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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中的文明演进

 相约归渡头 2012-09-26

词典中的文明演进

  词典中的文明演进
  
  王晓华
  
  
  前些天,有个西方留学生翻开汉语词典,看到有关猪的词条时感到非常震惊:短短几十字的解释大部分都在强调其用途,如“肉可食,皮可以制革。鬃可制刷子和做其他工业原料”。为此,他还发了一通感慨:词条的撰写者只注重动物的实用价值,丝毫不顾及其自身的意义和尊严,缺乏必要的生态意识。
  其实,我在20年前也曾发出过类似的感慨。不过,我当时的注意力还集中在野生动物身上。1992年,翻阅旧版《新华词典》,我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样的词条:“[天鹅]鸟名。像鹅而较大,颈长,羽毛多纯白色。主食水生植物,也吃鱼虾。肉可食,羽毛也可利用。”这个词条使我想起了北京曾经发生的市民枪杀天鹅事件:上个世纪80年代,两只天鹅在北海公园的水面上游弋,相亲相爱的身影引来无数游客欣赏的目光,但某个青年却暗中却产生了想吃天鹅肉的强烈冲动;于是,猎枪响过之后,一只白天鹅应声落下,剩下的那只整日哀鸣不止,最终殉情而死;青年的举动引发了市民的愤怒,他最终被判处数年徒刑。令我震惊的是,词典作者对天鹅的看法竟然与偷猎者完全一致:天鹅的肉可食。显然,按照《新华词典》的尺度,偷猎天鹅者根本不应该被判刑,因为天鹅对人的用途本来就是“肉可食,羽毛也可利用。”涉及其他动物(如熊、虎、蟒蛇、鲸)时,词典的编撰者表达了同样的逻辑。在仔细阅读了当时的汉语词典后,我发现:如果有人将《新华词典》中有关野生动物的词条收集起来,完全可以不费力气地编出一本《狩猎指南》。
  出于知识分子的责任感,我撰写了数篇批评《新华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文章,它们发表后产生了较大影响,为词典纠错成为民间和学术界的一个常规活动。词典的编撰者显然也感受到了来自读者的压力,《新华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每次再版都会修改一些词条。进入新世纪以后,渲染野生动物“肉可食”的解释基本上消失了,汉语词典开始辐射“生态意识”。不过,这种进步的幅度还落后于人类文明的发展速度。涉及非野生动物时,“肉可食”之类的逻辑依然延续下来。譬如,商务印书馆2005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就这样解释牛:“力气大,供役使、乳用或乳肉两用,皮、毛、骨等都有用处。”类似的解释还充斥着较新版本的汉语词典。从旧的人类中心论角度看,此类解释无可厚非,但也已播撒到全球范围的生态思潮则会揭示出其欠缺:各种生命都有其存在的独立尊严和价值,单单注重它们对人类的意义显然过于狭隘,词典的编篡者应该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深厚的大爱。
  词典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注解,是一个国家的文明标尺。从《现代汉语词典》的变化,我们既可以看到国人精神境界的进步,也会发现仍然存在的文明时差。对于词典的编撰者来说,正视欠缺,不断修正过时的解释,无疑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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