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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生态旅游产品,提倡绿色环保游

 昵称10461994 2012-07-27
      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景点进行考察时,都是把有没有保护措施,有没有公众参与保护的意识放在首位。应加强开展全社会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宣传与教育,加强科普工作,加强对游客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旅游,其内涵博大精深,上包括天文,下包括地理;前浓缩历史,后展现未来。既是我们丰富的教科书,又是培养我们情操和体魄的广阔天地。由于旅游者文化层次不同,欣赏品位各异。要使每一旅游者,在每一次旅游中都有健康的收获,当然包括身心两个方面,作为旅游的管理者必须先提高自身素质。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去引领各界人士认识旅游的内涵,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去启发大家,自觉地把旅游和保护密切相连,提高旅游者、旅游管理者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逐步形成文明旅游、科学旅游、健康旅游的社会氛围。
  
  六、推出生态旅游产品,提倡绿色环保游
  
  在旅游开发中,要贯彻生态意识,积极开发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环保旅游和各种新型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如餐饮结合本地特产,以地域产品特别是当地的绿色食品为主。住宿设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具有地方特色。景区内尽可能限制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而以较原始的交通工具为主,如步行、马车、自行车及利用自然能(风力、水力等)交通工具,既体现生态旅游活动的自然特色,又可以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购物方面提倡购买不影响当地自然的土特产品。在对土特产品的开发上,首先也要树立环境保护观念,不能把应保护的资源作为特产而出售。对违反者,要坚决打击和取缔,更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对旅游产品的开发也要有计划性,不能竭泽而渔。
  总之,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一项关系子孙万代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促进这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虽然我国《旅游法》尚未出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路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开发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要严格贯彻执行。比如,任何旅游景点的开发,必须要先修路,路的设计应考虑旅游资源的保护;路渣极其他建设垃圾的处理,必须按《公路法》的要求,符合环境标准。特别是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在空气、水源、噪声等多项技术标准中,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旅游法规和规划 毕业论文,科学开发,依法管理,严禁“三无”(即无规划、无计划、无设计),“三乱”(指乱分地、乱寻址、乱建造)建设。另外,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出台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完善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高效运作的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机制,建立支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形成共同参与,相互合作的组织保障体系和良好伙伴关系。三、做好科学规划,进行合理有序开发
  
  旅游开发必须与环境保护相一致。尽管很多旅游地的开发是打着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旗号,但在运营中实际上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环。所以,开发时必须进行详细的环境评价,在环境评价的指导思想上,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切切实实搞好环评。不能为了上项目,把环境评价作为幌子、走过场,要制定科学的规划。规划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环保与开发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在,有的景点,砍掉大树种草坪、炸毁山景盖宾馆,不仅严重破坏了旅游的长远资源,而且从现实角度看,也影响了景观的和谐,搞成了不伦不类的东西,降低了景点的品位。同时,在景点开发中,一定要坚持整体规划在先,开发经费不足,可以分阶段开发。切忌胸中无全局,开发无布局,从孤立的小景点看,还有点味道,但从整体布局看,可能是一个败笔。不但花了冤枉钱,而且会形成整个开发规划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另外,在自然景观为主的地方,要尽可能地少建人文景观。自然资源大多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切不可为后辈留下太多的遗憾。还有,景点开发的建筑材料也要尽可能使用环保产品,注意各种资源的节约。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作为支柱产业或重点产业的旅游业时,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要把旅游资源的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落实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实践中,成为检验当地旅游业成绩得失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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