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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卫士典型事迹材料

 蕲言蕲语 2012-05-20

  薄毅,男,1977年2月出生,汉族,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99年从天津大学毕业后到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厅执法监察局)工作,2006年5月按领导要求牵头组建总队土地监察科,协调指导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2008年9月任土地监察科科长。2009年、2010年土地监察科连续两年被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评为唯一的先进科室,个人2009年被评为优秀,2010年被通报表扬。2009年作为全国执法先进个人推荐到国土资源部执法局。

  参加工作以来,薄毅同志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党性坚强,工作踏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作风,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职责,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为推动海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一名坚定的国土资源卫士,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现将其主要事迹报告如下:

  不断锤炼,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觉悟

  国土资源部门是高危行业、权力部门,薄毅同志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做好个人党性剖析,经常自我反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多年来,在急、重、繁、难的一线执法工作前,薄毅同志做到了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勇往直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八严格、八不准”的有关规定,在各种矛盾和诱惑面前,做到了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从不收受管理相对人礼金、礼物等,从不接受相对人宴请。

  勤于思考,熟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

  自参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第一天起,薄毅同志就深感身上肩负的重大责任。在土地执法形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生活的第一要务,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于思考,肯于钻研,勇于创新。除了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集中学习以外,薄毅同志始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一方面阅读了大量的国土资源、法律专业的书籍和专业文献,迅速的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扩大了自身专业知识面,一方面深入基层和现场,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察能力,同时还特别注重调查研究,通过深入研究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现状,洞察新的形势,思考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已经组织或参与开展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调研、土地违法问题和执法形势调研分析、农垦系统违法用地调查、城中村用地调研、农家乐用地调查和高尔夫球场用地专项调查等调查研究活动,得到了厅领导的肯定,多次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一等奖,其中2009年,城中村土地利用管理调研报告获得全省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

  真心为民,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没有小事,面积很小、涉案金额很小的一件投诉也许关系着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所以在处理群众投诉土地问题时一定要公正、公平”,这是薄毅同志常常跟同事们说起的一句话,这也是他本人的座右铭。近年来,有关土地特别是征地遗留问题的来信、来访数量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处理工作量很大,处理难度增加。对每一次群众来访,薄毅同志都本着为维护稳定大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要求全科同志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办理,耐心听、认真记,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和客观事实做出评判。对重大案件和信访人情绪激动或多次上访的案件,薄毅同志都尽可能直接参与,对投诉者情绪激动的反映时间长达几个小时的,都能耐心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化解因土地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对每一宗投诉件反映的情况,薄毅同志都及时组织全科同志讨论,及时研究调查处理方案,及时提出建议向领导汇报,力求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薄毅同志还多次带队到现场与市县、乡镇、村的同志一起协商解决,直至群众满意为止。据总队开展的投诉反馈统计,3年来,土地科未发现任何不良反馈,薄毅同志也多次得到了投诉人的称赞。

  严格执法,查处典型重大案件

  国土资源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稳定的必备物质条件,保护国土资源责任重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平均每年,薄毅同志都用了近一半的工作时间深入到全省各市县,直接调查、指导、监督或协调办理重点土地违法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通过现场督办、下文指导以及分片区讨论案件等方法加大了指导监督力度,对每一宗违法用地都通过案件讨论来决定,集思广益提高了办案水平;对各类督办案件都紧密跟踪查处情况,坚决打击各种乱占、乱建土地违法行为,将各种违法用地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在查处过程中,薄毅同志始终坚持严格执行土地保护法律法规,严把案件质量关,从不违反程序规定,从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从不纵容包庇违法行为。如指导监督临高县局调查处理新盈镇大鹏公司以新农村开发名义非法占地进行地产开发案,薄毅同志和执法人员发扬监察队伍艰苦连续作战精神,在临高县蹲点作战1个月,协调有关单位,全面指导办案工作,将该案办成铁案,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对一些典型重大案件或者市县办案不力的案件,建议海南省厅直接立案查处,直接参与查处了海口市海南海岛混凝土公司等7家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非法占地案、海口市长流镇式金经济合作社非法转让土地案、文昌市韩孔光非法占地案以及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等案件。按照部里要求,为督促案件查处,营造全社会打击土地违法的氛围,多次通过海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查处违法,规范了企业用地行为,如201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广州富力公司海口那甲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行为,两次下文责成海口市局对擅自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海口市局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合计人民币2.94亿元。在多次违法查处过程中,薄毅同志受到当事人当面威胁、谩骂、电话恐吓,有时还被当事人组织围攻,但他从未畏惧胆怯,依然严格依法办案,力争将违法行为绳之以法,让违法者血本无归。

  抓好重点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双保行动等重大行动不走过场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土地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薄毅同志亲自负责,全科通力协助,认真抓好工作。2008、2009年指导核查海口市局开展第八次和2008年度卫片检查,并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2010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次覆盖全省的2009年度卫片检查,多次下发通知并组成检查组赴市县现场督导,先后组织了7批次全省业务骨干参加部、省举办的培训班和座谈会,组织编印了资料汇编及示范发放各市县,三次抽调业务骨干半个月时间集中审核全省初次上报数据,确保卫片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发现的214宗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案件立案率100%,处罚率100%。从省验收组对17个市县的验收和对海口市验收前检查的结果看,18个市县均达到了验收标准,全省没有一个市县被上级问责。部检查组来海南也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另外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都取得了较好成效。2009年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省厅被国土资源部评为省级优秀单位,部里还邀请我省参加全国双保行动成效座谈会汇报我省成效,三亚市、昌江县被评为全国先进,奖励了用地指标;2008年、2009年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清理查处了111宗未报即用违法案件;2008年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后评估工作,三亚市、昌江县被评为全国成效显著市县;2010年按照省厅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和严厉打击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10年参与高尔夫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督促市县对违法违规项目予以查处,目前,已处罚1.5亿元;推动各市县加大打击土地违法力度,特别是海口、三亚两市分别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雷霆行动”和“铁锤行动”,据统计,2010年以来海口市共拆除违法建筑465宗约37.95万方米,三亚市共拆除违章建筑947栋约28万平方米,同时立案查处了一批违法分子。

  在各类土地执法专项行动中,及时总结我省土地违法案件的规律和特点,都增加若干“自选动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多次受到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表扬。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圆满完成重大事件的处理和报告工作

  积极配合、支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及督察三室的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定期汇报有关信息;2008年,按照广州局《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要求,及时督促指导海口、文昌两市进行整改,较好地完成了任务,通过了广州局的验收,解除了对用地指标的冻结,得到了姜斯宪副省长和省政府的肯定;2009年,部执法局、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联合调查组来海南调查海口羊山地区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情况,抽调薄毅同志到专案组工作,最后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受到了检查组组长及厅领导的表扬;2009年、2010年分别配合开展了对定安县、海口市的例行督察工作,积极与广州局做好沟通,对征求意见稿作出解释和说明,督促两市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逐一整改。配合广州局来我省开展对定安县例行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和验收工作。2010年,针对例行督察存在的问题,通知全省各市县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协调召开省厅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联席会议,配合做好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监测点建设有关工作。配合部执法局开展联系点工作,指导我省联系点三亚市做好联系点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

  敢于创新,组织本省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新途径、新办法

  薄毅同志注重调查研究,勤于思考,把国家政策和工作部署与海南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抓制度、打基础,取得了一些成果。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动国土环境资源执法工作,在信息共享、行政许可执法监察查验、部门联动、执法检查稽查和执法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了多项制度,包括制订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制度》、《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海南省土地违法案件异地办案制度》等;参与制订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察查验制度》、《海南省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和《涉嫌国土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订和执行,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公平、公正地开展执法工作,开创了执法工作的新局面。2010年,组织起草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由省政府下发,确定了我省土地执法实行属地管理和共同责任的原则,改变了土地部门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还起草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违法违规问责提醒预警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约谈土地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县负责人和有关领导。

  薄毅同志党性坚强, 作风正派,学习刻苦,热爱人民,工作踏实,执法严格,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国土资源执法者和共产党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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