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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添加剂加工“魔法肉” 揭秘加工“戏法”

 顾于思文摘馆 2012-08-08

  昨日上午,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加工“魔法肉”案件,经营食品加工厂的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上了法庭。周某涉嫌利用苯甲酸钠等 化学添加剂,对猪肉、牛肉、鸡肉等肉类进行非法加工、出售,在短短的10个月内,销售伪劣肉品金额达85万多元。由于周某对其自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整 个审理过程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 生产销售伪劣肉类牟取暴利

  昨日上午9时30许,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一案在禅城法院开庭。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22日,周某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潘村六 巷3号的出租屋作为生产假冒伪劣肉品的加工场,利用化学添加剂(主要为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还有一些卤料,调制母猪肉、鸡胸肉、驼峰肉等肉制品,其后交给 工人梁某,在佛山富源市场销售。

  民警在周某的加工厂内查获大量的猪肉胶、鸡肉片、猪肉片、牛肉片以及用塑料袋包装好的鸡肉、化学添加剂及送货单等物品。经鉴定,所查获的肉制品均是不合格产品。周某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2年2月29日,共销售伪劣肉品金额达人民币85.6932万元。

  焦点 生产肉类是否皆是伪劣?

  庭审中,周某的辩护人称检察院指控的销售不准确,85.6932万元销售额是检察机关按照周某的收货单核算的,但不能证明去年4月份至今年3月 22日期间,生产的肉类皆为假冒伪劣肉类。此外,其辩护人则称,周某在接到电话得知其妻子被抓获之后,再三思考才决定回家,之后又从家中来到出租屋与前来 抓捕他的保安一起去派出所的,期间周某有过主动思考的决定,有自首情节。

  此外,其辩护人一再强调,被告人周某由于文化水平低,对于添加剂的使用、操作不当才导致的犯罪。

  此案经过短短的半个小时庭审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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