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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胸脯”无法给巧家爆炸案下结论

 江口之鸟 2012-05-16
“拍胸脯”无法给巧家爆炸案下结论
摘要:云南巧家官方是这一争论的挑起者,他们首先将爆炸案与拆迁努力分割开来,然后对赵登用个人品行进行抹黑,却没有想到,如果赵登用真是“报复社会”,就可以是个义愤之士,出于对拆迁领域的社会不公进行“一个人的革命”,也即还是与拆迁有着非个人利益的社会公义关系。

    ■法的精神之顾则徐专栏

    据媒体报道,5月14日,云南巧家召开“5·10”爆炸案通报会。巧家公安局长杨朝邦称,从赵登用本人生前QQ空间里的文字资料,以及其媳妇所写给他的信件来看,可以以看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杨朝邦“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的态度,用俗语来说,就是“拍胸脯”;用文言来说,就是“信誓旦旦”。这一态度令人哑然失笑。任何案件的侦查,诚然需要猜想、估计,但结论的得出只能依靠证据和理性,杨朝邦所说的证据并不足以得出赵登用是“5·10”爆炸案嫌疑人的结论,杨朝邦的态度是非理性的,两个方面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对案件侦破的不负责任。在现有体制下,所谓“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并无价值,因为名义和前程是由组织赋予,并不由自己掌握。

    说杨朝邦态度非理性,并不等于赞同赵登用亲人和一些舆论所认为的“赵是爆炸案的替罪羊”判断。从侦查角度说,爆炸案中任何在现场人员都具有作案嫌疑,侦查则是进行排除,列出可能性序列。就媒体透露的情节和证据来说,虽然尚不能证明赵登用为作案人,但他进行作案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赵登用亲人所叙述远不能将其排除出嫌疑对象。有评论者认为:“相比当地官方给出的作案动机,有更充足的理由相信赵是替罪羊。”这种评论在侦查逻辑上跟杨朝邦一样,都属于“拍胸脯”的不负责任。赵登用无论是否作案人都需要直接的证据,谁都不能“拍胸脯”下结论。

    赵登用替罪羊之争并不是案件侦查本身之争,而是一个社会价值和责任之争。云南巧家官方是这一争论的挑起者,他们首先将爆炸案与拆迁努力分割开来,然后对赵登用个人品行进行抹黑,却没有想到,如果赵登用真是“报复社会”,就可以是个义愤之士,出于对拆迁领域的社会不公进行“一个人的革命”,也即还是与拆迁有着非个人利益的社会公义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最后查证的事实真是如云南巧家官方所判断为赵登用“报复社会”作案,则该案件就不是一个出于个人利益的普通刑事案件。持“替罪羊”观点者不相信有人会因为与自己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社会现象而实施爆炸,坚持认为应该是当地拆迁利益人才可能执行这一暴力,云南巧家官方有关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赵登用个人品行的抹黑则刺激了人们的愤怒。云南巧家官方试图避开拆迁,却无意间在一个更高的社会价值层次上与拆迁联系了起来,部分舆论认为与当地拆迁有关,则是试图追寻云南巧家官方具体的责任。

    就案件的侦查来说,不能由于社会价值和责任之争而不顾事实,除了直接的证据,其他都没有意义。侦查探寻的是案件本身的事实,判决是法院的事情,社会价值和责任的探寻是社会的事情。一个案件发生,侦查人员诚然要努力查清事实,但事实要靠符合理性的证据证明和呈现,也许可以达到破案,也许达不到破案,而不能靠“拍胸脯”下结论。尚无努力而声称破案结论是不负责任,努力了而破不了案却坚持了结破案程序更是不负责任。用数年前QQ上的几句牢骚话作为确定嫌疑人的依据是荒唐的,用夫妻感情不很好而证明某某作案就更是笑话,以此为依据,则全国100%的人都可以是嫌疑人,因为,任何人在一生中都会说牢骚话,所有夫妻都随时会有感情不很好的时候。任何案件的侦破,除了证据还是证据,没有证据就老实承认没有破案或破不了案。糊涂“拍胸脯”破案比破不了案更糟糕,因为,假的破案比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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