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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南阳 走出独具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

 庸庸学馆 2012-05-17

《人民法院报》:南阳 走出独具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

作者:卢国伟 魏少勇 王玉信/文 曹 萌 宋 豫/图  发布时间:2012-05-15 09:18:11


位于豫西南的河南省南阳市,是一个有着1100万人口的农业大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将于今年9月在南阳举行。在南水北调移民迁安、国家粮食安全和全国农运会等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的面前,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成为刻不容缓的命题。南阳市两级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一二一”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描绘了一幅司法助力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画卷。

 创新一项制度

 “刘庭长,我丈夫保证不再打我了,是您挽救了我的家庭,不知道咋感谢您好……”今年38日妇女节那天刚上班,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枫林就接到当事人王某打来的电话。听了当事人的话,刘枫林知道是立案预登记制度拯救了这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

 36日上午,王某一到刘枫林办公室就哭,说一到法院立案离婚丈夫就打她、威胁她,自己感到走投无路。刘枫林对王某有些了解,短短一年已经立案离婚和撤诉了两次。刘枫林非常同情王某的遭遇,也想帮助王某摆脱家庭暴力,于是就告诉王某根据院里的立案预登记制度,案件可以不立案,由法院委托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调解机构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立案也不迟。王某一听非常高兴,拿着刘枫林出具的委托函离开了法院。

 38日上午刚上班,王某就给刘枫林打来电话,说这个调解机构在处理家庭暴力方面有一套自己的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她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她道了歉,还写了保证书。为此,王某特向刘枫林表示感谢。

 据了解,20092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立案预登记制度,即在当事人起诉后,立案庭在立案审查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有调解可能的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小额欠款、离婚等纠纷,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先行调解的特点、优势以及诉讼风险,建议当事人到村(居)委会、民调组织等进行调处,如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只做立案预登记,根据当事人意愿或者由法院指定,将纠纷移交相应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关调解组织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对当事人的纠纷调解成功,法院再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该项制度有效发挥了调解组织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短、平、快”的优势,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减少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据统计,南阳两级法院实施立案预登记制度以来,共预登记案件13218件,诉前调撤率达39.6%,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00余万元,两级法院的民事案件受案数近3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10年比上年同期下降15.3%,2011年又比上年下降了10.7%。立案预登记制度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高院的充分肯定,河南高院在专题调研后在南阳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搭建两个平台

 20119月,河南某律师事务所不服行政管理向南阳中院起诉市政府和市四水厂,恰逢南阳市承办的第七届农民运动会进入一周年倒计时的攻坚阶段,而为农运会供水的南阳市四水厂项目却因为存在种种障碍不能顺利进行。为服务大局,妥善化解矛盾,南阳中院将案件提交到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先行处理。

 经过法院和委员会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10余次联动沟通协调,终于在20111114日促成有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保障了国字号农运会工程南阳市四水厂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前,南阳中院发现,按照处理行政争议的通常模式,行政首长不出庭,管理漏洞难发现,各方意见难传递,诉讼群众不满意,一些本可以得到很好解决的行政纠纷因出庭人权力受限而演化为旷日持久的官司。2009年初,在南阳中院的努力下,该市成立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领导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旨在促使被诉行政机关行政首长积极应诉,合力化解群体性、重大、复杂行政争议。2009年以来,南阳中院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50%以上,协调化解群体性、重大、复杂行政争议1290多起,巩固并扩大了行政审判效果。

 此外,南阳两级法院还主动把工作的重心延伸到事前预防上,把制作年度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作为司法与行政对接的另外一个平台。每年对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找出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报送行政首长参阅,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这一做法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欢迎,有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党委政府领导的决策,促成了相关制度的出台。

 建立一项机制

 49日,南阳中院首批12名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打起背包、带着行李分赴西峡、内乡、桐柏、淅川四个山区县,吃住在基层法庭,并到村组走访群众,认真了解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当地群众的生活状况,感受基层群众诉求,逐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积累群众工作经验与才干。

 据了解,该院开展的这次“青年干警下基层”活动,组织全院42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分三批11组,每四人一组,自带行李到基层法庭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锻炼、走访群众。这是该院为密切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采取的一项新的举措。20103月,南阳中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法官联系基层制度,全院每一名法官都要确定一个联系点,经常性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呼声,了解基层司法需求,宣传、介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化解各种纷争。

 此外,南阳中院还依托网站、微博、新闻电话等建立了“空中联系点”,打造立体、全方位的与群众联系、沟通平台。2011624日上午,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走进《南阳日报》市民热线栏目现场,认真接听群众热线电话,了解社情、为民解忧,受到社会民众好评。

 据统计,南阳中院法官与群众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以来,到基层联系点走访群众35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216件,涉法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35.5%,群众满意度提升16.2%

 新野:

“法官工作室”

 为民解忧

 不久前,笔者来到新野县新甸铺镇宋庄村法官工作室,这是新甸铺法庭下设的4个法官工作室之一。

  一张圆桌、几把椅子、饮水机、纸、笔、眼镜等用品排列整齐。“围着圆桌‘拍话儿’,端着茶碗儿审案。”驻村法官刘永辉说,在这样轻松的环境下,双方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从去年成立至今,这间法官工作室已经成功调解了46起案件。

 邹某系某施工队包工头,张某经常帮他做工。2011年9月,邹某承接了一单建房业务,张某受邹某邀请来帮忙,在建筑的过程中,张某一脚踏空从楼上摔下致死。死者家属纠集30余名族人将死者抬到邹某家门口,眼看这起纠纷就要恶化,驻村法官刘永辉赶到现场,受理调解该案。

 把邹某请进工作室,刘永辉给邹某倒了一杯水,请他坐下,两人交谈了起来。“你的工人给你干活儿时候死了,要是不妥善处理,以后就没人肯跟你干活了。”“可是张家的人要我必须赔给他们30万元,一点儿也不少,要的太多了。”刘永辉又把张家的代理律师请到工作室,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后,张家愿意接受19万元的赔偿金,随后双方对调解书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宋庄村法官工作室是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实行“一村一法官”制度的一个缩影。2010年,新野县法院在15个乡(镇)的266个行政村中选取10个村作为试点设置了法官工作室,一名法官负责联系5至6个行政村,并聘请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司法联络员作为群众和法院的桥梁。纠纷发生后,司法联络员第一时间告知驻村法官,立案先行调解;案件处理后,由司法联络员、驻村法官、案件当事人分别签字确认,并将案件的审理纳入法官考核体系。

 在基层村镇机关,驻村法官非常受欢迎。在溧河铺镇,村支书经常邀请驻村法官为群众讲解相邻纠纷、离婚、赡养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如今,村官和法官定期举行碰头会为村里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已成为一项常态机制。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法官工作室”召开不同形式的群众大会、群众代表大会或者村组、党员干部会500余场次,发放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明白卡11000余份,悬挂、张贴公示牌9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余人次,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60余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群众的好评。在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人民法院满意度专项调查中,新野县法院居南阳市首位,在全省116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26位。

 西峡:

 “一村一法官”育出和谐花

 2011310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张相军到村里下访,一位81岁的老妪拄着拐杖找到他,老泪纵横地说:“俺那儿媳没良心,俺儿子外出打工遇难后,矿上给赔偿死亡金46万元,可俺那儿媳领回来后一分都不给俺。你们给俺评评理,这钱有俺的份没有?”

 张相军听了老人的诉说后,马上找到老太太的儿媳来了解此事。可老太太的儿媳却说:“俺丈夫在矿山死亡后,矿上赔偿的那笔钱是埋葬费和子女抚养费,人家给的这笔钱就不包括俺婆子那份。”婆媳之间各说各理。张相军不怕麻烦,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用法庭的车辆拉着婆媳两人一起来到300多里外的矿山,核实赔偿款的真实情况。矿山负责人得知法官带领婆媳来这里的意图后,就直言告诉她们,赔偿的这笔钱不但死者妻子、儿女有份,而且也有老人的一份赡养费。了解清楚后,张相军会同矿山领导一起做婆媳之间的工作,终于解开了两人的“心结”,达成和解协议,老人分到了自己应得的6万元赡养费,婆媳之间和好如初。

 地处豫、鄂、陕三省交汇处的西峡县,是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腾飞发展,矛盾纠纷多,信访压力大,法院工作获得社会认同难度增加。为破解难题,西峡县法院建立了领导包乡镇、法官包村的“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将在编的121名干警分派到全县299个行政村,要求每名驻村法官每月下村不少于3天,驻村法官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让群众知晓驻村法官的基本情况;必须对所在村做到人员熟、情况明;必须做到入户走访率达到100%。工作中,包村法官当好“五员”,即矛盾纠纷排查员、法律宣传员、矛盾化解员、法律指导员、群众心理疏导员。

 “一村一法官”制度把司法功能向诉前拓展、向判后延伸,拉长了司法服务的“链条”,极大地调动了民调组织等纠纷解决主体的工作积极性,从而维护并带动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转,有力配合、支持了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实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多赢”,法院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的高度评价。

 据统计,该项制度推行以来,全院法官共列席村两委会议6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827人次,巡回审理案件845起,集中培训民调组织人员4526人,排查处理纠纷800余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8起。2011年,该院诉讼案件结案率、民事案件调撤率、诉讼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分别上升4.7%8.5%10.2%,民事案件受理量、涉法涉诉信访量、发改率比2010年分别下降28.5%31%31%,全县共有53个村无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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