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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参加的尸检活动

 douxumin 2012-08-29

我所参加的尸检活动

 

由于工作关系,在那个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侦查活动的年代,我被派曾经多次参加过涉案的尸体解剖,领略了法医工作的辛苦,体会了侦查人员的辛劳,同时使我对人生的意义也有所感悟。

记得第一次参加尸检时我感到既新奇,又害怕,心情难以宁静。当我看到法医和公安侦查人员平静的神态时,淡化了惧怕的心理,全身心地投入到尸检之中。这次所检验的是一个因强奸犯罪嫌疑被基层派出所干警刑讯逼供致死的青年,从外表看,浑身伤痕,但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必须搞清,这是牵扯到案件定性以及追究责任人的决定性证据,一丝一毫马虎不得。据此,只有解剖尸体,才能准确获得第一手资料。

为了体现公正,我们邀请死者单位和家属派出代表参加。先是清洗干净尸体,法医解剖。取出内脏,记录在案。明显出血点,指给参加人员看清,有异议的,提取后在化验室检验,最后由法医两人签名出具检验报告。这名青年犯罪嫌疑人,显然是被棍棒、绳子等物抽打,疼痛休克死亡的。案件被告人是三名公安干警,后被判处十三年到三年有期徒刑。

还有一次,是参与对在看守所内死亡的一名犯罪嫌疑女青年尸检。十九岁的姑娘因参与盗窃被捕,关押期间因病输液。突然身子发抖,嘴唇发青,当即死亡。家属要求尸检,弄清死亡原因。我带领刑检部门的负责人到场参与尸检活动,地址在殡仪馆内。

晚上八点开始尸检,尊重家属意见,公安机关邀请西安医学院法医系专家亲自操刀解剖。其中一名女法医(二十来岁,读研究生)真是利索能干,她拉开死者腹部,取出子宫,并给大家介绍“伟大的生命就出自这里”;还将取下的半个脑壳举起说:“有些讲迷信的家伙竟用此做成饭碗” ……。看着她那无所谓的样子,我自叹不如啊。

与此相反的是我们那些首次参加尸检的干警,确实有点胆小。尤其是在殡仪馆这种地方,四周黑乎乎的,过于寂静的气息容易使人产生惧怕心理。一名同事想小便,吓得非要拉上我一起去。可见,人的胆量要经过一定锻炼,即就是男的,也不一定有女的胆量大些。

关于这起案件的结局,是由于点滴速度过快,心脏承受不力,引起女嫌疑人死亡。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对当事人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只做了经济赔偿。

法医检验必须缜密仔细,稍微一点点的疏忽大意都会给刑侦和审判工作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害。我记得有一起杀人案件,在死者胃中检验出生前食物有苹果和香蕉的成分,而所拘押的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下的口供是与死者一起“吃的水果”,范围大多了,不具体,显然与尸检报告不尽一致。个别刑侦人员为了省事,就私自将尸检报告上的苹果、香蕉涂改为水果,并让法医部门盖了鉴定章。结果,看起来尸检报告与嫌疑人口供一致了,其实是不负责任的涂改所致,应该还是弄虚作假。

公安机关以此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疑点,正巧原认定的死者并未死亡(死者另为其人),竟然出现在当地农村。那么,所谓的杀人嫌疑人也就搞错了,因为他所认识的女人还活生生地在乡村嫁人了。

诚然,现在的尸检工作越来越加精细,而法医的现实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这些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和判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有加强法医工作,高度重视法医检验,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依法办案,才能不出冤假错案,保证司法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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