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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改革在论争中演进 农地入市进倒计时(3)

 昵称1026904 2012-10-08

新突破口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众意见研究部主任冯楚军认为,近年来,虽然地方政府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实践很多,例如福建的“三到位”、河南郑东新区的“和谐拆迁”、海南陵水的农民自主实施征地拆迁、重庆的地票交易制度、成都的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经验,以及广东的“三旧改造”等等。但这些由地方主导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主要目标大都在于增加土地指标供给、绕开18亿耕地红线等,并没有实质性的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也直言,国土部正在做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工作,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等其他方面的改革推进乏善可陈。

党国英认为,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定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相关部门进行的一些细节性的工作尚不能称为改革,只能算是基础性的工作。“很多地方把管理方式的完善算作改革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同时认为,自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后,各地都在努力朝着让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这个方向进行改革推进,包括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允许在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等试点措施,而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

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的预测,在未来10年,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随之土地利用也将进入农地非农化高峰期、土地供求极度不平衡期、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高发期。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必须推进。

专家指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是当前国家不一定非要通过征地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还可以考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方式开发和使用农民集体土地。

迹象表明,支持土地作价入股、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将成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能否“实质突破”的最大焦点。

2011年11月,在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主题的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讲话中明确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享有充分的集体土地财产权益。

据了解,今年11月份召开的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将再次聚焦土地制度改革,年会将围绕“征地制度改革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产权明晰与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创新与城乡统筹发展”四个议题展开讨论。

冯楚军认为,十八大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可能会是两大方向:

一是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途径是以土地资本化或者股份化的方式,村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公司,以土地入股与政府合资成立土地开发公司,农民按比例获得土地开发的增值收益。“这条路径跟目前的政策法律没有冲突,农民欢迎,技术上可操作。同时,还将诱发地方政府推动和尊重农村基层自治的动力,可谓一石二鸟。”

二是同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让地方财政不再大比例依赖征地。提高城镇用地单位的占地成本,既降低城市房价,同时也能提高城市用地的集约化程度。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看来,未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最需要推动的,就是城中村和城郊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陶然说:“这个过程可以对房地产投机者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房地产炒作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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