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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务指南:7月最新税法速递与小评

 傲骨玉莲 2012-08-18

接上期5-6月税法速递,链接是http://user.qzone.qq.com/1402771418/blog/1339768378

    

    税务总局日前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发展民间投资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同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等六大类共计33项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平潭综合实验区获多项免征营业税优惠待遇

    注册在平潭的航运企业从事平潭至台湾的两岸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按照现行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政策差额征收营业税。

    点评: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于2009年年中设立,旨在完善海西沿海发展布局。

    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自2012年8月1日起,对从青岛、武汉启运报关出口,并由上海浦海航运公司、中外运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的启运地口岸为青岛前湾港或武汉阳逻港,出口口岸为洋山保税港区,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

    点评:此次试行的启运港退税为备案制。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自启运日起两个月内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视为未实际出口货物,应追缴已退税款,不再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

    化妆品等广告费税前扣除政策延续至2015年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点评:广告费是上述行业销售费用支出的大项。2009年我国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开始实施上述政策,截止期为2010年12月31日。此外按照我国税法,烟草企业发生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仍然不允许税前扣除。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点评:按照我国现行税法,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明确二手车经营业务增值税征收政策

    自2012年7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点评:政策对二手车市场发展有积极意义。

    明确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税处理办法

    自2012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点评:上述政策旨在解决我国资本市场中若干税收政策不明确的问题。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同时指出,在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明确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增值税发票政策

    自2012年6月1日起,外贸企业可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为出口退税申报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点评:出口退税涉及外贸企业核心利益。比照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办理出口退税,税务总局此前已在相关出口退税管理文件中对特殊情况下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办理退税问题予以明确。考虑到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对其他两类特殊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办理退税情况也应予以明确。

    明确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相关政策

自2012年6月1日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凡须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如未按规定的期限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可在各项单证收集齐全后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点评:按照我国现行税法,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明确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点评:细化政策,利于保险业税收征管的实务操作。

    明确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的衔接问题

    对2011年1月1日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前,凡符合原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依照原认定管理办法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在新的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后,按新办法执行。对已按原认定管理办法享受优惠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纳税。

    点评:根据相关规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均采用备案管理方式,其核心备案资料就是取得相关部门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

    稀土专用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

    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点评:政策旨在监控国内稀土流通情况,提高稀土企业销售产品的合规性,遏制稀土盗采和走私活动。

     首席财务官   文/盛立中      

文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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