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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供电“魏桥模式”调查:低价电只有家属院享用(3)

 老客阿发 2012-05-22

民企供电“魏桥模式”调查:低价电只有家属院享用

未缴基金和补贴?

魏桥创业家属用电0.35元/度被认为是成本价。中电联称魏桥热电未缴纳相关的附加基金和电价交叉补贴。

外界对于魏桥热电厂的供电模式之所以热捧,部分原因是在当前多数火电企业“发电赔钱”的叹气中,魏桥热电的发电成本相对较低,且实现了盈利。数据显示,2011年1-9月,魏桥创业的热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96亿元,毛利润8.45亿元,毛利率为23.51%。

“家属院所支付的0.35元/度的价格,应该就是魏桥热电厂的发电成本。”一位热电厂内部职工称,这要低于国有火电企业0.4元/度左右的发电成本。根据公开资料,火电厂的发电成本主要由三方面构成:燃料成本、电厂总投资的折旧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

《12魏桥CP01募集说明书》显示,魏桥热电的发电成本中,煤炭成本占比在88%左右;2011年1-9月,魏桥热电共采购946万吨煤,均价在745.5元/吨。

“魏桥热电所需要的电煤大多来自山西阳泉和内蒙古。”一名为魏桥热电输送电煤的运煤车司机称,煤炭的热量在4500-5000大卡之间。根据目前每卡0.138元的价格计算,魏桥热电现在的电煤采购价最多不超过690元/吨。

据魏桥热电一记录运煤车数量的工人透露,最近每天在热电厂卸货的运煤车数量在60-70辆之间,较之此前有所减少。“这主要跟魏桥热电的煤炭库存走高有关。”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张敏称,这家经营灵活的大型发电企业,习惯于在煤炭淡季时大举囤积电煤。

同时,魏桥热电购进煤炭的技巧还有:电煤采购实行招标制,招标会每月举行一次,投标单位一般在60家以上;招标结束后,10天内完成合同,一个月交货,以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

据了解,上述举措的实施必须要有充裕的资金链作为支撑,而这正是一些负债经营的国有发电企业所不具备的。

人员成本方面,魏桥热电较之国有发电企业也有明显的优势。一在魏桥热电工作两年负责验水的职工称,他每月工资在2400元左右,去年年底的年终奖刚超过1000元。而据另一名在国有发电企业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厂内正式职工月薪保底为3000元,年终奖则在万元以上,“每逢过节还会发洗衣粉等生活用品”。

此外,近日中电联还称,魏桥热电没有缴纳相关的附加基金和电价交叉补贴。《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山东滨州的一般工商业用电,电压等级1千伏-10千伏之间的,每度电价格为0.8024元,包括农网还贷0.02元、三峡工程建设0.007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01元、中央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83元、地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05元、可再生能源基金0.008元等6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另外还有农维费0.0059元。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这些基金和附加费,将由作为电网公司的山东电力集团向自备电厂征收,并专款专用。”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魏桥热电厂的电没有上网而直接销售,“那么它是否缴纳了相关的基金和补贴,外人就很难得知了”。

“魏桥模式”引发争论

中电联认为魏桥集团侵占了公众利益,“民营企业不能搞特权”。有评论认为应欢迎民企打破电力垄断。

“我不太赞同外界将魏桥热电的做法称作‘魏桥模式’。”王志轩表示,要判定一个事物是否形成模式,必须要看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如果说‘魏桥模式’的特征就是‘一方面自发自用,一方面对外供电’,那这种模式其实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

山东省物价局于2010年发布的“鲁价格发【2010】112号”《关于规范企业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自备机组原则上自发自用,以用定发,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确需上网的,按上网电价结算。

同时,《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魏桥镇的现实是,魏桥热电和镇供电在该地区分别向各自的居民和企业用户供电;镇供电所的抄表工,抄表的时候也是“有的村庄抄,有的村庄不抄”。

“我国电力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的政策,任何企业都没有权力去超越这个管理权限。”王志轩表示,至于魏桥热电现在的做法如何具体地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仍需判定。

“魏桥供电”事件爆出前后,正值各地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举行,民众对于“国有电厂哭喊亏本,民营发电却能盈利”的奇怪逻辑的质疑,也对该事件的发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不是能简单比较的问题。”王志轩称,全国各地的电价标准不同,魏桥“低成本发电”的前提条件也存在疑问。同时,“民众也应该看到,现在国营发电厂也在不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益。”

中电联同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进入这一领域,就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也不能搞特权。魏桥集团的供电方式,实际上是侵占了公众的普遍利益。”

中电联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非营利的社会经济团体。自成立至今,历经五届理事会,目前国家电网总经理刘振亚为其理事长。

与中电联的“呵斥”截然相反,民众与学者对此持欢迎态度。有评论认为,民众饱受两大电网公司的垄断久矣,国家电网的存在使买方和卖方无法直接对话,并由此派生出不少弊端,“《电力法》的某些规定已不符合市场化的需要”。

“‘魏桥供电模式’所尝试的,正是要克服电网垄断之患,使发电企业的竞争价格直接传导到用户端,使用户受益的同时也使市场重归公平和效率。”

就在持不同立场的各方为此事激辩之时,当事方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却一直保持缄默。记者曾多次联系魏桥创业,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地方政府、国家发改委、电监会也未就此事予以表态。

国家电网公司方面十分低调,未就该事件发表任何评论。记者致电相关人士,对方表示不予置评。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出现的部分当地居民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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