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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第三编 之 发文处理标准

 了逹 2012-06-28

第三编 承办事务篇

 

第七章 发文处理标准

 

■ 发文办理程序

  一、 拟稿、审核与签发

1.拟稿

  ⑴ 在文稿前边要用公文稿头纸。

  ⑵ 文件发放范围要写得明确、具体。

  ⑶ 拟稿人要把有关的文字资料和拟稿的依据附在文稿后面。

  ⑷ “批转报告”也是发文的一种形式。一般在拟好“报告”的文稿的同时,代拟批语,然后将“报告稿”和“批语文稿”一并送领导机关核发。

  ⑸ 主管部门拟以领导机关名义发的文稿,要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送请其他部门会签。

2.审核

  ⑴ 查是否需要行文,以什么名义行文。

  ⑵ 查文稿内容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是否一致,与平行机关和本部门已有的规定是否矛盾。

  ⑶ 查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⑷ 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范围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并经过会签。如发现文告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且又没有协商、会签时,应暂不签发,责成主办单位组织协商、会签后再送审。

  ⑸ 查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字书写是否规范。

  ⑹ 查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签发

  签发的格式包括核准意见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三项,缺一不可。

  A. 核准意见要具体。常见的核准意见有:“同意印发”、“打印发出”、“抄清后发”等。如果认为文稿还应送其他领导同志审阅,应写明“请×××同志审阅后印发”。

  B. 其他审批人(对文件内容承担次要责任的其他领导人)没有不同意见的前提下,才可以圈阅。

  C. 签发人姓名要写全。

  D. 签发日期不缺项。

  核准意见、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均应写在准用发文稿纸左上侧“签发”栏内,不要直接写在文稿首页或尾页空白处,以利立卷归档。

  二、 缮印与校对

 

  三、 用印、登记与封发

1.用印

◇ 文件用印时,必须以签发好的文件原稿为依据,经核对无误后方能用印。

◇ 文件用印要端正、清晰,要端正地盖在成文日期上方,上不压正文,下要“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

◇ 要核实份数,超过份数的不能盖印。

2.登记

一切发出的文件,均应进行登记。

3.封发

◇ 分装之前先要看发文稿纸注明的发送单位、密级、有无附件等。入封文件要折叠平整,并略短于信封长度。

◇ 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要在发送文件的信封上写准确。

◇ 发文如系密件、急件、亲启件必须分别注明,文件的封口要用糨糊或胶水封实,不要用书钉钉封,绝密文件应盖专用密封章或贴密封签。

■ 来文收集

  一、来文收集的含义

来文收集是指对已处理完毕,但需要立卷归档或保存一定时间的来文,进行汇集回收的过程。

  一、来文收集的工作方法

1. 来文份数较多的,在处理的同时留足归档的份数。

2. 来文只有一份又需要归档的,要在文件眉头加盖明显戳记。如“此件阅后请退回归档”之类的字样,并在登记簿上作出记载,以便催要。

3. 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的文件,如果能够复印的,可将原件存留,复印件送给阅知部门或阅知人。

4. 对传阅件,要在传阅完毕后及时收存。

5. 对上级召开的各类会议印发的文件材料,要按“会议主办单位的通知”和“会议文件目录”,及时收集,登记后再交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用,用毕及时收回

■ 文件的传达

  一、文件传达的含义

  文件的传达,是指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达范围,利用会议向有关人员口头传达。传达上级文件,要按照时限要求,可一次性传达到指定范围,也可分期传达到指定范围。

  一、传达文件的要求

  1. 不可随意扩大传达范围,不能随意各取所需和擅自截留。

  2. 需要同广大人民群众见面的文件,一般可直接传达到群众,不必先党内后党外、层层传达。需要逐级传达的,必须在文件规定到达群众的最迟时间内传达完毕。

  3. 需要向广大党员和群众传达的重要文件,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亲自宣讲或辅导,使党的方针、政策为广大群众所了解、理解并变为自觉行动。

■ 文件的管理方法

  1. 定位管理法

  2. 跟踪管理法

  3. 卡片管理法

■ 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的含义

  公文立卷,是指机关文书部门将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一定的规律组成案卷。

  案卷,也称卷宗,指有关某一问题或某一工作活动的系统的、具有密切联系的文件材料的组合体。

  二、公文立卷的范围

  1. 应以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暴光期限表》和《机关文件材料归纳的范围》等文件的基本思想为指导。

  2. 要明确文书立卷的分工,即哪一级的文件由哪个机关立卷。应该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本机关、本部门为住。原则上以什么名义发的文件就在哪里立卷;是哪个部门承办或主办的文件,就放在哪里立卷。

  三、公文立卷的准备

  1. 立卷类目的编制

  2. 立卷类目的组成

  ⑴ 类名,即类别,是综合概括归卷文件材料的类属名称。如组织类、宣传类、工交类、城建类、财贸类、文教类、综合类等等。

  ⑵ 条款,即条目。如第一类第一条为“1-1”、第二类第二条为“2-2”等等。

  三、组卷

  1. 调整立卷

  2.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

  {可以按时间、问题、重要程度、问号、作者、地区、通讯者、文种名称、人名的姓氏笔画或拼音字母等顺序进行排列。}

  3. 拟订案卷标题

  通常应当标明卷内文件作者问题名称三个基本部分,中间用“关于”、“的”来连接。例如:“××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决定(指示、通知)”

  ◇作者——可用通用的简称,如“中共××市委”,对本机关可简称“本局”、“本委”、“本厂”等。

  ◇问题——有些文件名称相近或卷内文件名称过多,可以进行概括,或举出两三个有代表性的文件名称后面加“等”字

  ◇时间——一般的案卷标题不需标明时间,只有计划、报告、总结、预算和重要文件以及跨年度文件组成的案卷才需要标明时间

  ◇通讯者——将同一性质的机关概括为总称,例如:“××市航运公司就制止货轮搭客问题与××线各航运公司的往来文书”。

  ◇地区——如:“××地区各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报告”;或“××地区行署关于××、××等五个县(市)防汛救灾情况的调查报告”。

■ 案卷归档

  一、 案卷目录的编制

  案卷目录的项目有“案卷号、立卷类目号、案卷题名、卷内文件起止日期、卷内文件份数、页数、保管期限、备注”等等。

  二、 文件检索工具的编制

  ⑴ 文号索引,又叫文件作者目录。

  ⑵ 文件分类目录,又叫文件综合分类目录。

  三、 案卷的归档

  ⑴ 归档范围。指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包括照片、图表、印模、录音带、录像带等)。

  ⑵ 归档时限。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⑶ 归档要求。移交目录一式2至3份,一份经签字后留公文处理部门使用,另外1至2份交机关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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