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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生存压力使眼球效应成为第一追求

 指间飞歌 2012-09-25
媒体的生存压力使眼球效应成为第一追求
周立德
2012年09月24日09:14   来源:辽宁日报

  核心提示

  由于自身特性所致,媒体这种介质会天然追逐和放大负面消息。而随着科学技术的改变和舆论开放度不断增强,媒体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很多媒体都把眼球效应作为第一追求,负面消息也就会加速传播。尤其是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把眼球效应发挥到极致。其实,传媒产业的本质是以公信力为前提的社会影响力。只有认清这一点,摒弃眼球效应,才能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传播负面消息与媒体特性有何关系?

  新媒体对负面消息传播的作用几何?

  眼球效应为何成为媒体的第一追求?

  《纽约先驱论坛报》原采编主任斯坦利·瓦利克尔曾这样定义新闻,即一切反常的、有刺激性的、人们好奇的事才是新闻。虽然这种说法略显片面,但是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媒体对负面消息有天然的癖好。从19世纪美国“扒粪运动”开始,负面新闻一直就是媒体的常客。究其原因,负面消息更能引起轰动效应,更容易凸显媒体“揭露社会丑恶”的正面形象,负面消息还可以提升媒体的重要性,能使公众更依赖媒体。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微博、博客、数字杂志、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新媒体蓬勃发展。由于新媒体具有偶发性、碎片化、个人性、互动性等特点,其主要表现就是信息源广泛而复杂,即时信息迅速汇集,这对正面消息传播当然是利好,但也为负面新闻的传播插上双翼,使之瞬间传入寻常百姓家,如果受众不能正确地分析和解读,负面消息的消极作用将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伤害。还有个主要表现就是观点具有随意性,而且这种随意性一旦受到大量转发,便会造成不成熟舆论的泛滥,以致残局难收。

  近些年,舆论开放度不断提高,媒体生存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很多媒体都把眼球效应作为第一追求。为了吸引受众注意力,部分媒体绞尽脑汁地抢新闻,想方设法地制造亮点、卖点,有的甚至炮制虚假新闻以吸引眼球;有的媒体喜欢炒作热点新闻,却无视题材的真正的新闻价值,小题大做、偏激感性;有的媒体做新闻讲究包装,夸张、渲染、铺张,以增强报道的感情色彩和视觉冲击力;还有的媒体为了追求卖点,过度使用新闻资源,甚至人为地左右新闻事件的发展方向。

  偏好负面新闻媒体从业者问题在哪?

  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为何会患审丑症?

  新媒体的弱控制性将带来哪些坏处?

  偏好负面新闻,眼球效应至上,除了生存压力这个主因外,还有部分媒体从业者的自身原因,有人责任意识不强,偏好道听途说,不喜求证,只起到传声筒功效而忽略“把关人”职责;也有人缺乏理性判断和主见,客观上造成负面新闻的横行;更有人主动和恶意炒作负面新闻以图换来成绩,正是各种原因的综合作用,才能使得“坏事”传遍千里。媒体应正确对待负面消息,并寻找信息良性传播的途径,以此消解社会心理的偏激共振,化解竞争时代的眼球情结。

  受眼球效应影响,电视广播想尽各种方法保证收视率以获取经济利益;报纸杂志不遗余力地刺激发行量以保住经济命根;网站更是把点击率奉为王道以此集中体现网站价值。于是,不少电视广播节目陷入了抄袭、喧闹、审丑的迷途之中,选秀节目靠选手的负面消息搏出位,相亲节目靠大胆言论惹关注,有的广播节目里面全都是自曝家丑;不少报纸杂志则陷入刨根问底、深挖内幕的怪圈,每逢新片新作出来都要恶炒,近期的如过度消费杀人恶魔周克华事件,如电影《白鹿原》靠床戏说事等,以此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及对比心理。

  而新媒体的诞生,则把眼球效应发挥到了极致。由于起步时间短、技术更新快、行业竞争残酷,新媒体平台的生存压力尤其大。再者,新媒体属于“弱控制”媒体,信息发布高度自由,无序的生存状态和缺乏底线的生存原则使得一些新媒体常通过大量登载、炒作各种负面新闻来吸引眼球,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风潮”,极大地影响一些事件的进程和走向。在操作手法上,新媒体经常断章取义、竭尽全力地制造极具冲击力的标题,绑架受众双眼的同时,也引爆了网络戾气。还利用网络水军捧红一批以审丑、刺激为主的网络红人,满足受众喜欢隐秘的心理快感,以色情、裸露、暴力不断地冲击着新媒体的伦理底线。久而久之,新媒体的负面功效被无端地放大,影响着现实人们在生活中的行为取向和道德判断。

  眼球效应是负面消息广泛传播的罪魁吗?

  媒体嗜好负面新闻报道会引起哪些效应?

  除了经济利益媒体还有哪些应尽的责任?

  在新经济形势下,“眼球经济”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活跃,而在媒体社会的推波助澜之下,眼球效应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据调查,我国每周人均接触媒体34小时,尤其是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占总时间的56%。由于受眼球效应影响,负面消息这种反常规的信息形态,在传播过程中更容易凸显和锐化。为了追求眼球效应带来的经济利益,一些媒体已呈现“病态”:即对某些新闻事件往往未经核实便盲目跟风,经常出现信息的偏差、言论的失实、细节的谬误,有意无意间充当了谣言的放大器,成了负面消息广泛传播的罪魁。由于新闻报道中丑陋的事物,会让受众产生置身事外的观照,也会在心灵上产生居高临下的态度。正是受众的纵容,加剧了负面消息的传播。

  媒体嗜好负面新闻将会带来系列不良效应。首先是广场效应,由于负面新闻具有明显背向性、冲突性、刺激性特点,在媒体平台作用下,不仅会在短时间形成强大舆论场,而且极易形成二次传播,使许多人成为话题参与者、真相揭示者、症结探究者,尤其是在新媒体中,受众既是信息接受者也是传播者,很有可能在自己还没有弄清事情真相时便随便发表观点,而使他人信以为真并大肆传播,继而引起社会的大范围舆论;其次是剖析效应,大众传媒具有高度的社会聚焦功能,负面新闻一进入传播过程,就有了样本性质,引起不同人从不同角度进行五花八门的解读和传播;再次是传染效应,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事件就是传染效应的体现。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使部分心理扭曲者或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群去效仿,铤而走险。

  在中国社会结构剧烈变化、利益高度分化的今天,一些负面情绪的滋生难以避免,如果一些媒体只出于传播考虑,率先放弃客观理性,采用“情绪表达”,去层层放大负面情绪和畸形价值观,那就是在放弃媒体责任。眼球效应是文化的堕落,更是道德的堕落,除了追逐经济利益,作为社会监测者,媒体还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为了抓眼球而成为“扒粪者”,过度追求眼球效应就是背离新闻价值规律,将极大地损害媒体的长期利益。“偏好负面新闻”未必能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真相有时也会在“坏消息效应”中迷失,“习惯性的质疑”可能会伤害推动社会前行的正面力量。人民日报社社长张研农认为,在这种社会情绪下,更需要主流媒体的作为和担当。 □本报记者/周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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