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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拒绝“救死”之我见

 nj200801 2012-05-21
 
 

        “我知道死亡有一万多道门,让人们各自退场离去。” 得知父亲身患恶性肿瘤晚期的陈作兵,把父亲送回了浙江诸暨老家。他是浙医一院毒理专家、医学博士,他没有选择放疗化疗,而是让父亲安享最后的人生,还向母亲交代,万一父亲出现昏迷或者呼吸心跳停止,不要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如果可能,就适当作镇静催眠让父亲安详地离开人世。昨天不少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

        既然以救死扶伤为天职,那么,“与死神争夺生命”,似乎才是医生的本分。在各类影视作品甚至现实生活中,对于插满导管的身体,切开气管上呼吸机,强力的心脏起搏,类似的抢救场景与套路,不仅被人们耳熟能详,视作理所应当,甚至不如此便放任生命逝去,更是成了对生命的大不敬。

        不仅如此,亲人之间不仅骨肉相惜,因为亲人之间有着更多的爱,也便有了更强的生命关联,于是,不愿让亲人逝去,竭力挽救亲人的生命,似乎也成了最起码的人之常情。对于子女而言,是不是舍得花钱,为弥留之际的父母延长哪怕是一点点生命的长度,甚至成了评判孝心的一杆标尺。相形之下,一位与医学打交道长达23年的医学博士,面对恶性肿瘤晚期的父亲,不去用尽医疗手段与死神争分夺秒,反而拒绝了临终治疗,坐视生命的流逝。乍一看来,这不仅有违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伦理,更是对亲情伦理的违逆。

        的确,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亲人逝去留下的痛苦,注定了面对死亡,人们很难从容应对,尤其是亲人的死亡,更是无法保持淡定。于是,竭尽全力,穷尽手段为弥留的亲人延续生命,也便成了对抗死亡、减轻心灵痛苦甚至负罪感的唯一方式。不过,这样的穷尽一切医学手段,即便能够让肉体的生命体征得到一定时间上的延续,但这究竟是对生命本身的敬畏,还是因为心理上对于死亡的抵触和恐惧,而让生命在其弥留之际不得不承受额外的痛苦呢?

        事实上,在死亡这个命题上,首先应该明确的常识是,生老病死本是自然规律,无论医学怎样进步,人总是难免于死。相比一味的厌恶和恐惧死亡,人们其实更应去了解、学习如何与死亡和谐相处。毕竟,死亡本身也是生命中的一个必经历程,其关键性甚至不亚于“生”本身,真正意义上对于生命的敬畏,当然不能也不可能把这一关键环节剔除出去。某种程度上,不能正视死亡,其实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对于生命的敬畏。

        当然,一定会有人问,莫非在死亡面前,医疗束手无策,就该作壁上观吗?事实上,假如认为医疗仅仅是延续肉体甚或心跳、呼吸这类生命体征意义上的生命,这的确是对医疗救死扶伤的误读。医疗的根本目的绝非延续体征意义上的生命,而是真正有尊严有质量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假如根本无法维持生命应有的尊严,使用医疗手段去和死神争夺生命,其实是对自然规律的违逆。而从生命的尊严本身来看,也应包括死亡的尊严。

        基于上述视点,尽管救死扶伤乃医者天职,但是,从医学伦理的角度来看,同样需要尊重生命规律,敬畏包括死亡在内的一切生命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医学博士拒绝医治临终父亲,让老人安静离世,其实无关见死不救,而更应引发有关生命与死亡,乃至医疗伦理的思考。

        真正意义上对于生命的敬畏,其实绝非追求医疗意义上的“救死”,而更需学会如何对待和正视死亡这一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环。一言以蔽之,让生命免受骚扰,安静的离去,才是对生命的敬畏。

   □江苏 武洁 (作者系口腔科医生)

http://kb./html/2012-05/21/content_180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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