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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商品房交易的定金与订金搞糊涂

 炎黄子孙jia 2012-09-06

不要被商品房交易的定金与订金搞糊涂

2012-09-06 10:12 生活报 未知 评论(0条)

  在商品房交易中,市民们经常被定金和订金搞糊涂。那么,这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嘉诚地产香坊店经理李海龙为大家一一进行讲解。

  李海龙说,定金与在订金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其中,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通俗的讲,定金才有因一方违约而产生不退还或双倍返还的情形,有着比较规范的法律后果,而订金确需要综合考虑过错的程度和情形,其法律后果并不十分明确。

  最后,嘉诚地产李海龙提示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定金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为“定金”,并取得收据(收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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