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到底有哪些好处? 在这次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我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有八大好处:
一是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标准得到相应补偿。
二是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将获得3笔补偿资金:第一,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的一次性补偿。第二,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第三,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三是在住房方面,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转为购买。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四是在养老方面,退出宅基地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老龄人员参保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他年龄段的人员在达到规定年龄后,也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五是在医疗方面,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六是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
七是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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