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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析与建议

 juluyuan 2012-07-22
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她的源动力和她产生的必然结果,一个预期的经营目标决定企业经营的周转生命期,而企业创造的价值不仅在目标经营上,同时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所表现的影响作用。而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源动力在于什么呢?产生的结果有哪些呢?预期经营目标产生的附加作用是什么呢?一个个疑问带着我的思考,激发我对信合发展未来的分析。
   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以经营信用贷款业务为主要的信贷业务,以利息收入为信用社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的品种形式单一,经营的品牌业务较为呆滞,经营的环境狭小,区域经济严重,同业之间缺少竞争优势。在贷款业务的经营方式中,信用贷款占比较高,面对农村信用环境较差,这样增加了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在贷款管理方面,存贷比例失调,贷款营销落后;贷款管理的制度执行不到位,考核办法缺少依据;信贷人员经营过程中主观因素严重,评估、判断能力缺乏依据。这种贷款营销现状,阻碍了信用社的发展。为了提高信贷业务质量,对当前信用社信贷业务做如下分析:
     一、信贷员管理分析
     农村信用社信贷员是信用社联系农村的纽带,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实践者和决策者,也是信用社资产风险把握方向的前沿管理者。因此,信贷岗位在信用社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最高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经营能力,才能经营好信用社贷款业务,才能算一位合格的信贷员。目前信用社对信贷员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信贷员本身素质较差。信贷职务的聘用没有经过培训、考试考核,许多信贷员对贷款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彻,导致概念模糊,主观意志较强,判断力低下,信贷员经营理念、经营认识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担当着专职放款员、专职收款员的职务。
     2、信贷的工作模式不规范。目前经营的信贷资产缺少贷款营销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规范的贷款操作步骤。许多信贷业务等客上门,贷户申请借款时信贷人员没有进行贷前调查,对贷户实际状况没有深入调查。对于农村小额农贷没有做到一年一次核定,核定的农户贷款限额数量缺乏依据。信贷员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评定主观因素较强,核定的贷款限额随意性较大。面对农村社会环境变化较大,人员流动较大,农民素质较低,信用较差的状况,一年一次核定的小额农户贷款不能成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大额贷款主任调查、审批,员工虽然发表建议,但在操作上许多大额贷款随着主任的意志而投放,在这方面,大额贷款的风险对职工责任不大,而主任本生具有大额贷款发放的权限,职工对贷户状况的评定只能作为贷款发放的参照形式,这决定主任在贷款审批上主动性较大,大额贷款风险权数增加。对于管理层审批的大额贷款,在形式上只注重资料的完善性,缺少调查、监督考察和考核依据,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在检查贷户状况时,缺少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跟踪追查,仅凭主观判断,缺少科学分析和信贷资产的质量评估,不能正确认定风险性贷款,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比重。
     3、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检查实施方案不健全。对基层社发放的贷款,检查人员仅仅统计资料、检查贷款文本,注重合规合法性,而忽视贷款管理操作过程的检查、贷款质量的检查,贷款风险实地调查,职工的责任性追究和贷款管理的其它工作。从而导致检查人员未能发现可疑贷款、损失贷款等萌芽的风险性信贷资产。贷款质量的检查、贷款风险的检查,应当成为金融企业的支柱工作,形成一套可行的体制。信用社做为一个金融企业就要求管理得保障,经营出效益,检查出成果,实施有方法,操作有依据,执行有步骤,风险必追究。因此,在贷款管理的体制上更待完善。
     4、信贷员目标考核漏洞较大。目前信贷员工作主要以完成当年目标任务(全年收息任务和降低不良贷款任务为主)而开展工作。为完成任务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以贷转贷,以息转贷为主要工作手段。用“以贷转贷、以息转贷、落实债务”等新名词虚化了贷款管理的操作程序,这无疑更改了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及本来面貌,隐含了一部分法律风险(第三者签订贷款合同的可诉性风险和部分贷款户投机主义风险)。对于信用社经营管理者,部分信贷员为完成收息任务和降低不良贷款,通过“以贷转贷”“落实债务”等形式,将能够收回的不良贷款转稼到不能收回的贷款户下,从而产生新的风险性贷款。例如:父母能够归还自己的贷款,其子女没有还贷能力,将父母的债务转稼给子女名下等违规操作信贷业务,形成风险贷款。信贷工作目标考核,没有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检查资料,检查手段不明确,致使一部分信贷员工作散乱,在制度执行、劳动纪律、工作责任、劳动强度等方面活动空间大,没有严格按照贷款操作程序办理业务,没有检查考核的强度,对信贷员业务的责任追究没有列为贷款管理制度,违背了责权明析的原则。
     二、贷款经营的分析
     目前贷款经营在考核方面,以承包的收息任务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为主要经营目标,以检查贷款文本资料为检验信贷工作的主要贷款管理手段和依据。贷款经营方面存在不足:
     1、贷前调查、实际操作不完善。许多贷户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信贷员没有实地调查。而联社检查仅凭贷户文本资料是否齐全、合规进行考核,仅凭贷款文本资料的检查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工作方法,贷款的风险度检查度缺少依据,贷户的实际状况难于掌握,这种贷款业务的检查方法导致了贷前走过场,贷款收回的责任人难以落实,贷款的风险度得不到正确认定。
     2、贷款到逾期催收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贷款到期前十天进行书面催收,到期贷款得不到及时的归还,没有进行合规的延期手段及操作程序,采取“以贷转贷”,催收到逾期贷款,是降低不良贷款的主要手段,这种贷款经营方式削弱了贷款户的还款积极性,降低了贷款户的还款意识。与此同时,信用社资金得不到有效的收益,变相的降低了贷款利率,减少了信用社利息收入。这种“以息转贷”获得的信用社利息收入,增加了税收和管理费用支出,是一种虚收入实支出的经营成果。进一步说明了信用社经营的假盈利的经营成果,违背了贷款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
     3、信贷员经营贷款责任心不强。由于贷款考核极不完善,仅凭收回利息的多少以及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作为信贷员考核办法,所以信贷员工作相对其它岗位,工作轻松、操作简单,信贷岗位成为全社员工的首选岗位,主要在于:①信贷员工作有季节性特点,农村春耕冬收两季农忙时,难于下村收贷收息;春节等主要节日,农村避闲上门收款的习惯;风雨天气难于下乡收贷,这样造就了信贷员宽松的工作环境。②信贷工作考核简单,所以信贷员工作方式灵活、工作手段简单,只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而不考虑工作质量。所以信贷工作的操作方式灵活度较大,信贷员工作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劳动强度较小。③信贷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要在于信贷员发放的贷款,责任追究不落实,考核办法不健全,贷款质量无依据可循,致使一部分信贷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形成贷与不贷无所谓,收回与收不回无关紧要的思想。
     4、贷后检查,没有落实到实处。贷后检查是信贷资产保全的重要环节,许多呆帐的形式,就是贷款后检查和催收没有落到实处,催收方法措施不到位,没有真正了解贷款资金使用信息,信贷员的工作不负责任,铸就了呆帐贷款的形成,给信用社带来了损失。目前,联社对于贷后检查没有要求信贷员提供资料,没有下达贷后检查的考核目标,贷后检查成为信贷经营的漏洞。虽然许多贷款的检查工作在贷款到期时催收的过程中得以落实,但这种贷后检查工作纯属亡羊补牢的工作方式。
     5、贷款处罚不力。对于信贷员工作业绩的考核,许多调查报告只有表面形式,没有实地考查,贷后检查成为纸上谈兵,贷款催收在农户发放贷款时,就签发催收通知书,贷款风险的形成不采取措施,为完成任务(收回利息和降低不良贷款),将已发生的呆帐、呆滞贷款通过收旧放新,转为正常贷款,部分信用社超前收息几年的不良行为,甚至有些分社私刻农户印章,将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从而达到收息任务,这些违规违制、脱离经营的工作理念,在当前部分信用社经营活动中,沉重打击了信用社的长远发展。面对这些信用社的贷款经营的不良行为,检查人员置之若闻,不采取措施,检查方式缺乏依据,违规转息责任不追究,考核措施不到位,进而导致贷款处罚没有依据。滋生了信贷员的违规违制的不良行为。
     面对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管理与信贷经营工作不完善的严重状况,为规范信贷业务,按照会计法和贷款管理办法,本人建议制定完善的贷款管理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贷款业务的操作程序,建立信贷人员贷款管理交接制度。加大贷款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大额贷款合规合法性的检查,不良贷款真实性检查,采取责任追究制和赔偿制的考核办法,特做以下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小组和实施办法
     成立以信用社主任或分社主任为组长,信用社各信贷员为成员的贷款管理小组,该小组依照贷款管理制度办理各种贷款营销业务,该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审查贷款的合规合法性,确认贷户基本信息及贷户应当贷款的最大金额、贷后检查工作、贷款催收工作、降低不良贷款工作、贷款收息工作、支持三农工作及贷款文本管理工作,及贷款营销的其它工作。贷款管理小组组长向联社签订信贷工作目标合同,明确其权利和工作职责,缴纳贷款经营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与信贷业务的安全性挂钩,一旦当年有不良贷款发生或具有违规违制行为,扣收全部保证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其工作岗位,并承担贷款损失的连带责任。信贷管理各成员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经算师水平,具有较强的家庭理才的能力和财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贷款管理的各种法律知识。小组成员必须签订信贷工作合同,明确权责,缴纳贷款风险保证金,各成员对每笔经济业务提出书面建议和调查认可结论,提出贷款管理的明确观点及信贷员本人应承担收回责任的大小。小组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不允许共同犯有违规违制行为,推行首问制原则,不允许有惜贷行为,有发现惜贷行为,确认为信贷工作不负责,取消当年晋升、评优资格。有相互包庇的行为加重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联社成立专职贷款稽核员,对贷款全力跟踪考核,对贷款操作性检查,风险性检查,责任追究的认定,及时向联社反映风险性贷款预报信息。参与基层社贷款催收及贷款营销建议性工作。基层社风险性贷款落实责任人及收回状况的考核工作。协助基层社收回风险性贷款的参与性工作。
     二、信贷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
     信贷员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按规定、按程序是信贷工作的准则,一个合理的贷款程序化管理能够防止信贷风险的发生,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具体程序为:
     1、调前调查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信贷人员到村、到社、到户、到企业组织经营地点实地考查,考查详细的资料:①贷户申请书,说明其贷款事由、金额、用途、归还时间、连带责任(家庭成员都有还贷义务,经济组织的各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各成员必须签字说明具体的还款承诺)等详细的申请资料;②信贷员的调查书,详细的调查贷户基本情况,有抵、质押品要求贷户办理抵、质押有关手续;③信贷员评议书。明确贷户信用信息,家庭状况信息、贷户经营信息、资金申请的真实信息、贷户还款能力信息(根据贷户稳定的收入扣除贷户应当列支的各种支出,确定贷户的盈余额,评定出贷户还款能力)及评定贷户贷款金额多少,并承诺其收回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书面资料。贷前调查完毕后,将贷前调查资料(贷户申请书、贷户连带责任书、信贷员调查书、贷户评议书、信贷员收回责任、赔偿责任书、贷户抵质押品资料),交贷款管理小组。
     2、贷时审查,贷款管理小组接到信贷员交来的调查资料,根据贷户基本信息,管理小组对大额贷款派专职调查员实地调查,核对该户调查资料的真实性,重点对贷户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写出贷款调查的补充资料,专职调查人员对其补充资料承担责任,写出承诺书、责任书、赔偿责任比例。专职信贷调查人员将调查资料交由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根据调查的两方资料相互对比,小组成员分别分析贷户经营状况,预算贷户经营的效果,签注书面意见,明确贷户贷款额度的大小,资金使用时间长短,今后采取什么方式收回该笔贷款。并写出形成风险时催收责任书及其赔偿责任书。信贷员是贷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管理小组专职调查人员是贷款管理的第二责任人,管理小组是第三责任人,联社审批小组是贷款管理的最后责任人。各责任人负有追偿债权的义务和承担连带责任的职责。
     3、贷款发放。贷款管理小组将合规的贷款文本整理完整,归档管理,写出贷款发放通知书,该通知书写明贷款户地址、金额、还款方式,贷户应有的各种贷款文本资料抄列清单。收回责任人和贷款管理小组组长签定同意发放贷款的明确意见,同时签订贷款合同书和贷款约据,印章加盖齐全交由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核贷款发放通知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有贷款调查和收回责任人等基本资料的清单说明,审查贷款合同文本及贷款约据是否合规、合法、资料完整、手续合法,然后办理放贷业务。
     4、贷后检查。贷款经营过程中的贷后检查工作,几乎是信贷工作的空白,信用社对已发放的贷款注重于对到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是由于贷后检查工作存在着没有可查依据及实施办法,忽视贷后检查的考核等环节所致。贷后检查必须做到真实性和实践性,制定制度及措施,让信贷员不经主任安排工作,为完成贷后检查的目标任务主动的到所辖地区进行贷后检查,达到信用社信贷资产的管理目的。贷户贷款后,在贷款期限的一半或三分之二时间内信贷员必须进行贷后检查,此项工作应作为信贷员工作的考核目标。贷后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信贷员必须到贷户经营场所考察贷户对贷款资金使用状况,然后填写贷后检查报告书,如有风险形成的,根据调查报告书编制贷款风险预警书,贷款提前收回建议书,贷户贷款违约提示通知书。贷后检查报告书必须经贷户及成员签字,信贷员将经贷户签字的贷后检查资料上报给贷款管理小组,贷款管理小组根据信贷员的调查报告情况,对有风险的贷款派专职调查人员专项调查贷户情况,填写贷后检查补充资料,确认信贷员调查资料真实性。管理小组根据两种调查资料,是大额贷款的上报联社,联社根据调查报告有疑点的可派人调查(到贷户住地或经营地点),有无疑议,决定其提前收回或不收回的决定书通知贷款管理小组。是小额贷款,贷款管理小组决定其提前收回的决定书。该决定书必须注明收回责任人、收回期限、贷款收回方式及采取哪些措施等具体办法(联社决议书同此方法)。如果要求提前收回的贷款,信贷员必须按贷款收回操作程序办理贷款业务。
     5、贷款收回程序:1、对于提前收回的贷款,收回责任人根据管理小组提前收回贷款的决议书或联社下发的《提前收回某某户贷款的通知书》,填制贷款违约通知书,贷款催收通知书、贷款违约连带责任警告书,将该三种通知书送交贷户手中(必须经贷户签字),要求贷户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贷款。2、对于到期贷款的收回程序。信贷员将到期贷款按贷后检查操作程序办理,报告管理小组后,管理小组下达贷款必须收回决议书,如有贷户提出延期的,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确定必须收回决议书或贷户延期许可通知书,交由信贷员办理贷款延期手续。经催收的到期贷款在规定时间内未归还贷款本息,信贷员填写贷户未还款的事由说明书,并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根据上报的说明书,决定收回此笔贷款采取什么措施、具体办法的方案。管理小组全体成员有收回此笔贷款的全部责任,可指定专人负责收回该户贷款。能够资产保全的,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资产保全措施;如需依法诉讼的,移交人民法院落实债务追回贷款。大额贷款未能收回的,管理小组上报联社,联社做出具体补救措施,专人到基层收回贷款,负一定的收回责任。专人经催收确认完全不能收回该笔贷款的,报送贷款损失资料由联社审批。3、贷款逾期按贷款到期收回程序加大收回力度。逾期贷款形成呆滞贷款,检查贷款管理程序的实际操作环节,发现哪环节有失职行为,该贷款管理环节的责任人承担责任追究和负赔偿责任。
    三、贷款营销管理建议:
     一、成立大额贷款风险管理小组。该小组由联社科室具体负责和实施,基层社(分社)不成立该小组,以片区为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建立专职贷款调查制度,片区确定一名或两名专职贷款稽核员,承担片区信用宣传、整顿职责,贷款经营的管理指导职责,承担贷前调查的复查责任,根据管理小组上交的贷款核查报告书实地核查贷户状况的职责,做出贷与不贷和提前收回的决定职责。需要催收的到、逾期贷款,核查专人收回贷款的实际状况。信贷人员未能收回的贷款,专职贷款稽核员专题收回此笔贷款职责,做出收回该笔贷款的方式、方法等具体步骤,未能收回发现有损失的贷款报联社处理。审查贷款管理小组贷款管理的操作程序,贷款的责任追究和贷款管理经营目标的考核等各项工作。专职贷款稽核员未能履行职责,贷款管理成效不大,工作不负责任,贷款经营出现人为风险,贷款经营无方向,考核信贷工作无成绩,联社对专职贷款稽核员调岗处理,并要求该专职稽核员承担在工作期间审批的贷款发生损失的一定赔偿责任。
     二、制定信贷员管理交接制度。
     过去的信贷员工作变动,注重于重空凭证的交接。没有对其办理的业务进行检查和交接,没有对其办理的违规贷款业务追究赔偿责任。导致信贷人员违规操作贷款业务,信贷工作极不负责任,造成的风险性贷款难于发现。给信用社带来了人为的经营风险。为了规范信贷员管理的交接手续,本人建议制定信贷员管理交接制度。
     1、信贷人员变更时交接手续:信贷员任职时对经手的未收回的每一笔贷款,必须有贷前调查书、贷款收回责任书和赔偿责任书。有到期的贷款,还具有到期贷款催收书等资料。信贷员交接时根据未收回贷款户资料,登记贷户管理状况表,该表包括贷款户姓名、地址、收入状况、贷户成员状况、贷款时间、金额、到期时间及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交接信贷员本人),交接时,接交人审查贷户管理状况表是否与贷款户资料一一对应,要求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无误,移交人是否在贷款管理第一责任人处签字。每笔贷款资料审查无误后,接交人在第二责任人处签字。移交人并登记贷户状况表的交接时间、交接原因、交接状况(说明贷户管理变更状况)。
     2、移交人在移交前具备的手续:①、(信贷管理变更告之制度)信贷员交接前,要求为每一贷户(结欠贷款的贷款户)填制信贷管理变更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户信贷员变更时间、接管人姓名等内容。②、登记自己管理的未收回贷款户清单,填制贷款管理状况表,并在第一责任人处签字,分社主任执行监交职责,对无风险的责任贷款签字明确,如有风险的贷款追究责任人,不予交接,交由贷款管理小组管理,贷款管理小组指定专人收回,可以指定接交人继续催收。③、抄列移交清册,完善各种交接内容,如调查报告、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催收状况等资料登记清册。
     3、接交人接交手续:接交人根据贷户管理状况表与贷款清册核对一致,核对贷款清单与文本资料是否完整。对到期贷款应当催收而未催收的(如:没有催收资料),不予交接,待交出人完善手续后再交接。逾期而未收回的贷款,管理小组承担收回责任,指定专人收回,可以指定接交人收回。接交人根据移交资料审查无误,签字接纳管理信贷业务,
     4、接交人接交后的信贷管理工作:信贷员接交后,检查贷户真实性状况,并收回信贷员变更通知书。接交人在贷户的了解过程中,发现前手信贷员贷前调查不实,对到期贷款应催收而未催收,贷后从未检查的贷款,有风险性而未报告的贷款,写出贷户情况说明书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根据报告书,通知前手信贷员(移交人)核对真实性,对应当完善而没有完善的贷款管理手续,前手信贷员(移交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并处以罚款。接交人对前手信贷员经办的贷款核对无误,应检查的继续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应催收的贷款继续做好贷款催收工作,同时办理贷款发放业务,对已接交的贷款户承担全部贷款管理责任。
     5、接交人签定贷款管理合同书,信贷员任职期间赔偿责任书,缴纳贷款管理风险保证金。
     三、强化信贷业绩考核、风险贷款的认定和信贷人员职责考核。
   (1)信贷员经营的贷款业务,必须合规合法,资料完整、真实。考核信贷员业绩,主要在于资料完整性,操作的合规及时性。贷款稽核员审查信贷员贷款文本资料,信贷员提供贷款状况表(一户一表),序时编号,专人保管,核查人员审查该户,是否具有调查报告、还款承诺书、赔偿责任书、贷款管理小组的决定书(联社的贷款审查发放决议书),贷后检查报告、贷款逾期通知书、逾期贷款报告书、逾期贷款管理小组的处理决定书、风险贷款的报告书等资料是否完整,每种资料必须有具有直接对象的人(贷款户)签字方式认定其真实性。
     (2)专职贷款稽核员真实性调查(针对大额贷款)。专职贷款稽核员人根据管理小组交来的贷款资料,同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人员)到贷户家中或经营场所复查贷前调查的真实性,并写出报告与信贷员资料核对一致后,认定为合规合法借款,签注意见报联社审批。对有疑惑的贷款(小额贷款)可以实地考察,进一步确定贷款的真实性。专职贷款稽核员有对到期贷款的实地考查职责,贷款催收状况及风险贷款的实际情况的核实责任。
     (3)风险性贷款认定与管理。目前,信用社风险性贷款呈现上升趋势。如果按照风险贷款认定标准衡量每一贷款户,许多贷款足以达到风险贷款认定条件。风险性贷款形成,在贷款经营过程中,有着重大的经营责任。风险性贷款存在以下情况:1、部分贷户的贷款余额超过了贷户的偿还能力,贷户难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贷户失去了还款信心,降低了贷户有还款积极性,形成难于收回的风险贷款。2、贷款催收在法律上不健全。贷户有钱不还,认帐不认还,仅靠信用社信贷员催收,贷户就是不还自己的贷款。贷户甚至提出口号“哪年有钱,哪年就还贷款”,有的贷户拒绝办理转息手续,也不签收贷款催收通书。令信贷员难以做好收贷、收息工作。对于这些贷款户,如果诉诸法院,法院难于确定贷户的有效资产(存款)。法院一旦宣布破产或丧失还款能力,或者执行不到位,成为损失贷款。将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信用社难于开展信贷工作。3、对于老、弱、病、残的贷款户。这些贷款户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这给信用社收回贷款造成很大困难。4、贷户迁移或失踪,信用社难于收回的贷款。5、信用社长期经营过程中,信贷上具有遗留问题的贷款。许多贷户经常提出一些难以解决的理由,推卸还款责任。比如村社干部为集体公益事业贷款;农户为集体贷款;私贷他用贷款,也成为信用社开展信贷工作的障碍。面对这此风险性贷款,信用社必须采取措施,果断的做出决,尽一切力量减少贷款损失。对于新发放的贷款,信用社只有按照贷款操作程序办理业务,认真执行贷款考核制度,杜绝新的风险贷款的形成。
     (4)贷款管理的考核与处罚。①对于正确操作信贷业务所形成的贷款风险,专职贷款稽核员核查贷款程序的环节,贷前调查不实的,追究调查人责任,无贷后检查的追究贷款管理信贷人责任,贷款到期不催收,催收不报告的追究贷款管理信贷员责任,贷款到期经催收无效果,报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不做决定,无措施,无方法,不及时补救追究管理小组责任,造成损失的追究管理小组责任人责任,并赔偿处罚,管理小组经各种措施未能补救的风险贷款,报联社,联社进行贷款处理。②对于农户贷款申请时,信贷员不实地考查,写假调查报告;贷款发放的同时,造具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的假行为加重违规行为的处罚。考核职工的拒贷惜贷行为,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或收到群众捡举,作出失职行为处罚。③专职贷款稽核员加重对到期贷款的审查,审查信贷员有无催收行为,逾期贷款90天内必须收回,否则,追究贷款管理信贷员职责,贷款到期只能办理延期手续,不准以贷转贷,以息转贷弄虚作假获得收入,套取绩效工资,在考核收入过程中,剃除以息转贷利息金额,实实在在收入作为收入的主要业务指标进行考核。④审查贷款营销策略。禁止信贷员等客借款行为,信用社信贷员应主动向效益好、发展有方向的业务进行调查,投资管理。向有稳定收入的个人投放贷款,加大联保贷款,抵押、质押贷款的营销策略,除小额农户款外,缩小信用贷款的比例。信贷人员对包片地域每年年初制定经营策略、项目投放贷款策略,利息回收策略,降低风险策略、经营方式的策略。
     贷款管理的牵连性:1、贷户的还款连带责任书,发放贷款时必须要求家庭成员或经济组织成员分别签订贷款违约责任书、还款承诺书,该承诺书必须注明归还款时间、金额、违约责任和接受法律制裁及变卖资产归还贷款的完全承诺。家庭成员连带责任书家庭成员必须签字,需明确说明应承担的还款义务。2、信贷员履行调查职责走过场、报送虚假资料,信贷员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小组有对信贷员调查资料审查不详的过失性责任。管理小组对信贷人员报送的资料未调查贷户的实际状况,应发现而未发现贷户有逃债行为而做出错误决策的,管理小组成员及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3、贷后不检查,检查不真实,检查人员承担该笔贷款一定责任,管理小组未要求贷后检查的,管理小组承担一定比例责任,信贷员提供贷后检查报告书,要求催收贷款,管理小组不批准、不调查、管理小组承担一定比例责任。4、信贷员提交的贷款到期报告书,管理小组未要求信贷员催收的,管理小组承担一定的比例责任;信贷员未催收到、逾期贷款或催收不力,信贷员承担责任;经信贷员催收未能收回的贷款,管理小组接到未能还款的说明书,管理小组不采取措施或拖延时间等违规行为,管理小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小组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形成风险贷款追究责任,管理小组成员按比例赔偿损失贷款。贷款管理制度按省联社  号《稽核管理处罚办法》执行。
     加大信用社信贷管理,准确营销信用社信贷资金,强化信贷程序管理进程,增加信用社业务收入,强制性缩小信贷风险,是信用社信贷经营发展历史的必然产物,也是推行信用社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合理步骤。作为一名信贷员应当光荣履行自己职责,爱社如家的信贷员工作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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