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南选人用人实施“八严禁” 违纪干部一律免职调离

 东施效 2012-05-16

湖南选人用人实施“八严禁” 违纪干部一律免职调离

来源:红网 2012-05-11 08:35:03
(湖南省委组织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今日联合召开严肃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纪律视频会议。)  (湖南省委组织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今日联合召开严肃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纪律视频会议。)
(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出席并讲话)(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出席并讲话)

    红网长沙5月10日讯(记者 董雷 实习生 杨颖 通讯员 肖彬)今日上午,湖南省委组织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召开严肃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纪律视频会议,深入整治进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出席并讲话。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长共150多人在省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共8300多名组织人事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湖南省近期查处的几起违规进人选人用人典型案例,宣读了《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

  郭开朗强调,一是要对系列违规进人选人用人事件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这根弦。二是要对违规进人选人用人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三是要从制度机制上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明确工作责任,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坚持公开透明,使进人选人用人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进行;构建立体化监督格局。四是要努力提高网上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网上舆情检测发现、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机制,把网络监督作为反思和改进工作的契机和动力。五是要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把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深入整治进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附: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

  为坚决防止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开考试录用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等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干部人事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风清气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省组织人事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规避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的要求,聘用新进工作人员。

  二、严禁不经公开考试,或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考试,或随意简化考试程序,录用公务员。

  三、严禁违反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违反程序实施公务员登记、调任、公开遴选(选调)。

  四、严禁违反规定超编制、超职数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调任调配工作人员。

  五、严禁在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中因人设岗,因人设槛,或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工作方案。

  六、严禁在干部调动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或违反规定破格提拔干部。

  七、严禁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或违规操作。

  八、严禁在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和公开选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上述纪律规定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相应结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其他直接责任的组织人事干部,一律免职并调离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再进入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