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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廉政食堂”吃出机关党员干部好形象

 徐徐读书 2012-06-26
鹤峰“廉政食堂”吃出机关党员干部好形象
  发布时间:2009-10-20  来源:鹤峰县纪委   阅读次数:60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何吉安、秦敏聪)每到中午和下午下班后走进鹤峰县教育局职工食堂,过去开会在饭店像摆酒席几桌几十桌,肥了馆了穷了单位,如今在湖北省鹤峰县很少看见了。县直有条件的单位都办起了职工食堂,私营餐馆门庭冷落,机关食堂却“火”了起来。

多年以来,随着改革各单位均没有自己的食堂,来客和接待下面不是到这馆子就是那馆子,喝酒吃饭“吃”坏了党员干部职工形象,百姓有埋怨,职工反感。县委和政府办公室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县委和政府出台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县教育局在20085月在县直单位率先办起了近1500平方米的单位职工食堂,一年多来节约接待费用达10万元以上,今年县交通局等县直机关也办起了机关食堂,来客均在食堂接待,限制陪客人员,对口接待,降低了接待成本。

县里出台了《关于构建脱贫奔小康试点建设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脱贫奔小康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县纪委还建立了单位支出成本节约制度管理监督机制,重点加强项目立项申请、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等关健环节的监督,规范资金预算、存储、分配、审批、拨付、使用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财产管理、物资采购、接待标准,坚决杜绝县内接待喝瓶装酒,装包包烟,“廉政灶”运行杜绝了党员领导干部“吃、拿、卡、要”,深受党员干部职工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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