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田冬平身份证号码:422202197111185737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田国才身份证号码:422202197005055752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沈铺街,一间三层,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主体建筑宽4米、深15米。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坐西望东。房屋主体建筑东、西、南墙为甲方所有,不与左邻右舍产生纠纷,北墙与田国才共同所有。出售后产权归乙方,可以自主拆做。 第二条 房屋四至。房屋北与田国才共墙、南与尹华志相邻、东临沈铺----古台通村公路、西至后围墙与沈铺小学相邻。楼房后南围墙为甲方所有,西围墙为沈铺小学所有。围墙内建筑设施为甲方所有,后院墙宽与前面主体建筑一致,宽4米,深10米。 第三条 房屋价格。以上房屋建筑经双方协商价格人民币壹拾伍万伍千元整(155000元)。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甲方交付房屋。(经协商签字时付款125000元,欠款30000元于2012年底前付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有关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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