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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关键 强化监督 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徐徐读书 2012-06-26
紧盯关键 强化监督 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2-02-20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200  【字体:   

  王远鹤

  2010年以来,咸宁市把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作为纠风惠民、维护民利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较好地保证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到位和资金安全。2011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暗访组在咸宁市进行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检查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健全机制,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制,完善组织保障措施。成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纪检监察、纠风、财政、审计、农业等9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建立以健全的组织和有力的领导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纠风抓监督、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级本部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全市乡级以上单位成立领导小组162个,组建工作专班691个。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措施。构建制度“防火墙”,建立以制度保障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推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工作机制,出台《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42项惠农资金管理细则,明确惠民政策落实的职责范围、检查程序、绩效管理等内容,做到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到位,保障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覆盖机制,完善监管保障措施。拓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渠道,建立纪委常委带队暗访督查、检查情况汇报等制度,采取市暗访督办、县全面检查、乡全面覆盖、村自查自纠的措施,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实现检查项目、农户、整改、追究“四个全覆盖”。各级各部门设置违规“重控帽”,对有截留、挪用、贪污惠农资金行为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监控期间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不得交流提拔、评先评优,让惠民政策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

  二、盯紧关键,保障强农惠农政策拉网检查有序开展

  在拉网式检查中,市纪委把握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找”、“追”、“防”上下功夫。

  1.开展自查自纠,“三步走”“找”问题。第一步,编制《强农惠农资金来源及配套情况登记表》和《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开展对惠民政策资金、项目名称、下发文号、资金来源、拨付和资金发放对象、标准、方式等情况自查自纠,全面摸清惠民资金情况。第二步,编制《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入户登记表》,结合“三万”活动,深入农村,走访农户,摸清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第三步,重点对“四个是否”进行调查核实,即惠农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及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全面摸清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进行明查暗访,“六看八查”“追”问题。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明查暗访工作方案》,抽调纪检监察、纠风、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暗访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做到“六看八查”,即看专班落实情况、看工作开展情况、看自查自纠清理情况、看拉网检查覆盖情况、看问题排查情况、看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查强农惠农资金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查是否有套取、截留资金问题,查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查是否有贪污、私分资金问题,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查是否有救灾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查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市纪委先后分两批组织12个检查组,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不走过场的形式,进村入户暗访,共发现并整改问题35个,立案查处13件,移送司法机关7人。

  3 . 盯紧关键环节,“专项清理”“防”问题。在自查自纠和明查暗访的基础上,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公开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通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中职助学金”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防控机制,实施责任追究,专项清理“防”问题。

  三、创新途径,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监督到位

  1.创新方式,实行“三合一”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拉网式检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考核内容,创新方式,实行“三合一”监督。一是设立“监测点”,实行“一张网”监督。充分发挥基层三级纠风网络、四级监督体系的作用,选聘纠风监督员300名,共设立惠农政策监测点171个,实行市有暗访专班、县有监督专班、乡镇有监督小组、村有监督员的“一张网”监督,消除了强农惠农监管盲区。二是设置查询界面,实行“一点通”监督。充分利用各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设置惠农资金查询界面,安装查询“一点通”,群众可随时上网点击查询、投诉,确保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到位、资金安全。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一线通”监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农民负担卡和村务公开栏等载体作用,在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村纠风联络点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实现“一线通”监督,做到监督方便、快捷、高效。

  2.创新方法,实行“三化式”监督。一是突出重点,实行调研专题化。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提出的“四个一”要求,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的12个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2份,提出整改建议15项,为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注重结合,实行检查常态化。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巡查工作相结合,实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常态化。三是跟踪督办,实行整改制度化。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函,跟踪督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实行整改制度化。

  3.创新途径,实行“三规范”监督。坚持“群众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按照“以访促案,以案息访”的办案理念,以刚性措施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监督,严格规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途径。一是畅通渠道,规范信访举报途径。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与基层纠风网络投诉相融合,畅通信访举报、纠风投诉渠道,规范强农惠农政策案件受理途径,实现了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多赢。2010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强农惠农信访件65件,立案查处15件。二是加强沟通,规范资源共享程序。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强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沟通联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共享案件信息资源。2010年以来,全市办理涉及强农惠农政策案件1起,移交司法机关2人。三是加强教育,规范办案治本功能。规范查办案件程序,发挥惩戒治本功能,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及时通报,并将案件材料编成教育资料,发放到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职能部门和监督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确保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了政治保障。

  (作者系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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