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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还是泛读(二)

 MouseHappy 2012-05-29

 

精读还是泛读(二)

Sherlock Holmes: The Complete Novels and Stories

 

任何一本书总会有生词,处理这些生词的方法成了一个难题。其中有些很偏的生词如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要充分理解这些词汇是要费不少功夫查证的,但是又几乎没什么用处。更要命的是一般大家也无从知道这些词汇到底是否重要,所以细读在某些时候实在是事倍功半。大概只有少数比较好的书才适用于仔细精读的方法,比如英语课本、重要的专业书或者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泛读可能是比较自然的方法,读些有用的书,从内容而不是语言入手,读得多了,也记住了不少常用单词。事实上大多数外教也都推荐这种方法,但是阅读的材料要和自己能力相匹配。见网上有高人建议每页只查一个词,可以兼顾词汇的学习和阅读速率,这样查词成了阅读时的一个小间歇,而不是把阅读过程变得支离破碎,这样可以读很多本小说,被动词汇量也会很大。

 

我们小时候读书都不查词典的,但是还是能被内容吸引着读下去。陆佩弦老先生这样回忆自己学习英语的经过:“在中学最后一年中,自己还看完了一厚本一千几百页的Conan Doyle所作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我在看这许多侦探小说的时候,绝未想到要提高英语实践水平,而只是被故事的情节所吸引,好奇心使我在未知作案人是淮之前,放不下书本而已。在阅读过程中,一页上可能遇到四五个,或多至六七个生词或一时不完全理解的词组,但往往因急于阅读下去,根据上下文猜猜就算数,除非是与了解内容有密切关系的词,否则是不去麻烦词典的。这种较大量的课外泛读,对提高英语水平实在是太重要了。我现在再翻翻Conan Doyle的作品,觉得虽然艺术价值不高,但文笔清顺流畅,对话不像有些作家那样为了对角色刻意描绘用了许多不规范的语言,而是用一般正常的语言,即所谓common core;再加上词汇有相当好的社会生活基础。这几点使这本书成为自学英国语文的好材料之一。还有一个妙处,它是以引人入胜的情节为糖衣,使比较艰难的语文这颗药丸极易吞服。

 

总之,英语学习还是要重视量的积累,大量阅读总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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