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湖市始终把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存在的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民负担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部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等建议。该市市委、市政府根据纠风部门反馈的情况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做到“三个坚持”,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一、坚持以强化责任为关键点,健全工作机制。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将强化责任作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重要抓手,层层细化分解责任,着力保障各项政策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到位。成立由主管财经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财经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减负办、综改办等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区办相应形成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财经领导具体抓,财经所等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的责任工作机制。二是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位。该市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各乡镇区办行政“一把手”签订“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同时,各地对上报的补贴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单独造册,由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财经所所长签订《承诺书》后上报,进一步细化责任,杜绝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现象,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高效工作机制。三是建立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纳入治庸问责的范畴,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以宣传公示为结合点,营造良好氛围。为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该市坚持把宣传公示作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重要推手,贯穿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始终。一是做到事前宣传。借助基层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平台,各地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全面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二是做到事中公示。在各地以村组为单位在显眼和群众过往密集的地方逐一对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公示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在发放粮食补贴资金时以村为单位对享受补贴农户的信息、补贴面积、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数额等,采取喷绘形式制作统一的公示栏由各村逐一进行公示,切实杜绝虚报冒领、假公示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做到事后跟踪。在全市统一制作的发放的监督卡、公示栏上公布职能部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纠正处理。组织督查组,对告农民朋友公开信、监督卡、明白单发放及补贴数据宣传公示情况进行督办,切实做到真公示,全公示,营造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检查处理建制”为立足点,堵塞监管漏洞。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处理、建制”三结合,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监督检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到位。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问题发现机制。去年,该市组织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实施“拉网式”检查,先后开展30余次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9个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45个个性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逐一进行督办处理。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健全监管问题处理机制。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惠农政策和资金及农民负担落实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以查促管,强力推进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有效落实。去年,该市严肃查处了4个乡镇虚报种植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用农户补贴资金抵扣农户负担等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及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同时,并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三是加大查纠结合力度,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针对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程序、监督上的漏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去年,该市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农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同时,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工作纪律的通知》,通过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宣传公示制、农民负担审批制等一系列制度,巩固监督检查处理工作成果,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洪湖市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