政审批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中心或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 , 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审批方式 , 增强服务功能 , 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速度 , 为群众创建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
      4 、加大公开监督力度。健全公开渠道 , 完善监督方法。纪检监察机关除受理电话举报和信访外 , 有条件的要开通网上举报渠道,以减少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水平。
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级信息产业、行政监察、财政、物价等单位配合,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 二 ) 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抓住项目确立、优惠政策落实、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利益协调等关键问题开展工作。 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 、抓好重点项目确立环节。申报条件要全面公开;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核尽量在网上进行;重点项目的确立要在各设区市、扩权县和省有关部门上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 , 报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审核、研究、审定要明确时限,提高效率。
      2 、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涉及财税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有关财税部门要按项目和规定作出承诺;需要地方政府支持的,各有关地方政府要按项目要求建立专人负责机制,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按项目落实优惠政策。
      3 、做好利益协调工作。涉及电力、土地、投资等部门的重点项目,各级“发改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并进行督办;涉及征地、移民、城市拆迁等群众利益的问题,各有关地方政府要保证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费、房屋拆迁费按政策全额发放群众,绝不允许截留或挪作它用。
      4 、建立重点项目效能档案。 围绕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决定、 建设、政策落实等问题建立效能档案,载明谁受理、谁负责、谁建设以及时限要求等内容。重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此档案的建立 , 设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此项目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各级“发改委”牵头;各级财政、国土、建设、环保、 监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配合;重点项目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三) 信访事项办理
      突出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核心是建立解决问题责任制,明确信访办理责任人和解决问题责任人,做到信访问题件件有人办理。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 、及时受理、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各级各部门信访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的诉求,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受理 , 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亲自研究处理意见 , 不得上推下卸;上一级机关和部门受理的信访问题 , 重要的要亲自查办或要结果;督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并一督到底,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完善三级信访工作终结制和领导接待来访制。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要求 , 实行三级信访终结制,明晰各级责任,用制度保证信访工作扎实到位;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固定时间亲自接访,参与或督办重要问题的解决。信访工作任务大的部门,要设立专门接待室,每周安排一名领导同志接待群众来访。
      3 、建立信访苗头排查调处机制。在土地征占、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注意排查信访苗头。信访部门要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升级形成大的信访事件。
      此项工作由省、市、县“信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 四 ) 为民办实事
      各级各部门要重点保障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把“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 ”贯穿于为民办实事全过程。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1 、要有科学规划和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党委、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目标,制定相应计划,采取有办措施予以保障;围绕办实事的科学民主决策、相关部门办理进度和质量、 群众满意度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2 、要从使民角度调整和落实政策。有政策制定权的机关和部门,从方便和服务群众的目的出发,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执行政策的机关和部门,要将群众的要求与政策的规范有机结合,确保惠民政策执行到位。
      3 、要加快手段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策查询、问题释疑、材料传递、信息交流等渠道,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时间和费用支出。
      4 、要公开承诺和广泛监督。各级各部门为民办实事任务确定后,要在相应范围向社会公开承诺,将项目名称、任务要求、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有关单位及时跟踪问效 , 在落实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专门机构和人员监督的同时,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此项工作由各级效能办会同各级直属效能办牵头负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主要措施

      为推动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要求的落实,各级“效能办”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 、宣传教育,强化效能意识。各单位“效能办”要对本单位的干部组织效能知识学习,强化效能意识;要加大对效能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明晰 2006 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特别是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整体思路,统一干部思想认识产省效能办“将通过电视报刊宣传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效能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营造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
      2 、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四项重点工作的效能建设进行认真研究,列出工作计划,做出具体部署,6 月底前逐级上报“省效能办”。下半年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要求的落实。各级“效能办”要搞好督办,掌握工作进度,年终写出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情况专题报告,逐级上报“省效能办”。
      3 、听证质询,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调查表、征求意见函、监督员走访等形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情况的反映 , 发现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召开听证质询会。年内各级 “效能办”要举行1-2 次听证质询会。听证质询会要公开透明,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利用媒体搞好宣传,增强听证质询效果,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4 、受理投诉 , 查处影响效能建设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公开投诉电话 , 拓宽投诉渠道。对行政许可事项中的吃、拿、卡、要问题,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人为设障、推诱扯皮、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事项中的不负责任、敷衍塞责问题,为民办实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 加快受理速度,加大查处力度。年内 省、市、县(市、区)各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和查处结果。
      5 、考核总结,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是年终对效能建设主体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抓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的主要措施,是对各级“效能办”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据此进行分别考核。正面典型以通报方式进行表彰;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要求的落实,关系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的大小,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1 、认真研究部署。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参与研究和制订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各级“效能办”要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谋划和协调,协助领导制定落实方案。实施方案要在上一级“效能办备案。
      2 、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四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督促协调职责,掌握全面情况,抓好关键问题的解决,年终向联系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 、抓好典型培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四项重点工作效能建设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正面典型、培育正面典型飞宣传正面典型,运用典型引路推动四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机关整体效能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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