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活动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记录的总称。它不仅全面反映了劳动执法活动的具体过程.而且也是最终决定劳动行政部门采取何种行政措施的一种重要因素:因此,制作合乎规范的劳动监察笔录.对于保证各级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实施监察活动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在行政诉讼中胜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目前劳动监察常用笔录的主要形式及特点1.主要的常用笔录形式。根据劳动监察文书使用的不同阶段.目前常用监察笔录主要有:调查笔录、检查笔录、讨论案件笔录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2.笔录的主要特点。(1)客观性,指笔录内容要真实客观;{2)规范性,指笔录格式要规范式样,规范使用:(3】法制性,指笔录程序要合乎法律规定。 二、在实际制作笔录中应注意的问题1.笔录形式要正确。根据监察进程和要求的不同,笔录形式选用也不样:例如:调查笔录一般应选在对案件进行了解情况时采用.侧重于问;检查笔录则选在对案件相关证据资料进行核查时采用,侧重于查。虽然两种笔录使用阶段都为立案或调查取证阶段.但由于侧重点不同.有些案件只应选用其中一种形式,有些案件两者可以同时使用:2笔录格式要恰当=每种笔录形式都应有一定的制作格式,笔录格式根据监察笔录主体确定:调查笔录基本上采用问答式,要有明确的问话人和回答人;捡查笔录则一般采用陈述式,笔录主体对象是检查的事和物,要将案件相关检查情况记录;讨论案件笔录则应采用会议记录格式,要有主持人、出席讨论人的发言,最后还要有讨论结果。3笔录内容要适当=所谓适当指记录内容要具备相关性和客观性。相关性要求记录内容要与案件涉及内容有关.无关案件的内容不要记。客观性要求记录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得随意凭主观捏造杜撰。记录人应根据内容适当的原则.灵活、客观、准确地把握记录界线,保证记录内容的质量和水平。4笔录程序要合法:制作一份完整规范的笔录,程序的合法是重要一环,也是提高监察案件结案质量、保证执行效果的关键。侧如:调查、检查以及听证笔录,在记录结束后都应当按规定让当事人亲自过目核对笔录内容,经确认后签字盖印.在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情况下.执法人员还应宣读笔录内容并让当事人按印。这样就可避免当事人在日后行政诉讼中推翻原先记录内容,给劳动行政部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被动局面5.笔录书面要整洁。制作的监察笔录字迹工整、书面清晰、文理通顺.会让人阅后心情舒畅,同时也有提高案件文书归档的使用稍保存价值。因此在制作笔录时.记录人员一定要保持笔录书面整洁清爽,这关系到劳动监察部门业务水平、基本素质以及形象同题。 三、当前提高制作监察笔录水平的途径1.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制作劳动监察笔录是体现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虑到劳动监察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又涉及到劳动保障工作各项业务,因此,劳动执法应选用基本素质好、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人员。2加强劳动监察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培训:劳动监察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培训中,既要熟悉和掌握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又要学习和提高执法常识以及制作文书水平.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个人文字写作技巧和能力,为更好地制作笔录打好基础:3.加强笔录制作的交流、检查和评比。劳动监察部门要经常开展监察案件交流例会,并把笔录制作作为考评办案质量标准之一,通过检查评比、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各级劳动监察人员制作笔录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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