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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纪委监察局苦练“四力” 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徐徐读书 2012-07-12

城步县纪委监察局苦练“四力” 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发表时间:2012年02月20日 15:14   编辑:高蓝   来源:三湘风纪网   浏览数:223   【字体:

    日前,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2012年案件查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案件查办工作。会议明确今年查办案件工作以“整合办案力量、强化组织协调、突出办案重点、增强治本功能”为思路,苦练“四力”,不断提升办案工作水平,继续保持惩贪治腐高压势头。

    整合人才资源,壮大办案“人力”。县纪委在充分了解和仔细考察的基础上,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具备一定法律、金融、财会、税务、科技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年轻干部纳入办案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同时,通过学习考核、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旁听庭审、组织讲评、派出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开展组织协调,凝聚整体“合力”。充分利用纪委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职能的优势,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和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案件,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综合运用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抓住重点环节,提升办案“效力”。一是加强案源排查和目标初核。全面系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在接待群众信访过程中发现、筛选案源线索,拓宽案源渠道。由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召集有关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论证,瞄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锁定办案目标。二是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每查办一起案件时,根据案情需要确立案件主办人。主办人对选定办案人员、确定初核范围有建议权,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有决定权,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有监督权,同时对案件调查全过程和调查结果负总责。

    促进成果转化,增强治本“功力”。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思想,促进办案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进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进行深入分析,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渠道,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防。注意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 吴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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