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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位名人谈如何学好英语

 未来决定现在 2012-06-19

10位名人谈如何学好英语

        罗兰谈“幸运的一分钟”我从小学五年级就学英文,念的是「模范读本」。到小学毕业时,已经念完了第一册和第二册。
进了前期师范(以前师范是六年制,从初中开始),又从头念模范读本第一册,和在英文上刚刚起步的同班同学比起来,我比她们当然是超前多了,由于这点程度上的鼓励,使我对英文一直兴趣浓厚,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后期师范的英文是选修,我当仁不让的也选了英文。考大学是在八年抗战以后,沦陷区学生英文程度较低,入学考试未考英文,大一的英文课又回过头来念“泰西五十轶事”,使我几乎变成“教授级”的学生而骄傲不已。
        不料,这种“好成绩”只是一种假象。是环境程度太差,而并非我自己程度真好,特别是会话。走入社会之后,第一次和人用英语交谈,就大受打击,发现自己多年来是只会背课文和划语法成份,却从未学过日用会话。每当对方向我说 Thank you 的时候,我就想说 No ,那是中文的「不谢」。
        由一个英文分数最高的学生跌落到不能张口说英语的最差的社交者,使自己对英文的信心大为动摇。于是在到处需要英语的现代社会里,我装聋作哑了好多年。但是,先天的爱好,使我对英文的兴趣一直未减。在听与说都不灵光的情形之下,只好靠读与写来给自己作为补偿。手边一切英文报导、杂志、音乐、艺术等刊物,不但勤读勤查,还把英译的老子、庄子、孙子兵法之类拿来译回中文。自得其乐之余,脑子里堆积了无数的各类单字、术语,却只是无法把它们拿来应用。
        当然,这使我又生气又着急,于是,在一九六七年,决心去徐州路语言中心--学说话。语言中心是要考的,目的是为了给你分班。离开学校那么久,忽然又去做学生,心情甚是复杂。考试的那天,碰到一位在台糖公司做英文翻译多年的老友,也来报考。两人彼此鼓励一番,然后照着考卷,听着扩音器里用英文念给我们听的问题,一一作答,倒也十分新鲜刺激。
过了几天,通知来了,我被分到第六级。
        语言中心的会话班,一共只有六级。我一下子考取了最高班,骄傲之心又未免抬头。心想,既然已经有这么高的程度,就不要念了吧?犹豫着勉强去注册的时候,偏巧第六班额满,注册组让我念第五班,降一级。我就更加觉得自己可以不必念了,于是婉拒了注册组的好意,走出了语言中心。谁知一出门,正好碰到台糖那位老友。他问我,分到哪班了?我据实以告,说我想不念了。这位老友把我一拉,说:“你为什么不念?我被分到第一级,还来念呢?你不就是为了想要会开口讲吗?现在不学,你永远也不会讲!走走走!回去注册!”老友不由分说,把我拉回了注册组,念第五级。
        至今我感谢那幸运的一分钟-如果不是碰到这位老友,我将永远不会发现语言中心那几期的学说话对我这一生有如此关键性的帮助!
        我不但念了第五级、第六级,还念了以后的句型班,更接下去念了阅读与写作。左念右念,乐此不疲,成了语言中心最舍不得离开的一个学生,也使我此生有了两年重现的春天,用补偿的心情领略做学生的快乐。
        两年届满,适逢美国国务院邀请我到美国做四十五天访问,我欣喜雀跃自己的英文能够学以致用,不必带翻译,不必有旅伴,自己一个人,怡然上路。不但在美国可以自动自发,到处参观,又多呆了二十天,专为欣赏纽约;而且还顺路到欧洲,畅游八国,加上日本与泰国,单枪匹马,共走了十一个国家,廿五个城市,绕地球一周,恰好是一百天整。沿途除在法国略感不便之外,到处英语可以通行。自己多年来,积存在脑子里无法发挥的英文单字,在语言中心的句型训练之下,一个一个的都可以在必要时各就各位。虽然,当年所学的语法时常赶不上说话所需速度,“时态”“介系词”之类难免用得乱七八糟,但这已经使我具备了“跑天下”的基本条件,真是不亦快哉!
        也就因为自己那一阵和英语混得太熟了,到了巴黎,忽然没有人乐意和我讲英语,觉得十分烦闷。那天,参加了去凡尔赛宫的旅行团,旁座刚好是位美国女士,两人相谈甚欢,参观完毕,回城之后,还在路边咖啡座喝些小酒,畅谈一阵才分手。回到住处,见到朋友,我高兴地对她说:“你知道吗?我今天碰见了一个中国人!”说完之后,才发现下意识里,我把那位可以用我所知道的语言和我交谈的美国女士,当成“中国人”啦!
        自那以后,我多次出国旅行,畅游天下,独来独往,无牵无绊,那是托那一阵在语言中心上课之福。有了英语这一项工具,也实在使我得以大享“天下一家”之张芳杰谈“英文自修”

        语言的学习着重于听、说、读、写四方面。虽然这四种技巧皆以音韵、语法和句法为基础,但如欲达到运用自如,四种技巧仍宜分别训练。欲学好一种语文,必须多听、多读、多说、多写,采渐进、累积、反复等原则,别无秘诀,这虽是老生常谈,却是学习语文的不二法门。
        关于听力的训练,目前种种视听设备和环境,例如收音机、电视机、录音带、录像带等传播媒介,供人学习的教材,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选用适合自己程度的英语唱片或录音带,反复播放收听。看电影或电视时,亦可作自我训练,寓学习于娱乐。起初或不易听懂,但可借字幕之助,得知在表达某一意念时,用的是什么字句,而该字句又是如何发音的。时日既久,自可进一步舍弃字幕,而借剧情或说话者的表情或自己了解。在听别人的发音时,如能同时注意自己的发音与别人正确的发音有何不同,借以纠正自己发音上的错误,更是一举两得。在培养听力时,不仅要注意区别个别音的念法,尤要注意音的轻重和整句的语调。此外,时下电台及电视的英语教学节目,均编有教材,又有优秀的教师讲授,可择适合自己程度者,多加利用。
        说与听一样需要反复练习训练,最好当然是能常常和英美人士接触交谈。常听学习英语的人抱怨,认为国内缺少说英语的良好环境。诚然这是我们学习外语时最弱的一环。但是我们可以寻求环境的突破,退而求其次来自己制造环境。譬如随着唱片或录音带等大声念,朗读对话或短篇小文,都是训练说讲能力的方式。甚至如无交谈的对象,自言自语亦未尝不可。事实上多数国人学习说英语最大的障碍不是学习环境,而是害羞胆怯,深恐说出来的英语不合文法,或是中国式的英语,招人取笑。我们绝不可让此种心理作祟,要讲就必须要开口,不要怕讲错,闭口不言,永远也不会讲,消除心理障碍,大胆去讲,日久生熟,一旦对自己有了信心,自能脱口而出。
        至于阅读能力的培养,应有略读与精读之分,略读重其量,要广泛涉猎,精读重其质,要深究熟读。略读一篇文章,应自首至尾,先明其大意,若遇纠缠不清,特别艰涩的句子,寻上下文意之脉络条理,加以文法之分析,慢慢推敲,细心揣摩,困难当可迎刃而解。精读的文章,除了先了解其内容、组织、论点、写作技巧外,遇有含精辟的见解之优美词句,应择量背诵,然后将全文多读几遍,即使不能背诵,至少亦须读到琅琅上口,如此亦有助于说、写能力的培养。至于读物的选择,当配合自己的兴趣和程度。从童话、故事、小品文、中英对照的读物开始,到报章杂志、文学名著、专门性的刊物书籍等。不仅增强阅读能力,并可增广见闻。此外,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们尚需两个良好的伴侣,即一部最新的英文字典和一部优良的英汉字典。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谈到英文自修,字典是不可缺少的工具。
        训练用英文写作的能力,可先从造句开始奠定根基,文章毕竟是一群有意义之词句的组合,应该由「以字为中心」进入「以句为中心」,进而发展段落。初期练习用英文写作的方式有多种,例如熟读一篇文章后写出其摘要,或模仿其形式另写一篇。若能持之以恒,写作日记乃最有效方式之一。每日策励自己写点东西,倘时间不允,可抄录精彩文句,或剪贴佳作及重要新闻等。再者,结交外国笔友,用英文通信,亦可在不知不觉中增强写作能力。初习写作,不免会有词穷或自觉不畅之感,可尝试以句代词去表达,但词汇的记忆,原为写作的基本条件,与阅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读与写关系最密切,读的越多,越能增加字汇记忆,无形中还会增加思考和组织的能力。
        英文在大体上是语文合一的,听、说、读、写是驾驭一种语言的整体,四者本是息息相连,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能说得对,才能写得对,能听得懂,更能读得懂,四者应均衡发展。但是四种技能,单凭自修而达到精通,的确不易,需要绝大的毅力和恒心,有了决心和信心,然后订定自己的目标,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乐,觉得好像所到之处,无论哪国人都有点像是“中国人”了。

我的另一扇窗子
ANOTHER WINDOW OF MINE

作者 聂光炎先生
        「阶梯英文」的编辑先生要我写一篇东西谈谈英文,这可使我很为难,而且“受宠若惊”。真的,谈英文,这是多么专门的事,应该是那些专家学者来做的,怎么也不该轮到我头上,因为我的那点儿贫薄英文,确实无从品论,没什么好说的。不过经深一层了解,他们的用意,只是让我说说学习英文的经验,以及英文对我的用处。这倒使我宽心不少,也就冒然用我也不太灵光的中文,来叙一叙过去学英文的因缘琐事。
        其实,我从小就算是个挺爱学习,也喜欢读书的人。只是生不逢时,求学读书的好日子,正赶上那段大动乱的悲惨岁月,终日处于恐慌、流浪、逃难、求生的折磨之中,根本读不成书,更不要说学英文了。
        虽然后来死里逃生,算是安顿下来,而当时的环境、气氛,对所谓“学文的”、追求纯粹知识,实在是不可能,也得不到多大的支持和谅解。当然你去挑着头儿摘什么英文,也会是很不得体的举措。
        一耽误下来就是好几年(学东西最好的时光),有点儿可惜。直到了二十五、六岁,我还没有好好正式学过英文,就连“你好吗?” “I am fine.”这类的话,我都不会说,真是很糟。
        一次,遇上工作环境的变迁,很巧,一下子碰到很多同事,他们都是“吃英文饭的”,个个“能说会道”,遇见洋人都是“振振有词”,张开嘴就说,提起笔就写,这使我羡慕死了。羡慕别人的学问。我想不是坏事,于是生起我也来学英文的念头。同时,也由于略有“公余之暇”,赶着天不亮就起来听收音机,凑钱缴学费,夜晚进补习班。有的朋友给我鼓励,也有的说我发疯,更有人笑我是“八十岁学吹鼓手”。八十岁,太夸张了一点,二十有六,开始念ABCD倒是真的。
“这是一只小白猫。” 
“那是一条小黑狗。” 
“请开开这扇窗子。” 
“关上那扇门,请!”
        可是狠狠折磨了我一阵子。“华盛顿砍树”、“阿伯拉罕·林肯”都使我出过“洋相”,受过“洋罪”,由于情绪不对劲儿,由于年纪大了几岁,由于没有基础,由于……最后的效果是So so
        带着学英文不成的沮丧,我反而转入了学术机构。这个可好,周围长辈、先进、不少饱学之士,爱知识,也鼓励年轻人。特别是李曼瑰老师,她自己英文很好,更不时提醒我,告诉我:“如果想把剧场艺术学好,非从英文下手不可”。因为当时有关现代剧场艺术,连本中文书都没有,(现在也不多)。她的启示很重要,我接受了她的观念、督促和指引,痛下决心,更认真的学英文。从剧场的Facade到Cyclorama,一步一步通过剧场知识接触英文。由英文的学习而去探索剧场艺术。
        一九六三年,我得到一个“不以英文取胜”的机会,在文化技术交换计划下,到美国进修剧场艺术。这回是实打实地进入英文环境,使学习、生活与英文融揉一体。我不知道进步如何,学到了多少,但我知道,我真的开始了。(虽然晚了一点儿)。这个开始,使我提高、丰富了许多,也增加了信心,更使我这一开始,就没有再歇下来。这么多年下来,英文一直是我主要的研究工具。凭着英文,去追求剧场艺术的新知,去请教、结交国际间那些先进和名家。学得快了,学很多了,同时在生活上,也得到求知为乐的满足。
        我这个人抱负不大,欲求不高,禀赋有限,所以从来没有想着用“洋文儿”,去得“黄金屋”,去求“高爵禄”。我只觉得,英文是我知识、生活领域上,另外一扇窗子。打开它,你能豁然开朗,见到更大、更远的天空和世界。况且求知之乐,也能使你“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这也就够了。您说是不?
        经过漫长的学习过程,虽然英文没弄好,倒也有一些小心得,提出来供朋友们参考。
1.  要学趁早。
2.  要学学好。
3.  不怕开始晚,就怕不开始。
4.  既然开始了,就不要歇下来。这点我呼应吴心柳先生的看法。“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情”。
5.  当然环境、教材、教学法也很重要,碰对了就是福。
        这些都是我不曾做得到、办得好的事。衷心盼望您能。祝福!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BE AN EARLY BIRD

作者 曹天民先生
        话说曹某当年好不容易通过联考,挤入初中(那时,不是倚老卖老,国中别说门,连窗子都没有。)父母龙心大悦,赶忙替我请家教补英文。
        有了家庭教师,自然发音、单字、读本样样都有人辅导。每天下课之后,家庭教师会逼我背单字,纠正发音,忙得不亦乐乎。过了一年以后,家庭教师因故不能再来。于是我如同脱缰的小野骡(我是道地的湖南骡子)没人管自然什么单字、片语、甚至文法全都丢了,考试成绩盘旋下降,名次节节落后,直向倒数的看齐。原先令我骄傲的英文,竟然与数学同唱「满江红」。
如此水准,三年后的高中联考,其下场之惨,由家母口中名言可见一斑:「我儿子除了公立高中没考上,其他全部考上了。」
高三那年,我家发生财务剧变,父母却仍咬着牙,给我找来一个家教,陪大公子(我是家中的老大)K英文。幸好有这位家教,我混到了高三才明白,原来英文除了背英文单字外,还得背片语、介系词及文法,难怪别人读二个小时的英文,我连半小时都不到就全部完工,可以到隔璧等电视开播了。悲惨的是到高三才觉今是而昨非,却已来不及啦。联考自然惨遭滑铁卢,一跤摔到孙山之下去也。
        经过恶补了一年,第二年进了政大。此时如果痛下决心,狠狠开始K英文,也许日后赴美进修就不必当鸭子(因为老美英文 我听起来,就如鸭子听雷一样。)。当时少年得志,欲效法先烈能操数种语言,乃开始攻读第二外国文-西班牙文。两年之后,英文与西班牙文同时还给了教授啦,只剩下半调子的中文-夹着洋文单字的中文。
服完役,决定出国去念个学位。白天工作很繁琐,也没法安下心来K托福等考试,试了几次模拟考,就披挂上阵,一阵厮杀之后,居然以中高掠过。接下来申请学校,办出国手续等自己完全一手包办,忙碌加上狂傲,认为英文不过是小事一桩,反正程度已在托福及GMAT上一展无遗,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当我抵达纽约的那一刻起,一切开始改变了。英文表达能力的不足,开始带来不少挫折感。一大早出去买早点,与那名侍者,比手划脚半天,才点来一客炒蛋(隔邻的老美,曾“大”力的帮了“小”忙)。这次出丑比起当天的另一件事,只不过是开胃菜。九点整,我兴高采烈的踱进了企研所办公室,然后根据指示到一间教室去参加英文能力测验。我只记得五十个词汇中,除了前五个以外,其它全军覆没。十分钟之后,传来晴天霹雳-因为英文程度不佳,只可旁听企研所课程,本人应到语言中心去注册先修读英文。我张口结舌的争辩半天,可惜那位俏丽又有中国血统的洋妞,不懂“法外施仁”这个成语,悍然将我拒绝。幸好天降贵人,获一同胞指点钻空隙得以完成注册,否则今天那有资格来现身说法呢?不过由此可证当时俺自认还不赖的英文,究竟有多差了。
经过这一场中、美斗法,我立志要把英文弄好。首先参加教会的英文班(因为学校得花钱),又教一个老美中文,以交换免费的英文课。搬出宿舍住进美国人家里,和美国人为伍,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每天除了K书和打工之外,就是找房东外籍同学聊天,请他们改我的作文,告诉我新的单词,彻彻底底的改头换面,几乎变成洋鬼子了,反而与中国留学生逐渐的脱离了联络。这种情况后来愈演愈烈,因为每天都学到新的东西,自然就有成就感,而成就感又激励我更努力,不断的循环下去。一直到最后半年,开始交女朋友,才略受影响。唉!谁叫我交的是地道的中国女孩呢?
        这一场纽约英文大决战,给我一个启示,凡事预则立,语言不是短期可以学通、学精的,但是只要立志去学,花心血去读,时间虽长,一定可以学出个名堂。有心要学好的朋友,一定得持之以恒,痛下功夫,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就是三十年下来,你的英文仍然是惨不忍睹,问题是,你究竟有几个三十年呢?

田维新谈“英语的教与学”
ON TEACHING AND LEARNING ENGLISH

作者:田维新博士
(曾任中央大学文学院院长)

■中国学生学习英语方法的缺点及改进之道
        一般中国学生学习英语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注重读写,而忽略了听和说的机会,因此在发音上产生了困难。常常有些同学,可以背单词,也可以按文法规则来分析句子,却无法开口,这是因为:第一,怕自己发音不正确、怕说错,所以很少有机会开口,因而更无法注意自己的发音。第二,不能把握说英语的机会,即使老师给他机会,他也不愿意说;另外班级人数也太多,因此每位同学说英语的机会更少。例如一班有五十位学生,每人说一句,一堂课就要过去了,因此这是教学上的困难。
        在现有的环境下,读者们若想学好英语,便要克服惧怕的心理,克服了这种障碍,就是学习英语成功的第一步。
        接着来谈发音。有些学习者总是对自己的发音没有把握,因此在说英语时,不敢把某些音读得很清楚。等到字汇愈学愈多,就愈不敢读,如此不但失去了学习的兴趣,更造成死背单词的现象,例如记 laughter 这个字,由于不敢读,所以他是记l-a-u-g-h-t-e-r,而不是记音标的长相,这便是发音上的缺陷。所以初学英语的人,应从两方面加强:
1.     开始时要有正确的发音
2.      克服说英语的恐惧感
        只要做到这一点,在学习英语上便是一个好的开始,也就是成功的一半。
        我觉得现在一般人学习英语,比我过去当学生那个时候的学习机会要好得多。现在有各种录音带和学习语言的工具来帮助各位同学。即使在学校没有开口的机会、学不到正确的发音,但只要自己对英语有兴趣,可以去买发音练习或一般会话的录音带,以增加学习的机会,培养学习的兴趣。
        其次,一种语言的学习,学习者必须具备一颗好奇的心与浓厚的兴趣,否则学起来会感到枯燥乏味。因为在学习外国语时,都是年龄较大的时候,此时他的心智发展已不像在学习母语一样,只学一个个单音节的单词,而是学习一种知识,一种能配合他心智发展的知识。因此要让他们从单字学起,便有赖于对这种语言的浓厚兴趣,否则便无法继续下去。总之,语言的学习是一种经常而持久的历程,在这学习的过程中,兴趣与好奇是绝不可缺少的。
■怎样改善学习英语的环境
        除了教学外,要尽可能将大班制改成小班制外,学生自己也要去寻找练习英语的机会。例如在课余时间,去教堂参加英语查经班,或找几位同学,组织英语研习会,彼此互相练习。当然我也知道中学生的课业很重,要额外花时间,可能有困难。因此这是靠双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学生本身要去抓住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要改进教学制度,实行小班制。这是将来语言教学的一种理想,但目前还做不到,因此便要求助于语言学习的工具。像利用录音带、录影带及看电视、电影等各种机会,来帮助我们学英语,以弥补学习环境的不足。
■学习英语的经验谈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在高雄中学读初一时,就碰到一位很好的英文老师,他非常注重我们的发音,而他自己的发音也很标准,所以大家对这位老师都很有信心,因而增加学习的兴趣。由于当时对自己的发音有信心,因此每天听完课后,都会将当天老师所教的多念几遍,然后再背起来。
到了高中,所遇到的英文老师都教得不错,记得其中一位老师在美国住了十几年,所以他讲的英语,我们都很喜欢听。他上课不太注重升学考试,也没有给我们很多文法的练习与作业,只是经常叫我们读课文,也给我们很多说英语的机会,所以在高中阶段,我对英语就很有兴趣了。
        后来很幸运的考上师大美术系,分配到英语教学中心。由于当时师大英语教学中心和美国密西根大学有交换计划,推行一种实验性的教学。当年系内的老师都是美国人。在那种环境之下,不但在课堂上,就是在其他时间遇到老师,都得用英语交谈。由于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自己才比较敢说英语。不过我还是要强调一点,虽然我在这样好的环境学英语,可是我发现,到了美国,开始还是有些话听不懂,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学校里所听的是慢半拍的英语,但美国人不会因你是学生而慢慢讲,他是用正常速度来说英语,因此在听力上便有困难。
        这种困难首先会发生在课堂上,这时很多中国学生都会坐在墙角边,离老师远远的,好像怕老师看到一样。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要尽量靠近老师,希望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能接收进来。不过这种困难是有时间性的,譬如我在国内学习英语已有一定的水准,也许刚开始对他们那种腔调、速度无法适应,但经过三、五个月后,就会慢慢的习惯。因为在美国任何地方,都要用到英语,它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让你不能不学习这种语言,所以时间会让您慢慢克服这些困难。
        我觉得学习英语有很多层次,看你是在初级层次,或是高级层次,还是在应用的层次。若想达到实际应用的层次,除了学校的教学,还要靠自己不断地自修,更重要的是要有实际磨练的机会,如此你的英语才能与外国人真正沟通。
任何一种语言的学习,都是一段艰苦的历程,必须要有恒心、耐力与勇气,才有成就的一天。

吴心柳谈“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
A LIFELONG PROCESS

作者:吴心柳先生
        大多数中国人学英文的过程都有一种“磨难”之感。也许有极少数的人自幼即得天独厚,没有感受到背生字、记文法、苦练发音等等是一桩苦事,相信那绝对是少数。
        我没有研究过别的国家的年轻人在学外国语文时会不会跟我们学英文一样苦,但是我认识几位必须修拉丁文的英国同学,其苦况和我在大学读楚辞和尚书时的感受非常之相像-文字既看不懂;内容也很陌生。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凡学一种外国语文,首先必须看清它的应用层面有二:
(一)它是一种工具-一种认知其他“实质内容”的工具或手段,也可以说,它是本国语文以外的另一种专供传播用的“符号”。
(二)它是一种“内容实体”。例如读英文版的“低温物理学”、“神经生理学”,文字与语言所占的角色是很次要的。
        偶然也有第三种层面出现-例如两位外交官在密商一件条约;或两位剧作家在讨论一个剧本(当然是国籍不同,而一方或双方都必须使用其母语以外的语文时),这时候,被使用的那种外国文字就必须在第一和第二两个层面都能发生作用才行。这是第一与第二两种层面的重叠使用,是“外文”的最高境界。
        可恼的是;当我们做学生,开始学英文时,从来不曾有老师给过我们这么清楚的导向。绝大多数的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虽然从初一到大一业已苦读了七年英文,可是既不能流利的讲,更谈不上写。能读的也不多。如果有少数几个能够把他所“熟悉的内容”翻译成中文的,那就很了不起了。我之所以特别提出“熟悉的内容”,因为他实在没有能力翻译他所不熟悉的内容。
这种现象多年以来已引起广泛的讨论-相信我们的英文教学方法可能有了问题。照说,教学的目的应该不难厘定-至少从初中到高中这六年,学英文应该「首重」其「工具价值」-易言之,就是教学生学习怎样去使用「英文」这个工具。至于这个工具在学习的当时能够表达什么样的“内容实体”,那是次要的问题。
        事实上,问题并不这么单纯。因为任何语言文字都会“同时”显露一种“意义”。如果教材中包含的内容过于浅薄或十分深奥,都会挫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英文不能像声乐,老师可以强迫学生天天练唱一些毫无意义的音阶,用来磨练发声。因此,不论读英文会话或文选,其“内容”(也就是教材)也相当重要。否则学生不仅没有乐趣学,就是年年考一百分的学生,到头来他还是不能“使用”英文。这正如同今天的初高中国文课本中不乏许多经典之作的文言文,学生在考国文时都背得滚瓜烂熟,而所有背诵的文章无不辞章雅丽,内容精邃,或大气磅礴。可是,通常大多数的高中毕业生,不仅作文程度欠佳,有些连一封信都写不通。这便是中国国文的教材和教学上有了问题。其实,英文也是一样。
        除了“教材”(也就是“内容实体”)的问题外,教学法也是可以研究的重点之一。比方说:英文老师若是用中文上课、讲解,在五十分钟一节课中有四十分钟说中文,十分钟说英文。这时候,英文就“被”变成了“内容实体”,就自然而然成为一种所要表达的事物。如果老师从头到尾五十分钟都用英文来讲,这时候的英文才会成为一种表达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教会中学,由外籍教士担任初一英文的学生往往英文程度好过一般中学的基本原因。
        学英文的功用有四:读、讲、译、写。我把“读”放在第一位,大致上是根据国内一般情形而定的。对大多数学过英文的人来说,能够读-熟读英文书报杂志、相关资料的人,受益最大。因为英语世界中的出版品不仅种类繁多,水准高的也很多。一个人要想追求较多、较深,甚至较快的知识资讯,不从先进国家的出版品中去发掘是不行的。其次是“讲”,这只有对某些特别需要以语言为沟通工具的人,才显得重要,其情况和“译”与“写”差不多。拿我个人来说,大半生学英文,说、写、讲俱不够格,也受益不多;唯独在“读”这方面,确实获益匪浅,它扩大了我的知识采撷领域;也让我有机会经常接触得到第一流人物的智慧与笔锋。
        事实上,学“读”也不是容易事。因为英文天地里天天有新字,如果靠中文字典,根本无济于事。因此,不但要懂得利用英文字典,而且还得知道哪一本字典最新?以及有什么特别。不久以前,我读到light-headed一个字,就在字典上查不到,虽然猜想它可能是heavy-headed的反义字,可是没有字典就是没有把握。我请教英文中国日报总编辑朱良箴兄,他说没见过这个字;再请教通讯社总编辑冷若水兄,他终于在一本一九八三年出版的字典里查出来了。字典对于学英文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我常常感觉到: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一辈子都不能停。因为除了它的“工具”性能外,事实上它是一种“文化整合”的工具。我们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有许多不尽相同的地方。有些观念常常不是对等的。有的情形中文的形意较大;有的英文较大;在这“大小有别”的情况下来辨识一个字的内容,那是绝顶困难的事。因为那时候便已超越了语文的阶层,而发展到“学问”的领域来了。例如Sonata这个字,无论译成奏鸣曲或者是“朔拿大”,如果没研究过音乐的人,都不会懂。其他像 perspective, comprehensive 这些英文中的常用字,也都不是一个中文字词所能涵盖的。这正如外国人学中文一样,像“太极”这个字,有人译成 absolute,根本不能表达太极这个字的整个内涵。
        因此,我常常自勉: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天天会遇见新字,新的“内容实体”,要天天查字典,或请教高明。这其中,苦乐参半,不过若算总帐,用功的总是比较划算的。

廖修平“话”英语
IS ENGLISH A MUST?

作者:廖修平教授
        常听一些画友说:“作画的人不需要英语。”这话我不敢苟同。对于一个处身于现代化社会的艺术工作者,英语绝对是必备的工具。英语在今日,已经是一种国际语言,不管您从事哪种行业,都要用到英语,艺术工作者自然也不例外。
根据我亲身经验,英语对艺术工作者的重要性,至少有下面两点:首先是信息的获得。一位艺术工作者,不是闭门造车便有好的创作,他必须多方吸收、观察与比较,才能不断的自我突破。目前国内很多画家,包括我自己在内,因为英语程度不够好,直接阅读英文资料颇有困难,只好依赖日文翻译的第二手资料,往往有隔靴搔痒、美中不足的感觉。若要寻求丰富、正确而且直接的第一手资料,当然需要在英文上下功夫了。若是英文程度好,那么许许多多与艺术有关的最新信息,都能轻易获得,不必再假手他人,在讲求时效的今日,便比别人抢得先机。
        其次是在沟通方面。不管你是否出国,身处国际化的都市,随时都会碰到艺术界的外国朋友,当您要表达自己,彼此沟通时,英语往往是最方便的桥梁。若是赴美深造,英语更是非好不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不但能深入了解美国的社会文化,进入美国人的生活圈,更能扩展自己创作与发表的领域。即时是画家开画展,也要能用英语和当地的传播界、画家、艺评家和观众充分沟通,才能将自己风格和创作理念表达给别人知道,增进自己展览会的成功。
        不同的文化,能在艺术上表现不同的风格。艺术工作者自我充实的途径,除了“读万卷书”,便是“行万里路”。古人常说“游学”,从旅居外地的生活学习,实在很有道理。艺术家到国外一段时间,能够扩展自己的视野,深入了解别人的文化背景,吸收不同国度的艺术灵感,必能有助于创作出更有深度、更有包容力和共鸣性的作品。例如北欧画家的画大都是灰色的、阴沉的风景,因为那里的自然景观便是如此;但在台湾便很少有白雪覆着大地的情景,若一味闭门造车,永远无法建立自己的风格。所以我主张国内画家利用机会,到国外看看,才能更清楚认识自己。
        不过要出国前,最好还是能把英文恶补一番,而且要即学即用。我看过很多从事艺术的朋友,在美国住了一段时间,却只待在中国城,英文没学几句,有的连一个展览也没开成,结果浪费了几年,白走了一趟。最主要的原因是语言不通,无法打入美国人的生活圈,连想安排一次展览都有莫大的困难,回国之后也没增加什么生活体验,依然故我,十分可惜。
        所以我深深觉得,艺术界的朋友,若能在出国前,把英语打下一点基础,出国之后,便不会浪费太多时间在语言的学习与适应上。像我初到美国时,英文基础不好。到了美国,我的日语和法语一点都用不上,只好参加他们的语言学校。这种语言学校在美国很多大城市都有,是专为外来人士训练英语的机构,入学前依程度分班采密集训练方式,使能在短时间内,开口说英语。不过这也只能应急,若想加强自己的英语能力,最好还是从日常生活着手,让英语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如此才会进步神速。例如多看杂志、报刊、电视、电影,多交外国朋友,都是学英语的好方法。观看美国的电影和电视,不要只注意剧情,应该同时留心片中反映的文化背景,同时可以学得一些常用的英语,这些往往都是书本上没有的。
        以上所说的都是我自己学习英语的经验,现在我的英语虽然仍然蹩脚,但在美国生活起居已毫无问题,在希东大学等校任教,也能和美国学生顺利沟通(虽然有些学生戏称我的课是一种“双语课程”bilingual class。)所以只要有心学好英语,周遭的一切事物,都是你学习的最好教材。或许刚开始时,会感到不方便,但这种不方便不久就会消失,只要你有心去学,相信在很短的时间内,英语就能“上道”了。
        即使你不打算出国,英语还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日趋现代化,信息愈来愈发达,但对大多数专业人员所得的资讯仍然大半是英文原文,若有好的英文程度,自然会有得心应手、快着先鞭之利了。再以画展来说,例如在欧洲的展览,它们的目录除了本国的语文外,一定有英文翻译,因此英文好的人,自然到处可以通行无阻了。所以我在对国内学艺术的同学上课时,常常强调这一点。今日世界潮流如此,国际情势使然,我相信不只是艺术,各行各业,也往往如此,与英语的关系密不可分。如果你英语不够好,要赶紧补救,只要有心,善用各种学习的机会工具,相信一定有更上一层楼的一天。

莫乃滇谈“笨人学英语的经验”
MY UNIMAGINATIVE WAYS OF LEARNING ENGLISH

作者:莫乃滇先生
        我学英文的过程,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但是,由于主编坚持要我写这篇文章,来讲讲我学习英文的经过,只好遵命照办了。
我学英文的过程,跟在台湾的大多数学生一样。但是我花在学英文的时间可能要比大部分的人多几倍。稍微比我聪明的人,稍为比我有语言天才的人,如果像我这样花那么多时间在英文上,一定比我的英文程度高出几倍。
我的初中、高中都是在建中度过的。初中以前,我没有接触过英文。初一时,我的英文差极了!由于我父亲是留美的,对我的英文启蒙有些帮助,再加上老师认真教学,我的英文才慢慢地跟上其他同学。当时的英文教学注重文法,不太重视发音,我是到了高二才开始学国际音标。
        高中毕业时,我充满了理想,对于大家争先进入英文系不屑一顾,而以第一志愿考取了东海大学政治系。我始终认为上东海是我一生的转折点。东海的自由校风对我以后的的个性发展多少有影响,而在东海读书那段期间,对我的英文增进,当然也有很大影响,而在东海一向注重英文教学,所有的英文老师都是美国人。我除了按照学校规定,读了两年的英文外,还增选大三英文。此外,我的毕业论文也是用英文写的呢!
        大学毕业后,一时没找到工作,乃由朋友介绍到基隆女中教初三及高二的英文,从此开始了我与英文的不解之缘。高中时,由于理想抱负而不考英文系。大学毕业后到现在为止,我的工作多与英文有关。想想看,人生的际遇岂都是操之在我吗?
在基隆女中教书一年,把文法基础重新打好。随后,我考取中央通讯社,在资料组担任编译,主要工作是把 Time,Newsweek 等英文杂志上的文章翻成中文。这个工作做了五年,每天的翻译由副主任黄三仪先生修改。这段时间,我还在中央社英文部上班,把中文稿译成英文,但是多数的译稿都给丢入字纸篓。此外,我还在亚盟中国总会任职,主要工作是处理谷正纲先生的英文文书,我的翻译也经吴炳锺先生修改。这五年,我兼三个班,除了睡眠吃饭,所有时间都从事与英文有关的工作,我等于上了英文研究所-专修英文,而且有名师指导。
        一九七三年,我获得美国政府杰佛逊奖学金,到夏威夷东西文化中心研读大众传播学半年,随后又至伦敦读书。这段时间,我与社会英美人士直接接触。
        一九七八年考入美新处,随后转入美国大使馆,及美国在台协会,所做的工作是把中文报纸杂志上的文章译成英文-与我在中央社的工作正好相反。
        从我的读书及工作经过来看,我在英文方面的确投入了很多时间,至少有十五、六年的时间。如果不是我太笨,如果不是我没有语言天才,我的英文的确该算是很不错的了。虽然,我知道我的英文很差劲,而且我也没拿个什么硕士、博士学位,但是,在补习班教教托福,在大学教教英文还是可以了,正如去年开学时,我对淡大夜间部英文系五年级学生所说的:“我没有什么,但是我的经验使我足可以教各位新闻英文。”
        是的,学英文,与学任何其他事情一样,经验是不可或缺的。教了多年的书,我发觉学生英文不好,主要原因之一是练习不够:没有多做翻译、多做英文作文、多说英文,因此一动笔就写错,一开口就说错。
多写、多说、多听、多看
        学习英文,只有练习、多练习,没有什么其他简易的办法-这是我这个笨人学英文的经验之谈。

张己任谈“一白遮三丑”
MY EXPERIENCE WITH ENGLISH

作者:张己任教授
        搞了大半辈子的音乐,没想到有一天竟然有人会要我写关于学习英文的文章!害得我搜肠刮肚了好几天,仍然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编辑老爷说:“就谈谈你学习说英文的经验吧!”好吧!那就请您听我从头道来。
        初、高中时代的英文学习过程,不知道是因为“年代久远”,还是“乏善可陈”的故意遗忘,我只记得天天在背单词、背文法,而且每次考试都是徘徊于七十分左右,其他的就不太记得了,除了一件令我“扬眉吐气”的事之外。该是在初三那年吧!我意外地被老师看中,指定我代表班上参加全校的英语演讲比赛,老师看上我的理由倒不是因为我的成绩好,而是我念英文的“语调自然”。说是“演讲”,其实是在台上“背书”而已。“演讲”完了以后,还居然得了名次,评语中的一则是“台风自然,毫不紧张”!那些评判的老师如果知道下了台之后,我的胃整整痛了一个小时的话,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在高中时代还不太能了解“语调自然”对学讲英文的重要性。进大学以后,我才稍微了解。那时我的英文老师是来自美国奥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的费蓓琪小姐(Peggy Fitzgard),在课余的一次闲聊中,她告诉我说:“学讲英文,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讲”!不要怕犯错,说错了可以再说一次。你不讲话,怎能学讲话?还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讲的时候,要一句一句的讲,不能一个字一个字的讲。要知道怎样才是一句一句的讲法,那只有多听美军电台!”那时的美军电台就是现在的 ICRT。
        从此以后,我开始经常听“美军电台”的广播。初听之时,真好像是在听外星人讲话一般。没想到洋人讲话竟是那么快,常听我满头大汗,仍是不知所云。后来心一横,只要有时间就开收音机,我想时间久了,我一定能习惯这种“鸠舌”之音。果然,过了一段时日以后,我开始能够抓住大部份的意思了,我也开始逐渐了解“一句一句的讲”的意思。后来跟费小姐谈到这一点时,她很高兴的说:“Good! You're on the right track now!”
        至于讲的方面,虽然大学里有许多美国老师与学生,但毕竟机会仍不够多,因此在台湾时也只能结结巴巴地说说几句而已。直到我到美国以后,才真正的有了“讲”的机会。
        到美国留学的第一个学校是西德州大学(West Texas State University)。那是个颇为“乡下”的学校,但学生老师们都很友善。在听的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困难,只是他们浓厚的“乡音”,有时也会使我好像又回到初听美军电台的时代。但时日久了,也就习惯了。
        到美国以后,就谨记费小姐的话“多讲”、“不要怕犯错”的讲起英文来。一开始的“讲”,真可说是“乱讲”。有时讲完了才发现刚才讲的句子有一堆错误,有时讲了一半,却不知道该用那一句来表达我的意思而呆在那里,有时看着对方一脸困惑的表情,自己觉得真像是个“白痴”。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想还是维持中国留学生的“美德”─沉默吧!有好几次,刚想开口,就有一个声音在我里面说:“闭上你的大嘴巴!”可是另外一面,我又想着费小姐的话:“不讲,怎么学讲!”再从而一想,我的嘴巴也不算“大”呀!于是就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的努力讲下去了。
        说也奇怪,没有多久,我居然能与朋友用英文“侃侃而谈”了。知道自己在文法上、或语句、用词方面错了,也能立刻面不改色地,用正确的词句再说一次。一年以后,我觉得自己在说英文这方面真是“成就非凡”。一九七○之后,我转到纽约市念音乐,我与老师同学间的交谈已经不成问题,虽然,我仍时常地把he与she“通用”,也经常把动词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式运用不当,时日久了以后,这些错误也慢慢改正过来。
        回想我初到美国之时,在一个全是说英语的环境中,能够不成聋子,实在要归功于当时大学时代“努力”听美军电台的结果。至于我“讲”的英文呢?到美国三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的“长处”何在!在纽约的一位理论老师罗大卫(David Loch)有一天与我谈起外国学生说英语时说:“很多人说话是一个字一个字分开的,慢吞吞的,这反而让我们搞不清楚他们真正的含意。而你说英文,一直是一句一句的,并且说的速度也与我们一样,因此听起来比较自然,也容易知道你表达的意思是什么。虽然有时候语句或用词方面有些错误,那并不影响你要表达的意思!”哈!原来我竟是靠着这“语句自然”的“一白”遮了我其他的“三丑”!

李振清谈“单字的记忆”
VOCABULARY BUILD-UP

作者:李振清博士
        前几年,当我到高雄访问时,一位学生问我说:“熟背英文单字,有什么秘诀?”
        我的答复是肯定的。而这问题也让我想起我的初中时代。那个时候,每一个人的口袋中都装着一本英文生字簿,把每课的英文单字、发音,及中文翻译都写在上面,一有空便取出死背。这种方法,时至今日,仍然相当流行。然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背英文单字,的确有更好、更科学、更合理的方法,以达成英语学习和教学上,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里,我想要讨论如何藉学理的基础,说明英文单字的一般结构方式,从而循着一种简明易学的过程,引发学习动机,最后因而达成英文听、说、读、写四种基本技能的均衡发展。
●认识中英文字结构的特色
        一般中学生之所以忽略英语文字结构的规律性,其原因是由于他们对英语的特性认识不深所致。中国文字与英语文字在结构上最大的差异是:中国文字以六书(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为基础,因而图象符号重于一切。换句话说,某一个生字,也许我们不会读,但可能可以根据其字形结构而猜测出此字的意义。英语单词则不然。它除了有意义的字首字尾等词构因素外,其拼字与发音均有一定而相当严谨的对应规律。换句话说,看到一个字,虽然不一定懂得其意义,但可以十分准确地念出该字的发音。反过来说,只要听到此字的发音,也可以约略地拼出这个字来。因此,有些受过专门训练的英文老师,在国中一年级时,就施予学生们此种“发音与拼字对应”的练习。当达到某一火候之后,老师只要念出某一字的发音,学生们自然可以依其发音而正确地拼出该字。常收听英语广播的人,偶尔听到的某一个字不懂其意义时,常可依其发音而在字典上正确地找到该字。这种经验说明了一项事实,拼字的规律是与发音相辅相成的,因此,初学英语的人,必须有此种认识,才不会在记忆单字上吃苦头。
当我向那一位高雄学生,把上述的基本原则说明过后,随即考他几个复杂的单字:,他竟然就循着这些发音与拼字的对应规则,一字不差地全部拼出来;stratification, reinvestigate, imaginative。
        许多英语老师,都有一种共同的体验:学生只是按字母一个一个盲目地死背单字,而不是先熟读某一单词后再回过头来,依发音而拼出该字。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学生视背单字为畏途的原因。不按适当的方法,盲目地死背每课至少二十个以上的英文单字。那是何等的痛苦啊!学生们不但没背好英文单词,反而在时间的无谓浪费中,丧失了学习英语的动机。对于老师、学生、家长,都会构成极重大的心理负荷。
●构词与拼字
        除了发音与拼字的对应关系外,另一项可以直接举一反三地增进词汇,帮助拼字能力的原则,是认识一些最基本的词构(Morphological Structure)。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字首(Prefix)、字尾(Suffix)的运用与组合。例如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百分之几”叫percent。而percent是由per及cent合并而成的。per在拉丁文中为“每一”(for, by each, for every)之意;而cent源自拉丁文与古法文中的centum,后来在法文中进化成cent,意为“一百”。因此这两个有意义的单字合起来,就变成一个新的、但意义相关的单词percent。至于记忆此种单词时,必须先熟读,然后依其音节(Syllable)之顺序拼出该字。例如percentage(百分比),是由percent再加上-age这个字尾。-age意为状况、品质。(如bondage, portage, courage等。)因此,学生们应该按per-cent-age三个音节词或素(morpheme)依次拼出,千万不可以把某一单字的字母,平均分配地死背,如antiaircraftsman(防空人员)千万不可分成ant-iai-rcr-aft-sman来盲目死背,而应按照有意义的词素,及发音拼字的对应关系,分成简明易背而且易懂的anti-air-crafts-man(或an-ti-air-crafts-man)。因为anti-,这个字首的发音很明显,而其意义是“反(抗)……”,只要在后面加一名词,大都可以构成特殊的词语,如anti-body(抗体),anti-freeze(防冻剂),antibiotics(抗生素),anti-fascist(反法西斯主义者);而且可以依此构词的原则,继续创造新词汇。
        再看看specialization(特长),purification(净化)二字。它们是分别由special及pure衍生变成动词special-ize,和puri-fy,再变成名词specialization, purification的。字面上看来似冗长难背,但只要认识一定的词构,然后能熟读其发音,则必可朗朗上口,轻而易举地按照音节将这种难而又不难的单字拼出。
        美国人常被讥为poor spellers,因为他们以前常拼错字。但目前各州的小学里,英文老师即按上述的方法,着手训练学生的拼字能力。他们一定要学生读顺了某一字句后,再教学生按此已顺口了的发音,拼出该字。这种教学法所收到的成效相当大,而且很实际。所以有时候,当我们问英美人士怎么拼某一单词时,他会先读几遍,读熟之后,再按音节顺口说出该词的拼法。因此,在国外很少有人特别用心地死背单词,因为灵活的基本词构、发音、与拼字的相应关系,早已为他们带来了足够的启示了。
当然,英文中的字首、字尾很多。Dictionary of English Word-Roots一书列举了一千七百多条例式,中国学生只要把一些比较常用的字首、字尾熟记,再加上发音上的训练和习惯之养成,就足够克服一般的拼字问题了。当然,这一切如果能有老师的有效辅导,更能产生立竿见影之效果。
        梁实秋教授在“闲话英语”一文中也强调,背生字要先将该字默念或朗诵。这种功夫是记忆单词不可缺少的原则。能把这些方法应用到最高的境界,则学生们必能视学习英语是一种具有多元性功能的享受,而不是联考压力下的折磨。

余玉照谈“怎样学好英文”
A FEW SUGGESTIONS ON HOW TO MASTER YOUR ENGLISH

作者:余玉照博士
        我所谓「学好英文」,是指听、说、读、写四方面的能力已大致应付生活上普遍的需要。在听力方面,要能大致听懂一般性的英语演讲、新闻英语广播,以及普通电影中的英语对白等。在讲的方面,要能与英美人士就一般话题作较长时间的交谈,至于用英语问路、购物、点菜、作报告、打电话等等,也都能够应付裕如。在阅读方面,要能大致读懂英文时代周刊、新闻周刊、纽约时报、读者文摘英文版、英文中国邮报或中国日报,以及其他非特殊专门性的英文读物。凡涉及专门学科比较深奥的读物,通常需要深入钻研后始能理解,所以不必用来衡量一般水准的阅读能力。最后,在写的方面,要能用英文写一般社交或商业书信、读书或业务报告,以及普通题材的文章等等。
        以上所列的英文能力标准,对大部份中学生而言显然是偏高了;对大学生而言,相信只要肯下四年苦功,大抵都能冀望达到。我必须郑重声明的是这种标准的拟订,完全为了能确实满足生活上多方面的普遍需求,绝非有意夸张困难或唱高调。换言之,订出这种标准是不得已的,因为,倘若达不到这种标准,则用起英文来恐将难免常有不太够用的挫折感,果真如此,便不能说是「学好英文」了。
        那么,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效达到上列标准呢?这实在是「老生常谈」而且「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为了抛砖引玉,乃不揣简陋,就管见所及提出下列十项建议,敬请专家惠予指正。
        第一,袪除学习英语的心理障碍。最常见的障碍有两种,一是决心不强,二是信心不够。其实,要想学好英文或其他任何学科,非得先下定决心学好它不可。有人学英文已有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历史,却仍未「学好」,固然可以归咎许多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恐怕是没有下定坚强的「学好英文」的决心。由于这个缘故,学习态度往往就显得相当被动或消极。我曾教过「大一英文」课,常常看到不少学生修英文似乎只为了应付考试,赚几个学分而已。这些学生只喜欢念考试范围以内的东西,范围以外则没有多大兴趣。如有这种学习动机与态度,却想「学好」英文,恐怕花再长的时间也很难如愿以偿。
        谈到信心不够,也是很可怕的一种障碍。我认识的学生当中便有不少是怕开口说英语或怕写英文的。他们似乎把英文当作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或什么艰难无比的东西来看待。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我们应该注重随学随用的原则,尽量找机会把学到的应用出来,不可老是畏畏缩缩的光学不用。相信很多人只要狠狠抖落「害羞」或「害怕」的心理,便将发现自己业已具备使用英文的基本能力。有了信心后,自然能够学得既快又好。
        第二,多多嚐试用英文来思考。许多人开口讲出一句英语之前往往要先想了半天,其实他们是在心里暗地进行「中译英」的工作。翻译或打腹稿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在实际与人会话的场合,通常对方总是期望你立刻有所反应。迟疑一二秒尚无大碍,超过三五秒钟的话,对方便会觉察你在迟疑了。为了避免这种反应慢半拍的缺点,最好平时常用英文来思考。这样做,等于经常复习英文,也等于默默地给自己考试,久而久之,反应自然会变快些。
        第三,常跟朋友练习英语会话,也常收听英语广播或电影对白。住校生与几位室友「约法三章」,规定除某些特殊场合之外,一律得讲英语。认真实施的话,我敢保证,不出三个月听讲能力便有可观的进步。我大三时,在回宿舍的公车上用英语大谈电影观后感,正「盖」得起劲时,一位旁座的陌生男子过来干涉,说是要给我们「补习国语」,这位男子和他的一位同伴跟着我们在新生南路底台大站下车,要我们走进出牌后的暗巷里接受「补习」。我们看到情势不妙,立刻拔腿就跑,幸好安然脱险了。希望大家在公共场合说英语时,千万要提防别人「误会」你们。万一英语尚未学会讲,嘴巴却被打歪了,那就太划不来了。
        第四,多背诵英文字词及好文章,或朗读名家英语演讲。这样做,也有许多好处,例如可以增进对英文句子的意念单元及其表达语调的认识,同时也能借此培养开口说英语的勇气。以前教「大一英文」时,每教完一课后,总要指定学生背诵一两段较为精彩的。此外,每次上课时都要请一位学生上台演讲,一学年下来每人都至少有两次上台的经验,事后许多学生都向我表示获益匪浅。
        第五,常常阅读英文报纸及杂志。住校生不妨与同室室友合资订阅至少一种英文日报及一种杂志。不能与别人合订的,也要舍得花钱独自订阅。大一新生还有「大一英文」课,固然也要这么做,大二以上不再有正规英文课的学生,更需要这么做。我推荐China Post, China News, New York Times, Time, Newsweek, Reader's Digest, 等等刊物,原因很简单,就是它们记载的都是最新的资讯,使用的都是最新的英文,有时新到很多字词及表达法在一般字典里都还找不到。如果我们常常阅读这类刊物,不仅可以获得很多新知,而且可以学到最实用最时兴的英文。反过来说,如果不肯接触这类刊物,只想在几本学校教科书的小天地里打转的话,是很不容易使英文能力升级的。
        第六,多多欣赏文学作品,尤其是英文小说。这点建议特别适用于非英语系的学生。对于初次选读英文名著的人来说,过于艰深难懂的,例如意识流之类的作品,是不太适宜的。最好先读文字清新简明、故事富于趣味的作品。记得我念师大附中时,杨淑玉老师指定的英文暑假作业之一,便是阅读一些用较为浅易的英文改写成的西洋文学名著。在那之前,总是念些短文及专搞什么文法之类的琐碎东西。及至开始碰英文名著后,才突然发现自己大致读通整本的英文书了,心中不禁大喜,对英文的兴趣也就更浓厚了!英文系的学生大概都有类似的体验,非英文系的学生不妨试试看。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欣赏英文名著既能使英文进步,又能加深对人生的了解,真是一举数得。
        第七,多多练习用英文写日记,或用英文跟朋友通信。以前我曾透过别人介绍跟一个美国男孩做笔友,的确很有意思,可惜两人只通了半年多的信,就中断了。至于写英文日记,也是极有用的。读完本文后,各位不妨把我的「十项建议」译成英文,记在日记里。如果因为功课太重,无暇好好「创作」,则不妨只抄下几行书报上读到的佳句或格言警语,高兴时也可以选些中文的文章试译几段,抄在日记上。这样写了一段时间后,写作能力必将大大提高。
        第八,尽量了解语言与文化的密切关系。事实上语言就是文化的一种象征,所以透过一国语言可以深入观察该国的文化。本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可是却被很多人忽视了。就英文而言,常听见「英式英语」、「美式英语」,及「黑人英语」等类「英语」,各有各的特色,而那些特色都跟着它背后的文化有关。英语学习达到相当程度时,往往会觉得英文能力好像总是停留在某个阶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只一端,其中之一可能就是由于没有进一步研究英语背后的文化所致。如果这种观察尚属正确,那么,为了突破自己的英文「瓶颈」,恐怕就得设法多多认识英美诸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风俗、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甚至于科技发展各方面的问题,美国孟肯先生(H.L. Mencken)所著「美国的语言」便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第九,购买足够的英文工具书。字典之类的参考书,乃是语言学习者不可或缺的工具。有意「学好」英文者必须至少拥有一本又重又厚的大型英英字典,如韦氏的或兰登的大字典即是;至于良好的英汉、汉英、俚俗语、片语、同义反义字、外来语、简缩字词等类字典最好也都购备一种。有人学了好几年英文,用来用去还是一本小小的英汉字典而已,始终还不晓得勤查大型英英字典及其他各类工具书的好处,毋宁是很可惜的。毕竟,工具书不齐全,便无从下深厚的工夫,要想“学好”英文,除了需要良师指导外,还必须靠自己自修。因此,希望有意者明天就去买全必需工具书。等到工具书摸得脏兮兮时,英文能力大概就能达到一个预期的起码标准了。
        第十,必须持续地学习再学习。凡是皆须持之有恒始有所成,学习语言更是如此。这种老得不能再老的道理,用不着我在这里多费唇舌。遗憾的是偏偏有不少人,在英文学习的漫长道路上,半途而废了。尤其是非英文系的学生,自大二以后逐渐疏远英文。过了几年后,有的甚至完全抛弃英文,而把英文视为畏途了。如此前功尽弃,憾何如之!英文之为一种强势国际语言,看来在我们有生之年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所以,跟它结下不解缘,无论从那一个角度来看,都是很有实用价值的。盼望还没有「学好」的人要痛下决心继续学下去,已经「学好」的人也要精益求精,切勿中辍。毕竟,学问是永无止境的。谨以挚诚与大家互相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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