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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所有问题都留给汇算清缴

 读万卷书198 2012-08-01

年关将至,某大型企业集团的税务经理杜先生正盘算着今年春节到哪里去度假,接到集团财务总监的电话后他变得闷闷不乐。因为财务总监告诉他,今年整个集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量很大,税务管理部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杜先生说,汇算清缴年年有,年年压力都很大。况且2011年集团又进行了并购重组,其中涉及很多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都需要在汇算清缴中进行明确,压力会比往年更大。“一想春节前后都要忙汇算清缴,出去度假的兴趣一下就没了”。杜先生抱怨说。其实,和杜先生一样,很多业内人士都在思考:汇算清缴真的就不能轻松些吗?

怎一个“累”字了得

记者还注意到,由于汇算清缴量很大,加之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在大多数财税网站上,都有专门的“汇算清缴”板块,一些财税论坛里,有关汇算清缴的话题一直“高烧不退”,有关汇算清缴的书籍最近几年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火,基于此,汇算清缴已经逐渐成为中介机构的重要业务板块,甚至成为一些中小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然而,当记者问及对汇算清缴的总体感受,企业财务人员、税务干部、中介机构人士都不约而同地给出了同样的答案:累!不仅如此,由于一些税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都比较复杂,在经历了十分“累”的过程后,企业要承担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要承担执法风险,中介机构还要承担执业风险。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刘告诉记者,由于谁都不愿意具体负责汇算清缴的工作,他们公司所有财务人员每年都是轮流负责,公司2010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就是由她来具体负责的。考虑到工作量大,公司每年都聘请中介机构来协助他们处理相关事宜。刚接手汇算清缴工作时,小刘想反正有中介机构的协助,这个差事应该可以轻松不少。但让她始料不及的是,中介机构梳理完公司有关账目和凭证后,需要进行纳税调增的金额居然高达6000多万元,仅不合规发票金额就有2000多万元……

“6000多万元,如果缴纳企业所得税就是1500多万元啊,我当时就傻眼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小刘记忆犹新。她告诉记者,为了完成好汇算清缴工作,她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加班,查找问题原因、调整账目、清理凭证、咨询税务机关、请示领导,填写一大堆的表格……直到5月31日汇算清缴到期日,才完成所有纳税申报手续。

对于汇算清缴工作,企业财务人员觉得累,基层税务机关的税务干部也觉得不轻松。江苏省某市地税部门的一位干部坦言,每年汇算清缴期间,上级都向他们提出了很多硬性要求。比如在受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对申报数据的逻辑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汇算清缴结束后,还应采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专项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其中,查账征收企业整体复审面不低于10%,核定征收企业不低于5%,备案类税收优惠免税投资收益、实行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和上级机关推送的疑点事项应该全部纳入复审范围,复审面为100%。“本来企业数量就一年比一年多,在审核企业汇算清缴资料之外,还要复审,同时还要随时接受纳税人的咨询,时刻防范自身的执法风险,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这位税务干部说。

与此同时,中介机构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压力也不小。为了尽可能让客户满意,中介机构往往邀请税务机关税政、所得税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对一些疑难税收政策进行“会诊”。通过“会诊”,虽然一部分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更多的问题并不能得到解决,中介机构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一些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口径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告知客户。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除了查阅文件、研究政策、清理和调整客户的账目外,还要逐级向税务机关反映或咨询一些疑难问题的处理方式,甚至还要查阅一些权威人士的著作,千方百计找到一些疑难问题的税务处理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防范税务风险。

某些政策不明确导致各方压力大

汇算清缴,本来仅仅是一个查缺补漏,修修补补的工作,缘何让有关各方感到如此之累呢?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部分税收政策不明确、不及时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自2008年1月1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原来的很多税收政策自然废止,但有些相关新规定却至今“犹抱琵琶半遮面”,还有些税收政策线条过粗,难以指导实际操作。

谈起税收政策不明确导致有关各方压力大的问题,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进向记者举了很多例子。其中有关股权转让政策不明确的问题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他们的一个客户A公司欲将手中持有的D公司1200万元的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B公司,双方于2009年3月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商定在当年5月1日前B公司将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支付给A公司。A公司随后配合D公司修改股东名册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4月20日将股权款1000万元汇到A公司账户。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股权变更手续迟迟未办,直到2010年的3月1日才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毕。按照税法的规定,A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为-200万元,并应确认在2010年。

王进说,在这个案例中,如何认定A企业将1200万元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低价转让是合理的,我国税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时间,是双方签署协议的时间,还是办理变更手续的时间,还是转让方收到购买方股权价款的时间,我国税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的口径也不一致。“在我国,目前股权转让越来越多,这些基本问题得不到明确,税企双方以及不同省份税务机关之间争议很大,徒增了很多额外的工作量,我们作为中介机构也疲于在各方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涉。”王进说。

一位企业集团的财务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自2008年以来,“政策断档”的问题比较突出,原来执行的税收政策,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不再执行了。但是按照法理和常理来推断,原来的税收政策非常有可能继续执行,只是有关部门还没有及时发文件予以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基层税务机关为了减少执法风险,往往要求企业先行缴税,等政策明确后再进行退税。往往企业刚缴纳完税款不久,新的政策就出来了,原来执行的税收政策继续执行,并追溯到政策开始“断档”的时间。有时候一个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就涉及企业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税款,这一进一出占压企业资金不说,前前后后汇总、计算、核查、与税务机关及中介机构沟通等,也是个不小的工作量。“现在,前几年的政策难题还没有解决,新的政策难题又来了,政策问题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位企业集团的财务负责人说。

在日常工作中分解压力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税务机关、中介机构以及企业来说,汇算清缴逐渐演变为一个集中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兜底环节”,大家已经对汇算清缴有了依赖性,总认为反正有汇算清缴这个环节“兜底”,就把汇算清缴当成了一个“筐”,什么问题都往里装,从而普遍忽视了平时工作的重要性。综合有关各方的建议,税、代、企三方应该分别着重从三个方面下工夫,尽可能减轻汇算清缴压力。

其一,财税部门应着重建立从制度层面解决税收政策难题的机制,深化纳税服务。建议国家财税部门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政策难题反馈与响应机制,改变目前税收政策难题“了解的解决不了,能解决的不了解”的局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关注纳税人的呼声,从制度层面真正建立税收政策难题的解决机制,逐步消除汇算清缴期间疑难问题扎堆的现象。同时,在纳税服务方面,也应该更进一步,在深度上做足文章。比如,现在很多省级税务机关都建立了统一的12366热线,虽然12366的坐席员都对税收条文比较熟悉,但普遍都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只能解答一般性的政策问题,而真正给纳税人汇算清缴带来压力的政策难题则很难通过12366热线得到很好的解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在12366热线的线下建立一支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那么纳税人的疑难问题将会及时得到系统、透彻的解答,汇算清缴的压力将因此大为减轻。

其二,企业应改变把所有问题都留待汇算清缴期间解决的习惯,尽可能在日常工作中解决涉及的所有涉税问题。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都认为,企业所得税预缴属于日常工作,汇算清缴属于阶段性工作,因此平时对汇算清缴的准备十分不足。如果企业从一开始就把汇算清缴当做一个日常工作来抓,及时将不清楚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把握不准的政策通过咨询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尽可能将其明确,到了汇算清缴期就不至于手忙脚乱。同时,企业还应注重各项涉税数据及凭证的搜集和整理,记好日记账和台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汇算清缴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对汇算清缴工作的直接和间接职责。比如,对于频频引发税务风险的假发票问题,可以尝试根据“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凡是用假发票报销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提前堵住用假发票报销的大门。

其三,中介机构应重点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为财税部门解决疑难税收政策问题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中介机构是税企之间的桥梁,并且在疑难税收政策的研究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因此,中介机构如果能在平时就对纳税人反映比较突出的政策问题进行细致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并加强同行之间、与税务机关之间以及与企业之间的深入沟通,将能够明确的问题尽量及时明确,将不能明确的问题通过咨询、建议、专业论坛、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相关的部门反馈,逐步使中介机构成为解决税收政策难题的一支独立而具有影响力的第三方力量,从而在提高中介机构社会认可度的同时,将汇算清缴的压力逐步在平时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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