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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培养公众的独立思考能力

 指间飞歌 2012-10-09

面对海量信息,公众“耳聪目明”了,因为即时、及时的信息可以使人第一时间掌握社会发展的各种细节;但同时,公众也“茫然失措”了,因为低门槛、无筛选的互联网也造就了虚假消息、负面消息的漫天飞舞。在此背景下,公众独立思考的能力、情绪的控制以及行为的规范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俊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从新闻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解读。

辽宁日报:吸引眼球是媒体抢占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发现,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喜欢把负面消息放在较显眼的位置。您怎么评价这种现象?

周俊: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负面消息是指什么?对于谁是负面的?如果负面消息是指某些权力或利益部门所认为的于己不利的信息,比如官员腐败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那么这些消息对当事者是负面的,对公众而言却是“正面”的,因为这类消息所传播的真相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而政府部门应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真相,主动将“负面”转化为“正面”。如果负面消息是指对公众或某些个体不利的信息,比如,地震、矿难等灾难事件,对于公众的心理会产生一定冲击,尤其是受害者及其亲属。传媒有责任及时报道,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问题,并帮助公众调适自己的行为。但这类消息也不能完全“塞”给公众,比如灾难事件中血淋淋的现场、受害者及其亲属悲痛欲绝的场面、未成年人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就不宜传播给公众,让公众和当事人的心理产生不适。传媒和新闻从业者此时应该遵循“减少伤害原则”。

辽宁日报:从过往实例来看,负面消息集中传播时常常会被放大、扭曲,甚至完全失实,而大多数人总是会盲目相信他人的意见,缺乏独立的见解。在信息时代,应当怎样加强公众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

周俊:公众的独立思考除了会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其自身的媒介素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公众的媒介素养水平很低,即使接受信息的渠道单一,由于他们缺乏辨别信息良莠的能力,同样也可能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我认为,现在信息社会中多元的传播渠道和海量的信息,对于公众而言并不是洪水猛兽,反而可以与公众的媒介素养水平产生互动。信息社会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反之,公众媒介素养的提升也会促进信息社会的完善。

辽宁日报:很多人都曾经用“焦虑”来形容信息时代给人带来的心理感受,信息是不是真的会影响人的情绪?

周俊:前面我也提到,信息并不是洪水猛兽。其实,现在所谓“不好”的事情更多是不利于部门或地方利益的事情,担心会影响公众的人,其实更担心事情会影响自己。面对这种情况,我认为,只有先将“不好”的事情公布于天下,让公众充分地讨论和参与,才能促使有关部门找到“为何不好”,然后真正解决问题。

辽宁日报:但是,在过往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受负面消息集中传播的影响,公众的确会产生负面感受,甚至因负面感受的激化而催生极端的行为。这是不是说明公众的理性判断能力有所缺失?

周俊: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更应当问责那些传播此类负面消息的传媒。传媒在报道信息时,需要避免不负责任地传播负面消息。当然,公众媒介素养水平的提高会有助于其保持理性判断,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公众是很复杂很多元的群体,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公众都具有理性判断能力,都具有较高的媒介素养。但是,我们必须要求传媒尊重新闻职业规范,担负社会责任。如果传媒能够尽责,那么即使公众不具有较强的理性判断能力,也不会发生效仿反应。我们在说自杀报道时,常提到因不当报道而导致模仿自杀的“维特效应”。如果传媒在传播犯罪案件、自杀等负面事件时,不渲染和详细描写其中的细节,如作案手段和过程、自杀心理和方式等,那么将会减少一些公众效仿的机会。

辽宁日报:最后,请您概括说明一下,公众与媒体这两种角色,各自应当怎样对待各种负面消息?

周俊:对公众而言,怎样正确对待各种负面消息,简而言之就是要提高媒介素养。而当下,我更多地建议传播负面消息的传媒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对于那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负面消息,传媒应该及时向公众报道;而对于那些与公共利益无关的负面消息,传媒应该审慎,不要随意传播。(记者/王研)

周俊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新闻界》学刊主编助理、《首都网络舆情》杂志主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新闻职业规范研究”核心子课题 “中国新闻职业规范可操作性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转型时期我国新闻失范要素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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