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网校辅导资料: 第一节、增值税的概述 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我国增值税建立与发展(了解) 新增内容: 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试点: 1.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实行增值税 2.新增两档低税率:11%、6% 3.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的收入仍归试点地区 第二节 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购买者。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注释】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1.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专用发票。 2.管理: (1)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自己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3)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考题·多选题】(2009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 E.可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聘请兼职会计人员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简易方法计算,即按销售额和规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货物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1.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逾期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按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会计核算、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考题·单选题】(2010年)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09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68 B.1.32 C.1.40 D.3.4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可以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 )。 A.个体工商户 B.事业单位 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D.销售增值税免税产品的企业 E.行政单位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1.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1).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偷税额大于10万元;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2.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3.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实行当月认证,隔月申报期申报抵扣 分录:
纳税人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申请认定; 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认定;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公路货物运输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0年4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元。 A.14321.77 B.14920.00 C.15531.97 D.2006.8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项税额=14790+30000×13%+7000×7%=19180(元) 销项税额=28900+40000÷(1+13%)×13%=33501.77(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3501.77-19180=14321.77(元) 第三节 征税范围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有偿)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固定资产改良:性能改变(增强),外购部件进项不得抵扣,列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修理:性能不变(大修、中修、小修),外购部件进项允许抵扣,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机械设备修理的税务筹划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骋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征税; (三)进口货物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缴纳营业税;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四)-(八)项视同销售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四)-(八)项视同销售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2)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它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四、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一)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9项,注意多选题)
(二)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12项,注意单选题、多选题)
代购行为:甲委托乙从丙处购得材料一批: (1)丙将专票开给甲,甲付给乙手续费,则乙收到手续费纳营业税;(甲丙之间是购销关系) (2)丙将专票开给乙,乙开发票给甲,甲付给乙手续费,则乙收到手续费纳增值税;(丙乙之间、 乙甲之间是购销关系)
(三)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4项)
第四节 税 率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了解 增值税税率体现货物的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对应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税率为17%,此税率相当于价内税的14.5%[即1/(1+17%)×17%] 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4种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2.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列举货物 13%的经营范围 3.零税率:出口货物 4.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13%低税率货物:见教材 学习中注意记大类:共20类;具体范围中记特例(即不属于13%的货物有什么)
关于税率的综合性练习:
四、增值税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规定
自己使用过的:指新购商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对外出售。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次流通:指购入时是旧货,用了一段时间后,又卖了。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节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类型: 免税、即征即退100%、即征即退50%、先征后退、规定法定征收率、起征点
减免税综合性例题:
第六节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 价外收入:指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如: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税金。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销售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需要换算的情形: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销售收入。 (2)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商业企业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⑤逾期包装物押金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核定销售额: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8种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 (2)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额的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其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正确答案』对外赠送劳保用品的销项税为:20×17%=3.4(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每件售价3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售价=30×200=6000(元),组价=40×(1+10%)×200=8800(元) 组价>售价,按组价计税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4.特殊销售--五种情况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三种折扣: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正确答案』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 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售额。 『正确答案』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的含税销售额3.51万元,该批以旧换新销售的金银首饰零售价为8.19万元。计算该金店此业务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51.48÷1.17×17%=7.48(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不含税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计算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791040+618×260)×17%=161792.4(元) (3)还本销售:(快速回拢资金的一种销售方式) 此时售价可能高于市场价格(购方有一定风险) 还本销售,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例:A企业生产销售甲产品,每件制造成本1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售价为1500元/件。2000年X月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甲产品100件,售价为1800元/件,5年后全额一次还本,增值税税率为17%。 1、实现销售收入时,依据税法规定,增值税额按实际售价计算: 借:银行存款 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2、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100000贷:产成品——甲产品 100000 3、每年预提还本支出: (1)以促销为目的,可比照广告费用的处理将还本支出分期计入营业费用。 借:营业费用——还本支出 36000 贷: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36000 (2)以筹资为目的,可比照借款费用资本化方法将还本支出分别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费用或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① 如所筹资金用于投资、补充营运资金等,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还本支出 36000 贷: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36000 ② 如所筹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间预提的还本支出应增加相应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36000 贷: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36000 4、到期支付还本额: 借: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 18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 (4)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电机厂用15台电机与原材料供应商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231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此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23100×17%=3927(元) 进项税额=23100×17%=3927(元) 应纳增值税=3927-3927=0 【注意】如果是双方均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业务只有销项税额。 【例】:某企业从事木材加工综合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企业以自己生产的成本是8万元的500平方米实木地板,换入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两台,双方协商价格是12.5万元,实木地板本月在其他销售中上半月售价是每平方米240元, 下半月是每平方米255元 。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价格均为不含税),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率是5%。 借:固定资产 1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消费税=500×255×5%=637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375 (5)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包装物押金应该如何纳税税法规定 小企业出售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押金应该如何纳税 ①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超过12个月)并入销售额征税。 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 押金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时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③对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押金按是否逾期处理。 【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销售啤酒取得销售额8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8.5万元。2010年8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16.24 B.136.00 C.144.50 D.145.9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时才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税额=800×17%+58.5÷(1+17%)×17%=144.50(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逾期包装物押金6000元。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 A.13600元 B.13890.60元 C.15011.32元 D.15301.92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销项税=[93600÷(1+17%)+2000÷(1+17%)]×17%=13890.60(元) 二、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的含义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库存商品 B.因管理不善被盗窃的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C.在建工程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D.生产免税产品接受的劳务 E.外购的待销售小轿车 『正确答案』BCD (四)抵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转出方法 1.按原抵扣转出(含原来计算抵扣) 2.现在成本×17%(13%) 3.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转出方法如下: 1.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实属于非正常损失。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费结算单据,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34×(1-5%)+(40×13%+3×7%)×(1-60%)=34.46(万元) 【例题·计算题】(2010年)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产品、材料领用情况:在建的职工文体中心领用外购材料,购进成本24.65万元,其中包括运费4.65万元;生产车间领用外购原材料,购进成本125万元;下属宾馆领用为本企业宾馆特制的化妆品,生产成本6万元(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正确答案』 将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应做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转出=(24.65-4.65)×17%+4.65÷(1-7%)×7%=3.75(万元) 宾馆领用自产化妆品,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1+5%)÷(1-30%)×17%=1.53(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库存账面成本为117500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霉烂,使账面成本减少38140元(包括运费成本520)。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转出=(38140-520)÷(1-13%)×13%+520÷(1-7%)×7%=5660.52(元) 2.无法准确确定需转出的进项税额时,按当期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乘以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即: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实际成本×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综合性公司的饮食中心本月取得销货以外的餐饮服务收入10.8万元,领用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餐具,成本2万元。 要求: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进项税转出=2×17%=0.34(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自行车厂某月自产的10辆自行车被盗,每辆成本为300元(材料成本占65%),每辆对外销售额为420元(不含税),则本月进项税额的抵减额为( )。 A.331.50元 B.510元 C.610.30元 D.714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月进项税额的抵减额=10×300×65%×17%=331.50(元) 3.公式计算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l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3.04 B.83.33 C.83.93 D.103.6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月购进自来水、电力不予抵扣的进项税=(0.6+8×17%)×1000÷(1000+1200)=0.89(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200×17%-700×17%-(0.6+8×17%-0.89)=83.93(万元) 三、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与政策衔接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免税规定:
2.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用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然计提折旧,折旧月份为10个月(从3月到12月)固定资产的折旧额=20÷10÷12×1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20-20÷10÷12×10)×17%。 3.对于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2011年11月将本厂2009年购进的大型客车赠送给福利院,该客车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6万元、增值税6.12万元(已抵扣进项税),己提折旧4万元。 『正确答案』将2009年购进的大型客车赠送福利院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销项税=(36-4)×17%=5.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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