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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初《道門十規》的管理思想及其現代啟示

 chao fan zi 2012-09-09
張宇初《道門十規》的管理思想及其現代啟示

 
日期:2009-04-13  作者:吉宏忠
 
張宇初(1359-1410),字子睿,號無為子,江西貴溪龍虎山人。自幼熟讀四書五經,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著名學者宋濂曾稱其為“穎悟有文學,人稱為列仙之儒”?。明洪武十三年,嗣為第四十三代天師,多次受到明太祖和明成祖永樂皇帝的接見,并為朝廷舉行禱雨和玉?大醮等齋醮活動,一直受到明朝朝廷的重視和支持。張宇初繼承天師之位后,研究道教教義思想,掌管天下道教事務,對于明代道教的發展做了許多貢獻。他還留下了許多著作,對后世道教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道門十規》是其關于加強道風建設、加強宮觀管理的重要著作。這一著作篇幅不大,但提綱挈領,對道教的宗派源流,道門經?,修持方法,齋法行持,道法傳緒,選擇領袖,云水訪道,立觀度人,財物管理,宮觀修葺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論述和規定,并將之作為當時道教行為的準則,以此來規范宮觀與道士的活動,是一部具有綱領性的著作。文中論述了十個方面的規戒制度,故稱“十規”。這十條規戒是張宇初根據道士信仰生活的基本內容,針對明代道教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規章,涵蓋了道教徒信仰生活的各個方面,對于當時乃至后世道教教制建設,特別是道風建設和宮觀管理,一直起著重要的作用。今天,中國的道教同整個國家一起,正行進在奔向現代化的大道上,面臨著許多從未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急需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張宇初的《道門十規》便是一份充滿道教先人智慧的資源寶庫。重新開啟這一寶庫,我們仍可從中汲取極其豐富的養料,以指導今天的宮觀管理。因此不揣淺陋,從以下四個方面就《道門十規》中的管理思想及其對現代的啟示做一些探討,或許能對于當代宮觀管理提供一點思路。
 

 
一、振迪教風的管理目的
 
《道門十規》的行世,本著為清整道教,即糾正明代初年道教界種種頹唐、松散、戒律廢弛的現象,重新振作教門,也就是要對道教“振迪”之,“激揚”之。
 

 
道教在唐宋發展到極盛,到了元末以后,由于諸多原因逐漸衰落。教中有識之士,試圖通過道風建設,以整頓革新來重振道教,來改變道教日益衰落的頹勢,四十一代天師張宇初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奮起疾呼,從制訂《道門十規》下手整頓。
 
道教地位日益衰弱,原因雖然很多,歸結起來主要還是自元至于明初統治者政策的改變與教內出現的腐敗現象這兩方面的原因。
 

 
宋金元時期,道教繼唐時而盛。但在元代中期起,蒙古族朝廷的民族、宗教政策起了變化。蒙元時期,成吉思汗遣使者遠聘全真道首領丘處機赴漠北,給以禮遇,授以管領道教的權力。從此開始全真教取得元室的大力支持,得到迅猛的發展。在此期間,全真道大量的立觀度人,并且將一些無人寺院改建為宮觀,這在當時佛教勢衰、全真道勢盛的條件下,并未引起爭端,但卻埋下了佛道矛盾的根子。至憲宗蒙哥時期,佛教所受的寵遇已經超過了全真道。而元室之所以支持佛教,從根本上說,是因元室所依靠的蒙藏民族世奉薩滿和藏傳佛教,“崇尚釋氏”為其國策。此外,還有一個最現實而直接的原因,即全真道自丘處機以后,發展異常迅速,在群眾中的影響也愈來愈大,這種情況已經給元統治者造成了一定的威脅。因此,元統治者認為扶植一下當時力量較弱的佛教,挫傷全真道的銳氣,使其發展受到一定遏制,是較為妥當的做法,由此決定了元室對全真道政策的轉變。因此全真道的地位此時已遠遜于丘處機際遇成吉思汗之時。恰在此時,宋德芳主持編纂的《道藏》告竣,又將《化胡經》和《八十一化圖》廣為散發,于是一場以爭論《化胡經》真偽為表現形式的釋道斗爭終于不可避免的爆發了。可見元代《化胡經》之爭并非偶然,它是多年來雙方力量對比變化和矛盾積累后的產物。而元代全真道在佛道辯論中的失敗,則與元室之袒佛有著直接的關系。經過兩次佛道大辯論的失敗,特別是第二次的失敗,全真道遭到被焚毀道經的噩運,從此道教元氣大傷。及元末天下大亂,道觀不少被毀,道流星散,民眾遭戰亂的影響,很少能顧及對道教宮觀的獻奉,道教的生存基礎不能不受到威脅。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都采取支持道教的政策,道教才重逢振作的機會。然而,即使道教的經濟和政治地位稍有提高,此時所處的政治格局卻與唐宋和元代前期大不相同。元代中期起的扶植藏傳佛教,打擊和限制道教,極大地影響了兩教力量的對比,此消彼長,道教更處于劣勢。明初,藏傳佛教的勢力雖隨蒙古人的失卻政權而退潮,但道教在整個社會上的相對劣勢并無根本改變。
 

 
更為突出的是自北宋興起的理學,經歷南宋理宗時定為官方統治思想,元代仍之,至于明,以八股取士,而八股的試題通常取之四書,是非則以程注為標準,更加強了理學作為官方統治思想的地位。理學在當時被稱為道學,即自認為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及孔子道統之學,是儒學的新發展新面目。自從漢武帝采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方針,儒學漸漸成為中國封建統治的主流意識形態。但自南北朝后,它卻沒有多大的發展,歷隋唐,相對于佛學說的大發展,以及道教的地位隆升,儒學顯得積弱衰微。但北宋出現的理學,卻是在總結數百年來儒學積弱的教訓的基礎上,大量地吸收了佛學、道教哲學的精髓,鑄成了新的理論形態。所以在理論的精微、體系的博大,都超過了這時的佛教和道教。而它對于封建秩序的論證、維護更是佛道二教所難以比擬的。所以自從南宋起理學被肯定為官方統治思想,并非偶然。面對理學如日中天的顯赫地位,如再不思考振作之途,道教本身的生存將受到挑戰。張宇初的一番振興措施,很大程度上是面臨這種嚴峻形勢的應對之方。他下功夫研究道教教義(這方面的撰述大多收入《峴泉集》),參與編纂道藏(未及完成即羽化),以及制訂規戒整頓道風,都出于這同一背景。
 

 
道教在明初的衰微,在另一方面,也有其內在的方面,則是其本身的松散以及內部的腐敗。教會事業伴隨著封建皇朝的興盛達到顛峰,其內部的腐朽勢力也隨之發展。而教內管理體制沒有能夠跟上當時社會的發展,缺少能夠適應當時社會環境的有效管理手段。明代初年,“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民間修齋誦經,動輒較利厚薄,又無誠心,甚至飲酒食肉。游蕩荒淫,略無顧忌”?。不過對于衰弱程度更加厲害的道教來說,這種不守戒律的情形危害更大,更具威脅性。張宇初繼任四十三代天師以后,清楚的看到道教所面臨的危機,決心整頓革新,重振道教昔日輝煌的局面。他說:“吾道自近代以來,玄綱日墜,道化莫敷,實喪名存,領衰裘委,常懷振迪之思,莫遂激揚之志”?。于是,依據明太祖所制定的立成儀范,前代定規和群師遺則,針對當時道風不純的問題,宣揚三教合一,撰寫《道門十規》,以“激勵流世,昭宣圣治,永為奕世繩規,玄門祖述”。?希望藉此來清整道風,正本清源,從而保障道教事業連綿不斷的興旺發達。
 

 
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主要是想通過清規戒律的重新制定來肅整道風,對宮觀和道眾嚴格管理,達到重振道教的目的。應當說,當時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在其急迫性上,系激于道教面臨的嚴峻形勢,已如上述。但在推出此書的時機上,則巧妙地利用了政治形勢,表現了他善察時變的政治智慧。
 

 
宗教領袖所制定的本教綱紀,能否實施取決于許多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當時的政策。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并能夠在當時的道教界建立權威,取得清整道風的實際效果,除了說明天師在道教徒當中的地位仍然受到尊崇,更主要的還是得益于朝廷的信任和支持。他自己在建文帝時曾因“坐不法”被奪印誥?,如何不法,史無明載,可能是卷入了建文帝與其叔后來奪取皇位的燕王朱棣的爭斗當中被安上的罪名,所以朱棣即位后,便對張宇初示以恩寵,“永樂四年夏伏蒙圣恩,委以纂修道典,入閣通內。切念臣宇初匪材涼德,學識淺陋,忝竊是俱,徒承乏于遺宗,最負勝于重任。然雖撫恭慊栗,詔命莫辭,兩承敕旨之頒,時蒙宣室之問”?。這是就他自己所處的地位而言。有了這樣的寵遇,著手進行道風整頓、厘定宮觀管理的清規便都顯得腰桿子挺硬。其實,他得到成祖的禮遇,不僅僅是他個人的好運,根本上說來,還是得益于明代的宗教政策。
 

 
《道門十規》的精神與明統治者的道教政策正相一致。由于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佛門,對于宗教中的一些不良現象有所了解。因此明政府對各宗教總體上是嚴格管理和控制的。明初,政府為管理和控制道教,設置了一整套機構,制定了種種政策,限制道觀和道士的數額,約束道士的衣食言行等日常生活。可見朱明皇朝對道教的正一派采取肯定扶持而又限制、整頓,加以規范的方針。明太祖朱元璋就說:“朕觀釋道之教,各有二徒。僧有禪有教,道有正一有全真,禪與全真務以修身養性,獨為自己而已,教與正一,專以超脫,特為孝子慈親之設,益人倫厚風俗,其功大矣哉。”?他并命令由官方編成佛道二教的某些專用于民間喪葬活動的科儀,有關道教的一本,便是《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明政府的這些管理活動,客觀上幫助了《道門十規》的實施,為后者規范道士行為和宮觀活動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強有力的支持,對明朝道風的改變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張宇初在《道門十規》中反復強調在宗教儀式中要遵循太祖定下的規矩,表現了他主動適應明王朝政策的良苦用心。
 

 
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時,注意借鑒前人經驗,博采眾長,因而有集大成的氣象。這也是該書能夠顯得厚重深切并能產生重大的實際影響的原因之一。據他自己說,《道門十規》是“搜采前代定規,群師遺則”而撰成的?。說明前代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張宇初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將這些經驗整理出來,無疑是讓道門重新運用其先輩的成功經驗,繼承了其先輩優良的傳統。當然,這種繼承不僅在于對具體規戒的應用,更主要的還在于對歷代祖師管理思想和修道思想的融會貫通。比如,歷來認為性命雙修是全真道的宗風,張宇初則認為性命雙修本來就是道教修煉的基本理論:“近世以禪為性宗,道為命宗,全真為性命雙修,正一則唯習科教。孰知學道之本,非性命二事而何? 雖科教之設,亦為性命之學而已。若失利己修人,濟幽度顯,非明性命根基,曷得功行全備。”?張宇初兼取各門派學說之長,一方面避免了派別之間的紛爭,贏得了大家的共同擁護,促進了道教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融會教內各派與教外的儒佛各家,也符合了明統治者一方面融會教內各派與教外的儒佛各家,也符合了明統治者三教圓通合一的政策,有利于道教的自身發展。
 

 
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的目的,主要在于振迪玄風即力圖掃蕩當時道教界綱紀松弛萎靡不振的狀態。這在當時,是一個適應時代、順應潮流的重大舉措。一種宗教要想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須經常的注意整改和提高,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新情況,只有這樣才不至于被歷史前進的車輪所拋棄。“振迪”的工作是長期的反復的過程,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這一工作又是時起時伏的,當著形勢發生重大變化和道教界內部問題成堆時更顯得近切。當前,道教界也正面臨著需要振迪的重要關頭,張宇初那種加強管理以利振迪教風的思想,對我們有著重要的啟示。近代以來中國的情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變化從根本上說來,是我國社會從自然經濟、半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向市場經濟轉變、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即社會轉型的過程。自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來,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推動下,這一社會轉型進入了加速期。社會轉型的時代必然是一個改革的時代。道教當然也面臨著變革的大形勢大背景。不僅如此,近代以來道教受到過各種各樣的沖擊,直到改革開放前,其外部生存環境和其內部都積累了許多問題,迫切需要解決。比如如何根據當前的社會形態對教義思想作出闡釋和發展,如何解決人才青黃不接的問題,如何提高道眾的總體素質問題,等等。但是竊以為一項重要的也是比較基礎的工作,是做好道教的組織建設,也就是健全組織,清整道風,在合理的、既符合道門傳統又適應時代的規戒制度的規范下,有序地推進各項改革措施,并逐步提高道眾的素質。具體到一個宮觀,一個道教的基層組織,就是如何加強管理的問題。這是道教適應社會主義社會的時代需要,也是道教本身生存和發展的內在需求。總之,為了適應時代,道教必需加強對自身的管理,而這種管理,又是為了振興道教。
 

 
二、以道為本的管理宗旨
 
宮觀是行道修道和弘道之所,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處理,對宮觀的管理從根本說來是圍繞著“道”這一中心的。道教之教,本源于道,離開了弘道的宗旨,道教本身便失去了存在的價值,那么,所建立起來的巍巍宮觀還有什么價植?還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因此,張宇初在闡述其管理思想時,首先就突出了以道為本的宗旨。
 

 
道教自唐宋極盛以后,出現了許多新的道派。這些道派的出現,反映了道教傳承的繁榮。但由于各教派之間教義重點不一,也造成了各教派之間的矛盾。到了明初,雖然正一派獲得了較大的發展,但同時泥沙俱下,良莠不齊,道門中出現了很多問題。這一矛盾更加突出,各自為政,形不成合力。這對于新任天師之位并想重振道教的張宇初來說,是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因此張宇初在《道門十規》中首先便強調,作為學道之人,要明白道教的宗源,所謂“非究源求流,必忘本以逐末”?。要清楚道教源于太上,道經源于《道德經》,這是道教的根本。張宇初說:“凡習吾道者,必根據經書,探索源流,務歸于正,勿為邪說淫辭之所汩,遂乃遞相鼓惑,深失祖風”(11)。決不能只局限于自己起初學道的某個派別之中去看道教的問題。只有真正搞清楚道教的宗源,才不會忘記道教的根本,忘記道教存在的意義,才能清楚知道道教如何適應社會,在社會上立足,如何發揮道教的作用,服務信徒,服務社會。也才能始終保持純潔的信仰。
 

 
張宇初在明初清整道教的時候,特別推崇太上的清靜無為。他說:“圣人以神道設教,太上以虛無為宗。其廣演宏敷,自歷劫以來,愈彰愈著。原其本也,雖有道、經、師三寶之分,而始自太上授《道德五千言》于關令尹。其所謂無為不爭之旨,始殷三代之初,則廣成子蒙黃帝問道于崆峒。等而上之,道由所立,出乎太上之一也。修諸己而合乎內圣外王之道者,則有關、文、莊、列諸子之遺言;治諸世而驗乎清靜無為之化者,則有蓋公、曹參二公之善政”(12)。這段文章表明張宇初在對道教進行管理的時候,強調要把握以道為本的宗旨。所謂以道為本,就是要體現大道的清靜之旨。“清靜無為”是道教教義思想的一項重要內容。《道德經》說:“圣人處無為之事”,因此道教中人待人處事都要遵循無為的原則,也就是順應天道,順應自然。社會上常有一些人認為道教的無為就是什么事都不干。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因為《道德經》還說到“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也就是說只要我們順乎天道的規律,就可以無不為了。只有把握住清靜無為的宗旨,使得一切事物都在不知不覺中納入到有序的軌道上來,那才是最上乘的管理之道。就當時的管理對象來說,除了廣大的教徒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對宮觀的管理。宮觀,“上以祝厘福國,下以容眾安單”(13)。宮觀是道教教職人員基本的活動場所,是道教教職人員和道教信徒相互聯系的場所。“凡出家者先須投庵,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漸得安,氣神和暢,入真道矣。”(14)可見宮觀也是道教教職人員安身立命之所。自古及今,道教信徒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愿望,他們要燒香祈愿,求神護佑,或者請求教職人員為他們做法事,這些行為也多在廟里進行。可以這么說,宮觀凝聚了道教教職人員,宮觀也凝聚了道教信徒,而它的核心功能就是為道教徒提供修道場所。因此張宇初強調對前代真仙古跡靈壇,必合依時修葺,“使神明有所依棲,四眾亦獲安逸”(15)。宮觀是神圣之地,絕不能混同于一般民居,更不能弄得有似于商品交易的市集,鬧鬧攘攘,要保全其應有的神圣性。
 

 
張宇初《道門十規》的管理宗旨,對于當今道教事業的發展至少有兩方面的啟迪。首先,我們要看到當今社會已經發展到了二十一世紀,我國道教正處在一個復蘇和振興的階段,并且又面臨著如何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新任務。所以一定要明白在高度組織化的社會里,道教界保持一個實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道教中確實有宗派的區別,不同宗教之間也確實存在一些矛盾,但這些決不能影響到道教界的團結。在今天的社會里,我們一定要“究源求本”,拋棄狹隘的宗派情感,認識到大家都是從太上的“源”演變出來的,團結道教界的所有力量,抓住目前的大好機遇,振興道教事業。其次,我們在振興道教事業過程中,要體現大道的清靜之旨,順應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無為而無不為。牢記道教的宗旨,充分發揮道教的作用,服務社會,服務信徒。取得社會承認,贏得社會尊重。
 

 
當代社會的發展使許多本來地處窮鄉僻壤的宮觀成為繁華的旅游區,許多本來地處小城鎮的宮觀成為一個擁有上千萬信徒資源的大型城市中的宮觀,社會環境的改變,為我們提供了為數眾多的信徒。但是,大量的信徒進入我們的宮觀,宮觀中的教職人員走進社會中,也使大量的具有當代社會特征的思想進入了宮觀,當代社會價值觀的每一個變化,也必將影響到宮觀的發展,影響到宮觀中教職人員的信仰。但是道教宮觀畢竟是向社會輻射道教信仰的場所,如果我們的宮觀與社會中的企業沒有區別,宮觀向社會民眾所散發出的思想與社會機構沒有區別,那么宮觀將失去其在社會中存在的價值,畢竟太上垂訓“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16),所以對于當代的道教宮觀來說就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就是如何讓宮觀在接受當代社會新思潮的同時,保持道教信仰的純潔性,保持道教宮觀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依舊發揮其在歷史長河中具有道教特征的教化功能,這就需要宮觀作為單個社會成員以順應歷史的“清靜無為”為宗旨進行有為的工作。
 

 
總而言之,根據《道門十規》的重要教導,我們在管理中必須以道為本,著眼于將宮觀建成學道、行道、宣道、弘道的神圣場所。宮觀的管理工作千頭萬緒,但無論做什么具體工作,都不能忘掉這一根本宗旨。否則,必會舍本逐末,背離正確的方向。
 

 
三、建立職責分明的管理體制
 
宮觀的管理必須由從道眾中選出的一部分職事人員去實施。“道由人顯”,在管理中人是起決定性的因素。一個宮觀沒有一支好的隊伍尤其是沒有一個好的帶頭人、好的當家,無論如何是無法管好。宮觀的管理,特別是那些殿堂眾多、道眾成群的大宮觀,管理者往往是一個由多數職司構成的群體,或者實際需要那么一個群體。理順這個群體內部的關系,使之能配合,可合作,行動合拍,措施有效率,就必須建立合適的運行體制,界定管理主體隊伍中不同職司的職責。一心想重振道教的張宇初清楚的看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在道教教職制度上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宮觀內的日常工作進行分工,建立完善了職責分明的管理體制。
 

 
首先,他在宮觀住持的選擇上作出了嚴格的要求。他說:“凡名山福地,靖廬治化,叢林宮觀,住持之士,或甲乙往還,或本山推舉,必得高年耆德,剛方正直之士,言行端莊,學問明博,足為叢林之師表,福地之皈依者為之。”(17)這樣才可以成為后進學道者的榜樣。擔任住持者,除了年高德劭,學識淵博,還要處事公正,慈仁節儉,吸引四方的信徒前來皈依,然后教導他們焚修香火,請福消愆。而管理他們的方法首先是用嚴格的規戒,同時對他們警告以罪福因果報應。
 

 
其次,他還根據具體情況,借鑒全真派叢林職事制度的設置,在住持之下設置了各大職事,協助住持管理日常事務。如財產委任庫頭負責管理,接待來客委任知客負責管理等等。這樣實際上形成了以住持為核心的管理層,這對于宮觀特別是大型宮觀的管理顯得尤其重要。因為,宮觀的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它牽涉到諸多的方面,單靠一人之力很難勝任,只有建立一支能夠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的管理隊伍才能勝任愉快。這還僅僅是從宮觀事務的繁重著眼考慮問題,更重要的是,一個沒有明確分工的管理隊伍主其事的宮觀,或者是一個人當家,一個人說了算,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極易產生腐化,甚至于廟產變私產,信眾的捐贈裝進個別人的腰包;或者是許多事務無人照料,宮觀缺乏凝聚力,道眾事實上仍處于一盤散沙的局面。因此,張宇初主張建立以住持為核心的管理體制,其意義不限于要有適當的、足夠的人手去實施管理,還有利于整個管理層的有序運作和相互監督,防止腐化現象的發生。
 

 
一種管理體制的建立,不是指定幾個相關的職事人員便算完滿。構成管理隊伍的是具體的人,體制的運行歸根到底要由人去發動。因此,即使再好的體制也需要其中每一個人也就是職事人員真正出以公心,盡職盡力。拿今天的話說,就是要依靠職事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張宇初顯然看到了這一點,所以在厘定職事的同時,也對擔任職事的人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規定他們不許貪念榮華富貴,不許爭相仿效華衣美食,廣廈細氈,不得昧公營私,出入騎乘,呵擁仆御,交接權勢,以致“教化不行,源汗流濁。甚則耽迷聲色,外飾內乖,不畏香火神明,靈壇古跡,私畜俗眷,穢褻神祇”(18)。
 

 
張宇初關于建立健全宮觀管理體制的思想在當時是為改變道教宮觀管理不善、內部渙散弊端提出來的,有很強的針對性。然而,這一問題本身,是任何情況下都需注意的,也是任何時代的宮觀管理都免除不了的,只不過隨著時代的變化其體制會有不同的面貌罷了。當代道教處于完全新的社會環境之中,就經濟制度而言,目前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之下,就政治制度而言,則處于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制度之中。而經過近五十年來的適應性變化,道教本身的組織體制和宮觀的性質也有所變化,以前大量存在的子孫廟基本上已經不復存在,目前我國大陸上的宮觀不屬于個人、家族的私產。因此無論是從目前我國的社會制度看,還是從現在宮觀的實際歸屬看,都更應當強調集體、民主管理,后者尤其是張宇初的時代所沒有的。因此我們今天的管理體制理應比他那時候更科學、更合理。然而,縱覽目前宮觀管理的實際情況,未必每一宮觀都在正常合理的體制下運作。各種舊的積習乃至于某些陳規陋習尚未完全根絕。在這時候,想一想張宇初當年力主建立起健全的管理體制的拳拳用心,就更有必要了。在當時那樣的條件下,他尚能夠對整個宮觀管理體制作出規劃構想,我們今天理順管理體制的條件比那時好得多也迫切得多,如果再對以往普遍存在的過分松散甚至可以說渙散的體制漠然置之,不思改進,不思振作,豈不是要愧對古人了嗎?
 

 
四、實施嚴格的管理制度
 
宮觀的管理必須有合適的體制,解決體制問題主要是解決管理的主體,即是建設一支精干的、能夠勝任的管理隊伍。但是,管理者本身也處于世俗社會的包圍之中,也難免受到世俗的干擾和利誘。要保證這一支管理隊伍的純潔公正,除了他們本身的修持之外,一個重要的手段是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戒律,以期對每一個道眾,管理者即道觀的執事人員也不例外,都有所約束,有所限制,使之循于正軌。張宇初十分清楚這一點,所以對于具體制度的擬訂上下了極大的功夫。
 
張宇初撰寫《道門十規》就是想通過規戒的整頓,來達到振迪道教的目的,希望它成為整頓明代道教的重要文獻,并且希望成為后世道教的重要規范。張宇初根據明代道教存在的問題,一一提出了批評,并對如何改正做了許多制度上的規定。特別是對于道教的焚修制度,法事科儀的規范制度,道法自然的傳緒制度,宮觀的財產管理制度等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張宇初在《道門十規》中首先強調要整肅焚修制度,他認為各種經典是入道的梯航,修真的途徑。因此每個修道的人,都必須先要恭敬神明,焚修香火,通過不斷的念誦經誥來皈依大道。并以此來消除今生的業垢,從而得到福澤的惠顧。所以經書上說:“一切神仙真人,皆以無上要言得成道果”。仙師說:“經以斂心,經以著念,使晨夕能焚誦不輟,消除魔障,增廣道緣,誠為方便中第一事也。”因此,凡是念經的人,一定要齋戒身心,驅除雜念,存神默誦,就好像對著神明一樣,然后“默與心神相會,心念無二,句字真正,調聲正氣,神暢氣和,庶幾有功。”(19)反之,如果誦經修煉的時候,有口無心,不虔誠恭敬,即使每天念千百卷,對自己沒有一點益處,達不到消除災禍的目的。如果是為齋主念誦的,更應該心存恭敬,以表達齋主的誠意,這樣才不會虛受齋主的布施和供養,為他人祈福消愆,自然會感應神明。如果念經的時候,精神不專,交頭接耳,葷口讀誦,不僅無益于齋主,而且會給自己帶來災禍。所以,張宇初強調,類似的情況一定要用嚴格的規戒來約束。
 

 
其次,張宇初強調要規范法事科儀。他認為齋法行持是上古祭天的禮儀,而靈寶齋法則是立教的根本。靈寶齋法經過徐來勒、葛玄、鄭隱三位真人的演化,得到廣泛的傳播。自三師以下,又經過歷代師真傳了許多分支,演變成了許多派別。但源頭都是靈寶齋法,因此所用的符?咒訣都相差不遠。因此,張宇初強調行持法事科儀的人,務必要廣參博究,搞清楚性命的根宗。他說:“世傳三內文,金書玉鑒,道門定制,立成儀等書,已有定規。凡行持之士,必廣參博究,務明性命根宗,累積真功實行。”(20)進而行法的時候,還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齋明盛服,潔己身心,先煉諸己,后可度鬼。張宇初認為,行持齋法,除了要用科儀法?之外,還要與內修結合起來,并且在行儀中注意內煉形神,精思默存,這樣上可以感應天地鬼神,下可以不負幽冥的苦趣。其次,科儀道壇的設立,一定要按照規定。他說:“如三?之設,金?惟帝王可建,玉?惟后妃可建,黃?惟士庶可建。大小各依分數,不可僭亂定規。一遵太祖皇帝立成儀范恪守為則。”(21)再次,建立道壇的時候,一定要虔誠恭敬,否則非但不能通誠三界,感應神明降諸吉祥,還會增加罪業,所謂“鬼神無常,享于克誠”,心誠才會感應神明。此外,高功法師在行法時一定要選擇品行端正、道法精通的人同壇共事,這樣既不會貽咎于己,而且會因替齋主消除災禍而致福。
 

 
再有,張宇初對于道法的傳緒也作了嚴格的規定。他批評當時有些道士,惟務虛名,棄逐聲利,荒廢修持,不修香火,沽名釣譽,內無功行,外結是非,與商賈販賣之徒無異。他認為“凡行持之士,必有戒行為先,次以參究為務。先求巖谷明師,草衣木食之士,開發萬法根宗精勵香火,止佩一法、一案、一職。茍能晨夕煉神養氣,修持不息,與神明交格,言行無慊,何患法之不靈,將之不,雖職小法專亦驗”(22)。所以他規定,不得濫授道法,輕泄玄機。即使是已經入道的人,如果言行不莊,慢忽香火,也要保秘,慎勿妄傳。如果是市井屠釣之人,更是不能納之為徒,否則將要遭到戒律的懲罰,罪所不原。
 

 
此外,張宇初還對宮觀的財產管理做了闡述和規定。他認為,歷代朝廷賜予的田地,或者是前代師德所購置的產業,抑或是信徒前后供養的財物,都是專為贍眾香燈之用的。因此要設置專門的職事來進行管理,所有的支出開銷,“務要公同出納,明白登載”(23)。分管財務的職事,“不得指公為私,各畜私財,互分各據,擅自支遣。務令老安幼懷,香燈不乏,報把以時,修葺勤謹,賦稅預備”(24)。這樣就會使得上下雍睦,香火持續旺盛。從而使得公私沒有經濟上的窘逼之憂,宮觀沒有興替的憂患。如果發現有誰“欺誑神明,租課淹沒,修造不舉,祭祀荒違,有乖教法,不懼天理之誅,有負檀施之愿”(25),方丈將召集眾人“查理議罰,計其輕重,甚則更替,輕則罰倍,其數入庫公用”(26)。如果各職事之間相互包庇,“尊長姑息不言”,暗相護侍,鄰眷亦宜舉行公議,以明去就,懲一戒百”(27)。
 

 
當前社會正處于不斷的變革之中,而道教作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也無時不刻的受到社會的影響,處身于這樣一個千變萬化的現實社會之中,要生存就要有所為。管理宮觀,培養人才,弘揚道教文化,聯系信教群眾等等,所有千頭萬緒的工作都需要我們去有所作為。特別是加強道觀的管理,使之真正成為一個修道的場所,是我們當前道教管理的首要問題。因為宮觀是教會的載體,信徒往往是通過宮觀來了解道教。宮觀形象的好壞,極大程度的影響著教會的形象。然而做好這些工作需要我們建立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來作為措施上的保證,使得一切工作都在規范有序中進行。張宇初在《道門十規》中講到明代道教中的一些問題,對照當今道教,無論是焚修香火,還是齋醮科儀,抑或是道法的傳緒,當然也包括財物的管理,有些問題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因此,我們要根據《道門十規》的要求,針對現階段的情況,從規戒(制度)上著手,規范整頓一些不好的現象。
 

 
當代社會在企業改革的過程中,許多人提出“向管理要效益”的說法,足以看到當代社會企業對于內部管理的重視程度。在當代的宮觀建設中,我們同樣也應該注重宮觀內部的管理,這種管理并不僅僅局限于看管廟宇,在現代社會中,應該對宮觀管理的概念賦予更加豐富的內涵,其中應該包括對于宮觀修建的管理、宮觀內部教職人員的管理、對于處理宮觀與信教群眾關系的管理、甚至于宮觀與各種社會團體之間的關系也需要管理。古人云“以史為鏡可以知興廢”,我們綜觀中國道教發展的歷史,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什么時候道教教團注重管理了,道教就有興盛的局面出現,什么時候道教教團松散了,其內部無管理可言了,道教教團馬上就會呈現衰弱的跡象。正一盟威道重管理,則興,南北朝時期道教松散,則衰;唐宋時期重管理,道教興,清代道教教團松散,則衰,諸如種種。在現代社會中的宮觀,最重要的應為制訂適應當代宮觀發展的管理體制與管理制度。當代的道教教職人員其成員組成來源于當代社會,并且與當代社會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在這種聯系中不可避免的會為我們的道教機體帶來各種各樣的弊病,所謂“天性人也,人心機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人心之中都有機,立天之道可定人心之機。面對現代社會各種思潮干擾的道教宮觀,有必要建立系統的“天道”即當代社會道教宮觀內部的管理制度,以剔除由于社會發展對宮觀的影響而造成的“機心”,用張宇初的話說即是“其蓄眾之方先嚴戒行規矩為要”。在宮觀建立的管理制度中,首先要與現行的政策法規接軌,所定規戒、制度必須以不違犯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規范為前提。同時,在具體制度的擬訂上,必須以道教的基本的教理教義為本,再根據宮觀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不同的細則。以教理教義為基礎,即是強調道教的各個宮觀,甚至各個宮觀所屬的派別皆同源于“大道”,而各個宮觀所處的不同的情況就要求制訂的管理制度,又要圍繞著保證宮觀發揮基本的學道弘道的功能,這才是在堅持道教信仰的基礎上進行現代宮觀的管理。
 

 
當然,進行現代宮觀的管理,并不能僅僅依靠建立各種制度。各種制度的建立,其目的只有一個即是通過執行制度使宮觀中的教職人員以遵守制度為途徑從而堅持道教信仰,提高自身修持的程度,這就是從管理中的“有為”向“無為”的進步,在這個進步中,就需要不斷提高宮觀中教職人員的道學修養。用化學的術語來講,道學修養在教職人員思想凈化的過程中起了催化劑的作用,在這里,教職人員是材料,各種制度的建立反應條件,而作為催化劑的道學修養,正是保證教職人員在各種制度的約束下,形成思想境界更為高尚的道教教職人員。因此,作為道教宮觀來說,在加強宮觀內部制度建設的同時,必須同時注重充實教職人員的道教知識,提高他們的道學修養,才能在以加強制度建設為渠道的管理過程中,發揮水到渠成的效果。這也正是張宇初所說的宮觀管理中當“警以罪福因果之報”的過程。
 

 
當代的中國,社會安定,人民安居樂業,經濟發展飛速,為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過程中,我們惟有挖掘自身機遇;同時也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挑戰。在應對新時代的挑戰的的潛力,加強自身管理,提高自身的素質,適應社會歷史潮流的發展,才能夠把握機遇,迎接挑戰,這正是“天人合發,萬變定基”。用張宇初的話來說就是“務在革替,一新常川,修葺庶無傾廢,永振前規”(28)。
 

 
注:
 
《龍虎山志》卷六引錢謙益《歷朝詩選》。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八
 
《道門十規》
 
《道門十規》
 
《明史》卷二九九
 
《道門十規》
 
《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道藏》第九冊
 
《道門十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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