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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抗震》新规范变化常用条文及注意事项(二)

 右手握拍 2012-05-27


(2011-12-29 18:34:56)

F、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1、房屋高度有个 12的分界,大于12和不大于12的设计要求存在差异。

2、房屋高度大于12时,墙厚不应小于200mm

3、房屋的周边采用有梁框架,楼、电梯洞口周边设置边框梁。

4、房屋的地下一层顶板,采用梁板结构。

5、抗震计算,抗震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大于12高)。各层板柱和框架部分应能够承担不小于本层地震剪力的20%

6无柱帽平板应在柱上板带中设构造暗梁,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及柱两侧各不大于1.5倍板厚。暗梁支座上部钢筋面积应不小于柱上板带钢筋面积的50%,暗梁下部钢筋不宜少于上部钢筋的1/2;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3/4倍板厚,肢距不宜大于2倍板厚,暗梁两端箍筋加密。无柱帽柱上板带的板底钢筋,宜在距柱面为2倍板厚以外连接,采用搭接时钢筋端部宜有垂直板面弯钩

G6.7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1、《抗震》规范6.7.1条,⑴核心筒与框架之间的楼盖宜采用梁板体系;部分楼层采用平板体系时应有加强措施。⑵除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主要是避免外框太弱,计算时,先不进行0.2Q调整,看一下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应适当提高,边缘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应适当加强;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此处与6.2.13条调整20%矛盾)。

2、《抗震》规范6.7.2条,⑴核心筒及内筒的抗震墙厚度、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符合6.5节关于框架-剪力墙的规定。约束边缘构件,当侧向刚度无突变时不宜改变墙体厚度。⑵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宜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且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宜按转角墙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四、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A7.1 一般规定:

1、《抗震》规范7.1.1条,⑴、砌体部分取消了“内框架房屋”的相关内容。⑵、本章的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单层非空旷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空旷房屋详见第十章。

2、《抗震》规范7.1.2,⑴、为了偏于安全,6度区的普通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适当减低,即新规范规定砌体结构不能建8层房屋。⑵、规定了7度(0.15g)和8度(0.g)的高度和层数限值。⑶、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不允许用于乙类建筑和8度(0.g)的丙类建筑。⑷、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陆面算起,全地下室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其增加量只能小于0.4(此条文解析是否正确?),而不是又增加1(此条不是很明确,希望一起研究确定。是否应该室内外高差不大于0.6时,可以做到21.4,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时,房屋高度可以做到21.9?但是我们设计时只要控制在21.4以内应该均无问题)。⑸、全地下室:全部地下室埋置在室外地坪以下,或有部分结构(部分按1/3,;大部分按2/3把握)露于地表而无窗洞口时,可视为全地下室。计算总层数时可不作为一层考虑。⑹、半地下室:A)半地下室开有门窗洞口且作为一层使用时,而且层高亦与上部结构相当时,一般应按照一层计算其层数和总高度。B)半地下室层高较小,一般在2.2左右,地下室外墙无窗洞口或仅有较小的通气窗口,对半地下室墙的截面削弱很少,半地下室层高大部埋置于室外地面以下,或高出地面部分不超过1.0,此类半地下室可以不算作一层,房屋总高度从室外地面算起。⑺、坡屋面阁楼层一般情况下仍需计入房屋总高度及层数,当凸出屋面的小建筑其重力荷载小于顶层30%时(5.2.4条文说明是1/3,对应不起来?),不计入层数和高度的控制范围。⑻、注意横墙较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2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与表7.1.2相比,层数减少一层,高度降低367度时,横墙较少丙类多层砌体房屋(旧规范为多层住宅),当按照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具体加强措施详见7.3.14条规定)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高度和层数应允许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⑼、横墙很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不大于4.2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不到20%且开间大于4.8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50%以上。与表7.1.2相比,层数减少二层,高度在降低3的基础上再适当降低(高度降低多少不是很明确)。有的房屋开间尺寸为4.24.8时就不太好掌握,横墙较少或横墙很少的房屋建议采用框架结构。⑽规范7.1.2-4条与旧规范有所区别:采用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的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旧规范是“不低于”)普通黏土砖砌体的70%时,房屋的层数应比普通砖房减少一层,总高度应减少3;当砌体的抗剪强度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取值时,房屋层数和高度同普通砖房屋。

3、《抗震》规范7.1.3条,多层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层高不应超过4.5,当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底层的层高不应超过4.2;当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普通砖房,层高不应超过3.9。首先,明确此处层高,对于底层为首层地面至上层楼面的高度,层高和计算高度是不同的(底层计算高度大于层高)。其次,明确约束砌体,大体上指间距接近层高的构造柱与圈梁组成的砌体、同时拉结网片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可参见7.3.147.5.47.5.5条等。

4、《抗震》规范7.1.4条,限制砌体结构的高宽比,是为了保证房屋的稳定性,是调查结果的总结(砌体结构的整体弯曲验算一般不满足要求),设计时要求满足规范高宽比限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可以超过限值)。单面走廊的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无论是悬挑还是落地走廊);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高宽比适当减少(个人理解因为正方形两个方向整体抗弯性能比较接近都较弱,而长方形有一个方向较强。)。

5、《抗震》规范7.1.5条,注意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层或底部两层的抗震墙间距618715811

6、《抗震》规范7.1.6条,局部尺寸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4层高和表7.1.6数据的80%。即67度区墙垛最小尺寸为0.8

7、《抗震》规范7.1.7条,多层砌体房屋的建筑布置和结构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⑴、优先采用横墙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不应采用砌体墙与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⑵、纵横向墙体的数量不宜相差过大。⑶、平面轮廓凹凸尺寸不应超过典型尺寸的50%。⑷、楼板局部大洞口的尺寸不宜超过楼板宽度的30%,且不应在墙体两侧同时开洞。⑸、房屋错层的楼板高差超过500mm时,应按照两层计算。建议上述情况应该设抗震缝将房屋分为两个独立结构单元。错高不超过500时,错层处构造柱应加密、加强,圈梁配筋(特别是应考虑梁抗扭)应加强,有条件时楼板最好加腋。⑹、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避免较长墙刚度较大吸收较多地震力,首先产生破坏);墙面洞口面积,67度时不宜大于墙面面积的55%。⑺、在房屋宽度方向的中部应设置内纵墙(即保证有三道纵墙),其累计长度不宜小于房屋总长度的60%(层高/墙长 >4的墙段不计入)。⑻、多层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或转角处。⑼、砌体结构不应在房屋转角处设置转角窗

8、《抗震》规范7.1.8强条,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上部的砌体墙体与底部的框架梁(两边都有柱子的框架梁而不是次梁)或抗震墙,除楼梯间附近的个别墙段外均应对齐(可以考虑上部墙体在满足砌体结构要求的前提下,个别墙体可采用非承重墙,新规范对于底-框而言能采用次梁转换的墙体很少)。⑵、房屋的底部,应沿纵、横两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一般情况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且加的混凝土墙不是很多),并应均匀对称布置。⑶、底部一层的底-框,第二层与底层侧向刚度比,67度时不应大于2.58度时不应大于2.0;底部二层的底-框,第三层与第二层侧向刚度比,67度时不应大于2.08度时不应大于1.5。上述比值均不应小于1.0,以免薄弱层上移至比较脆性的砌体部分,造成砌体结构破坏严重。

9、《抗震》规范7.1.9条,底-框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级,678度应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混凝土墙体的抗震等级,678度应分别按三、三、二级采用。此条与旧规范的混凝土墙抗震等级有区别。

B7.3 多层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规范7.3.1条,⑴、表7.3.1的解释:较大洞口,内墙指≥2.1洞口,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为了避免一个不大的墙段内设置三根构造柱,墙段两端可不再设置构造柱,但是小墙段墙体需设拉结通长钢筋网片,间距加密(注:钢筋网片指沿墙高每隔50026通长钢筋和¢4@200分布短筋平面内电焊组成)。⑵、外墙四角及对应转角指整个楼的四个凸角及凸凹不规则平面外墙对应的凸角设构造柱。⑶、7.3.1-5条增加层数是否根据1~4款进行叠加?⑷、大房间可以按照开间不小于4.2考虑。

2、《抗震》规范7.3.2条,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应注意以下几条⑴、6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5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字面意思来看外墙对应转角可以不加大?)。⑵、此条变化较多应注意,新规范是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而不是仅仅26钢筋。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钢筋网片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⑶、构造柱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此条与框架梁柱节点不同。⑷、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此处基础圈梁不等同于一般情况下的±0.000处的地圈梁)。⑸、“层数接近规范限值”如6度区指6层、7层。高度和层数接近规范限值时,构造柱布置:横墙内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楼层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内纵墙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2

3、《抗震》规范7.3.7条,67度时长度大于7.2的大房间(是否一个房间只要一个方向大于7.2,就属于此条规定?),以及89度时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界处(此条与7.3.2-2不统一),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通长钢筋网片。(此条文表述不明确)

4、《抗震》规范7.3.8条,楼梯间布置要求:⑴、顶层楼梯间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通长钢筋网片7~9度时其他各层楼梯间墙体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10钢筋混凝土带(不建议采用砖带)。⑵、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0mm,并应于圈梁连接(大梁与圈梁连接节点应画大样)。⑶、装配式楼梯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89度时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段;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⑷、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所有墙体应沿墙高每隔500mm通长钢筋网片

5、《抗震》规范7.3.10条,门窗洞处不应采用砖过梁(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国梁);过梁支承长度,6~8度时不应小于240mm9度时不应小于360mm

6、《抗震》规范7.3.14条,67度时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当横墙较少且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本规范表7.1.2规定限值时(对应规范7.1.2-3条),应采取以下加强措施:因为此种砌体房屋应用较少,具体条文省略。

B7.5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简称底框,下同)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规范7.5.1条,底框的上部墙体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⑴、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应根据房屋的总层数按照本规范7.3.1条的规定设置。⑵、构造柱的构造应符合第7.3.2条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240x240mm,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2、《抗震》规范7.5.2条,过渡层墙体(底框的上一层砌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⑴、过渡层应在底部框架柱、混凝土墙对应处设置构造柱,墙体内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⑵、过渡层构造柱的纵向钢筋,67度时不宜少于4168度时不宜不宜少于418。构造柱的纵向钢筋应入下部的框架柱或混凝土墙内,当纵向钢筋锚固在托墙梁内时,托墙梁的相应位置应加强。⑶、过渡层的砌体墙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沿纵横墙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其截面高度不小于60,宽度不小于墙厚,纵筋不小于210,横向分布筋的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200mm。相邻构造柱间的墙体,应沿墙高每隔360mm设置通长钢筋网片,并锚入构造柱内。⑷、过渡层的砌体墙,凡宽度不小于1.2的门洞2.1的窗洞,洞口两侧宜增设截面不小于120x240mm的构造柱(窗洞处的不大的窗间墙有时会出现三根构造柱,可否加钢筋网片?与前面所述不统一)。⑸、对于底部次梁转换的情况,次梁上部墙体应采取比7.5.2-4更高的加强措施。

3、《抗震》规范7.5.3条,底框的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时,其截面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要求:⑴、墙体周边应设置梁(或暗梁)和边框柱(或框架柱)组成的边框;边框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墙厚度的1.5(此处与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区别较大),截面高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墙厚度的2.5;边框柱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墙厚度的2。⑵、混凝土墙厚度不宜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混凝土墙净高的1/20,个墙段的高宽比不宜小于2(剪力墙结构是不宜小于3,以免形成矮墙)。⑶、墙体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30%(直径不宜小于10),并应双排布置。⑷、混凝土墙体的边缘构件按照剪力墙结构一般部位的规定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4、《抗震》规范7.5.6条,底框的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⑴、柱的截面不应小于400x400mm,圆柱直径不应小于450mm⑵、柱的轴压比6度时(三级)不宜大于0.857度时(二级)不宜大于0.758度时(一级)不宜大于0.65。(同框架结构的框架柱的轴压比)。⑶、当钢筋的强度标准值低于400MPa时,柱纵筋的最小总配筋率,中柱67度时不应小于0.9%8度时不应小于1.1%;边柱、角柱和端柱67度时,不应小于1.0%8度时不应小于1.2%。(当钢筋的强度标准值不小于400MPa时,如何执行?建议设计时按照上述规定做)。⑷、柱箍筋直径,67度时不应小于8mm8度时不应小于10mm,箍筋全高加密,间距不大于100mm。⑸、顶层柱的最上端和底层柱的最下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一、二、三级的增大系数按1.51.251.15采用。

5、《抗震》规范7.5.7条,底框楼盖应符合下列要求,转换层板应采用不小于120mm的现浇板,板应少开洞、开小洞,当洞口尺寸大于800mm,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

6、《抗震》规范7.5.8条,底框的钢筋混凝土托墙梁,其截面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⑴、梁宽不应小于300mm,梁高不应小于跨度的1/10。⑵、梁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根据规范7.5.8-2条文的限制)建议箍筋全场加密为100。⑶、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小于2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应标注为N*)。⑷、梁纵筋及腰筋按受拉钢筋要求锚入柱内,且支座上部纵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同框支梁

7、《抗震》规范7.5.9条,⑴、框架柱、混凝土墙和托墙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⑵、过渡层砌体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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