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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用人失误管窥

 太阳下的森林 2012-06-11
一、以言取人
  有些用人者常常被他人的言论所惑而轻率地用人。孔子很憎恶言论君子行动小人,他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主张在用人上既“不以言举人”,也“不以人废言”。战国时的赵孝成王以言取人,用了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替代老将廉颇,差点丧国。诸葛亮有知人之名,但也同样犯了以言取人的毛病,用马谡当大将,失了街亭。西汉的桓宽也说:“故以言举人,若以毛相马,此其所以多不称举。”明人王夫之称孔子“以言取人,失之宰予”这句话“诚千古片言之居要矣”,意思是千古以来短语中最重要的一句。
  
二、以龄取人
  “自古英雄出少年”概括了青年成才的规律,甘罗12岁拜相,刘晏10岁任秘书省正字、贾谊18岁做汉武帝顾问都是证明。但也有老有所为的。如姜尚80岁始拜相,元人罗结107岁还官升长信卿。所以年龄不应成为取人的主要标准,当然不能否认建立退休制度的合理性。何朝宗18岁中进士,可是皇帝赵匡胤却嫌他嘴上没长髭须,硬是不许他做官,实在岂有此理!
  
三、以情取人
  以个人好恶亲疏用人,此所谓以情取人。西汉的颜驷,汉文时就做了郎(即宫廷卫士),历经文、景、武三朝还是个郎。有一次,武帝见颜驷龙眉皓发,惊奇地问:“老叟何时为郎,怎么这么老啊?”颜驷答:“臣文帝时为郎,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美则臣貌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故三世不遇,老在郎署。”武帝遂委任他为会稽都尉。
  奸相李林甫与秦桧用人极尽情感反复之能事。李林甫对于政敌诸如宰相张九龄、李适之、裴耀卿等竭尽排挤陷害之能事,但对自己荐用的人如牛仙客、陈希烈之辈尚能共事达六七年之久。秦桧排挤政敌,当然不比李林甫逊色,但在对待自己提拔的同党反复无常这一点上,李林甫就不能望其项背了。秦桧用人,只要见谁可为己用,不出三两年就能把一无名小官提拔为执政大臣,如把宋朴从殿中侍御史连升数级擢升为签书枢密院事。但是,他对被其提拔重用的这些人厌倦了、不顺眼了,就能在几个月内将其降职直至罢免,其随心所欲、了无章法是古今少见的。
  
四、以势取人
  按家族地位和势力用人。自曹丕用“九品中正制”选官制度起,直到南北朝末年的300余年中,高级官吏的人选全部被大官僚所垄断。他们按家谱选官,世代相传,中、小地主阶级和下层人民失去了参与政治的渠道,政治黑暗至极。南朝梁武帝时,交趾(今越南)人并韶富有文才,到吏部参加选举,时任吏部尚书的蔡撙以“并姓无前贤”为由,只给并韶广阳门郎(负责城市管理)的官职。并韶感到奇耻大辱,遂回故乡谋反。
  
五、以资取人
  把资历作为晋升的主要依据,这是历代用人的通病。北魏吏部尚书崔亮首创“停年格”来解决官多位少的矛盾,官吏晋升不问政绩,专以资格为标准,造成“贤愚同贯,泾渭无别”。唐开元年间吏部尚书裴光庭又创“循资法”,官吏“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是铨授(晋升)”,结果是“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而才俊之士无不怨叹”。宋朝又实行“磨勘法”,“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不限内外,不问劳逸”,年限一到,照例升官。明、清两朝是换汤不换药,基本沿用宋制。对论资排辈用人制度,王安石和龚自珍都进行过严厉批判。王安石说,用人不问他的才、德、行,而先问他的出身高低;不问他的才能是否称职,而问他做官时间长短和官阶经历;明知他有才能足以任职,但因其资历浅而不安排合适的职务;明知他无才无德,却不敢因他不能胜任而辞退他,这种不敢大胆提拔有用之才和不敢辞退无能之辈的论资排辈的用人制度,弊端丛生,遗害无穷。龚自珍认为,清朝官吏制度品级设置繁多,阶梯难熬,一个人从30岁做官,一般需经30-35年方可到一品,造成“贤者终不得越,而愚不肖者亦得以驯而到”的局面,这是朝廷“无才相”、“无才将”,国家贫弱的主要原因。所以他疾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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