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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书库007 2012-07-31
八项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012年07月31日 04:21   稿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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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7月3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新近颁布的《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重点推进八项改革确保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市、县政府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未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违背教育规律的竞赛。除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周六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晚自习。控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控制小学其他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课外作业量。倡导改进作业方式,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行“课外零负担书面作业”模式,鼓励当堂作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期中考试。普通高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跨地区的统考、模考。各地、各校严禁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座位、考场)。推行小学、初中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

  严格执行国家教辅材料管理政策,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禁止普通高中举行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活动或办班。禁止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禁止中小学组织奥赛班。禁止幼儿园举办蒙氏、外语、奥数、珠心算等违背幼儿身心规律的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禁止幼儿园参加收取费用的竞赛、展演等活动。

  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减轻学校的社会负担,有关部门组织各类考试,不得挤占正常的教学时间;有条件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在中小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各类庆典活动和迎送活动。(记者陈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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