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讲学自由与研究自由 学术自由指学术界进行学术活动的自由。其定义为“具专业资格的人士在他们胜任的范围内探索、发现、发表及讲授他所见的真理、除了鉴定真理的理性方法的管束之外,不受任何权力约束的自由”。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下,包含不同的意义。对于学术自由本身,虽然到现代已经有根本的共识,但在一些个别课题上也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 学术自由是思想自由的另一个表现模式,一个普遍的定义是大学教职员及研究者以其专业和学识贡献所长,在教学和研究时不受学院内外制度与势力的箝制或干预,籍以保障学者可以探索各种领域的知识,及研究成果的中立性及可信性。而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有发表、讨论学术意见而免于被除职或降职恐惧的自由。 学术自由的概念开始于1810年的德国,时值柏林大学正式成立。当时柏林大学与众不同,并非由教会所主持。学术自由泛指三大范畴: 讲学自由:凡是透过研究方法所获取的知识,可自由传授; 研究自由:凡是基础性或应用性研究都应受法律保障。 学习自由:无明文规定,学习括入学、选课、上课及旁听以及积极参与讨论与表达意见等方面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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