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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监察局对违规焚烧秸秆实施问责通报

 承光图书馆 2012-06-05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夏收以来,镇江市违规焚烧秸秆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6月1日至3日,违规焚烧秸秆情况较为严重,空气质量受到明显影响。昨日,市监察局会同市环保局对秸秆焚烧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通报指出,经调查,6月1日至3日,全市发现多处违规焚烧秸秆着火点,其中镇江新区姚桥镇有5个行政村发生了9处违规焚烧秸秆。为严肃纪律,根据镇江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并实行追究的意见》,决定对镇江新区姚桥镇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责成姚桥镇镇长姚海峰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对姚桥镇分管副镇长万兆栋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同时,责成姚桥镇对违规焚烧秸秆的行政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通报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基层领导,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兑现承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和巡查,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执行力。

  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使秸秆禁烧人人皆知,村村遵守。继续认真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研究有效的治本措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持有烧必查、有烧必报、有烧必究的禁烧工作问责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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