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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塔城地区学习考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福树 2012-08-10

赴塔城地区学习考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赴塔城地区学习考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为学习借鉴塔城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才仁同志带队,携八县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和9名乡财所所长一行20人于6月27日-7月1日赴塔城地区考察学习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具体做法。考察期间,我们通过与当地政府、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实地观摩、组织讨论以及查看资料等形式,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考察了解。考察组深刻感受到,塔城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思路清、方法新、措施实、标准高,使考察组同志深受启发,获益颇多,一些经验做法对我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现重点将塔城地区乌苏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塔城地区财政局于2010年制定了《塔城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塔地财乡财(2010)28号);相继乌苏市制定了《乌苏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并通过市人民政府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在实施中,市政府领导牵头,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指导,有力推动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以资金监管为主线,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政府建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明确工作责任。同时,以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大抓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为契机,建立了以发挥乡镇财政所的监管作用、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加快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和改善乡镇财政所用房、交通、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等工作为重点,通过对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其他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指导。塔城地区乌苏市紧紧抓住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区范围内确定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的机会,挑选了乡镇政府参与积极性较高、乡镇财政所管理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财政所,作为自治区直接联系点。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对直接联系点工作的指导,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乌苏市乡镇财政积极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改进监管方式。

(三)加强制度建设。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的范围、职责、方式和措施。首先,明确了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其次,对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乡镇财政所要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明确的具体监管范围,确立各类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落实责任,积极主动的开展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县级财政要负责对上级财政部门报告、与同级主管部门沟通有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以及对乡镇财政部门进行指导和督促;要求自治区财政部门要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计划,明确年度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并及时分析、研究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有效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第三,要求各地要对乡镇财政资金采取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的措施,并将乡镇财政资金分为财政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和乡镇本级、村级资金等类别。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具体包括信息通达制度、信息沟通反馈制度、抽查和巡查制度以及考核和激励制度,以便乡镇财政所开展监管工作。

在自治区制定下发《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基础上,2010年10月,乌苏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乌苏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同时乌苏财政局多次召开资金监管会议,明确各业务科室、主管部门、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所有财政资金通过乡财局“一个漏斗”拨付,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下发乡镇资金文件主送乡镇财政所,抄送乡财局。为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上半年乌苏市已将村干部报酬、四老人员、综治经费、薄弱村经费、绩效工资、良种补贴资金、高薪节水补助资金、一村一品资金、计生宣传员经费、家庭奖励金、乡级文化建设资金、摩托车汽车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富民安居资金、救助资金、优抚、五保户补助、孤儿补助、乡镇卫生专项经费、等20余项专项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下半年将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将全部乡镇财政资金(51项补贴)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一个漏斗拨付。

二、积极推进,深入开展监管工作

(一)建立了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档案。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涉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农户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户数、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信息全面掌握,实行动态管理。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建资金监管新格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由之路。乌苏市不断从完善制度入手,大造声势,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新格局。一是针对岗位完善制度。他们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要求财政所制定资金专管员岗位职责,明确了专管员的责任。二是突出实效。制定完善了相应的监管制度,根据实际操作的需要,拟定了相应资金监管制度,设置各种表格台账、监管业务流程等,下发到乡镇财政所学习掌握并运用。

(三)突出重点,力求监管实效。

1、确保信息通达。一是保证上下通达,以腾讯通财政群和财政信息网为主渠道,传递各级财政部门的文件、信息,交流经验,上报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涉及乡镇资金监管的批复、文件都由财政局相关科室及时通知到财政所,告知资金拨付信息。二是保证乡镇横向通达,各乡镇政府成立了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来自新文秘网http://www.)以乡镇财政、农业、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传递资金往来监管信息。

2、强化监管措施。今年以来,乌苏市针对财政补助性资金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做到了增强透明抓公开、减少环节抓发放、核实抽检抓督办,使财政资金监管效果显著。一是增强透明抓公开。以会议宣讲、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为形式,做好各项补助政策的公开;以所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为方式,公示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和金额;以“财政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做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公示。二是减少环节抓发放。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卡通”相结合的资金发放制度等,杜绝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三是核实抽检抓督办。严把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关。在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上,将村队干部和种粮大户作为重点,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认真做好各项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建档及录入,确保基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实行跟踪问效,对 “一卡通”发放补贴情况,分阶段进行抽检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督办整改。

3、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乌苏市财政局赋予乡财局、乡镇财政所监管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乡财局、乡镇财政所对项目资金做到全程监管和把关审核: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财政所对项目主体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有无虚假立项。二是参与项目招投标。根据项目招投标程序,主动参与项目单位的招投标全过程,对项目主体的招投标行为、标的、中标单位予以确认。三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按工程进度拨款。财政所实地检查项目的施工进程、施工质量,并结合施工进度,对项目单位的资金申请按进度拨款。四是好做项目的完工验收绩效考核工作。对完工项目编制工程决算,对经业务主管部门验收的完工报告进行验收评审,对项目主体从审批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到决算验收等进行公开公示,按照报帐制的要求,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4、做好抽查巡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县乡为主的方式,共同做好抽查巡查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资金监管权威性

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资金监管工作的权威性。主要在加强业务素质、窗口形象、网络平台,信息调研等方面的建设和要求。一是加强干部培训。今年上半年乌苏市财政局分别3次组织乡镇财政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年初,组织到沙湾县、伊犁州交流观摩;同时在自治区组织的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培训班上进行交流,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大大提升了财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了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窗口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资金监管要求,以建设窗口形象为载体,改善了办公环境、服务大厅环境、活动场所环境。各乡镇财政所设立了惠农资金补贴窗口,村财乡管窗口及群众来访窗口。有效促进了各项资金监管的对外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利用腾讯财政群、财政网、用友软件财政管理系统、惠农资金补贴系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系统。为资金的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反馈提供了快捷、便利的电子网络办公平台。四是加强信息调研。围绕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宣传资金监管的具体做法,交流先进经验,有力推动了资金监管工作向更好、更高、更优的目标发展。(乡财局 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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