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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化管理误区剖析

 太阳下的森林 2012-07-15

俗话说:“立规矩,成方圆。”为了达到“以法治校”的目的,使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许多学校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有不少科学合理的制度在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约束教职员工的言行等方面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高了学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学校制度在制定程序上不够民主规范、在具体内容上不够科学合理、在执行落实中不够公正、公平,走进了制度化管理的误区。

        误区一:制定程序不规范

        案例:苏北A校学年初制定《校内结构工资制》,学校行政组几个人在制定前没有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后没有递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直接在教师会上作了公布。结果在年终考核中,不少教职员工意见纷纷,甚至公开反对,大吵大闹,《校内结构工资制》的推进一度陷入僵局……

        思考: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A校制定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时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没有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教职员工是学校的主人翁,参与学校制度的制定是他们的正当权利。所以,在学校一些重大制度制定之前,一定要集思广益,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让他们意识到自己也是学校管理的一员,体会到学校对自己的尊重。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要根据教职员工合理化的建议,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照顾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的利益,拿出制度草案。在教职工大会上,学校制度的起草人应讲清相关制度制定的目的意义,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说明,然后,留有足够的时间给大家充分讨论,接着,再由学校根据讨论结果,对制度进行修改、调整,力求科学、合理、公平,最后递交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样,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制度程序规范,广大教职员工自始至终参与全过程,自然而然地就会理解、支持、拥护学校的规章制度。

        误区二:具体内容不合理

        案例:年轻的B老师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工作踏实认真,善于创新,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年度考核中被教职员工评为“优秀工作者”。但即将申报高级职称的B老师最终只被学校定为“合格”,理由是——B老师声带小结手术后休息三个星期,而学校制度规定:教职工事假超过五天,病假超过两个星期,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思考:一些学校制定制度的唯一目的就是管理“方便”,因而“出台”过于草率,“表述”过于轻率,严重伤害了教职员工的情感。本案例中,这条制度的目的是提高教职员工的“出勤率”,但结果造成B老师因为“生病”,所以不能“评先”。“生病”与“评先”两者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是多么滑稽可笑!因为,在《汉语成语词典》中,“先进”的意思是:进步快,水平高,可以作为学习榜样的。“先进”的标准是时时为“人范”,处处作“楷模”。这与生病休息并无直接关系,B老师评为“先进”理所当然。更何况B老师患的是教师的职业病呢?教师也是“人”,是人就得食“五谷杂粮”,怎么可能不得病?就是“机器人”还会感染“病毒”,需要花时间排除之后才能继续工作呀!因此,这样的制度不仅仅削弱了B老师的工作热情,还让更多的教职员工感到“心寒”——学校制度不准人生病,谁还“拼命”工作?所以,对学校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定要仔细斟酌,做到“合情合理”,体现“刚性”制度的“人文”关怀,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误区三:执行落实不公平

        案例:即将退休的C老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摔伤,造成大腿股骨头破裂。六个月后,历经病痛折磨、花费数万元手术费的C老师突然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少了1440元……原来,学校依据考勤制度之规定:教职工病假一个月扣除240元。

        思考:乍一看,C老师休息六个月,应该扣钱。不劳哪有获?然而,C老师是属于学校制度规定中的“病假”吗?显然不是。2003416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严格执法”的背后实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的偏差对于C老师来说实在不公平。这不由让我们想到学校制度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所农村中学实行《教职员工量化考核制度》,结果学校门卫得分超过了许多一线教师,原因是什么呢?不是制度制定不合理,更不是门卫工作做得有多好,而是制度落实有“软硬”——对教学工作,学校比较重视,天天有人查,日日有记载,所以教师或多或少都被扣了分;对门卫工作,学校就比较忽视,月月无人管,考核无凭据,门卫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门卫得分反而高了。学校工作,分工不同;同类考核制度,具体内容不同。像这样执行力度再不相同,必然带来结果的片面与错误。当然,在同一种制度下,对不同对象执“法”不一更会引起大家的不满:一所县城知名小学,实行教职员工“出门证”制度,即所有人员不论何事在上班时间出校门必须到校长办公室开“出门证”。可实施以来,教师偶尔出门都得跑上跑下,找办公室主任“求”出门证,而学校领导出门却未见有“出门证”相伴。这种“刑不上大夫”的制度只会激发教职员工的对立情绪。由此可见,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落实有偏差,只会适得其反。所以,执行、落实学校制度既要“严格”,又要“谨慎”,做到一视同仁,力求公正、公平。

        以上只是列举了学校制度化管理中出现的一些个案,但其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与负面效应。所以,在推进学校制度化管理的过程中,制定程序要规范,具体内容要合理,执行落实要公平。让学校制度走向“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在学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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