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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檢字》概述

 秦篆汉隶 2012-07-26

 

概 述

 

提要

    說文檢字,作為書名,涉及本書的基本內容、功能、目的、任務和研究方法。

《說文》,即《說文解字》的簡稱,東漢許慎撰,是一部古老的字典和中國文字學奠基之作,迄今依然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是博古通今者必備之書。《說文檢字》的正文以《說文》爲基本內容,以中華書局1963年影印出版的陳昌治刻本(大徐本)爲藍本,作者所作的一切都將在盡量保存藍本原貌的原則下進行。

《說文》首創的漢字分部編排系統,具有漢字分部檢索功能,但並不完備。《說文檢字》欲完善其檢索功能,以便應用《說文》、研究《說文》。這是本書的基本功能。

應用《說文》,檢索漢字,非易事。不僅“篆字檢索難”是歷來是個難題,而且,大量或文、古文、籀文和篆體異形字及隸體訛字、異體字等,往往無從檢索。只有研究解決這類字的檢索問題,才能建立真正的、實用的《說文解字》全文檢索系統,才能實現本書的基本目的──為讀者提供便利。

為了建立科學的檢索系統,必須系統地研究《說文解字》全書各體文字之間的關係,包括篆字與字之間的對應關係、說解所用文字與被說解的文字之間的對應關係等,從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滿足讀者“見篆索楷和“見楷索篆”求。這是本書的基本任務。

為便於“見篆索楷”,必須給《說文》每個篆字編碼,而科學的編碼必須以規範的篆體結構為基準。為此,有必要對《說文》篆字進行一次全面地、系統地規範化作業。規範《說文》篆字構形的基本方法是:以其所說之“文”,檢校所解之“字”。故,本書定名《說文檢字》

 

 

 

、現有《說文》“檢字及其存在問題

君開創的漢字分部編排法,一直延用至今,可謂功蓋古今,恩澤千秋。

但是,《說文》部首是以篆文為本體的、且是側重於字源意義上的部首,因此,使用《說文》進行檢字,存在諸多不便。主要有:

1、一般不熟悉篆文的人,難於使用《說文》進行分部檢字。

1不知此篆( )爲“”字倒寫者,誰想到從《說文?予部去查找此

2:“失”字就楷體字形而言幾人意知,此字手?故即使精通《說文》的專家學者,如徐鉉等,亦慨歎“偏旁奧秘,不可意知,尋求一字,往往終卷”。

2、即便精通《說文》者,對有些也難於部檢索。

例如:“”字,見於《說文》1810??下釋文──“??讀若《論語》鑽燧之鑽。”由於此字所對應的篆文不在火部,而在??部,其本字當是9667??( )。因此,即使段玉裁這樣的“說文學”專家,也未能查明此字當屬何部,故于《說文解字注?革部》??下按《火部》無燧

3、《說文》分部檢字存在盲點。《說文》中的重文(包括小篆或文、古文、籀文等)有許多字的構形與字頭並不屬於同一部首,如: ( )等,即使查遍雨部、巫部無 虫部無 尸部無 見部、寸部無 ;彑部無 ( )……這是因為 ??玭的或文,在玉部 為古文仁,在人部; 為古文得在彳部 ( )為籀文鬽,在鬼部。所以,這類字不適用《說文》分部檢索法。

4、有些字所歸部屬與字形及其說解不一致。如篆文 ()金、,字卻不在金部、竹部,而在句部;有的字說解某,但“某”之構形與部首不一,例如?()”字說解 ,部首構形卻是(其實當作 ),從形體結構上看,無論篆體還是隸楷體,?()字與丄皆不相干。因此,要求讀者到丄部檢索?()字,很不合理。

此類問題,造成了《說文》檢字難。

為解決《說文》檢字問題,很多文字學家傾注了大量心血,所奉獻的成果皆有所創新,但大多停留在技術層面上,未能看到(或者回避了)檢字問題背後所存在的學術問題,未能將技術創新和學術研究相結合,所以,皆不盡人意。

清代學者黎永春“少時讀《說文》,每苦難於尋檢”,於是,他以《康熙字典》檢字法試用於編制《說文》檢字表,提高了“見楷索篆”的效率。但他將《說文》的篆體字改為楷體字,所編《說文通檢》既沒有解決篆文檢索問題,也沒有解決古文、籀文的檢索問題,更沒有解決《說文》中的“大量異形字當各自與哪個篆文字頭對應”這個表現為檢索問題的學術問題。故,其《通檢》其實不通。

近現代出版的《說文解字》、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和《說文大字典》等,都附有檢字表,“但是,這種檢字是為釋文做的,不是為古文作的……所以,這種編法是失敗的……在最低限度裏也不能予一般人以檢索的便利。”

2004年,由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的《說文解字全文檢索》(以下簡稱《全文檢索》),同樣僅僅注重在技術層面上解決《說文》檢字問題,並且,只攷慮了楷體字檢索問題,回避了篆文檢索及其相關問題。《全文檢索》是出自權威機構的科研成果,因此,其缺陷具有較大的消極影響力,不可等閑視之。筆者就其主要問題簡析如下:

(1)誤導學子,捨本逐末。《說文》所說之文、所解之字主要是小篆文字,因此,對於《說文》中的許多字,若規避篆體,僅就楷體研讀,則很難讀通、讀懂。

1辵部??,釋文依亦不看篆文,以爲是約定俗成。攷查篆文,才知其形合乎字理。詳見正文1134??

21260廷,就隸楷字形而言,藍本說解爲从廴壬聲”似乎沒問題,只是聲符壬(rén)與廷(tínɡ)音不相近。但是,難道秦時“廷”真的讀壬聲嗎?非也。篆文 () 隸定當作????,讀tǐnɡ。若迴避篆文,則憑什麽發現和糾正諸如“廷从壬聲”之類的謬誤?

36823懖,藍本釋解爲“銛聲”。銛,“讀若鐮”,息廉切,今讀xiān,但“懖”注音爲古活切,今讀kuò。爲何“懖”的讀音與其聲符“”如此不相近?若不攷研篆文構形,只能將此類問題統統裝入“古今漢字讀音變遷”的大口袋而了之。但查篆文42517 ,篆體聲符銽,隸變作銛。銽,??,今讀ɡuā??”爲“(ɡuō)”之異體,“??古活切。故“懖”字的切音與其聲符“銽”完全一致,藍本所示二者不一,並非古今字音變遷所至,而是由篆而隸字形異所至。

48515,就隸體而言,聲符幸即?,故藍本說“从糸?聲”,似乎無誤,於是《全文檢索》照抄此說。但是,此字篆體作 聲符是 (??xìnɡ)而非 (?niè)。顯然,大徐本及其傳抄者的錯誤皆出於無視篆文結構。參見6590??6611(?)

大徐本中類似的問題頗多,如“巿聲”之字有: 0733?1102?1192?2596肺、3776杮、4098??6318犻、6848?7064沛、7604?7879?9782?,這些字篆體??或“聲”沒有一字真正“巿聲”故讀音多與“巿聲”不相近。而《全文檢索》提供的檢索結果卻皆“巿聲”,它把讀者帶進了誤區,卻無任何提示。

(2)“全文檢索”,名不符實。對於《說文》“全文”中的許多楷體字,如“隟、? ??”等,由於未能解決此類字與篆文的對應連結問題,因此,《全文檢索》至多只能查看出處,難於查閱說解。至於篆文、古文和籀文本体則根本無從檢索。故,“能檢索出用戶所需求的有關《說文解字》大徐本的任何知識信息”一說,如同號稱“能治百病”的保健品廣告,華而不實。

    (3)貌似“保真可靠”,其實以誤傳誤。

業內皆知,《說文》曆經傳抄,從字形到說解出入頗多。借口“保真”者,既不致力於研究,又不著眼於應用,基本照抄其誤。

12020聲符陳當申聲从臼亦非从,而是??故此篆當作 。而大徐本此篆(東,日在木中),篆文誤作

28475,聲符巢篆當作 中間 爲象形符號既非??,亦非臼。大徐本將 誤作 (??)

39673??左部甾缶之篆當作 ,故此篆當作 大徐本作 段注本作 ,誤 (葘之省文),類似的還有8587緇、93299467

對於此類明顯的出入,作爲“研究和應用”中國文字的權威機構,卻既不校正,也不提示,照抄不誤,豈非以誤傳誤。

再如“??”字,通過《全文檢索》查得結果:“??古文申”但這是個錯誤信息。依《說文?申部》之說,??籒文 (),古文“申”作

可見,若不解決《說文》檢字中的文字學問題,即使應用“高科技檢索技術”,也難於保證檢索結果的正確、可靠。

近年見之於網的《說文篆字》等電子書,都附有拼音檢索或楷字筆劃檢索等,但均回避了“見篆索楷”問題;有的宣稱已經解決了篆楷一一對應問題,只要輸入楷字,就能檢索到篆字,甚至可以把簡體字文本全文譯為篆字。這類電子工具書的作者,大多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都僅僅從技術層面下工夫,甚至完全脫離《說文》對篆文的說解。結果,即使“見楷索篆”也不盡人意。如欲檢索分離之“離”字、草木之“草”字、新鮮之“鮮”字、夢想之“夢()”字和“左右”等字,索得篆字“離()”、“草”、“鮮”、“夢”和“左右”等,但對照《說文》說解,此類字皆非欲所找之字。

因此若漢字的編排、檢索技術不與文字研究相結合就不可能建立科學的、完整的實用的《說文》檢字系統。

编著《說文檢字》的主要難點

為建立理想的《說文》檢字系統,必須研究解決與檢字相關的一系列疑難問題。

難點之一:“保真”與“糾訛”

藍本所載文字構形不規範,不僅影響閱讀和檢索,甚至危及其科學性。因此,必須校正之;然而,藍本字形雖有嚴重失真,但其“失真”的字形卻承載著二千年來漢字演變的豐富的歷史信息。因此,又不宜改動之。本書的文字處理必受此二難選擇所左右。

從小篆字頭到釋文用字(包括二徐按語)、從篆文、古文、籀文到隸楷字,藍本中的大量不規範字、訛誤字,按理應當更正之。但是,本書只作注,不改一字。不僅一字不改,而且,極盡所能,呈現古籍文字原貌。比如,有些字與現有字库中構形不一,通行作法都是直接從電腦字庫輸入現字形,既省事又不“犯錯”,而本書卻不惜工本,仿照原形,甚至依據說解重構原形,製成漢字圖貼入文檔,以顯示原貌。為什麼非要這樣做?因為,這類字符對於研究漢字的演變而言,是不可多得的珍貴素材。例如,現今通用的“肥”字,它是怎麼演變而來的?2723肥,篆作 ,从 () ()篆書形體相似,隸變大多合併作月 亦形似,前者隸定作卩或?,後者作,篆體 右旁是 (?)而非 ()隸變作巴,源自 因形似而混淆。《說文》說解所用之“肥”字本當作“ ”,抄手或刻工“筆誤”作“??”。今《說文》中和電腦字库中只有“?? 字,本書依據字理推定:隸變本當 ”,故增貼此字。唯有如此,才能保存和顯示漢字“肥”的演變軌跡及其異體字的來曆──從 隸變作 ,由 訛變作??和從 直接訛變作肥。

既“保真”又“糾訛”,其意不僅在於“守舊”,而且在於“革新”。漢字的簡化應當遵循字理,“返璞歸真,古爲今用”。如“肥”和上文提到的”等可以簡化作“ ”、“??”等。但我們的簡化字,有些該簡而未簡,有些则媚俗有餘而字理不足,原因之一就是欠缺這種研究。

()難點之:篆字編碼

針對《說文》篆字檢索的不可回避性以及原有檢索功能的缺,必須解決《說文》篆字編碼檢索問題。雖然,本書的前期成果已提供了小篆編碼方案,但是,就《說文》中的每個篆字編定號碼,並構成理想的編碼檢索系統,卻仍然是一項艱難困苦的工作。不過,此“難”主要是勞作之難,而非學術之難。()

()難點之:篆體規範

為了給《說文》篆字作系統的、精確的編碼,必須確定基準字形。

小篆形體結構不像現代漢字的印刷體嚴格統一,同一字出自不同時代、不同書者、不同版本,其字形結構往往不一。甚至同一版本,同一字符,其構形前後不一。例如,大徐本和段注本中篆體字符“堇”既作 又作 、“庚”既作 又作 、“亢”既作 又作 、“” 既作 又作 ,等等。初步發現,藍本中由此類字符構成的異形篆字有幾百個之多。編碼當以何種構形為基準?

為確定基準字形,必須對《說文》篆字全文進行系統地規範化作業。而這種“規範化作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當遵循什麽依據和標凖,才能有條不紊?

本課題的前期成果之一──《檢篆釋疑》,對小篆構形已作過比較系統的規範化整理,但仍有疏漏。本課題如何吸收前期成果,並且,拓展和深化《說文》篆字研究?

()難點之:篆楷對應

“見篆索楷”與“見楷索篆”相互貫通的必要條件是篆楷對應聯結。“篆楷對應”,看似簡單,曆被忽視。其實,這是制約《說文解字》篆楷通檢的關鍵所在,所以,必須重墨傾注。

篆楷對應,包括字義對應和字形對應二個方面因漢字的演變,篆楷之間,往往不是機械的一一對應關係。例如,“右”字,楷體字形對應篆體 ,但篆文 訓“口手相助”,其字義當對應楷體“佑”,而“神靈保佑”之“佑”字小篆專作祐;此外,今“右手”之“右”字篆文寫作 ()。因此,即使篆楷字形對應,字義也不一定對應。拙著《檢篆釋疑》對此類情形已有所探討。本書側重研討《说文》中的篆楷字形對應關係關於字義對應問題,可參攷《檢篆釋疑》和查閱本書正文得到幫助。

篆楷字形對應關係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一楷一篆、一楷多篆和一篆多楷。

1、一楷一篆

大多篆字的隸定字是唯一的,因而篆楷一一對應。例如:0001 ,對應一;4170 ,對應日;0003 ,對應天

這種“一一對應”並不意味其結構筆筆對應。相反,由於以下原因,篆楷內部結構幾乎不存在“筆筆對應”關系

(1)隸體筆劃改革

隸變將篆書的圓轉曲線變為方折的筆劃,因此,篆楷之間並不筆筆對應。

例如:一線 對應三筆“巳”、“己”;兩線 對應六筆“”。

(2)字符合併、分化

隸變後,字符的合併與分化,使篆楷局部構形呈現不對應。

例如:2588 肉、4296 月、5423 舟,隸變皆月,寫作肌、朓、服。

又如,6716 6672 6708 等皆心,隸變作恩、情、恭等,其“心”分別作心、

(3)省改、變異

隸變中,對大量篆體字符作了省改,因而,體字構形相對於篆體而言,變異頗多。

例如:0887 ,吃;3033 ,曹;3857 ,南;3974 ,賣;4431 ,秦;9753 ,申等。這些字的篆楷結構並不都對應。

(4)字符混淆、訛變

由於某些篆體字符的混淆,致使隸體訛變,導致篆楷字體結構不對應。

例如:因不知篆文 戈則聲而隸變訛作“賊”(隸體“賊”戎,“戎”篆當甲)。

對此,雖隸楷字形的訛變已不宜更正,但漢字字理的扭曲卻不可不申。否則,“篆楷對應”將無字理依據可言。

2、一楷多篆

一楷多篆是指:有些楷體字符“一字”分別對應幾個篆文,即二個或二個以上的篆體字符對應同一楷體字符。這種情形往往使“見楷索篆”者無所適從。

形成一楷多篆的原因主要有:

(1)因篆體字符變異而產生一楷多篆

例如: 變作 (6620) 變作 (參見0068) 變作 (參見3348??)等;以及由此類變異字符參與構成的一系列篆文。

篆書變異的主要原因是“依隸作篆”。漢代完成隸變之後,世人自幼習隸,隸體結構“先入爲主”,所作篆,包括抄《說文》篆字,或多或少受隸楷字形結構的影響,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出入。二千年來,隸楷構形不斷影響篆書結構,使大量篆字局部構形趨同於隸體。本書所收異形篆字700多个其中,如,0068 5531 7309 8587 等,大多源自“依隸作篆”。

篆體字符變異所產生的是異形篆文,因此,“一楷”所對應的“多個篆文”音義相同,本質上是同一個篆文。而以下幾種情形“一楷”所對應的是互不相干的幾個篆文。

(2)因字符合併或“混淆”而發生一楷多篆

1篆體字符 (0941ɡuā) (1437shé)隸變合併作“舌”,因而,不僅楷體“舌”對應二個篆文── ,而且,舌之楷體字,如“栝”,會對應二個篆文── (矢栝之栝kuò) (,訓炊竈木tiǎn)

2、在藍本釋文中, 等字皆釋爲巿,即楷體字符“巿同時對應 等多個篆體字符。這是隱藏於釋文中的“一楷多篆”情形。

由於 混同於 ,皆釋為巿, (??)聲之篆和 ()聲之篆隸變皆作?。結果,藍本中出現了“?”既對應1102 又對應1192 的情形。

(3)因隸楷系統欠缺規範整理而出現一楷多篆。完成於漢字書寫實踐中的隸變,雖然具有巨大的歷史功績,但因隸變過程中欠缺科學理論的指導,隸變之後又欠缺嚴格、系統地規範化整理,因此,在漢字系統中長期存在諸如“”既對應9745 (mǎo)又對應5766 (qīnɡ)“賣”既對應3849 (mài)又對應3974 (yù);“?”既對應6725 又對應6827 之或文 等不合理現象。

如此篆楷對應,在理論上能否自圓其說?在實踐中如何“見楷索篆”?

3、一篆多楷

一篆多楷是指一個篆體字符同時對應幾個隸楷字符。“一篆”所對應的“多楷”絕大多數是形相異而音義相同的字。

藍本中“一篆多楷情形主要有:

(1)篆文古文的隸定字並

例如4304 ,隸定作,古文 ,隸定作明。而藍本有關“ ”的釋文大多用“(參見4305??)。因此,篆體 所對應的楷體有二個形相異而音義相同的字——朙和明。

在有些字條下,因解釋篆文構形所需而使用了古文隸定字,如玉部??玉丣聲”,丣即古文酉。因此,篆文 當對應酉和丣。

(2)篆文和籀文的隸定字並存。

例如:篆文 ,上承古文( ),隸定作??,但隸楷通作敢,“敢”上承籀文 。因此, 既對應??又對應敢。

在有些字條下,因說解所需而使用了籀文的隸定字,如5391屖遟也。其中“遟”即籒文 的隸定字,篆文作 ,隸作遲。1147遲下曰“ 遲或从?? 籒文遲”。因此 對應遲、??和遟。其中篆文 對應或文??,這是字義的對應,在字形上,當以 對應??

(3)體和異體、訛字的並用

綜觀藍本全文,由於正體、異體、訛字的並用,往往一字多形。

11758 ,隸定字頭作??,但??之篆,有的釋从??(4878),有的釋从(2163眷、2819),有的釋从 (6061豢、3380韏、4542)。故, 對應??

26627 ,隸定字頭作;據藍本“氣皐白之進也。从??从白。……故 奏皆从夲”說解所用之字,此字隸體又作皐和 ;又,“白”“自”的省文,故俗将“皐”繁化作“臯”。因此, 當對應皋 皐臯,其中,“ 皐”爲訛變字,“臯”爲訛字“皐”的繁化字。

3:篆文 ,對應囪窗??(詳見6545)。其中,“”爲隸定字頭;“囪”爲異體;“窗”爲或文;??”爲古文,但6508黑下曰???”,據此說解,似乎 亦對應??的俗字,藍本視“窗”同“窻”,並俗作?。因而,依據藍本,篆文 對應囪窗???可見,一篆多楷的情形相當複雜。

從學理上分析,下列情形也必然發生“一篆多楷”現象

1“偷換”說解對象

《說文》的說解對象當是篆體字頭,例如:0866嘯下“ 籀文嘯从欠”、1088是下“ 籀文是古文正”,其中的“嘯”和“是” 就是說解的對象,其形體結構與相關篆體字頭對應一致,而並不採用籀文、古文隸定字“”和“??”,這是合乎邏輯的正例。

在藍本中許多字條下的說解對象已被偷換。其情形表現爲:

(1)將字頭偷換爲重文

如,3010下“ 古文巽”和“ 篆文巽”;9022?? 古文坐”;0628?下“ 籀文折从艸在仌中”和“ 篆文折从手”等,其中,說解的對象──篆體字頭“”、“??”和“?”,分別被換作重文“”、“”和“折”。因此,必然存在“一篆”對應“多楷”現象。

(2)將小篆字偷換爲隸定字

如,3998 ,此篆从邑从譱。譱隸定通作善。藍本說解曰“从邑从善”。顯然,所說解的是隸體,而非篆體 ,若依此說解作篆,則必誤無疑。

又如,1691 ,小篆从而非从0492 ,小篆从而非从明藍本說解前者曰“从言望聲”,後者曰“从艸明聲”。此類說解的對象已是隸變後的“??”和“萌”字,而非篆文字頭 字。

再如,8251 ,說解曰:“女幸聲。此篆聲符是 隸定作??今讀xìnɡ,訛變作。而“幸”讀niè對應篆文 藍本說此字从“幸聲”,所說解的是隸體婞,而非篆體 (參見6590??6611)

此類說解的行文中必然蘊含著“一篆多楷”。如: ,既釋亦釋 ,既釋亦釋明; ,既釋??又釋幸等。

(3)將正字偷換爲俗字、訛字

例如,4561??下“ 寂或从言”;4472??  ??或从麥,鞠省聲”等,其中,說解對象??”和“??”分別被“”和“??”所偷換。因此,篆文 該不該對應楷體字寂和??令人費解。

說解對象變換無常,不僅行文邏輯混亂,而且助産了“一篆多楷”現象,給檢字增添了蔴煩。

2、以同音字、俗別字說解聲符。釋聲與釋形統一釋聲兼釋形這是《說文解字》的一個原則但是,歷代傳抄者和校刊者往往忽視這個原則,對於說解篆文聲符的隸楷字只注重音與篆文聲符的一致性,而忽視其形的“對應性”,甚至以爲用同音字、俗別字、簡體字皆可。

例1,5251 ??此篆聲符是,卻釋“从衣枼聲”;”和“葉”雖音相同,但形相異。以同音字說解篆文聲符,違背“釋聲兼釋形”的原則,不僅不能凖確說解篆文,而且給讀者予“ 亦對應”之類的錯覺。

20644 ?? ,卻釋“从艸萑聲”。“ ”與”非同一字,03362312

例3,0527 茲、0921 2423 鷀等皆从玆聲,卻釋从兹聲;5915 ?,从??省聲,卻釋“??省聲”。“”和“??”系“玆”和“??”的俗別字,雖可與篆文24981893??系聯,但使用俗字說解篆文,不僅不能使《說文》通俗易懂,反而因邏輯混亂、字理不通和“查無此字”等問題而使《說文》更加深奧、難讀。

面對藍本中如此紛亂的篆楷關係,如何建立對應聯結、能否就《說文》中的楷字(或者篆字)檢索到相應的篆字(或者楷字)?這個問題直接考問《說文解字全文檢索》是否名符其實,亦考驗本書是否科學、實用

 

、《說文檢字》的研究方法

本書的研究方法適應研究對象、目的和任務的需要而有多種不同方法。現歸納如下:

()字形抽象研究與借助音義辨別相結合的方法。

字形抽象研究,就是對漢字的形音義三者撇開其中的音義,側重對其“形”進行研究。這就象隊伍的列隊排練,爲了編排出陣容嚴整的隊形來,可以暫時撇開每個隊員的稱呼和身份等因素,而只注重其形體特徵。例如:6953 ()9650 ()右旁聲符咅,篆書首筆橫豎不一。何者為正書?只需查3169咅的篆體構成,無須涉及音義,便知“咅, 否”,篆作 ,即前者正確,後者誤訛。

傳統小學將形音義合併研究,注重一個個漢字的訓詁,未能自覺地將漢字構形看作一個相對獨立的有機系統。針對這種狀況,唐蘭先生指出:“中國文字學本來就是字形學,不應該包括訓詁和音韻。一個字的音義雖然和字形有關係,但在本質上,它們是屬於語言的,嚴格說起來,字義是語義的一部分,字音是語音的一部分,語義和語音是應該屬於語言學的。”字形抽象研究法可看作是唐蘭先生這一觀點的“腳注”與實踐。

但是,不能違背“抽象與具體相結合”這一辯證法的基本原則,將抽象法絕對化。漢字從創制到應用始終是形音義的統一體,其字形承載著字音和字義,反過來,字音和字義又制約著字形的構成和演變。因此,在研究字形時,應當時時處處自覺地借助音義來辨別和規範字形。

1、借助字音辨別字形

13955貿藍本篆作 說解曰:“貝丣聲。”莫??切。此說解中“丣聲”系“戼聲”之誤。因為,第一,丣與戼二者形相似易混淆;第二,“丣”即古文酉,與久切,今讀yǒu,與“貿(??)”音不相近,即不配作“貿”的聲符;第三,“戼”系9745 的隸定正字,訛變作卯,莫飽切,今讀mǎo,與“貿”音相同。故此字當釋“貝戼聲”,篆文當校正

26309 ()7145 ()篆體聲符作 。對此,藍本前者釋“犬巳聲”,後者釋“?聲”。其實,聲符 ,既非巳(巳,篆作 ),亦非?(?即卪、卩,篆作 ),而是??。證據之一,藍本有將??誤作巳和已的“前科”(詳見4326?);證據之二,無論字形或字音,巳( )?( )都與 不相干;證據之三,只有??犯、氾形相似音相近(??hàn犯、氾讀fàn,今拼音注音的韻母仍相同)

2、借助字義辨別字形

19029 ()此篆3844?的構成要件相同何許君不?只因二者含義不同結構亦微異。前者義為分封給諸矦“之領土”,故土,結構為上之下土、上下分段;後者義為艸木妄生,故“之”象艸木生在土上,上下當相連,字作 若分段,則艸木離土,不合“妄生”之義。段氏未能借助字義辨別字形,謂二者同字,誤。

又,4518耑、4516尗等當與3844?同理。

27968 (),藍本將此篆聲符弱 ,正體當作 。因為, ??”。??,外形曲似弓但非弓;“弱”亦非从( )从二弓,訓彊,義與弱相反因此許書不說“弱从。所以,凡將“弱”寫作从弜之形( )者,訛。參見8463弜、5691弱。

39151畜下重文 ,藍本說解曰:“《魯郊禮》畜从兹,益也。”從篆文 的構形看,此篆二玄。但說解曰从兹(,俗字,既可指,亦可指茲),而此處”釋“益也”,則此“”是艸頭“茲( )(0527茲,訓艸木多益),而非二玄“玆”(2498玆,訓黑也)。據說解,此篆當作 故段注本改“兹”爲“茲”,篆文作 ,隸作??

總之,凡形體混淆之字,可借助音義辨析,甄別說解、校正篆文規範篆楷對應關係。

()系統分析與個字考證相結合的方法

例如:經分析比較,發現在由 ()之字構成的篆系統中,篆體字符”共有四種構形,即 。哪個是正體?據《說文》3348??說解,此字“夊,畗省聲。又據3323畗篆作“ ”,高省;隸變後,“畗”通“畐”,由此,後人篆書“”訛變畐省,寫作 。如1225復、2621腹、3710椱、9497輹、5281複、9253鍑、4831覆等其聲符皆作 ;又因金文“高”亦作 ,故小篆字符“复”有的寫作 ,又受 影響變作 ,如7614 8742 通過這一系列查考,可以確認: 皆為異體。故凡是从复之篆,編碼當以 為基準。

其他,如音、咅、申、出、匸、从尸臾等字,

以及由此類作為部件構成的所有篆文系統皆適用此法。本書前期之作《檢篆釋疑》對此有較詳細的敍述,此處不再贅述。

()數據分析與“說解”攷證相結合的方法

數據,特指《說文》篆字編碼數據;“說解”,指《說文》關於篆體構成的說解。

“數據”是檢驗篆字的數字化標準“說解”規範篆字的基本依據,二者的綜合運用是一種研篆方法。

1、以編碼數據檢驗篆體構形

依據《小篆編碼方案》,篆字的五位號碼代表著篆字形體結構的基本信息(參見《小篆檢索方法》)

從理論上說,“同一篆字,其編碼數據不因該字所處的時空變化而改變;同一篆體字符,其編碼數據不因該字符用作不同篆字的構件而不一。”本書主張以此為審視篆體形的數字化標準。

據此標準,凡篆書形體結構的差異導致編碼数据產生出入的,該差異視為變異,當以“異形”論處;形體結構的變化尚不導致編碼数据產生出入的,若無歧義,則不視爲異形。例如,1970??正文字頭寫 ,藍本部首《標目》第88部寫作 的編碼皆爲20002,且查無歧義,故不以“異形”處置。

但是,五位數不可能將篆文構形信息函蓋無餘因此,極個別篆字訛變,並不導致編碼數據的出入例如:3189食,小篆正字寫作 ,藍本訛變?寫作 ?有原則性出入,但種寫法的編碼皆為80207

所以,同一篆體字符的不同寫法,若編碼數據相同,卻不一定無異形;而編碼數據不一,則可認定爲異形。據此,對篆文編碼數據進行歸納分析,可以從中發現某些異形情況。

例如:水部 ()編碼為80110,其中,第三位號碼1表示有一條橫線( 中有一橫)。據此,將《檢篆釋疑?拼音檢索》中的亢80003、忼80007、炕80007、伉80107等相關篆文編碼數據與“沆80110”進行對比分析,即可發現:其中有的字第三位號碼為0,這意味著這些字沒有“橫畫”,即“亢”的篆體構形不一,或者編碼有誤。再經查證,確認編碼無誤,則篆體“亢”的構形必有出入。由此推,凡是“亢”之篆其構形都有必要重新審視。推而廣之,此法也可適用於分析其他字符系統的篆字構形狀況。

此法可幫助發現前期研究的疏漏,拓展和細化對《說文》篆字的研究。如亢、堇、??巿、、从亞甾等系列篆字構形出入的發現,都是最新研究成果

然而,對所發現的篆體構形出入,如何判別非,比如, ,哪個是正字?依據什麽來

2《說文》說解規範篆體構形

在本课题中,的“規範化”是為《說文》篆字編碼服務的,故篆字構形當依《說文》的說解為基本依據。至於君之後的、特別是近現代考古發現的材料,雖然可以用來校正《說文》篆字,但所校正的篆字不一定是《說文》本當應有的篆字構形,若強加于《說文》,則可能有損《說文》原貌。故,本書立足于《說文解字》的“自圓其說”。

但是,“以說解為依據”來糾正那些傳抄訛誤的篆字,僅僅以假定“《說文》說解是正確的”為前提。事實上,君當時對篆體結構的理解也不一定都正確,再經世代傳抄、增刪,《說文》的“說解”的確出入頗多。甚至,有的條文中,說解與篆文結構同時存在出入。遇此情形,除了從《說文》的字符系統中尋找依據和以音義訓釋為參考依據以外,還必須參攷前賢今師的研究成果。故,本課題並不排除引用《說文》之外的材料作為佐證。

以編碼數據檢驗篆體構形,發現篆體構形有出入者,可依照《說文》的說解,進行甄別和校正。

例如: ,哪個是正字?依據《說文》6620 下說解:“人頸也。大省,象頸脈形。”其篆文字頭寫作 ,形似“从几”,疑後人仿隸體“亢”之訛作,與“大省”之說相悖。而蓝本卷首與卷末所載部首第399部亢,篆作 ,形似 (籀文大),與說解較吻合。故, 為正字亢之篆,當以 為准。

3、攷證說解,甄別是非

以《說文》說解為依據規範篆體構形,這是研篆糾訛的基本準則。但是,如上所述,藍本中的說解並不都正确、可靠,因而,對於說解與篆文相互不一的情形,首先應當審查不一致的原因,然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說解與篆文不一,有三種類型:

第一、篆文有出入。

1藍本0006 說解曰:“此古文上。據此說解,此字頭當作 。因為,(1)古文上作 ,“寫的”與“說的”二者當一致;(2) ”為事實上的部首,《說文?上部》“上”之篆其構形皆 ,而非从 (3)原文以 作部首,而部下諸字从“ ”,這不符合“據形系聯”的原則。

2糸部緇、金部錙等說解為“甾”,而甾缶之甾篆作 ,藍本篆文緇錙卻寫作 ,“( )”訛變為“ ( ),形同艸部“葘”的省文

上述情形,以說解為依據校正篆體構形。而下述情形,須另當別論。

第二、說解有出入。

10566??,篆文寫的是  (从艸从?)说的卻是从艸繇聲”與篆文不符。並且,《說文》無繇字,故“聲”系“?”之誤

2? ()”之篆,說解皆曰“前”。但是,藍本釋文中另有40多處所用“前”,其字義卻對應篆文 (),如1457古下曰“識前言者也”、5444先訓“前進也”。“前”字既作 解又作 用,二者必有一誤。既然篆文 說解作歬,釋文又通作“前”,並且篆文 隸定作??或剪,則 之字當釋“??(),不當釋“前”。否則,楷體“前”,篆體當作 還是 ,學子無所適從。

33307 ,隸定作冂;4775 ,隸定作。但是,从  (冖)之篆,藍本說解也作冂,遂从冖混同於“从冂。下列篆體寫的是从 ()之字,說的是从( )之解

1780爨,冂爲竈口; 2065斆,从教从冂;2082爾,从冂从?

3183冟,从皀冂聲; 3185??从臼冂缶鬯;3303高,从冂、囗;

4776从冂从元;4777从冂从取; 4778?从冂託聲

4779??从冂、一;4783从冂;二;4788?从冂;4791

从冂;4832巾,从冂;4828,从冂;6264冤,从兔从冂;

6548从焱、冂;7487冂象雲;9444斝,冂象形;9697

从一入冂9189从力,熒省。熒,火燒冂

甚至,藍本將从冖之篆文字頭與从冂之字的釋文內容張冠李戴,詳見4350

此類說解,若無佐證,不足爲據。

如上所示,凡說解有出入者,需要校正的不是篆文,而是“說解”本身。不過,對於有出入的“說解”,本書原則上只探討涉及字體結構及其篆楷對應問題,並且,以“自圓其說”為限,其他深奧淵博的問題,不敢涉足。

第三、篆文與說解皆有出入。

例如藍本6318篆作 聲符寫作 ()說解曰从巿聲。讀若”。其實,此篆當作 ,从??聲。因為,第一,“巿”讀fú,篆作 。原文釋“从巿聲”與“讀若孛”相悖;第二, 相似而易混淆,原文將 誤作 ;第三,犻“讀若孛”,“孛”从??只有从??( )聲,“讀若孛”才合理。所以,此篆聲符寫作 ()和說解爲“从巿聲”,皆誤。

再如:0594蘫,說解將“濫聲”誤作“監聲”,篆文亦誤作 0282藍重複

遇此類情形應當查攷並指正篆文和說解。

五、《說文檢字》的主要內容

本書主要內容分爲:檢字正文。

本書的檢字欲解決藍本全文所載各體文字的檢索問題。藍本所載之字包括篆體字頭、楷體字頭、重文、大篆和楷體釋文等。

篆體和楷體字頭,分別編入“篆文檢索”和“楷字檢索”。

重文包括:小篆、篆文、秦刻石、俗體、古文、籀文、奇字、通人說解的字書中的字和大篆,種。其中,小篆或文、篆文、秦刻石俗體與篆體字頭屬於同一種字體,合併於“篆文檢索;古文籀文分别编制《古文检索》和《籀文检索》;奇字,《說文?敘》曰:“即古文而異者也”所見5字,其中一字( ) 用作字頭,视同小篆处理,其余编入《古文检索》,並附《奇字》表;通人說解的字涉及字頭和重文,其中重文共21字,是君採自司馬相如、杜林和譚長等通人的特殊的字,這些字,除奇字 ()和古文 (?)外,其餘19字編入“篆文檢索”。不過,这19字是否都屬於小篆,未作攷證,附《通人所說重文》表,以便方家研究;《說文》所載來源於書的重文僅有1字,即2155瞋字的重文 本書視作小篆處理。

大篆,據藍本艸部“蒜”下所述,自0632芥始至0684菿,“文五十三、重二,大篆从茻”(但段注本以为是籀文)。此55字相當集中,檢索較方便,故不再另編專欄。

釋文中的楷體字按理應當都可以從《說文》中查到相應的篆字。但是,個別字許書可能漏收於字頭;此外,《說文》成書東漢君所用於釋文之字可能也有後起字,再經後人傳抄變異和增刪、篡改,所以,有些字查無篆文。這些字共120多個,本書視之爲“疑似逸字”,另編專欄,以供查攷。

“檢字”欄目簡介如下:

()篆文檢索

1、篆文檢索方法

本書將篆文檢索方法分爲分部檢索和編碼檢索二種。參見《小篆檢索方法》。

2、篆體部首索引

本欄所錄《說文解字》540個篆體部首,合併了藍本卷首與卷末所列部首信息。其編排特點是:次序編號依照《說文》第十五卷所列部首(編號由原中文改爲阿拉伯數字);楷體譯文基本依照徐鉉校定《說文》卷首《標目》;藍本前後兩處所列部首中篆體構形不一者,兩種構形並收;部首與正文字頭構形不一者,略作備注。每個部首之前增加了四位數序號,該序號與該部首作為字頭在正文中的序號一致,據此可從正文翻頁檢字。

3、篆字編碼檢索

本欄所收篆文,包括《說文》字頭、小篆重文和徐鉉等新附字,共10447字。依照《小篆編碼方案》,每個篆文編有五位數號碼,全文以編碼順序編排。其中,凡被認為構形有出入的篆文,皆經作者“校正”。但一己之見,不足定論,大有商討餘地。

4、異形篆字

本欄所收異形篆文770皆源自藍本與原文篆體結構一致。正文中,在這些異形篆文下都標注了“正形”篆文及構形說解或提示,可對照辨析。

()古文檢索

本欄收錄藍本所載古文482字,參照《小篆編碼方案》編有五位數號碼,可依照《小篆檢索方法》進行檢索。古文字形,歷經傳抄,出入頗多,但本書除個別字因牽涉其他字形而必須“指正”以外,一般依照原文。

與古文結構對應的隸定字皆收錄於《分部檢字》和《拼音檢字》中,並彙集於《難檢字》中。

古文實有字數當遠不致這些,《說文》所收之古文,僅限於小篆有所“省改”者。不省改者,當與篆文同,無需作爲重文說解;凡省改者,古文、籀文列爲重文,並作“古文作某”、“籀文作某”等說解。故,《說文》所載古文,並非歷史漢字“古文”之全部。

()籀文檢索

本欄所收見之於藍本的籀文218字。編碼和檢索方法等與“古文檢索”同。

另有艸部从茻之大篆“文五十三、重二”,段注本釋为籀文,本書未收錄於此。詳見“0631蒜”下註解。

()楷字檢索

楷字檢索依據“部首”、“拼音”和“筆畫”要素分欄設計。

1楷體部首索引

本欄所錄《說文》540個隸定部首,依筆畫數爲序編排,每個部首注有四位數序號,據此號碼可從《分部檢字》中檢字,亦可直接從正文翻頁檢索。

2、分部檢字

欄收字範圍包括:1.《說文解字》小篆字頭之隸定字(包括新附字)2.重文隸定字,包括小篆或文、古文、籀文、奇字等隸定字;3.說文?敘》和釋文中出現的異形字、俗別字等;4.徐鉉等所說俗別字;5.個別爲糾正藍本楷體字頭構形出入而添加的楷體字。共12158字。其中,第1類字,即楷體“字頭”,依照《說文解字》部首次序分部編排,其餘2345類字以小號字附於相關“字頭”字之下。

見之於藍本的、但無相應篆文的字,如其、希、灷、他、免、煤、??等,另收錄於《疑似逸字》中。

對於字數眾多之部,如口部、人部、木部、水部等,為方便檢索,部內諸字按筆劃數爲序編排。

每個備檢字皆注有四位數序號,據此號碼可從正文中翻頁檢字。

附的重文隸定字異形字、俗別字等,其中有些與其字並不屬於同一部首,因而從本欄中難檢索。爲此,本書將此類字皆視爲難檢字,另行編制了以筆劃數爲序的《難檢字》專欄。

3、拼音檢字

本欄收字範圍與《分部檢字》相同。

漢字拼音注音一般是現代漢語的讀音,有些與藍本所注反切並不一致,並且,所附異形字和俗別字等其中許多字的讀音今已分化,不宜標註與其字相同的拼音此外,對於古漢字,尤其是《說文》中的很多冷僻字,現代一般人不會認讀,故《拼音檢字》僅爲輔助工具。

4、難檢字

本欄的所謂“難檢字”,僅相對於分部檢字而言,是那些並不嚴格依照字形分部,但又從屬於《說文》字頭的字,簡言之,就是除字頭以外的字。共收2326字。其中,有的字是篆體或文的隸定字,如: ;有的是古文、籀文的隸定字,如:炗、??;有的是與篆文結構對應的古隸字,如:????;有的是俗別字、訛誤字,如: ? 有的與此相反,是正體字,但藍本字頭卻是古隸字或俗別字、訛誤字,如:???,藍本字頭寫作??巿等。這類字的構形往往與所在之部首無“形體系聯”關係,如:鐻在玉部、雰在氣部、在艸部等。若僅僅依照《說文》原有的分部檢索系統,幾乎無法檢索這類字。爲

此,本書特製此欄。

本欄全文以筆畫數爲序編排。楷字右邊標註有四位數序號,此序號系相關字頭的序碼,據此可從正文中檢字。

5、疑似逸字

本欄共收127字符,皆源自藍本。這些字符都沒有直接對應的篆文,故似被遺漏之字。但其中魚龍混雜,有的是逸字,有的是訛誤字、俗別字,有的是後起字。本書對此雖有所查證,但不足以定論,故統稱爲“疑似逸字”。

 

正文,以《說文解字》爲基本內容。

《說文解字》,許慎創稿於和帝永元十二年(100),至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始命其子進上,歷時二十二年之久,堪稱精心用意之作。但後歷經輾轉傳抄,違本失真。

唐大曆中李陽冰“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篆中興,然頗排斥許氏,自爲臆說。夫以師心之見,破先儒之祖述。”宋太宗雍熙三年(公元986),命徐鉉等校定《說文解字》,並付國子監雕板印刷,人稱大徐本。晚明,常熟毛氏父子將小字大徐本改大字雕板印行。清嘉慶十四年(1809)孫星衍複該宋本。同治十二年(1837)番禺陳昌治又據孫本改該爲一篆一行本。今中華書局(1963)本就是將陳本並兩頁為一頁縮印(影印)而成,且於每篆之首增加楷體,書末附楷體部首、正文、別體字三種檢字索引。

據《說文·敘》記載,許書原有篆文字頭9353字,重文1163字,解說凡133441字。但至清代段玉載統計,大徐本所載字數:字頭9431(不含新附字),增多者78字;重文1279字,增多者116字;說解字數凡122699字,較少10742字。段氏慨歎曰:“篆文多於本始,說解少於厥初,其增損皆由後人。”個中原因,如徐鉉所說:“凡傳寫《說文》者,皆非其人,故錯亂遺脫,不可盡究。”

本書《正文》以中華書局(1963)版為藍本,字頭、字條、字形一仍之舊,其餘有所改編。改編之處主要有:

1、刪去藍本的《前言》及所附孫星衍《重刊宋本<說文>序》、陳昌治《<說文>校字記》和《新刊<說文>》。

2、刪除每卷卷首標題下的“漢太尉祭酒許慎記”、“宋 右散騎常侍徐鉉等校定”和每卷尾部標題字樣。

3、為篆字頭編定四位數序號,並置於篆體字頭之上、楷體字頭之左。

4、在藍本所增加的楷體字頭右旁加注漢語拼音字母注音。所注之拼音一般依照《漢語大字典》的注音,對現代漢語拼音注音與《說文》聲訓或藍本反切明顯不一者,僅選擇極個別例字剖析其讀音變異或注音訛誤的原因(參見4378)

    5、徐鉉等新附字之字條的編排格式改同許書,但於每條之末尾加注“新附字”字樣。

6、將藍本卷首篆體部首《標目》與第十五卷中所列部首合併改編後移至本書《檢字》篇。

7、對藍本所附楷體《檢字》(包括:一、部首;二、正文;三、別體字)作了重新編排,刪除了《別體字》表,將別體字全部編入楷字檢索相應欄目中(散見於《分部檢字》和《拼音檢字》中,彙編於《難檢字》欄中)

8、在有關字條下增加了附註(即本書作者的注解,以【培注】字符標明,共2000多處),內容主要針對三種情況:一是字形結構有出入的篆文;二是說解所用楷體字與楷體字頭構形不一者;三是同一楷體字在前後文中寫法不一者,或者,與相關字混淆者。“附註”以能滿足檢索之需爲限,對於反覆出現的同一種情況,大多僅作提示或省略不注。

全書各欄內容通過“部首”、“編碼”、“序號”、“字頭”和“字條”等要素相互聯結。其中,篆文、古文和籀文依據同一編碼方案編定號碼,構成《說文》古漢字編碼檢索系統,該系統中的每個古漢字都由序號與正文字頭相聯結;所有楷體字依據部首、筆劃和拼音等要素構成楷字檢索系統,該系統中每個楷字都由序號與正文字頭相聯結;而“字頭”統領字條,其編排體系如《說文?敘》所曰:“始於一,終於亥”,“據形系聯”、“分別部居”……如此,構成一個有機整體──《說文檢字》。

 

注:

①一般認為,中華書局本即是權威的大徐本,其實不然。至少藍本的字形構成已摻雜了宋元後人們的手跡。例如,3589之異體藁,據《城志》記載,“城”本作槀城,元初加“艸”,後為“城”。故,宋本當無“”字。但藍本5910廥、8121奴下有”字可見今所謂“大徐本”已非宋本原貌。所以,本書所謂“藍本”,並不完全等同于大徐本。

“文”一般指獨體字,這裏亦借指“釋文”。

“字”,通說“合體為字”,這裏指說解的對象——篆字。

本書中,四位數號碼是字頭序號,目錄中有索引,據此序號,可從正文中翻頁檢字;五位數號碼是篆文和古文、籀文編碼,據此號碼,可從相關檢字欄中據號索篆。

⑤唐蘭著《古文字學導論》 齊魯書社 1981-01

⑥國家教育部人文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編,南方日報出版社2004年出版《說文解字全文檢索·說明》。

全稱《秦篆 漢隸 簡化字 檢篆釋疑》王培林著 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6

唐蘭:《中國文字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頁。

⑨王培林編著《小篆編碼方案與檢索方法 小篆通檢》,江蘇美術出版社20017月出版。

《說文?十五下?徐鉉等上新修字義表》,中華書局1963年版。

同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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