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大图 制图王芳
一直备受关注的“
吉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昨日正式公布,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将于今日8时30分在松苑宾馆举行,届时来自我省社会各界26人将对方案进行讨论,最终通过的方案拟自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电量分档设置了两个方案,虽然月用电量的标准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超过80%的家庭电价标准将保持不变。
未“一户一表”暂不试行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试行阶梯电价。电价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按第一方案执行时,每度提高2.5分钱;按第二方案执行时,每度提高2.1分钱。
电采暖用户将另有规定
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或电地热采暖的居民用户,通过适当提高采暖季用电量标准或采取其他适当减轻用户负担的方法予以解决,具体办法待采暖期来临前另行研究制定。
鼓励选择峰谷分时电价
据了解,国家鼓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要求“在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可同时制定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是否执行峰谷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
方案中表明:峰时为8:01~21:00,谷时为21:01~次日8:00。以实际执行价格为基准,峰时上浮50%、谷时降低50%幅度确定峰、谷用电价格。
电网企业对居民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以及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安装峰谷分时计量表,均不得收取费用。
低保户每月免10度电费
方案规定,本次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后,国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分别给予10度/月的免费电量。
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一户一表的非电卡表用户按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电卡表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新文化报 记者 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