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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政小小 2012-09-29

抓好新时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构建和谐平安建设

 

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黔党发【2012】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明确了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后发赶超,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会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安顺地处黔中腹地,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只有坚定不移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强力推进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抓机遇、提速度、上台阶,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安顺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提速赶超之路。才能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安顺是在经济发展滞后的情况下提速、发展,必将进入问题多发,矛盾凸显时期。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尤为重要,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战略思想,抓发展保稳定,抓稳定促发展,促进全市平安、稳定、和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纠正重发展,轻稳定的倾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为基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中,改进社会管理方法方式,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扎实抓好社会管理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突出重点,完善各项机制。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的历史,社会关系的和谐是人与制度良性互动的结果。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努力健全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事前督查机制、事中应急机制和事后问责机制。重点强化平安建设工作的考评、激励、督查等制度,通过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务必使各项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完善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应急机制,特别要针对自然灾害、矿群厂群矛盾、交通、消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民生诉求等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备的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坚决贯彻问责机制,对于责任事故,要清查到底,责任到人。

三、创新思路,化解社会矛盾。要以“平安建设”为抓手,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思路,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严格公正执法为核心,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开创平安建设新局面。着力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实力、活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队伍的职能作用。同时,要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妥善解决遗留矛盾纠纷,建立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控制在所发地区,解决在基层单位,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矿群、厂群矛盾突出的实际,出台指导全县意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和谐矿区、工区,减少矛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地方恶势力和“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加强和改进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大三轮车截人和“黑校车”整治力度,建立良好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防控体系,切实防范违法犯罪。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坚持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必须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把社会治安防范和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强化基层治安防范为重点,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而延伸创安领域,拓宽创安范围,提升创安档次。

五、规范执法,维护设公平正义。从社会的角度看,应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要维护社会有效运行,就必须不断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而完成这些任务,基础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但在社会公正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给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带来了挑战。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践中,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特别是维护司法公正,把法治精神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全过程。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平安建设参与率和知晓率。群众是良好社会治安的受益主体,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体力量。大力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和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为内容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治安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警力有限,民力无限,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之不竭的力量源泉。让群众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同时,把求安致富的内在要求转变为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实际行动,从而为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夯实基础。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巡逻队伍,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社会治安防范灾害事故等知识技能宣传,不断增强群众自防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勇于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预防和减少采取非法手段维权的行为发生,让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走进千家万户,群策群力搞好的人居环境,强化人心工程,群众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营造一种 “创建平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七、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政法队伍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党委和政府形象,稍有偏差即可引发社会矛盾。政法机关特别是窗口部门更要热情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人们对于政法机关,政法队伍和他们对治安安全感的评价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对政法队伍的印象越好,满意度高,则安全感评价就高。政法队伍是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一举一动都要心系群众。特别是出警、接待老百姓更是要及时、热情,百姓心里有杆枰,你关心他,扎实为他办事,关健时候他投你信任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扭转满意度靠后的局面。

八、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理念,人的基本需求的满足即民生的保障和改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应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满足人的各种合理需求。比如,在改善生存性民生上,应大力发展经济、加强社会保障、扩大社会救助等。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扎实做好知民情、化民怨、解民困、帮民富、保民安、齐民心等各项工作,建立诚信政府,让人民群众真正信任你、拥护你。

九、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切实保障综治工作顺利开展。无论多么先进的理念,多么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加以落实就是纸上谈兵,而落实的关键在领导。只有在强化领导责任制的前提下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共识,充分认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才能有效形成大综治格局和工作合力。加强领导,是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政治保障,各级组织要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来抓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认真做好发展与稳定这两篇大文章。

国发15号文件和黔党发2号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善于抓住机遇,有为才能有位。发展自己是一个根本的工作方法。我们要紧紧抓住创新社会管理的机遇,主动参与社会建设,进一步拓宽综治工作领域,丰富综治工作内涵,不断调整格局,完善机制,创新模式,使综治工作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综治工作地位,实现综治工作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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