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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强殴打八旬老人事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昵称10337889 2012-09-24

韩德强殴打八旬老人事件的几个法律问题

(2012-09-24 16:12:33)

一、韩德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10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二、公安处罚韩德强是否需要老人提出控告为前提?

答:不需要。

治安处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应该履行的法定职责,只要公安机关知道了违法行为存在,就应该主动查处。

三、公安机关应该在多长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

答:12个月。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四、老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答:如果韩德强所说属实,老人也打了他,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七十周岁以上的;”

五:双方能否和解?

答:可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说明:

公安机关如果在2个月内不作出处罚决定,老人在期限届满后,可以就公安机关不作为行为提出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注:转自http://yuanyulai./art/1057049.htm袁裕来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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