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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何谓团团转 2014-01-15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更新时间:2012-11-12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积极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央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服务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整体合力

开展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监督检查工作,点多面广,头绪繁杂,我们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注重整合其他部门的力量,构建整体联动的监督检查网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合力。

(一)坚持统一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监督检查工作纳入经济工作总体布局,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对每项重大监督检查工作,都及时成立由市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召开会议,统一动员部署,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督办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找出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协调各部门研究监督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促进各负其责。为切实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我们协助市委、市政府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对每项监督检查任务都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责任,促进落实。一是落实“一把手”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把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三是实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保项目责任制,市纪委和11个县(市)区纪委均实行“一名领导、一个覆盖项目”,明确包保责任,一抓到底,包保落实。

(三)实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协调而不包揽,参与而不替代。一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职责定位,区分主办、协调、参与和督办的责任,采取召开联席会、协调会、任务交办会等形式,强化对重点难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发挥牵头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协调配合单位共同抓好落实。三是发挥配合部门的主动参与作用。各配合部门结合业务实际,既抓好本部门,又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督办,确保任务落实到各个层级。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带动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推进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监督检查工作领域广,任务多,我们坚持“三个围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我们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重大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思路、政策导向是否全面体现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扩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先后成立监督检查专班8个,深入到11个县市区、开发区和17个市直部门进行5轮全面检查,检查项目241个,重点抽查项目84个,实地查看项目211个。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紧盯节能减排各项削减指标,坚决淘汰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落后产能,先后完成51家重点污染企业关停改造和搬迁治理,关闭29家小造纸、11家小矿山、4条小水泥、6条小印染线,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二)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我们制定《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将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分解成9个方面39项,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水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强农惠农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对每一个政府投资项目和每一笔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了资金投向符合规定、拨付配套足额到位、管理使用高效廉洁。2010年以来,有针对性选择20个过千万元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深入剖析,发现在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问题15个,移交案件线索3件,发整改通知书15件,发监察建议书10份,约谈领导干部16人(次)。

(三)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环境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的各项政策惠及民生。去年以来,组织农委、财政、物价、教育、审计等部门,先后认真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清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中职生国家助学金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违规资金2000多万元,立案 20件,37 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交司法机关。2011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中,我们先后纠正了枣阳市七方镇赵岗村收取计生押金,保康县歇马镇收取“建房保证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并督促将违规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农民,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创新方式、做好结合,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针对监督检查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做到“三个结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我们实行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检查与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保证了集中检查覆盖范围广、检查内容全的优势,又发挥了日常检查针对性强、发现问题及时的特点。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牵头组建扩内需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专班32个,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78个,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专班19个,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20个。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遇到困难的,我们主动介入,帮助其推进工作;工作遇到阻力的,积极协调;对工作敷衍推诿的,及时跟进督促。

(二)横向抓“块”与纵向抓“条”结合。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两条主线,即横向抓“块”,不留空白,纵向抓“条”,一抓到底,条块结合,联动进行。对于涉及市直部门较多的单位,我们采取横向抓“块”的办法为主,对涉及部门及其基层单位的长线工作,采取纵向抓“条”的办法为主。如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我们要求财政、农业、交通等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围绕资金项目自上而下开展纵向检查,从本级机关一直查到基层站所直到农户,主要看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流向是否明确,有无欠拨滞拨、截留挪用等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内开展横向检查,看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户,分配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问题。

(三)查找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监督检查是手段,整改问题是目的。在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活动中,我们首先通过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和专班抽查,摸清项目底数,找出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加强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明确时限抓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提出明确的整改进度表;二是强化督导抓整改。定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复查,督促落实整改内容,未达到满意效果的,重新进行整改,直到检查通过。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帮助有关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督促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四、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投入资金大、建设项目多、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创新监督检查机制,着眼长远防范,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建立完善主动防范的日常监督机制。一是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对中央和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积极参与,查找薄弱环节,主动预警防范。2011年以来对10个单位发放预警通知书12份,预警苗头性问题 24个,有效防止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和保障机制。先后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政府投资效率。2011年6月在内外环设计阶段,我们多次聘请建筑专家实地考察,提出意见建议24条,节约建设资金211万元。三是特设专门机构,强化重点监督。针对近年来工程建筑领域问题较多的实际,我们整合建委、规划、城管、房管四个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城市建设管理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2010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二)建立完善系统规范的专项督查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联系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综合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规范组织协调的方式,促使组织协调更加科学有序。二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对重要时期、关键阶段的专项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建立追究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完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相关制度,制定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问责制的落实促进监督检查的落实

(三)建立完善绩效考评和成果运用机制。一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采取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评、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围绕监督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方式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既设置红线又预留黄线,既有刚性又有韧度,客观评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二是建立完善激励保护机制。区别对待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干事激励机制、失败宽容机制,为干事创业营造“安全区”。三是建立成果应用机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被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地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树立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政绩观,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有力推动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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