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本段简介
(Financial inspector general appoint system) 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权监督,维护企业所有权益的需要。实施的目的在于规范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规范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编辑本段依据
理论基础
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在这种代理关系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在利益目标、风险态度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对称性,经营者很容易为追求自身代理收益而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因此对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是降低代理成本、维护所有者利益的有效途径。财务总监委派制
制度依据
新《会计法》十分强调会计监督。除了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强调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外部监督检查,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内外部相互配合的会计监督系统。新《会计法》第4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法》第50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行使职权中规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及其他会计人员由单位负责人任用,属于企业内部人;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以提供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他们在组织上、经济上依赖于经营者。冈而,可以认为,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经营者的职能。 财务总监委派制实质上是一种外部会计监督制度。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经委派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属于企业外部人,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设置财务总监加强了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外部监督。编辑本段内涵
本质
财务总监委派制下的财务总监是指按照财务总监聘任资格要求认定,由出资人委派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投资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活动依照法律规章进行监督财务总监委派制
职责权限和责任
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对企业整个财务活动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并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总监可以凭借国有股监事的身分进入监事会,也可以在企业董事会领导下直接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参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制定并监督其实施; (2)审核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并监督其实施; (3)审核企业资金筹集和担保的合理、合法及安全性; (4)审核并与经理联签企业重要财务项目,与经理联签董事会规定范围内的资金支出事项 (5)审核并与经理联签企业会计报表和对外财务报告; (6)审核企业其他有关资产减少事项; (7)对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筹资、投资、收购、出售股权等活动,对企业决策执行效果等事项,进行财务评价和监督。 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的同时,承担对下列事项的相应责任: (1)企业会计报表和重要财务报告失真; (2)对企业经理人员重大财务错弊行为失察; (3)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4)企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其他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 财务总监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对投资、担保、借贷、资金调拨,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大额合同签订、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通过与经理联签和报告制度进行监控,保证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财务总监职责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实现。同时,由于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经营全过程,以企业资产管理为轴心,将监控职能贯穿于企业日常财务经营收支之中,保证了财务监督工作财务总监委派制
基本原则
(1)必须有利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使财务总监委派制融入现代企业制度并成为其有机的组成部分。 (2)必须有利于维护所有者利益,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者的利益,改变企业经营权失控,内部人控制严重的状况。 (3)必须有利于全面、正确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支持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决策,从而有助于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形成。 (4)有利于会计信息正确及时的传递,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出现。 (5)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按照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并建立起有效的财务支持系统。编辑本段相关问题
科学界定职责与权限
要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把握好“监督”与“参与”的关系,就必须对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进行科学、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工作职责应明确规定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工作的范围,参与工作的范围,以及应负责的单项工作;工作职权应规定财务总监的权利,具体细化到哪些业务需要财务总监签署,哪些业务需要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签,哪些业务则需要财务总监会签,哪些业务需要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财务总监在履行职权的同时,还应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应该指出,财务总监在企业资本投入、资金的筹集、资产调配成本费用、利润分配以及财务计划、财务考核、会计组织运行等许多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活动中与经营者一起共同行使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并不是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财务总监委派制强调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将监督寓于管理之中。监控措施
财务总监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在一定情况下会出现负效应,因此做好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工作极为重要: (1)建立健全对财务总监日常管理。本着“谁委派、谁管理”的原则,规范财务总监的委派和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委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