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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采 论书法 (下)

 爱雅阁 2012-10-17

李文采   论书法   (下)

学书作书赏书与论书——兼答张金梁先生   
拙文《书法形象的书卷气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即上文《书外与书内》的第10页)发表于去年《书法》第六期,编者加了按语,以期引起讨论。我也与所有挑战者一样,盼望对手出现,通过论战以决胜负──本人胜,则他人受益;他人胜,则本人受益。果然在今年第三期上就盼到了张金梁先生的《博学才能发展,兼蓄才能创新──与李文采先生商榷》一文。读后,我很有兴趣将我所提的问题继续展开。
 先简单议论一下张金梁先生的文章。
既然张先生说“‘书法形象’是书法的外在面貌,而‘书卷气’是指书法艺术中内在的气质”,那么“书法形象的书卷气”的提法,就应该被认为是由表及里的一句正常话,我奇怪张先生为什么会感到“不通”?“通过‘书法形象’去探求‘书卷气’”,也就应该被认为是由表及里的有效探讨方法,怎么能说是“隔靴搔痒”呢?

我们不是常提“音乐形象”吗?视觉不可见的音乐尚且有“形象”,对于视觉可见的书法,我提“书法形象”就更合理了,张先生大可不必因此而感到“别扭”。
张先生说我“怀疑书法由‘内涵之美’而来”,而先生自己则坚信来自“内涵之美”,这是我与张先生的矛盾,怎么能说是我“自相矛盾”?张先生与我有这样的矛盾,讨论它,也就当然有意义了,为什么张先生要怀疑“还有什么意义?”
我上文说“有无‘内涵之美’是书法‘工拙’的标准”,这是按张先生一类论者的思路说的话,却被张先生颠倒着说,变为“工拙”是“书法水平的衡量标准”。先生自己创造了一个错误概念,然后以此对我作了一番开导──不是我的错,我怎么能从先生的开导中获益呢?


如标题所示,上文主要是讨论书卷气与博学的关系,我当然知道一般论者所说的其他种种“气”,可以在另外文章专题讨论;不过我还是在上文列举了刘熙载所说的十三种“气”后,又举了四种“气”,而且还有“人有多少气,甚至天地间有多少气,书法形象就有多少气”这句话。张先生却信口说“李文把书法的‘内涵之美’说成仅仅是‘书卷气’”,“‘内涵之美’只用‘书卷气’代之”,于是随口抛出“以偏概全”、“非常错误的”这两顶“帽子”。读者们看得明白,张先生制造这样的“帽子”是不适合我戴的。

我见过谢稚柳先生鉴定书画,一天可以鉴定上千件,往往只看一眼,是优、是劣、是真、是伪就脱口而出,这就证明我所说的“书法是一目了然的艺术”并没有错。至于旁人对谢老一眼定论“大惑不解”,那是因为他不是书画内行。诚然,一个法帖,既可一目了然,又可以百看不厌──“一目了然”,往往是发挥既有水平的行为;“百看不厌”,往往是希望从中有所得的求学行为。张先生以为只能百看不厌,不能一目了然,对“一目了然”的提法“大惑不解”,莫非先生正是一位好学不倦的初学者?


顺着张文看下去,不到三分之一,就有以上这些问题,几乎句句可复议,我怕影响正文的篇幅,就不再逐一议论下去了。剩下的问题有深有浅,怎么办?浅显的,例如“不知‘书法形象’与‘书法’是何等关系”之类,我相信只要张先生心平气和一点,是先生自己有能力回答的;深奥的,例如“对发展创新这样一个大问题”,我在另一篇文章来回答,文章早已发出,如能发表,再请张先生批评;又如“前贤书法里的书卷气又是哪里来的?”这一问题,我在本文来回答。张文所“商榷”的,都是这些年来读者反复见到的陈辞,并无新意;虽短,却粗话连篇,“棍子”、“帽子”很不少。可以看得出,张先生因囿于成说,而被我的新观点激怒了。怒气之下,即使有水平也容易失口,于是,本想给对手抛些“帽子”以代替充分说理,结果倒是牢牢扣在自己头上。激怒并不奇怪,我以前所持的就是与张先生等一般论者同一论调,只因书法热多年,今人又没有比古人笨,却见不到可与古人比肩的、让人愿意放在案头临习的作品(我完全赞同一智者将当前书法热看作“一片虚火”),于是我怀疑书坛所通行的学书指导思想有问题,重新思考,得出一系列与一般论者截然不同的新观点。这些观点是一个整体,相互联系,牵一发动全身,但叙述时只能分头说。张先生只见到我部分的书法思想,因此疑问丛生,又不愿打破心理定势而重新思考,这是他的心情难以平静的又一原因。现在我就针对张先生的疑问,谈一谈学书、作书、赏书与论书,希望对他进一步理解我的书法思想会有帮助。


我在上文说博学不仅于学书无益,而且妨碍书法的专精,那么,既然事实如此,为何博学与善书的因果关系说历来盛称不衰?为何张金梁先生要问“前贤书法里的书卷气又是哪里来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分不清学书、作书、赏书与论书的不同,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学书犹如制作镜子,作者只要一门心思提高镜子的质量就行了。至于使用者说从镜子里见到了本人、见到了他人、见到了大千世界的一切,作者都可以不必关心。
作书是既有书法习惯的自然流露,自然到“心手两忘”是最高的作书境界。如果作书时想到怎样在作品中“内涵”本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质、性格气质、学问见识、喜怒哀乐、时代精神等等,就不可能达到自然的最高境界。不仅不应该在作书时考虑到与书法无关的种种,即使书法本身也不考虑了──所谓“忘怀楷则”。为什么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天下第二行书《祭侄文》都是草稿?就是因为作者作书时一门心思在书面语言上,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在书法中“内涵”书法楷则,更没有考虑到要在书法中“内涵”书论家所说的种种“书法内涵”。


赏书与论书不是一回事。譬如有人说“今天我见到一个漂亮的人”,人家就问他“怎么个漂亮法”──“漂亮”这个形容词还须进一步具体化,于是说者就必须发挥联想,以“如花似玉”或“虎背熊腰”的比喻来描述留在自己记忆中的漂亮。听者则通过已知的花、玉、虎、熊去想像并未亲见的那个漂亮。然而,说者在见到那个漂亮的瞬间,眼前的漂亮与花、玉、虎、熊之间并没有使他产生联想──既来不及作这样的联想,也没有必要作这样的联想,不联想,丝毫不影响他以视觉准确感受眼前的漂亮。赏书与论书的不同,正如这种情况。张怀瓘《书议》云:“古之名手,但能其事,不能言其意。”“能言其意”,要具语言表达能力;“不能言其意”并不影响他的赏鉴水平,也不影响他成为著名书家。

书法形象变化万千,神妙莫测,极为美好,与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令人陶醉。人一陶醉,就有表达出来与人共享的欲望,而视觉所见是很难以语言来表达的,于是不能不运用文学艺术语言的比喻手法。有了比喻手法后,人们就不愿意直说,明明说东却道西,例如:说人,却说成“祖国的花朵”;说花,却说成“美人蕉”;说湖,又把人扯在一起,说成“西子湖”。同样,描写书法形象也要用以人喻书、以物喻书的比喻手法。


以人喻书,可喻书家本人,也可喻他人。喻书家本人的,例如刘熙载《书概》云:“羲之之器量,见于郗公求婿时,东床坦腹,独若不闻,宜其书之静而多妙也。”书如他人的,例如袁昂《古今书评》所说,“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以物喻书的,例如萧衍在《古今书人优劣评》所说,王羲之书“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大段比喻的,例如孙过庭《书谱》那段著名的文字:“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这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

这些“书如其人”、“书如他人”、“书状万物”的描写,就是语言艺术的比喻手法,它与小说中以种种比喻描写人物形象是同一回事。


能作“书如其人”的联想,必须事先了解其人。如果刘熙载事先不知道“东床坦腹”的故事,就不可能作那样的联想。北碑如《张猛龙》、《张黑女》等等,因为无从知道作者是谁,所以古今论者不管有多少高明,都不能作“书如其人”的联想。

象孙过庭的这一大段优美文字,其实就是文学作品,而不必将它看作科学的书法理论。书法虽称艺术,但论书必须科学──不但说其然,更要说出所以然,才是对学书有益的书法理论。在这里,孙过庭是文学家,而不必将他看作书法理论家。“蛇惊之态”是描写书法形象“态”之势,改说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也可以;“绝岸颓峰之势”是描写“势”之险,改说柯受良飞渡黄河也合适。然而,这些书家并没有见过宇宙飞船和柯受良啊!他们怎么能将宇宙飞船遨游太空、柯受良飞渡黄河“内涵”于作品中呢?


如果将艺术语言的比喻手法以为是科学的论书手法,就会产生误会,以为孙过庭之所以能在作品中体会到这十六种“内涵”,是因为书家事先将这些事物努力“内涵”于书法的结果。这种形而上学的理解,如果孙过庭在地下有知,他必定感叹不可与痴人说梦了。

张先生说:“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她可以借鉴其他姊妹艺术和自然现象,不断地丰富其表现形式和内涵。如建筑结构的重心、绘画的布白、舞蹈的造型、体操的韵律、音乐的节奏……等,无不对书法的形式起着积极的影响。但决不能要求书者非成为这些门类的专家不可。实际上,书法对其他艺术的借鉴是在理上的通悟,并不是死搬硬套。”

张先生就是因为分不清论书与学书的不同,所以写了这段值得研究的文字。

先生将“理上的通悟”理解为在学书中的“通悟”,而不是论书中的“通悟”,所以得出了“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这一错误概念。按照张先生这种形而上学的理解,那么不是综合艺术的都成了综合艺术──绘画不是也有“建筑结构的重心”、“舞蹈的造型、体操的韵律、音乐的节奏”吗?于是绘画也就成为这几门艺术的综合艺术了!体操不是也有“建筑结构的重心、绘画的布白、舞蹈的造型”、“音乐的节奏”吗?于是体操也就成为这几门艺术的综合艺术了!“重心”、“布白”、“造型”、“韵律”、“节奏”,可以用来描述大千世界中难以数计的事物,莫非这些事物也都是综合艺术?

张先生说:“用相同的功夫,有学问和没有学问在书法上所取得的成绩是大相径庭的。”如果这是科学的结论,那么就应该在反复检验中百发百中,但事实上,在相同功夫的学书者中,固然有文化层次高而进步快的例子,也有文化层次高反而进步慢的例子,这就证明书法以外学问的高低与学书成绩的优劣并无必然联系──是偶然联系,就是没联系;经不起复验,就不是科学真理。根据我的观察,学书成绩与学书指导思想、技法、功夫、手的灵敏度、形象记忆能力等因素有关,而与书法以外的学问则无关。


我热爱书法艺术,但更仰慕博学之士,因为我看到:书法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大道来说,它确实是小道,它无非是锦上添花之意──西方人没有锦上这朵花,也活得很好。

我当然也主张学书者要重视书法以外的学问,因为我看到:书法虽然早就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但至今没有像其他艺术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职业──有哪个单位需要配备一个专门产生书法作品的书法家?

我所要否定的是博学有益于学书这种自东汉赵壹以来至今仍然盛行的论调,因为我看到:象张金梁先生那样,以为书法技法对于全国众多书家来说已经不成问题,以为重视书法本身仅仅是初学者的事,以为“书法丰富的内涵”、“书法的最高境地──抒情达意”、书法“发展创新的动力”都来自书法以外的博学,这些“虚火”的论调若不改变,书法热“一片虚火”的局面就不能有效扭转。

 

附1997年《书法》杂志第三期张金梁先生文章
博学才能发展兼蓄才能创新──与李文采先生商榷
 
读了刊于一九九六年第六期《书法》上李文采先生的《书法形象的书卷气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后简称李文)一文,感触良多。此文是李先生发表在一九八八年第二期《书法研究》题为《书外功与书内功》一文的章节上又加以发挥而成的。现就此文中有关问题与之商榷:

首先看题目《书法形象的书卷气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其中“书法形象的书卷气”就不通,“书法形象”是书法的外在面貌,而“书卷气”是指书法艺术中内在的气质,那么通过“书法形象”去探求“书卷气”无异于隔靴搔痒。李文多次运用“书法形象”一词,而不提书法艺术,读之别扭,不知“书法形象”与“书卷气”是何等关系?从其“书法形象的本身除了外在的形式之外,还有一个内涵之美”之语看,“书法形象”的提出,是作者怀疑书法由“内涵之美”而来。那么书法既然只有“形式之美”而没有“内涵之美”,而又要讨论属书法“内涵之美”的“书卷气”还有什么意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李文在论述中的用词,既不加以界定又要任意发挥。如说书法“有无内涵之美是书法‘工拙’的标准”。“工拙”是写字好坏的代名词,并不是书法水平的衡量标准。汉代常用“工、能、善”论书家,是因为当时书法的审美处于朦胧状态,后世延用“工”大都相当“工于”,实际“工拙”只是对书法的形式美加以肯定或否定,而对书法的“内涵之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历史上工书法(能写字)而乏韵味(内涵)的人不胜枚举,馆阁体书家就是一个工书法的群体,它就是缺乏“内涵之美”。

李文把书法的“内涵之美”说成仅仅是“书卷气”,是非常错误的。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综合艺术,她的内涵广泛得很,除“书卷气”外,还有“金石气”“力度美”“自然美”“中和美”“韵律美”“意境美”……等等,若将书法的“内涵之美”只用“书卷气”代之,那是以偏概全,违背了书法美学的原则。至于李文称“书法是一目了然的艺术”,更是令人大惑不解,书法是高级艺术,好的书法作品让人百看不厌,愈观愈妙。《兰亭序》千百年来多少人倾注毕生精力研究学习,也没敢说把其中奥妙全部挖掘出来,怎么能冠以“一目了然的艺术”呢?还有称书法为“形学”也太武断。由于概念模糊,致使文章显得苍白无力。

李文最主要的弊病在于逻辑推理的简单生硬。如:由书法形象→内涵之美→书卷气→工拙,使本来内涵非常丰富的事物,任意分割去留,最后形成一个为带有原事物特征的微不足道的简单问题,而将此简单问题模棱两可的解释一番,就万事大吉了,反过来任意肯定或否定原事物,让人哭笑不得。如为了说明博学与书法没有关系,将书法家都是文人,反用之硬说成文人都是书法家,然后再举例子:杜甫是“诗圣”,不仅不能成为“书圣”,反而不能书,还有李白、谢灵运、孔子等。从而再反证书家不用博学。并说:“如果我们以博学能反映在书法里,然后再以书法证其学,这些不善书的专家、教授当然也要像鸿文先生那样指责我们了。”这哪里是说理,简直是抬杠!其接着又说:“若是学书法,则任何书外的学问都不可能解决书法的根本问题,正如书外学问不来自书法一样。”可以看出,李文已陷入研究问题的方法论错误中而很难自拨。

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她可以借鉴其他姊妹艺术和自然现象,不断地丰富其表现形式和内涵。如建筑结构的重心、绘画的布白、舞蹈的造型、体操的韵律、音乐的节奏……等,无不对书法的形式表现起着积极的影响。但决不能要求书者非成为这些门类的专家不可。实际上,书法对其他艺术的借鉴是在理上的通悟,并不是死搬硬套。

博学与善书,并没有利害冲突。试想让一个文盲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书家是何等困难,而学识渊博者对书法的理解和把握,比前者要优越得多,当然其他学科所下的功夫代替不了书法上的功夫,但若用其他学科的道理来帮助解释和理解书法是完全可能的,触类旁通就是这个道理。如启功先生用数学上的“黄金分割”解释楷书结构的匀衡和变化规律;林散之用国画的用墨丰富书法的墨法;郑板桥用兰竹法作书等都取得了成功。谁都难否认,用相同的功夫,有学问和没有学问者在书法上所取得的成绩是大相径庭的。还有,人们提倡学者型书家,并不是让学书者先成为学再成书家,而是可以通过学书带动其他知识的掌握,齐头并进。

李文在分析善书者可不博学的问题时,摘录了欧阳修、康有为所提到的隋前碑志六朝造像,字画工妙,颇多异态。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这些作品比之当时的庙堂书法要粗陋和拙劣得多,相对于庙堂之作属于“不工”者书法,正因为这种随意性和非规范性,在今天看来非常生动可爱,这是现代人审美的一厢情愿。若把这些书法误以为是当时的代表作,那就大错特错了。再则当时撰写碑志者,也决不是目不识丁之辈,大都是地方秀才、幕府官员和文人等,他们的文学和书写水平亦是很高的。

简单的对应,生硬的衔接,容易产生粗陋的理论。如谈书法气息的问题直接对应为:“‘妇气’莫非是因为经常接触妇女?‘兵气’莫非就是因为作者经常拼刺刀?……”一派俗言陋语,把书法批评引向歧路。这故作糊涂、将错就错的作法,不利于书法的学术研究。

“博学不仅于学书无益,而且对书法的专精有妨碍。”“不仅是书外的博学与书法,即使书法本身也是博与专难于两全的。”这是李文的中心论点,其还举了“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的例子,但人们不全因此而认为张旭是一个只会写草书的人。他的楷书《郎官石柱记》端庄严谨,黄山谷称“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他的诗在唐朝也是名家,这些应怎么解释?大凡做学问,一般规律是专──博──专,搞书法也是样,开始的专是初学阶段,没有余力顾及其他,当学习初见成效时,便又向专方面发展。由于人的智力、条件、机遇等不同,所以在成就方面也有区别。在历史上有不少全能冠军,如王羲之的数体俱精被尊为“书圣”;苏东坡的诗、词文、赋、书、画皆雄视宋代;近代吴昌硕,诗、书、画、刻四绝……这些都说明博学并不妨碍专精,并有相辅相成之功能。“难于两全”并不等于不可能两全,“难”才显得珍贵。做学问立足点要高,再加之治学之路正,才有可能出现时代的大家。

李文自始至终都是站在一个初学者的位置上谈论书法的。不顾书法丰富的内涵,而独钟情于书法形象,致使只关心字法、笔法,而忽视了书法的最高境地──抒情达意,大有舍本求末之弊。实际上李文也就是针对于书法的初级阶段而大加讨论,若将原文题目易之为《写字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似乎还能讲得过去。
书法继承发展的总是是关系到书法能否与其他艺术形式共存并进的大总是只继承便永远也达不到历史上所出现书法的成就和水平,就会成为可悲的“书奴”。只有发展创新才能推动书法艺术前进。而发展创新的动力,除充分挖掘书法传统因素外,更重要的就是借鉴其他文学艺术,弥补和丰富书法的表现能力,这就需要博学读书。而对发展创新这样一个大问题,李文却只字不提,硬认为:“书卷气不是来自读万卷书,而是来自书法自身的历史进步,作为后者来说,书中的书卷气是学习具有书卷气的前贤法帖的结果。”试问,只靠临摹而不发展哪里来历史的进步?而前贤书法里的书卷气又是哪里来的?

书法是一门学问,故研究书法自然而然地要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甚至包括书家的道德观念和气质修养。若把书法艺术片面地理解为写字,或者当成追求名利的手段,其早晚是要被社会淘汰的。


 

与郦一平等先生继续讨论“书内外”
我在《书外与书内》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与古今通行的书论完全背道而驰的观点,此文在今年第3期《中国钢笔书法》发表后,郦一平等先生纷纷撰文与我“商榷”──没有一位同意我的观点。有感于言不尽意,因此又执笔与诸位先生继续讨论“书内外”。

郦一平先生所指的“杭州有位老先生”的招牌字,我当然也熟悉。他的字过分匀称、整齐,因此有点“匠气”而乏“书卷气”,这是由于学柳公权正楷而在书法观念上还存在问题的结果,倒不是由于他“尚未念完小学,从小以油漆写字为生计而无其他学问的铺垫”的缘故。如果按“书如其人”的原理去“如”,我倒宁可将他“如”为“木匠”,而不是“油漆匠”,因为他的字规矩、结实,有如木器家俱,而与横涂竖抹的油漆活计难以“如”。即使如此,我却认为这位先生完全有资格在当今书坛“登上艺术的大雅之堂”。当今艺术大雅之堂中许多著名书家所书,沙孟海先生看后觉得乱七八糟,所以每每脱口而出:“都是浪费纸张!”论者却以为这些书作能体现时代精神,以及“书如其人”。我根本就不相信当今时代精神以及作者其人在“书外”方面居然如此乱七八糟。这位老先生与这些早已居于艺术殿堂之内的书家相比就高明多了。况且,近几年他的招牌字与前几年相比,已经多了一些“艺术韵味与书卷气”。所以如此,我想,大概是因为他转学智永或褚遂良楷书的缘故。


与我商榷的诸位先生一致认为书中的“书卷气”是来自作者多读书外的书。我认为书卷气不书卷气,首先是比较的结果:写字与习武相比,本身就具书卷气:褚遂良楷书与柳公权楷书相比,褚书就具书卷气:行、草书与篆、隶、真书相比,行、草书就具书卷气。这位老先生如果写行草书,就必然比这些楷书招牌字多些书卷气,因为正楷的视觉效果是一本正经,要体现潇洒流落的书卷气就不及行草书。其次应看到,“书卷气”是来自书法自身的历史进步──不仅是字体的进步,也是书体的进步。既然你说前贤已将“书卷气”输入法帖,你又何必到“书外”去寻求“书卷气”呢?昔人已说过,“书学是‘形学’”,所以善于抓形的复印机并不是“学问家”,却能复制法帖的“书卷气”,可见学书者能不能得到法帖的“书卷气”与本人是否“学富”并无关系。刘熙载《艺概》所列书法之气凡十三种,除书卷气之外还有“妇气”等等。如果书卷气必然是由于作者多读书,那么“妇气”莫非就是因为作者是妇女?抑或多接触妇女?当然不是。其实“书卷气”是对书法形象的一种形容。形容并不限于人之气,所以古人又以“春气”、“夏气”等等来形容书法形象。书具春气、夏气,当然也不是因为春天、夏天作书的缘故。


苏轼既说“笔成冢,墨成池,不及羲之即献之”,又说“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似乎极矛盾,其实不然。因为前者是指书法本身的成功,后者是指书法在观者心目中的成功。对于信奉书卷气来自书外“学富”的观者来说,当然就只计较“读书万卷”,而不以为“退笔如山”“始通神”了,这就是“信则灵”的道理。我不信这一套,所以就看不出“读书万卷始通神”,而只看到退笔如山始通神。波德莱尔论画有三种境界,以“不着意”为至高,郦先生引以为论书,并以为“不着意”是因为作者输入了“书外功”。我却以为,“不着意”就是孙过庭所谓“无间心手,忘怀楷则”的意思,是“心不厌精,手不忘熟”的结果,完全是因为“书内功”。黄庭坚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间”,这里的“书”和“笔墨”,应该理解为书迹的书面语言,如果是指书法艺术,那么这句话就是体现了黄庭坚爱屋及乌的感情现象。我相信这位做过漆工的先生与所有缺乏“书外功”的书法爱好者一样,只要取法高、方法对、工夫深,就一定能登上真正的书法艺术殿堂。书法自古称“小道”,事实上也是小道。我感到很奇怪:学别的“小道”,学者不一定是“大道”上的人也能学好,而学书法这一“小道”,却被认为必须是忙于“大道”上的人,然后“游于艺”──书法,才能学好。这样说来,书法不仅不是“小道”,简直应该列为“大道”之首了。欧阳修说:“自隋以前,碑志文辞鄙浅,又多言浮屠,然其字画往往工妙。”(《集古录》)康有为也说:“吾见六朝造像数百种,中间虽野人所书,笔法亦浑朴奇丽有异态。以及小唐碑,吾所见数百种,亦复各擅姿制,皆今之士大夫极意临写而莫能至,何论名家哉!”(《广艺舟双楫》)可见即使是缺乏“书外功”的小人物,也是完全可以学好书法的,超过那些文人士大夫也是可能的。


然而,书法本身的成功是一回事,评者承认不承认其成功又是另一回事。郦一平等先生以列举古今既是“满腹经伦的学问家或是朝廷政治要人”又是著名书法家的事例,来证明学书非借助于“书外功”就不能使书法臻于极高境界的道理。在我看来,这些事例倒是正好证明我前文所提出的“书外功有益于书名”的论断。诚然,这些书家也是应该留名的,但是,应该留名的还远不止这些书家,若不是如欧阳修所说“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久”,那么历史留给我们的书法遗产将比现在多得多。贤与非贤,不同政治环境有不同标准,因此无数珍贵的书法文物都因为“书以人重”而被湮没了。虽然历来论者都一口咬定书法能体现作者书外的人品,但事实上,对不留名或虽留名而无从考证其事迹的书法文物,谁也说不出其人真实的人品。正因为如此,那些佚名的好碑刻倒可以不受历次政治风云变幻的影响而流传至今。然而我又想到,这些作者必定不是“学问家或朝廷要人”,否则当时立碑的董事者是决不允许作者不留下大名的,因为要为自己增光。这些碑刻的艺术境界居然令“士大夫极意临写而莫能至”,试问,这些作者到底该称“书家”呢,还是“书匠”?许多著名书家都以这些碑刻为老师──“莫能至”的学生已经是著名书家了,老师却只能称“书匠”,这种“书以人重”的封建士大夫的偏见难道还要必须在我们这样的时代继续下去吗!


“书如其人”的“如”,只能理解为“好象”,如果以为是“等于”,就矛盾百出了。沙孟海先生所书大气磅礴,俨然是位武状元的形象,令人难以联想到沙老本人那种文质彬彬的文人气和治学严谨的学者气。毛泽东主席所书也是“大气磅礴”,而且“骤雨旋风”,乃是学习僧人怀素草书的结果,并非因为他是“戎马生涯的革命家”。或说怀素是狂僧,所以其书“骤雨旋风”,但是,为什么同是“骤雨旋风”,一是狂僧,一是革命家呢?毛主席显然不信奉“书如其人”的说教,否则他不会向一个和尚学草书。他一生重视枪,虽然自己不打枪,却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通过笔杆的阐述去指挥枪,即使在战争年代也是笔不离手,所以不能一提“革命家”就只想到“戎马”,以为“书内功”必然不及他人。鲁迅先生的字,令人感觉是舒服的,但在当时没有人称他为书法家,他自己也说,为了便利排字工人,所以就这样写。(大意如此)出版他的手迹,是为了纪念这位文化名人,也是“书以人重”之意,却没有听说有人决心学习他的书法。我同意郦先生用“高古”一词来描述鲁迅先生的书风,然而“高古”与他战斗的文风就颇不相合了。书法如果真能表现“书外”方面,就不应提“书如其人”,而应提“书如他人”,否则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就背道而驰了。书法象戏剧那样表现他人──剧中人,不是比“书如其人”更好吗!


书法形象是神奇美妙的。一切神奇美妙的形象就必然成为文学作品的描写对象。以文学语言来描写书法形象,就必须运用形容和比喻,因此就必须运用曾经描写过其他事物的那些词汇,其中也包括描写儒、道、释,甚至中医的那些专用语汇。然而这样一来,就连最聪明的书论家也被弄糊涂了,他们遂以为前人用以对书法形象的种种形容和比喻是书法形象中实际存在的“内蕴”。于是就有谈不完的“书法内蕴”,今天论书与儒、明天论书与道……越论越与书法的实际情况相脱离。且又以为阐述这些“书法内蕴”才是高层次的书法理论,更糟糕的是企图以这种脱离书法实际的理论来指导书法实践。正如我们说“意志坚如磐石”但并不以为意志就是来自磐石一样,书法的成功岂能来自这些“书外”!


张旭的学书思想是“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我完全同意这一观点。郦先生却认为“一位学问家不一定成为书法家,而书法家则应该是位学问家……否则只能成为囿于‘书内功’的‘书匠’,甚至成为‘书奴’。”郦先生所说的“书奴”,并不是“忠于书法艺术”的“书奴”,而是说没出息;“书匠”也不是指“书法艺术巨匠”,而是指不足挂齿的“工匠”。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封建士大夫的口气。曾经被称为“戏子”的演员,如今不再有人称“戏子”了,而“书匠”的称呼仍然沿用到如今。我以为郦一平先生的这一论断既不公正,也不利于当今“书法热”──书法家要付出两倍于学问家的努力,这就要吓退一大批有志于书法的青年。还是沙孟海先生能主持公正,他说:“历来文人,能文者未必知书,能书者未必擅文。”“未必擅文”,当然就被认为不是“学问家”,然而沙老仍然以其“能书”就称之为“文人”,而不斥之为“书匠”。

“书如其人”作为“书外”文学语言比喻手法,“书以人重”作为“书外”的感情现象,这就自有其存在的意义,但以此作为科学的评书依据,就必然扰乱了书坛的正常秩序,所以我要不厌其烦地就“书内外”的问题说了又说。然而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又因为“心之所达,不易尽于名言:言之所通,尚难行于纸墨”,更因为我本来就不善属文,况且篇幅也有限,所以说了这许多仍然觉得言不尽意,还希望有更多的高明为我指正。

临帖是学书唯一途径
学书成功的唯一途径是临写前贤法帖,将希望寄托于临写以外的任何方面都是徒劳无益的,但是通行的书法思想却不是这样认为。
 通行的书法思想认为:

一、书法成就的高低主要决定于先天,而不是后天学习,即所谓“天份第一,多看次之,多写又次之”。

二、书法形象来自自然物象,即所谓“书肇于自然”;书法形象必须表现自然物象,即所谓“纵横有象者,方可谓之书矣。”因而又认为学书与学画一样,主要在于“师造化”,而不是“师古人”。

三、书法不仅可以,而且必须表现书法以外的时代精神,因此,如何把握书外的时代精神是学书成功的关键。

四、因为“书为心画”、“书如其人”、“书以人重”、“人品高书品自高”,所以“书之功夫更在书外”。

五、作书自然才有书法作品的自然,而“临摹既久,成见在胸,偶欲挥洒,反不能自主矣。”(梁同书《频罗庵论书》)六、传统束缚了创新,所以要创新就必须抛弃传统。

七、虽然不能抛弃传统,但谨守传统也不行。必先致力于继承传统,而后致力于打破传统,即所谓“进得去,出得来”,才能“学古不泥古”。


 对于这些书法思想,我在以上《学书与天赋》、《自然物象与书法形象》、《时代精神与书法时代风格》、《书外与书内》、《在继承传统中实现创新》等篇中进行了讨论后,结论几乎是针锋相对的:

一、各人学书的实际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因此某人书法的成功是否由于天赋关系,其实是无法证明的。所以各人都应寄希望于后天的学习。

二、若是学画,既必须师古人,也必须师造化,而学书则只须师古人,不必师造化,因为书法自有相。

三、书法时代风格只能体现时代的书法风气,即书法本身的时代精神,而不能体现书法以外的时代精神。

四、“书为心画”只能“画”其人“书内”,而不能“画”其人“书外”。

五、“书如其人”不是赏书之道,而是文字语言的比喻手法。

六、“书以人重”不是评书之道,而是“书外”的社会自然现象。

七、“书外功”有益于书法在人们心目中获得成功;而无益于书法本身的成功。

八、书迹的自然有书法的自然和非书法的自然之分。书法自然是向前贤学习的结果,而在学习的过程中必定是不自然的。取消学习过程中的不自然而一步达到自然,必定是非书法的自然。

九、传统是教人如何将点画千变万化,因而也带动结体变化的变化法门,所以越是深入传统,越是谨守这个变化法门就越是能创新。所谓泥古不化,并非因传统这帖药而成病,而是药力未到。

历来论学书,以为与书法以外任何事物都有关系,因此将学好书法的希望寄托于“书外”,我则将这种关系条条斩断,将它拉回到“书内”──“帷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其实这是张旭的学书主张,并非我的新发现,我以上各篇拙文无非是对为什么要“帷言倍加工学临写”作了各方面的论证工作。书法只能自悟于“倍加工学临写”,张旭的这一学书思想见于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一文:……众有师张公求笔法,或有得者,皆曰神妙。仆顷在长安师事张公,竟不蒙传授,使知是道也。人或问笔法者,张公皆大笑,而对之便草书,或三纸,或五纸,皆乘兴而散,竟不复有得其言者。予自再游洛下,相见眷然不替。仆因问裴儆:“足下师敬长史,有何所得?”曰:“但得书绢素屏数本。亦尝论请笔法,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耳。”仆自停裴儆宅,月馀,因与裴儆从长史言话散,却回长史前请曰:“仆既承九丈奖诱,日月滋深,夙夜工勤,耽溺翰墨,虽四远流扬,自未为稳,倘得闻笔法要诀,则终为师学,以冀至于能妙,岂任感戴之诚也!”长史良久不言,乃左右盼视,怫然而起。仆乃从行归于东竹林院小堂,张公乃当堂踞坐床,而命仆居乎小榻,乃曰:“笔法玄微,难妄传授。非志士高人,讵可言其要妙?书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须思妙。”乃曰:“夫平谓横,子知之乎?”仆思以对曰:“尝闻长史九丈令每为一平画,皆须纵横有象。比岂非其谓乎?”长史乃笑曰:“然”。又曰:“夫直谓纵,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直者必纵之不令邪曲之谓乎?”长史曰:“然”。……为什么“人或问笔法者,张公皆大笑”而不回答?因为“笔法玄微,难妄传授”。要“知是道”,惟一的途径就是自己“倍加工学临写”。然而张公也并不是不传授,大笑之后即三纸、五纸地作示范,令学子虽“不复有得其言”,却亲睹其挥毫运笔,并“得书绢素屏数本”作为临池范本。为什么张公只示范不言传?因为书写动作以及书法形象难于以言辞来“言其要妙”。


然而,对方若是“志士高人”──书法内行,那末,虽然“笔法玄微”,还是“可言其要妙”的。当颜真卿提问“笔法要诀”时,张公先是“良久不言”──他在考虑什么?张公考虑到颜真卿这个学生已有“日月滋深,夙夜工勤,耽溺翰墨”的“工学临写”实践,想必“自悟”得差不多了,已是书法方面的“志士高人”了,于是他“怫然而起”,决定“今以授子”,让学生谈谈“笔法十二意”。果然,这次师生对话十分投契,因为他俩都是书法方面的“志士高人”。

然而,这样的对话,颜真卿并没有从中获得新的知识,都是他通过“夙夜工勤”地临写而“自悟”到的道理。而对于尚未“自悟”的“非志士高人”来说,这个语言中的“笔法十二意”并不能解决具体问题。试问:“纵横有象”,是什么“象”?“不令邪曲”,怎样才是不“邪曲”?任管语言可以描写图象,但是永远无法代替图象的本身。以语言描写形象,只能唤起对方对既得的形象的回忆,却不能使对方从中获得新的视觉形象,因此,以语言描写书法形象的那些所谓书法理论,对于学书是没有益处的。这就是为什么要“惟言”“临写”的又一方面的理由。


或问:向前贤法帖学习,除临写之外还有读帖、钩填、摹写、书空、背帖等法,为何惟言临写?下面就讨论这个问题。

一、临写
“临”,就是面对法帖观察,为向法帖学习。学习法帖少不了手的动作──摹写,因此,“临”也就是“临写”,也称“临摹”。临写可以培养学书者的观察能力、表现能力以及对书法形象的记忆能力。在临写中,脑发出指令让眼去观察某一法帖,这个指令是带着框框的──或初学的偏见,或饱学的经验。眼将法帖的书法形象信息反馈到脑以后,脑一方面将信息与原有的偏见进行比较,并修正偏见,然后存入记忆仓库,一方面又将这一信息指令手去实施,并指令眼去监督实施的情况。实施后,脑又将手的体验、眼的监督情况──或失败、或成功的信息加以选择,然后贮存于记忆仓库。再次临写该帖时,脑为眼和手所发出的指令就是经修正之后的新指令了。脑有指挥观察和书写的功能,有记忆书法形象的功能,有鉴别书法形象的功能。反复临写,就使这些功能增强了能力。记忆能力增强后就有利于记忆仓库以更快的速度扩大。扩大了记忆仓库就使书法鉴赏有了可靠的比较标准,同时也成为自行书写的丰富源泉。眼为记忆仓库收拾大量书法形象的同时,也使本身有了准确、敏捷的观察能力。通过反复临写,手在长期接受脑的指令,眼的监督以后,也增强了对书法形象的表达能力,并且最终形成一套书写习惯。书写习惯既成,眼的监督、脑带有框框的指令对于手来说也就可有可无了,而且往往是似看非看,心不在焉,让手多一些独立自主,反而有更佳的书写效果。到了这个境界,就是炉火纯青的书家了。


二、读帖
朱长文《续书断》云,欧阳询“尝见索靖所书碑,观之。去数里复返。及疲,乃布坐,至宿其傍,三日得法,其精如此”。这是读帖的例子。作为视觉艺术的书法,欣赏、鉴赏、临写,都必须观察,然而,欣赏则重在对书法形象艺术效果的感受,鉴赏则重在对书法艺术效果的鉴别,都可以只知其然,无须考虑其所以然,而学书则是为了“得法”,对如何产生这一书法形象,必须观察出所以然来,这样的观察一般称“读帖”。“读”的内容,正如朱和羹《临池心解》所说,是“字之起笔、落笔,抑扬顿挫,左右萦拂,上下衔接”。又如孙过庭《书谱》所说:“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读帖不仅为了探讨技法,而且必须有利于记忆。怎样才能有利于对法帖书法形象的记忆?首先必须象欧阳询一样,对所读的前贤法帖有一种崇敬的心情。崇敬它,记忆细胞的积极性才能充分调动起来。欧阳询对索靖所书碑那么崇敬,这是因为他已有相当的鉴赏能力。初学者无比鉴赏能力,因而不可能对前贤法帖产生由衷的景仰,那只好先盲目崇拜它──相信其中必定有自己尚不能理解的妙处。其次是要对法帖变化莫测的点画形象和点画组织形象归纳出一些规律才有助于记忆。必须如此,不可改变、反复出现、带有普遍性的书法形象就是规律所在。千变万化的书法形象都必然在这个不变的规律中变。再就是将法帖的书法形象与自己原有的记忆中形象联系起来,这也是有利于记忆的。

然而,反复观察,重复记忆乃是最根本的。就是说,不究其规律,虽然记忆效果差一些,但经反复练习,最终反而便于在书写实践中自然流露,而且无意之中正好符合这些规律。无意而成的规律好比是河流,既是自然形成,也是自然奔腾;有意归纳出的一些规律好比是一只只人为的抽屉,如果读帖时将某一书法形象存入哪一抽屉,应用时从哪一抽屉里取出尚必须经过思考,那就并不适应实际书写的最高要求。对几个常打的电话,因为手势重复熟了,只要一想到对方,不用思索其号码也能凭习惯手势而准确无误。书写的最高要求就如这种情况。


书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光是知其然是远远不够的,而读帖只能解决知其然的问题。黄庭坚《论书》云:“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但“观之”能“入神”,“入神”之后又能“下笔时随入意”,这不是初学者所能做到的。初学者因为眼睛尚未经过临写的严格训练而不能精察,所以不能“观之入神”,又因为手尚未经过临写的严格训练,所以不能“下笔时随人意”。诚然,对于某些书体,初学者是能做到“观之入神”,并且“下笔时随人意”的,但这是一些没有什么艺术水平,因而也没有什么技巧难度的书体。这种只观不临的办法,往往是因为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譬如,欧阳询将索靖所书碑观了三日仍然不动手,乃是因为偶然路过而发现此碑,事先并没有带文房四宝,否则,既然精诚如此,他是必定要临写一通的──即使他自信手的表现能力,不是也可以以临写来检验一下“得法”的效果么!


三、钩填
在法帖上蒙一纸,先钩取点画轮廓,然后填满墨,这种办法称“钩填”,或称“双钩廓填”,也称“榻书”、“摹书”、“模书”。米芾云,“唐太宗既获此书(按:指《兰亭序》),使冯承素、韩道政、赵模、诸葛贞之流模赐王公”,这里的“模”就是指钩填。“钩”所用的笔要小。笔越小,所钩的轮廓线就越细,因而误差也越小。纸须透明度好,才能看得清楚。如今可用拷背纸,唐宋时则多用“硬黄纸”。陆游有“名帖双钩榻硬黄”诗句。以黄檗和蜡涂染纸张,遂使纸质硬而发黄,且萤彻透明,故名“硬黄”。为提高透明度,如今可用拷背箱,内装电灯,上放玻璃,而古人则以窗户取光。“向”字的本义是朝北的窗户,所以榻书以窗户取光就称“向榻”。据说传世王羲之墨迹就是唐人用这种“向榻”办法复制的。以拷背纸榻书,如果受墨面积大,墨一干,纸面就产生皱纹。拷背纸有了皱纹,与法帖之间就有空隙,于是影响了旁边点画的清晰度,先钩后填可以避免这种遗憾。但是钩填宜于大字,若是小字,因受墨面积小,只填不钩不仅不会影响清晰度,一次完成反而效果更好。因为双钩时,墨线或进或出的误差是不可避免的,字小,笔画也小,是经不起这种误差的。况且枯笔处,墨点极微小,如何能双钩?只填不钩,填时注意力集中在点画的外侧,误差自然大为缩小。年青时,我复制了二十多件晋、唐、宋法帖,都是用只填不钩的办法。(附图)因为纸面光滑而不聚墨,又不渗墨,所以填时用墨须极浓,否则点画中会露出乱七八糟的笔痕。


钩填的意义在于留存古迹以资临池,从这个意义来看,现在印刷术昌明,且到处有复印机,谁还愿意用这种笨办法!诚然,钩填可逼使不认真观察的学书者深入观察点画的微妙处,所以对点画形象的准确记忆是有一定帮助的。然而,如果学书者态度已经极认真,不钩填当然就更有利于观察点画的微妙处,因为钩填毕竟是隔了一层纸。


四、摹写
姜夔《续书谱?临摹》云:“摹书最易。唐太宗云,‘卧王蒙于纸上,坐徐偃于笔下’,亦可嗤笑萧子云。唯初学者不得不摹,亦以节度其手,易于成就。”他说的是“摹写”。钩填也是以纸笔坐卧于法帖之上,所以也称摹,但这是描摹而并非摹写,是复制技术,而并非艺术实践。摹写要“写”,对法帖的点画必须以一笔出之,而且要求准确无误,所以有“节度其手”的功效。就是说,摹写可训练手的表现能力,是对法帖笔意的有效体验。摹写的具体办法:一、描红;二、以不参墨的薄纸蒙于法帖之上。纸若渗墨,即可与法帖之间隔一层透明度极好的涤纶纸,摹写后,涤纶纸上的余墨一揩即可。

姜夔又云:“临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摹书易得古人位置,而多失古人笔意。临书易进,摹书易忘,经意不经意也。”(同上)


由于外在原因而提高办事效果,往往不利于自身从中训练其能力,所以,为了效果显著就不得不乘车,为了能力的提高就不得不步行。学书也有同样的情况,由于外在原因而提高了效果,固然可以鼓舞一时的学书兴趣,但不利于从中培养书法能力。如果仅仅为了复制法帖,任何临书高手都比不上复印机;如果是为了从法帖中得到书法能力,不管是钩填或摹写都比不上临写。

“摹书易得古人位置,而多失古人笔意”,其实这是就摹本的效果而言,而并非指书写能力的培养──越是容易得其效果,就越是不利于从中训练其能力,所以他又说:“摹书易忘”,因为“不经意也”。摹写所不经意的是结体(即“位置”),易忘的当然也是结体,而于法帖点画的书写方法(即“笔意”)是不能不有所经意的,所以也就比较不易忘。因此,从习书者能力的培养来看,摹写的得失正好与姜夔所说的相反──一味摹写,一旦自运,即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所谓“临书易失古人位置”,也是指摹本的效果而言──越是不易得其位置就越须经意,越经意于位置就越能得其把握位置的能力。所以在把握位置方面,临书比摹书“易进”,且不“易忘”。


以上所说,从习书者能力的培养来看,摹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这是就摹书本身来说。若是与临书比较,摹书对古人笔意的把握能力方面也是“易失”的,为什么?因为:一、临书看得清楚,不象摹书那象隔着一层纸;二、其实各个点画本身也有何处落笔、何处顿挫、何处收笔等“位置”问题。点画本身的这种“位置”关系,在摹书中因为卧帖于笔下,也是不经意的,所以笔意“易忘”而“多失”,而临书则必须经意,所以笔意“多得”而“易进”。


五、书空
或握笔、或以食指代笔、或徒手作握笔状在空中书写,这就是“书空”。读帖、背帖,或自运时预先构想字形时都可以书空,其目的在于体验写的动作,从而训练手的表现能力。书空之外,前人还有画被、画腹、画襟、画地、画沙等法,如今又有硬笔临帖。这样一来,就无处不可以学书了!而“书空”更是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

朱长文《续书断》云:“绍宗(王绍宗,字承烈)尝自云:‘鄙夫书无工者,特由水墨之积习,常精心率意,虚神静思以取之耳。吴中陆大夫以余比虞君,以不临写故也。闻虞常被中画腹,正与余同’。虞即世南也。盖其虽不临写,而研精覃思,岁月深久,自有所悟耳。”其实“被中画腹”是说无时不“研精覃思”,而并非废弃临写。被中尚画腹,案前岂能不临写?我不信虞世南得智永笔法不在案前,而在“被中”!“被中画腹”无非是案前临写练习的补充,而不能代替临写的功效。写惯了某种毛笔,偶然用另一种毛笔,手感就两样,因而一时不适应而影响了书写效果。两种都是毛笔,尚且有两种手感,何况是以指代笔!所以,以指头在“被中画腹”,或硬笔临写,或画地、画沙、书空等等都绝不能代替以毛笔在案前的临写的之功。


综上所述:读帖有利于理解和记忆;钩填能迫使粗心的学书者去精察;书空有助于培养手的表现能力;摹写因为是实际操作,所以比书空更有效,又留有书迹,便于检验学书效果。但是,以上各法都有偏面性,均不如临写能得到眼、脑、手的全面训练。又因为“背帖”的作用只在检验、温习临写学习效果,却不能从中获得新的书法形象或提高对法帖形象的认识。如果记忆中的法帖形象与原帖相距甚远,背帖更是没有意义,这就是为什么要“惟言”临写的又一方面的理由。
固然临写前贤法帖是“书法当自悟”的惟一途径,但这一途径选择好之后还必须以“倍加工学”才能保证到达这个途径的终点。学书者几乎莫不尝试过临帖,只是由于对“倍加工学”认识不足等原因而无所得益,因而又怀疑临帖是学书的唯一途径,并且将错就错去寻找种种理由来否定“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实在令人遗憾!


临写的目的在于抛弃原有的书写习惯,从而重新建立具有更高书法艺术水平的写习惯。一种新书写习惯的建立,大约至少需要五年时间。儿童学字,经过小学五年,到了初中才能比较自由地书写。成年人学书,还必须与原有的书写习惯作斗争,因为既有的书写习惯会时时流露出来,从而干扰了新的书法习惯的培养。赵孟頫学智永千字文,据说临写了五百遍;智永学习以王羲之书所集的《千字文》,据说临写了八百本分赠东南诸寺庙,看来他大约临写了上千遍,因为不见得第一次临写就能满意地送人。没有几百遍、上千遍的临写功夫是不能形成一种书法习惯的。


功夫未到,临帖不能深入。对着各种不同面貌的法帖,临者笔下却是同一面貌──实际上是学书之前原有的旧面貌,或者,虽然不是旧面貌,却因描头画足而全无神气,反不及老一套能天真烂漫,如果长期如此,则是因为学书的指导思想或对技法的认识存在问题,否则就是因为功夫未及。也就是说,临写功夫未到,即使主观愿望求象,并有行之有效的技法理论作指导,也不能将法帖临象,因为功夫未到,书法技法理论就只能停留在认识上,而不能充分体现于笔端。


功夫未到,即使临帖能深入,却不能致用。临帖是学习手段,目的全在于应用。能临象法帖,技法问题就已经解决了。临帖能做到高水平,自书却又是原来老一套的低水平,这不是技法问题未解决,而是对法帖形象的记忆问题未解决。譬如画画,对着某人写生,能画出高水平的肖像画,绘画的技法问题就已经解决了;离开此人欲默写一张肖像却无从着手,或虽然画出来了,形象却很概念,与对象毫不相干,这不是因为没有掌握绘画技法,而是因为对此人的形象没有深刻的记忆。临帖不能应用,这是每个学书者都会遇到的问题,于是就产生临帖无用论,其实正说明还须“倍加工学临写”,以加深对法帖形象的记忆,并进一步烂熟于手而能无意出之。有个寓言说,一愚者吃了几只饼仍觉未饱,待吃了最后一只饼,忽然觉得饱了,于是他以为前几只饼并不能饱腹,起作用的只是最后一只饼。因又叹曰:早知如此,当时只吃这一只就足够了。这个愚者不知道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道理。饼要一口口、一个个吃,从临帖到背帖、从有意到无意、从着眼于局部到着眼于整体也必须通过“倍加工学临写”才能逐步实现。先是看一笔,写一笔,记一笔,待点画的记忆停留重复到一定次数时就自然能记住,然后进一步使点画烂熟于手而能无意出之。点画能无意出之而准确无误,然后可放弃对点画的注意,从而有意于结字;待结字烂熟于手而能无意出之,然后可放弃对结字的注意,从而有意于行气,章法;点画、结字、行气、章法都无意出之而能与法帖总的效果相一致,这就是高水平的背帖了。此时即使帖上无此字也自然能结体而与法帖合拍。也就是说,此时临帖致用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从此可以无意于书而书之,而将注意力用于书写内容上。这正如王羲之作《兰亭序》、颜真卿作《祭侄文》那样,有意于文而无意于书,却有了第一流的书法作品。临帖与背帖不能截然划分,即使是看一笔写一笔也可以说是背帖──背法帖的最小局部。当眼睛去摄取法帖形象时是“临”;当眼睛去监督手的摹写时,其实就是“背”。


一般认为临帖不应看一笔写一笔,而一开始就应看一字写一字。这当然是有利于对法帖结字的记忆,但必然忽略了对其中点画的记忆,结果使前贤丰富多彩的点画形象在临者笔下却成了普通的线条,一辈子也过不了点画关。人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都是很有限的,没有点画功夫的人,一眼望去就将整体的结字和各个局部的点画形象都能注意到,并将这一视觉停留付手去实施,这是不可能的。只有行看一笔写一笔,待点画烂熟于手而无意出之,才能腾出注意力和记忆力去有意于点画组织。这好比学骑自行车,必先有意于骑车,使之不倒,然后才能无意于骑车而注意于前进的目标。又如画速写,必须对人体各个局部都能默出,才能将蓝球队员一跃即逝的投篮动态准确地画下来。

先致力于结体,再致力于点画行不行?我看是不行的。因为中国书法不象西洋绘画那样从整体到局部,而是从局部的点画发展为整体的点画组织,因此,待结体烂熟于手之后,点画其实也已形成习惯了,再回过头来进修局部的点画,这个习惯动作就很难克服了。


有人以为临帖是学书初级阶段的事,而高级阶段则不必临帖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临写前贤法帖好比绘画中的写生,只有不断写生才能不断丰富绘画形象,只有不断临帖才能不断丰富书法形象,从而使自己的书体不断完善起来。废弃临帖,不管是学书初级阶段或高级阶段都会停滞不前。书家朱家济先生、陆维钊先生已是晚年了,早已达到学书的高级阶段了,却仍然临帖不辍。八十高龄的陆先生学《兰亭》惟恐不能逼真,所以他不仅临写,而且摹写。书家沙孟海先生晚年因求书者多,又著述繁忙,因而无暇临帖,于是常常遗憾地说:“我现在是入不敷出”他将临帖与自运的关系比作收入与支出。古人勤于临帖,至老不辍的也很多。明董其昌“少好书画,临摹真迹,乃忘寝食”。(《松江志》)何绍基学书,“每碑临摹至百遍,或数十遍,虽舟车旅舍,未尝偶间,至老尤勤”。

古人之所以“倍加工学临写”,乐此不疲,“至老尤勤”,除认识到临帖是学书唯一途径之外,还因为临帖本身是一种极好的娱乐。临写前贤法帖犹如演奏著名乐曲,即使重复千百遍,不仅不厌倦,反而兴致更浓。欧阳修深有体会地说:“自少所喜事多矣,中年以来,渐已废去,或厌而不为,或好之未厌,力有不能而止者。其愈久益深而尤不厌者,书也。至于学书,为于不倦时,往往可以消日。乃知昔贤留意于此,不为无意也”。(《试笔》)不急于求成,只将临帖作为乐事,不知不觉之中却达到了提高书法能力的目的。

临书贵似

钢笔书法与毛笔书法,虽然笔不同,却都必须有“书法”;书法的“法”有一个历史的积累过程,任何个人凭空的创造与历史所积累的成就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书法的“法”是一个普遍规律,它具体地体现在经过历史筛选的,各个不同面貌的前贤法帖之中──因此,不管是学习毛笔书法或钢笔书法,都必须临习前贤法帖。这一思想已被钢笔书法界的大多数人所接受,钢笔临帖已蔚为风气。


临帖以“似”为贵,还是以“不似”为贵?这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否则临帖的技法问题将无从探讨,通过临帖达到学书目的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孙过庭《书谱》云:“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况拟不能似,察不能精,分布犹疏,形骸未检,跃泉之态未睹其妍,窥井之谈已闻其丑,纵欲搪突羲、献,诬罔钟、张,安能掩当年之目,杜将来之口!慕习之辈,尤宜慎诸。”在这里,孙过庭指出临帖必须有精察、拟似的严肃认真态度,否则就是自欺欺人,并劝告学书者对这个问题必须十分重视。然而,他在《书谱》中又说了一句似乎与此意正相反的话:“无间心手,忘怀楷则,自可背羲、献而无失,违钟、张而尚工。”一方面说必须“精”且“似”,一方面又说可以“背”而“违”,从表面上看似乎极矛盾,其实则不然,因为他说得是两个不同学书阶段的不同要求与效果。将这两段话连贯起来即是这样一个意思:“拟不能似,察不能精”的初学者通过临书追求古人笔法时,即“尚精”、“贵似”;既得笔法,并能得心应手)所谓“无间心手”)地运用它,甚至心手两忘)所谓“忘怀”)也无失“规距”)所谓“楷则”),这时虽然与羲、献、钟、张的体势“违”、“背”,却必然能符合笔法的普遍规律)所谓“尚工”)。


为什么“临书贵似”?就因为“似”很难──难能可贵。难在何处?答曰:一、未学书法者是没有书法的,但在长期的书写过程中却已形成非书法习惯。习惯这东西是既难于培养也难于抛弃,所以有一句话叫做“与习惯势力作斗争”。临帖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非书法习惯,从而逐步建立新的书法习惯的长期的斗争过程,非短期所能奏效。二、不能“精察”就不能“拟似”,而精察的方法至今尚未科学地加以总结,这就是所谓“知之难”。三、古今对笔法虽然已说得非常繁复,但对最关键的问题──比如中锋与偏锋等问题,至今尚没有争论的结果,这又是一个“知之难”。四、方法既没有定论,学生又无能力辨别,所以要得到真正的好方法就要靠缘分,这是从学生方面说的“知之难”。五、科学的观察方法和表现方法既是知之难,又是行之难,所以,即使现在已经有了这样的科学方法,而且已经定论,也只是解决知之难的问题,学书者要真正掌握这一科学方法,运用自如,还必须通过自己长期实践。六、说跳高不难,是因为人人都能跳,说跳高难,是因为世界冠军只有一个,而且这一届冠军又将被下一届冠军所取代。在临帖中,“似”与“不似”也与跳高一样,是相对的,“似”是无止境的。书画作伪者最无能为力的是“书”──即使画可以蒙混过关,画中的落款却必定在鉴赏家眼中露出马脚。七、书法虽然有标准,但这个标准却因鉴者的水平、偏爱不同而不同。没有一个统一而具体的书法标准可作参照,所以对于同一件书法作品的评价,永远也不可能有统一的看法,这就为人们想做书法家带来极大的方便──你只要有能力坚持说自己是书法家,谁也无法证明你不是书法家。在“临书贵似”的前提下,吹嘘自己的临书水平比吹嘘自己是著名书法家要困难得多。你要吹嘘自己所临比某人“似”,人家就会先拿出比较的标准──范本,三者对照,然后具体地一一指出你的“不似”之处,你想力争也没用,因为眼前有比较标准,即使外行也看得明白。


虽然客观上任何临本都不可能与范本绝对似,但临者主观上必须求似。如果临者主观上求似,客观上也能似,这说明临者也掌握了范本的书法技巧;如果临者主观上不求似,客观上却能似,这说明临者已将这个范本临得滚瓜烂熟,范本的风格和格调已无法脱身;如果临者主观上求似,客观上却不似,然而水平却远在范本之上,那么内行的观者必然赞赏临者的虚怀若谷,范本的作者如果有知,必然受宠若惊;如果临者主观上求似,而客观上从任何方面看都不似,而所临的水平又远在范本之下,那么内行的观者必然说临得不好,尚须继续努力;如果临者主观上不求似,客观上从任何方面看都不似,而临本水平却远在范本之上,那么临者的本意并不是学书,而是为了羞辱范本的作者,范本的作者如果有知,一定无地自容;如果临者主观上求不似,客观上也不似,而所临的水平却远在范本之下,那么内行的观者必然认为临者应首先端正学书思想。


临本的实际水平低于范本,临者却能长期地原谅自己,甚至以不似为贵,这种盲目自足的心理是由于他相信了“书如其人”之类的理论。于是他认为:一、临帖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似,否则就有背于“书如其人”的原理,而成为“书如他人”了;二、临帖根本没有必要似,否则学古泥于古,就成为范本的“书奴”了。我们认为,书法的“法”具体体现在前贤的法帖中,未学书法的人只有“非书法”。但这种非书法在他们看来却是非常珍贵的“己意”。我们说,这种己意只有通过临帖与之长期斗争才能克服,他们却以为临帖以能掺入己意为高。对“已意”大开绿灯,“帖意”就无影无踪。只要“自我”,不要“无我”,因此,名义上是临帖,其实不过是抄录范本的书面语言,于学书毫无益处。
临书固然“贵似”,然而怎样才算似呢?论者多以为“贵在神似”,而不是“贵在形似”。其实在书法作品中,抽象的神是没有的,“神”总是具体的,可视的,因而必然还是“形”的。所谓“神”,无非是微妙的“形”──微妙到不易被常人所觉察,或虽能觉察,却难以用言辞来表达的“形”,就是所谓“神”。如果以为“神似”可以离开“形似”而存在,临者就会感到欲精察而却步,欲拟似而无方,因此必然不可能与范本达到“神似”。


沈尹默先生说:“宋以前人临书,必求逼真,非如后世以遗貌取神为高,信手写成者可比。”(《学书丛话》)沈先生既然不相信所谓“遗貌取神”,所以他又说:“我在这样的实践中(按:指临写),从来不曾忽视过一点一画极其细微的地方。展玩前贤墨迹影写本时,总是悉心静气地仔细寻求其下笔、过笔、牵丝、明暗,一切异中之同,同中之异,明确理会得了,方才放手。”(同上)沈先生戴着1700度的近视眼镜,如此小心翼翼地在“寻求”着什么?是在寻求前贤墨迹中“一切同中之异,异中之同”的“形”啊!

沙孟海先生有句名言:“临摹碑帖贵在似,尤其贵在不似。”这是说,“似”是临书第一阶段的要求,“不似”是临书第二阶段的要求,这个“不似”,正是前人所谓“似之极”的意思。什么叫“似之极”?因为在临书第二阶段,从第一流法帖中学到用笔和体势之后正转学各家的体势,从似一家达到似各家,所以叫做“似之极”;似各家,就必然不似其中任何一家,所以先生说“不似”。可见沙先生所谓的“不似”,其实还是“似”──“似”各家之中由于共同的用笔规律而产生的共同面貌。

如果撇开沙先生所说的“贵在似”,抽出其中的“贵在不似”,把自己从未临象过前贤任何法帖说成是第二阶段的临书水平,那么他必然是在书法之外乱涂一气。小学生的功课尚不及格,应该赶快读小学,怎么能说自己是大学毕业呢?


书法教学的意义在于“贵在似”;“贵在不似”已经是第二阶段的创作了──创作过程,是自己不断积累、融会贯通、自然完成的自学过程,教师不必帮忙,也无法帮忙,学生自己也不必硬创。为什么创作过程教师不必帮忙?因为,真正能临象第一流法帖的第一家,以后各家就不学自会,即使第一次临写也能“似”。这正如学绘画,既然已能画象汉族同胞,那末,藏族同胞即使是第一次写生,也能“似”。为什么创作阶段教师无法帮忙?因为,所谓书法创作,就是各家面貌在学者笔下“化学反应”──这个“反应”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过程;这个“反应”结果,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结果。

“临书贵似”,教师才能引导学生步步深入;临书以“不似”、“神似”为贵,教师的作用就等于零,书法教学也将无法进行──教师若批评学生临得不似,学生就说“贵在不似”;若批评他太似,他就乱涂一气;看了乱涂的一滩墨迹后,教师说“贵在神似”,学生就反问:“这不正是‘神似’吗?”这时教师虽然着急,却难以言传──离开“形”,如何才能将“神似”说明白呢?于是教师想到了“百闻不如一见”的古训,只好作临书示范了。临罢,教师说:“这才叫‘神似’。”学生却根据“书如其人”的原理答曰:“我所临,是我的‘神似’;你所临,是你的‘神似’──你的‘神似’不能代替我的‘神似’。”示范无效后,教师只能埋怨学生悟性差、天份低、“书外功”不够等等。“书内功”既不可传,如果教师又没有相当的“书外功”可吸引学生,那么书法学校只好关了门。


选帖
字帖就是老师,必以法帖为师,方能“名师出高徒”,若以俗字为师,学书当然就无所成就。何况还有一个递退的问题,即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斯为下矣!”取法于下,所得就是等外品了。因此又有“智过其师,始可传授”的话。然而,“过其师”的“智”仍须从上等法帖中才能悟得。一切都说明选帖的重要。

钱泳《学书》云:“或有问余云,凡学书毕竟以何碑帖为佳?余曰:不知也。昔米元章初学颜书,嫌其宽,乃学柳,结字始紧。知柳出于欧,又学欧。久之类印文字,弃而学褚,而学之最久。又喜李北海书,始能转折肥美,八面皆圆。再入魏晋之室,而兼乎篆隶。夫以元章之天资,尚力学如此,岂一碑一帖所能尽?”这样说,似乎并不存在“以何碑帖为佳”的问题。

其实米芾的这一学书过程就是选帖过程。钱泳所引的是米芾《学书帖》。米芾在此帖中自云先学颜,继学柳、欧、褚,“又慕段季转折肥美,八面皆全。久之觉段全绎展《兰亭》,遂并看法帖,入晋魏平淡”。米芾通过学书实践提高了书法眼光,逐渐体会到诸家所偏,穷源溯流,最后选定了王羲之。所以选帖还是有必要的。


作为初学者来说,选好第一个帖尤为重要。如果第一个帖不好,却己养成此帖的书写习惯,再要改弦换辙就“积重难返”了。譬如学语言,第一个“帖”如果是南方话,改学普通话,就难免带有南方口音。当然,事在人为,第一个帖的积习是可以得到彻底改变的。譬如,以上所说的米芾就不断修正自已,但巳走了许多弯路,徒费了诸多精力和时间。既然目的是学普通话,就应真接学普通话。
诚然,不管字帖的水平高低,只要有可取之处,就应虚心从中吸取营养,即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这种虚怀若谷的态度只适合有鉴赏能力的书家。如果学者眼光在此帖之下,就无法辨别其精华与糟粕。

古今法帖浩如烟海,字体、书体既各异,艺术水平又有互差,而且有碑与帖、拓本与墨迹等不同形式,更有名实是否相苻的问题。从承学者来说,鉴赏眼光、风格所好、手上功底,以及学书的目的和要求(如:学一种字体,抑或多种?是专学通用字体,还是学所谓纯艺术的非通用字体?是忠于书法艺术,还是只图社会效益?)等方面各有不同。所以,选帖问题就错综复杂,值得讨论。


一、选帖与个人爱好
选帖全凭个人爱好吗?如果全凭个人爱好,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讨论选帖问题了。
萧娴《庖丁论书》(见1987年第5期《书法》)云:“选择碑帖,全凭个人爱好。正如婚姻,必有爱慕之情,方能善合。只是个人的情趣有高下,选帖便有高低。碑帖也各有品格,正如人之各有情操”。

正因为“个人的情趣有高下”,所以“爱慕之情”就很可能有肓目性。又因“碑帖也各有品格”,所以“全凭个人爱好”,就很可能选择了低品格的碑帖。
人的“爱慕之情”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实践的深入,先爱慕后厌恶,或先厌恶后爱慕,这样的情况是常有的,婚姻是如此,学书择帖也是如此。欧阳修对李邕书就有一个由“不甚好之”到“好之尤笃”的认识过程,他说:“余始得李邕书,不甚好之。然疑邕以书自名,必有深趣,及看之久,遂为他书少有及者。得之最晚,好之尤笃。譬犹结义,其始也难,则其合也必久。”(《试笔?李邕书》)
吴德旋也说:“十年前见杨少师书,了不知其佳处何在,近习《步烟词》数十遍,乃知后来苏、黄、米、董诸公,无不仿佛其气度者……深知而笃好之”,(《初月楼随笔》)。

随着临书实践的深入,对法帖的认识也不断深化,赵构对王羲之就是如此。他说:“余每得右军或数行,或数字,手之不置。初若食□,喉间少甘则已;末则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也,故尤不忘于心手。(《翰墨志》)

待鉴赏眼光极精审时,对前贤法帖就非但是爱慕,简直是敬畏了!米芾云:“真者在前,气焰慑人,畏彼益深。至谓书不入晋,徒成下品,若见真迹,惶恐杀人。”又云:“见文皇真迹,使人气慑,不能临写。”于是董其昌说米芾“真英雄欺人”。(《画禅室随笔?评书法》)项穆也说:“既推二王独擅书宗,又阻后人不敢学古,元章功罪足相衡矣。”(《书法雅言?古今》)其实米芾之意是崇古,而并非“教人不敢学古”;是自恨眼高手低,而并非“英雄欺人”。正因为米芾是临书高手,才会有古人难到的“惶恐”,“学后知不足”并非虚语;如果是常人,则不可能有“气焰慑人”的“惶恐”,甚至不会有“爱慕之情”。

梁巘云:“学书勿惑俗议,俗人不爱,而后书学进。”(《评书帖》)刘熙载也说:“书非使人爱之为难,而不求人爱之为难。”(《艺概》)可见学书的过程就是逐步远离群众眼光而达到专家眼光的过程。初学者作为群众的一份子,如果没有认识到自己书法眼光起点之低,而坚持以自己的好恶来选帖,那末,以粗糙为粗犷、以狂怪为新意、以轻薄为潇洒、以无知为天趣、以拙笨为质朴、以重浊为厚重,如此等等的颠倒是非就不可避免了。


字帖与人一样,也有品格与风格。品格有优劣高下之分,而风格的不同并非优劣高下的差别,各种风格都可以达到至高境界。在品格方面,选帖者(尤其是初学者)绝不能凭个人爱好,但在风格方面却应该凭个人爱好。

字帖风格,细分有端庄、厚重、雄伟、清癯、秀丽、丰润、活泼、朴茂、飘逸、方峻、圆融、精妙、静穆等等,粗分则只有阳刚或阴柔。

我虽然不以为作者有何种性格,其作品也必然有相应的何种风格,但是又看到,各人书法面貌的差异即使通过人为的努力也不可能绝对的避免。正如孙过庭《书谱》中所说的“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天地之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自己书迹的基调,选取相应风格的法帖来学习,必能事半功倍。

书迹风格的形成,或因自已所好而长期追求的结果,或不因自己所好,而是无可奈何的结果。所好既如此,选取与自己书迹基调相应的风格来学习,学习热情自然高涨,进步必定比较快。

然而,如果自己起步书迹基调的风格是无可奈何的结果──喜刚的,书却柔;喜柔的,书却刚──那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好来选帖。选取爱好的书帖,投入热情,在正确的学书指导思想和技法理论指引下,到了一定功夫,原先无可奈何的旧书迹风格就必将被自己所好的新书法风格所代替。


二、急于成就先学篆隶
篆隶真行草五体,字体面貌既不同,书法品位也有差异,因而就有笔法难易的区别。颜真卿向张旭请教“书法要诀”时,张旭说:“书之求能,且攻真草。”(见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行书间乎真草之间,当然也被包括在内。为什么张旭不说书之求能且攻篆隶?因为,篆隶笔法的变化容量很有限,只有自汉末草、真行书出现以来,毛笔的艺术性能才有可能得到极大地发挥。于是学书者、鉴赏者、收藏者都因为草真行书法艺术的神奇灿烂而如痴如醉,于是“世人公认书法是最高艺术”(沈尹默先生说),于是出现了善真行草的“书圣”王羲之。元朝郝经说:“楷,东汉王次仲变化隶八分为楷书,言皆书之楷例也。以其法度谨严精尽,故又谓之真书”。(《叙书》)也就是说,所以谓“真书”,是说自这种书体产生以后才具有真正的书法艺术。


如果篆隶的艺术品位可以与真草等同,那末,圣人孔子必定是书圣无疑,然而孔子连书名也不显。

篆书著名者如《石鼓文》、《盂鼎》、《毛公鼎》、《散氏盘》、《虢季子白盘》等等,隶书著名者如《乙瑛碑》、《礼器碑》、《史晨碑》、《曹全碑》、《衡方碑》、《张迁碑》、《西狭颂》、《石门颂》等等,都不署书者姓名。篆书《泰山刻石》或谓李斯所作,《天发神谶碑》或谓皇象所书,但均无确证。隶书《华山庙碑》题“郭香察书”,或谓书者为“郭香察”,或谓“郭香”是“察莅”书碑的董事者,也并无定论。

蔡邕善隶书,有书名,因此立碑之风兴盛的后汉恒灵时代所作,如《华山碑》、《鲁峻碑》、《夏承碑》皆被后人附会为他的手迹。《熹平石经》传为蔡邕所作,算是稍有依据,却不是隶书极则,艺术水平反而不及如前所举的无名氏所作诸碑,因此后人一般不以此为范本。

篆书时代的孔子无书名;有书名的蔡邕又没有精彩的作品传世;传世的精彩篆隶作品却又不署书者姓名──这当然与历来以书法为“小道”,又“书以人重”等原因有关,但书法自身的历史局限是其主要原因。

篆隶时代尚未能呈现如后来草真行书法艺术的神奇灿烂,其难度有所不及,作者水平就必然较接近,一般作者所作的篆隶也能登峰造极(不传书者姓名就因为是一般作者所作),遂不为世人重视,更不设会令人仰慕的“书圣”、“篆圣”、“隶圣”的头衔。


汉魏以后的草真行书时代,虽然与政治、经济、军事相比,书法仍然是“小道”,但由于“小道”自身品位提高,技法难度加强,作者艺术水平的差距也就拉远,所以客观对书法态度与篆隶时代相比就有了极大转变──赞述书法形象、探讨书法技法、品评书法次第等专门论著开始出现;书法作品有了经济价值;公的、私的、内行的、外行的都争相收藏;刻帖,这种古代的书法出版事业也开始发达起来;“书以人重”的现象虽然仍存在,“人以书重”也不乏其例了,并非“圣人”的张芝、王羲之却因善书而称“草圣”、“书圣”……如此等等现象只发生在真草行时代,而不发生在篆隶时代,这并不是篆隶时代古人的疏忽,也不是真行草时代古人特别好事,而是由于书法艺术自身发展进步的历史必然。

从篆隶到草真行,既是文字字体的进步,也是文字书法艺术的进步。字体的进步,按方便实用要求,越来越便于书。书法的进步,按审美的要求,越来越难于书写。然而一般都以为篆隶与真行之间并不存在笔法难度的区别,那么就听听名家所说吧:

钱泳说:“盖生民之初本无文字,文字一出,篆隶生焉。余以为自汉至今人人胸中自有篆隶,第为真行汩没而人不知耳。何以言之?试以四五岁童子,令之握管,则笔笔是史籀遗文,或似商周款识,或似两汉八分,是以天真本具古法,则篆隶固未尝绝也,……”(《书道》)

康有为说:“完白山人之妙处在以隶笔为篆……完白既出之后,三尺竖僮仅解操笔,皆能为篆。”(《广艺舟双辑》)

诚然,“四五岁童子”、“三尺竖僮仅解操笔”所书的点画与篆隶书家是有区别的,但能够近似篆隶笔画,而与智永《真书千字文》、王羲之草书《十七帖》、米芾行书《苕溪诗》的八法点画却绝对不能做到近似。


再听听沙孟海先生《我的学书经历和体会》吧!他说:“十四岁父亲去世,遗书中有一本有正书局新出版影印本《集王羲之书圣教序》,我最爱好,经常临写。乡先辈梅赧翁先生(调鼎)写王字最出名,书法界推为清代第一。我在宁波看到他墨迹不少,对我学习《王圣教》,运笔结体各方面都有启发。只因为笔力软弱,学了五、六年,一无进展,未免心灰意懒。朋友中有写《郑文公碑》、《瘗鹤铭》诸体笔力矫健,气象峥嵘,更感到自己相形见绌。为了藏拙起见,我便舍去真、行书,专学篆书。先父在世时,也写篆书,刻印章,我约略认识一部分篆文。家里有《会稽刻石》、《绎山刻石》,书店里又看到吴大徵篆书《说文部首》、《孝经》、《论语》,喜极,天天临习,加上老一辈的称赞,劲头更足。由于篆书写的人少,一下子出了小名声。在中学求学时,星期天常为人写屏,写对。但上下款照例应写真、行书,还是见不得人,经常抱憾。”

同一书家,学具八法的王书《圣教序》,“学了五、六年,一无进展”,转学篆书,却“一下子出了小名声”,但以真、行书落款,“还是见不得人”,孰难孰易就很清楚了。


一般讼者之所以认为篆隶草真行五体益无书法难度的区别,甚至以为篆隶难于真真行,其原因是:
(一)、将文字面貌误以为就是书法面貌。将书法“点画”等同于普通的“线条”。以为不论篆隶真行,一律以这种“线条”去书写就能产生各体的书法艺术。既然各体都以同一“线条”去书写,所谓书法面貌也就是文字面貌,因此,又误以为认字难就等于书法难。因为真行两体字字识得,不识也有字典可查,所以就以为真行是基础的、初级的、最容易的体;因为篆草基本上不认得,隶体也有一部分不识,而且目前只有因不会写而查的篆隶草字典,却没有因不认识而查的篆隶草字典,所以,就以为篆隶草是高品位的、最难写的书体。

其实每个文字的五种字体,从书写来看,因笔画有繁有简,有连有断,书写速度自有快慢,但从识字来看,难易程度却都一样。因为笔画繁、笔画连就难认,反之则易认,这是不可能的。藤条一根则简,十根则繁,编成篮子则又繁又连,但三者都是一眼就可以识别的。篆草以及部分隶体所以难认是因为不是通用字体。如果我们小学六年的识字教学是以这三体,社会通行也是这三体,那末我们又以真行两体为难认了。若起孔子于地下,他能朗读我们的小学语文课本吗?


(二)、自真行草三体通行后,篆隶就衰落了。篆隶笔法虽然较真行草三体的“八法”简单而易于掌握,但也不是如钱泳、康有为所说“自汉至今,人人胸中自有篆隶”,篆隶书家的点画与“四五童子”、“三尺竖僮仅解操笔”所书毕竟是有区别的。况且,篆隶结体即使比较整齐而易于掌握,但也需化一定的功夫才能使之横平竖直,所以,书家的精力用于通用的真行草,偶作篆隶,当然就无佳作。又因为书家已习惯真行草的“八法”,偶作篆隶,积习一时难改,就当然不符篆隶的要求。例如赵孟頫《五体千字文》,其中篆隶就不及秦汉,也不及清人。又如王羲之、米芾,据说都是五体兼善,实则都有偏胜。赵构就指出:“芾与楷书、篆隶不甚工,惟于行草,诚能入品。”(《翰墨志》)所以,钱泳在《书学》一文中说了篆隶易学的道理后,接着又说:“一习真行,便违篆隶,真行之学日深,篆隶之道日远,欲求古法,岂可得乎!故世之学者虽多,鲜有得其领要,至视为绝学,有以也夫。”正如成人唱不好儿童歌曲一样,以篆隶为“绝学”并非因为难学;正如儿童不可能有成人高难度举动一样,真行草所必备的“八法”必定比篆隶笔法难学。


分清篆隶与真行草的难度差异,目的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选帖考虑:有心涉足书法,又因工作繁忙化不起工夫,或因晚年学书而时日无多,或因少年学书而愿多获奖,如此等等的急于求成者,都应选取易于成就的篆隶,而不宜学真行草。少年就能写得一手好篆隶,并得到社会承认,学书兴趣自然倍增,而兴趣是最可宝贵的,是成功的重要条件。有了学书兴趣,下一步学真行草就不怕难了。况且学了篆隶,对下一步学真行草也是有益的,因为:一、学篆隶得到横平竖直的训练,把笔自然平稳;二、从文字看,真草篆隶行自成体貌,从用笔看,真行草只是比篆隶丰富,其实并不排斥篆隶笔法。赵构在《翰墨志》中就说出了这个道理。他说:“士人作字,有真、行、草、隶、篆五体,往往篆隶各成一家,真、行、草自成一家者,以笔意本不同。……若通其变,则五者皆在笔端,了无阂塞,惟在得其道而已。非风神颖悟,力学不倦,至有笔冢、研山者,似未易语此。”
个人学书历史也与整个书法发展史一样,先致力于易于奏效的篆隶,然后再以更多的努力学习真行草──先易后难,这对于急于成功者来说,就起到了安定学书情绪的作用。

先学篆隶,不仅易于“功成”,而且易于“名就”。世人多不解篆隶真行草有难度的差别,甚至以为认字难就等于书法难,因此,先学篆隶,既易于书法本身的成功,又易于在世人心目中获得成功。
三、学草体社会效益最好
如果单从社会效益考虑,那末学篆隶又不及学草体。今人在书法方面也提倡个性解放,既不愿受“八法”约束,也无意于篆隶笔法,于是草体也与其他四体一样,一律以普通“线条”取代书法点画。这种“线条”任笔所之,只要放开胆子画去,虽无书法笔意,却也由于工具材料的性能而有一定的野趣。选取一首唐诗,再借助于草书字典查出每字写法,然后放胆画它十遍、二十遍,待结体画熟了,那末,气韵生动、天真自然、“潇洒走一回”的感觉似乎都有了。篆隶虽然也可以用这种“线条”去画,但是,即使是“草篆”、“草隶”,也还多少存在着横平竖直的困难,而草书则似乎没有这种结体上的困难……歪歪斜斜、大大小小,反而更象草书的错落有致。
 书家笔下的错落有致,自有一定的艺术规律,主要是长期追求的结果,当然也不排除偶然性因素;非书家笔下的错落有致是偶然、是毛笔不听使唤的结果。如果将前者的结果比作跳水运动员高台跳水,那末后者的结果就是小孩不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然后,常人那能分辨纸上的这两种结果!

今人多将草书误以为草率从事,又以为不受法的约束就有利于体现个性,更因为草书视觉效果强烈,因而草书就被认为最能抒发感情──似乎凡感情就必定强烈,不强烈就不是感情,而且作为书法艺术来说,体现个性,抒发感情据说是必不可少的。这是草书最容易在世人心目中获得成功的又一原因。


然而,书法家之所以称书法家,必定有常人难到之处。书法艺术的奇妙,虽然与汉字形象的丰富性有关,与笔墨的变化性能有关,与作者在无意识的状态(如酒醉)下作书有关,但是,这些都是“天工”,并不需要作者本人付出努力。书家固然也利用“天工”,但首先必须充份体现“人工”──即有意识地控制笔墨,使点画和结体都有预期的艺术效果,并长期练习,使之成为无意识的书写习惯。这个先有意识到无意识的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返朴归真”,也就是人为努力的过程。“既雕既琢,复归于朴”──“雕”、“琢”就是“人工”。不通过人工雕琢的“朴”,其伟大在天;经人工雕琢的“朴”,其伟大在人。“天”不是艺术家,天之功也不是艺术品,只有人之功才是艺术品。点画和结体都未经有意识的人为努力,而是无意识的任笔所之、草率从事,这就如将一脸盆水随便泼在地上,虽然地上的水渍也有一定的自然之趣,却不是艺术品,泼水行为也不是艺术行为。所以,仅有文字面貌还不能成为书法艺术;仅仅是由于笔墨本身性能的偶然之趣,而无书家有意识地驾驭笔墨所致的必然之趣,作者还不是书法家;仅仅因酒醉而胆大,或因无知而胆大,而不是因艺高而胆大,这种行为就不是书法艺术行为。


中国书画虽然用线条,但这种线条必须体现“写”的笔致墨韵,而不是“画”、“描”而成的普通线条。为了区别于普通线条,书画线条历来有专用名词──于画则称“钩勒”,于书则称“点画”。

草书的点画既不同与一般线条,也不同于篆隶点画,而应有更高的要求──以真、行所必备的“八法”作为最高准则。历来书论家都因为当时书风在这个问题上迷失了方向而加以指出。例如唐孙过庭说:“至如锺繇隶奇,张芝草圣,此乃专精一体,以致绝伦。伯英不真,而点画狼藉;元常不草,使转纵横。自兹以降,不能兼善者,有所不逮,非专精也。”(《书谱》)

所谓“点画狼藉”与“使转纵横”是同一个意思,是互文见义,是说真书、草书都必须充分、普遍地体现“八法”这个共同法则。锤繇和张芝都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各能专精于一体,“以致绝伦”。而后书家,或自命专精于真(孙氏也称“隶”),或自命专精于草,然而对真草所必须共同遵守的“八法”的掌握与锺、张相比就“有所不逮”,所以“非专精也”。

以篆隶笔法作草,笔锋多与纸面平行移动,其效果则如唐太宗所说,“行行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遂不见其骨;(附图:怀素《自述帖》)以一般“线条”作草,只图草体的文字自然面貌,那就简直不成书了;(附图:今人草书)以“八法”作草,笔锋转折提按,正侧起伏,极为复杂,点画的美感才得以充分体现。

 

常人当然不会这样去理解点画,所以“有所不逮”却可以使书名家喻户晓。然而,我们学习书法,就要忠于书法艺术,如果首先考虑社会效果,学书动机已经不纯。梁巘不是说“俗人不爱,而后书学进”吗?惠侯好伪,叶公惧真,这是书坛的不幸;作为作者个人来说,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书学进”。古人以“只知耕耘,不问收获”自勉。先师朱家济先生也说:“名,实之表也,多名何为!”只图虚名,不是学书者应有的态度。


况且,时尚也并非一成不变,“耕耘”者未必没有“收获”。人的本性,既有自信的一面,也有信人的一面;既慑于势力,也服于真理。自信,所以群众左右着书法时尚;信人,所以又愿意跟从书法时尚。正因为世人有接受他人引导的一面,所以,如果你通过“耕耘”而“书学进”,又有感于“曲高和寡”而无所“收获”,那么你只要有说理透彻的书法理论,又辅以适当的力,你就有可能按你的意愿改变书法时尚。于是,不仅你自己得到自我拯救,也使一批“只知耕耘,不问收获”的书家都得到应有的收获,更有意义的是为一代书风拨正了航向。既是有很高修养的书法家,又是善于以言辞表达的书法理论家,又是有很强自我推销能力的社会活动家──端正书法时风有赖于这样的人物。天地悠悠,这样的人物迟早会涌现出来,我们又何必斤斤计较眼前的名利呢?


四、应着眼于实用的字体
文字是书面语言的符号,它是实用的;书法是美化其字形,它是艺术的。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关系,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就有不同的结论,或说两者是互损的或说两者是互益的。

实用要求文字减省点画数量,以利书写便捷省时;而艺术呢,为使文字提高点画的质量,不惜化一辈子功夫,即便学成之后,也因一波三折而费时,所以两者是矛盾的,互损的,是不能兼顾的。东汉赵壹看到了这种矛盾,因此他对当时“十日一笔,月数丸墨”地醉心于草书艺术的一批人指责说:“竟以杜、崔为楷,私书相与,庶独就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非草书》)康有为也说:“学者蓄德器,穷学问,其事繁,安能以有用之岁月,耗之于无用末世乎:”(《艺舟双楫》)学问、书艺都无止境,有精于此,必有疏于彼;学者以学为本;文字只是做学问的工具,能辨认就行──这样来看,赵壹和康有为的话并没有错。然而,这是从费时省时的角度,以学者立场看问题。
从艺术的眼光、书家的立场来看,赵壹和康有为的话就错了。书家也看到学书与学问在时间上的矛盾,但必以书法为根本,所以,将本来可以做学问的时间用以学书也在所不惜。以艺术眼光看来,文字只是书法的躯壳,能辨认则多一种意义,不能认也无妨,即所谓“舍义论墨”。即使去认,走进书法展厅,也必定是先看到书法精彩,然后认其字,然后读其文,否则,既不认,也不读,一走而过。天下好文章多得很,书法爱好者却独钟王羲之《兰亭序》,反复观其书,反复读其文。以至其书形象不可磨灭,其文也背诵如流。这固然也因为《兰亭序》文章本身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但是,它是“天下第一行书”则是主要原因。可见越有书法艺术性,就越有利于提高书面语言的宣传功能。也就是说,从最终效果来看,艺术性有益于实用性,或说艺术本身就具实用性──可供赏心悦目。这当然是以书法眼光来看才有这样的结论。若以非书法眼光看,铅字版本的《兰亭序》与冯承素所复制的王羲之书《兰亭序》墨迹本并无区别,甚至前者比后者看起来更舒服些,然而书法家是不可能以非书法的眼光去看的。


既然艺术有利于实用,那末实用能否有益于艺术?回答也是肯定的。因为书法以文字为表现对象,而文字则有实用性,于是天天应用,笔不离手,就有利于书法艺术的不断精进──整个书法发展史是如此,每人的学书历史也是如此。正因为实用有益于艺术,所以我们论选帖就应着眼于实用的字体。

一提实用字体就只想到真和行,其实草体也是实用字体。因为草体笔画最简省,又多连贯,书写起来就最便捷省时,所以,可以说它是最实用的字体。虽然草书最具实用方面的优越性,可惜它不是如今的通用字体。因为不通用,一般人也就不认识──不认识就不能应用,于是就误以为草体不具实用方面的优越性。

实在是因为文字的实用、应用、通用,以及文字的书法艺术,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在客观上尚存在不少矛盾:简化字通行以来,小学识字阶段就只教这一种字体,因此如今广大青少年书法爱好者就不认识前贤法帖中的草书和真书了,但舍前贤法帖又没有更好的字帖可供临习;好不容易从临帖中自学了繁体真书和草书,但一旦在作品中应用,就因违反了文字的规范化而影响了文字及书法的实用价值;认字阶段虽然不学草字,但初中以后为求应用的便捷就不由自主地潦草起来。各人自创草体就不能通用,于是又不断有人为文字的规范化而呼吁。这些问题如何才能解决呢?

简化字简省笔画,其实无非也是为了书写便捷,这与古人创造草字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为什么古人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今人又去化如此精力?这是我长期以来弄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所以我想:如果小学识字阶段同时学认两种字体──繁体真书和草书,社会上也通用这两体──繁体真书只供阅览,其书写已经有条件让电脑代劳;各人手写则用便捷的草书或行书。这样一来,文字的实用、应用、通用,以及文字的书法艺术这四方面之间的矛盾岂不都解决了!


自真书通行以来,从前士人要参加政府工作,写好真书是最起码的要求,因为当时以示慎重的,如典诰文册等,都必须以真书手写。正因为如此,真书又称“楷书”。如今普遍有电脑打字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所以真书的应用几乎只限于阅览,而不在于书写。

既然今古情况不同,对于不求各体兼善的人来说,在真书上少化些精力,或甚至不临写,而将主要精力用于行草书,或甚至直接临写行草书,这样行不行?一般认为是不行的,必以真书为基础。论者以为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如跑。于是又以为不能立,何以能行?不能行,何以能跑?甚至以为只要写好真书,肆意快写就自然成为行草书,似乎行草书用不着专门学习。例如赵构《翰墨志》说:“士于书法必先学正书者,以八法皆备,不相附丽。……若楷法既到,则肆意行草间,自然于二法臻极,焕手妙体,了无阙轶。反是则流于尘俗,不入识者指目矣。”
真书端正,如立正,于是又称“正书”;行书具动势,所以如行走;草书动势更烈,所以如奔跑,这是就其观赏效果来说明三者动静的不同,并不是三者行笔速度的区别,(譬如绘画,画飞鸟时,其行笔速度并不比画立鸟时快。)更不是三者难度的差异。(譬如骑自行车,立定最难,慢骑其次,快骑反而容易。)实则真、行、草三体,有其异,亦有其同──异在结体,同在用笔都必须具有楷法,即“八法”。真书总体效果端正,但点画要有笔意,不能僵死,要具有草书的生动气韵,所以孙过庭说“真不通草,殊非翰札”;行草书的总体效果具有动势,但点画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象真书一样抑扬顿挫,所以孙氏又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

学好真书,并不等于就学好行草书。学真、行、草任何一种字体,或任何一种字体中的某一家书体,都分两个学习阶段,第一阶段临象它,第二阶段记住它。对于某体,只能对临,不能背临,就不能应用,也就是说,还未学好。从某一体得到临书能力后,就可以临象另一体,然而,能临象另一体,并不等于已经记住该体的书法形象。要记住该体的书法形象,还必须通过反复临习。所以我说学好真书并不等于学好行、草书。行、草书必须专门学习。从康有为所说的事实就可以悟出这个道理。他说:“近世北碑盛行,帖学渐废,草法则既灭绝,行书简易,便于人事,未能遽废。然见京朝名士以书负盛名者,披其简牍,与正书无异,不解使转顿挫,令人可笑。岂天份有限,兼长难擅邪?抑何钝拙乃尔!”(《广艺舟双楫》)“草法灭绝”、行书“钝拙”,倒不是因为“名士”“天份有限,兼长难擅”,只学真书的碑,不学行草的帖,这是真正的原因之一。康有为所以感到奇怪,是因为不理解学真书并不能代替学行草这个道理。


甚至不学真书也能学好行草书。米芾所书的《杭州龙井山方圆庵记》有语云:“若以法性之圆、事相之方而规距一切,则诸法同体而无自位,万物各得而不相知。”从“同”的角度来看,“诸法”、“万物”都是一致的,从“异”的角度来看,“诸法”、“万物”都各不相干。真、行、草三者的关系也是如此。书法理论尽管可以从真、行、草三者中去探讨其“同”,但书法实践则不论对于三者中的哪一体,都可以既得其“异”,又可得其“同”。也就是说,真、行、草必备的“八法”这个普遍性,已经包涵在真、行、草各体的特殊性之中了。所以孙过庭说;“至如钟繇隶(按:即真书)奇,张芝草圣,此乃专精一体,以至绝伦。”如果必先善真书才能善草书,那末,真书尚未成熟的东汉,即出了“草圣”张芝,这就无法解释了。

然而,孙过庭又说:“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性情,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云点画,犹可记文。回互虽殊,大体相涉。故亦傍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白。若毫厘不察,则胡越殊风者焉。”这些话又容易让人以为必先兼擅各体才能精通某一体,其实不然。所谓“形质”,是指文字自然面貌;所谓“性情”,是指书法艺术面貌。真与草的文字面貌“回互虽殊”,艺术面貌却“大体相涉”──点画都必都体现“八法”的丰富变化。至于“傍通二篆”云云,是说必须了解各体文字,以免将字写错,而并非指书法艺术。这样去理解这些话,就不会得出必先兼擅各体书法才能精通某一体书法的结论。


总而言之,选学实用的字体,不仅是实用需要,也是学好书法艺术所必须,而且,直接学实用的某种体也是完全可以学好的。

字之大小也与实用有关。今人多习大字,即使所选的帖不是大字,临习者也多将它放大。诚然,要使公分左右的小字结体充畅,点画精到,这不是初学者所能办到,所以先习一至三寸的大字是有必要的,但随着眼的观察能力和手的控制能力的提高,就应逐步转向小字。大字当然有利于大厅展览效果,但不利于平时经常应用,因而也不利于书艺的提高。字唯其能小才得以应用,只有不断应用才能使书艺精进,我看这也是今不及古的原因之一。


五、学古人
有人说:“学古是容易赞同的,学今却少有人提出。历代论书,都易片面强调‘师法乎上’,唯古为好,都不敢明确说明向同代书家学习。其实哪一个书家的艺术成就,风格形成都离不开同代书家的影响。”虽然这番话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却是缺乏道理──道理与现实往往背道而驰。

为什么“学古是容易赞同,学今却少有人提出”?原因之一正是“哪一个书家的艺术成就,风格形成都离不开同代书家的影响。”古代书家不可能为后人作书示范,可供后人观摩的手迹也愈后愈稀少,所以古对今的影响力量很薄弱;同代书家,其挥运动作既可随时相互观摩,手迹也随处可见,所以同代书家相互影响,潜移默化的力量就非常大。因为古今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力量的悬殊,所以同一时代、同一地区,乃至父子、师生、同学、亲友的书风就易于接近,却难于与古人接近。即使“片面强调学古”,而同代书风却不知不觉已在其中。这正如我们只需有意于饮食,而无意于呼吸,然而呼吸却不知不觉始终在进行。所以历代论书都不提学今,而“片面强调”学古,尤其是当今信息社会,一人作书示范,通过电视可以影响到全世界,其书迹还可以通过出版、展览等手段撒布到各个角落,这种潜移默化的力量就更有甚于前代,所以,当今书坛就更应该“片面强调”学古。


以上是强调学古人客观原因,然而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古人只说“学书须步趋古人,勿依旁时人”(梁巘《评书帖》),“都不敢明确说明向同代书家学习”,而当今非但“敢明确说明向同代书家学习”,甚至以为凡古意皆已过时,唯今韵才能表现所谓今之时代精神。于是书坛多耻于以古为师。面对这样的舆论导向和现状,我们就尤其有必要“片面强调”学古。这正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啊!(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立足不随时俗转,留心学到古人难”──古人难到,不仅因为有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更因为古人的书法水平确实胜于今人。七十年代,沙孟海先生为一位军人写了一幅册页,是王勃《藤王阁序》中的一名话:“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当时我在场。先生自谓这幅作品因得颜鲁公笔意较多,所以比较满意。陆维钊先生这样评价沈尹默先生:“一般人能写到清人就不错了,而沈老已到了宋人。”可见老一辈书家都深知古人难到,因此,与颜真卿一样,都以“何如得齐于古人”(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作为自己努力的书法目标。当今书法作品集出得很多,人们以为,这都是可喜的书法成果,沙孟海先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都是浪费纸张!”


书法今不及古,自有其客观原因:一、古代书法热持续不断,因此古人从小就有比较好的书法老师指导。当代的“书法热”是从“书法冷”中突然掀起,好的老师供不应求,于是刚从“书法冷”中过来的中青年就成了这一“书法热”的骨干力量,学书思想,以及书法技法的误导就当然不可避免。书法在中国虽然不是新生事物,但是对于刚从“书法冷”中过来的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却是一种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必须经过无数曲折才能健康成长。二、古代读书人所学科目没有今人那么多,社会生活也没有今人那么纷繁而紧张,所以,古人可以“十年不下楼”,我们却无法做到。而且古人一开始就用难以驾驭的毛笔,今人则用易于掌握的硬笔,即使是著名书家,平时应用也是随身携带的硬笔。因为古人用在书法上的工夫以及所选择的书写工具难度都胜于今人,所以书法今不及古。

为什么提倡学古人,还因为古代作品已经过历史筛选,比较可靠。只经过十来年“书法热”,全国所涌现出来的书家,其数量居然远远超过一部书法史所载书家的总和。前代之所以只有“唐六家”、“宋四家”,是因为当时绝大部分书家都被历史筛选掉了。按理说,书名应与实际水平相一致,但是,或欺世盗名、或至人晦迹的不合理现象,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绝对避免,因此“盖棺定论”是有道理的。“人在人情在,人亡人情亡”──“盖棺”之后的评论,多少可以排除因人情好恶而失真,或因慑于势力而违心所渗透的诸多水份。当然,盖棺不一定就能定论,但不盖棺则更难以定论。盖棺之后,还必须经过反复争议筛选,以及自然法则的淘汰才能定论。


什么叫自然淘汰法则?大凡书法水平不高,仅靠书外因素而“凭附增价”者,其操作难度必然低下,因此,即使作伪者水平低,也能使鉴赏家莫辨真伪。虚名高,难度低,旨在求利的赝品必然泛滥,却又无人能辨其真伪,因此,根据“物以稀为贵”的原则,真品与泛滥的赝品就一起消声匿迹了。不在批评中消亡,而在捧场中灭绝,这就是自然淘汰法则。真正具有高度的作品,必然难以作伪,所以“先后著名,多从散落”,而王羲之的作品作为“历代孤绍”,流传至今。在这个自然淘汰法则的作用下,无须争议,却实现了历史的筛选。

人为的争议,虽然能定论于一时,但因情势的反复无常而永远不会完结;只有无情的自然法则的筛选,才是最有效的筛选。


六、民间书法不宜在书家队伍中提倡
民间书手中自有出色的书家,只因其社会地位低微,世人并不承认他们为书家,以致书名不传,令人扼腕。然而,就绝大多数的民间书手所书来说──如现在所见到的一般汉魏六朝的墨迹、石刻、竹木简、帛书、砖文等等,历史将它们冷落,是书法艺术历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当今书论家却以为“民间书法的审美内容和方式具有全新的意义和更高的艺术层次”,并为“历史的螺旋已回到原来的基点上”而欢呼。于是被历史筛选淘汰了的民间书体,“当前却以崭新的风姿,楚楚动人地出现在现在书法艺苑中。”

雅虽然归根结底是来自俗,但又高于俗。因一种字体,从俗到雅是进步,从雅到俗是倒退。只有伴随着字体变革,书法才需要从俗到雅。当今并不存在字体变革的问题,因此反俗的思潮完全是书法的反动。

书法固然是群众的创造,但书家是群众的优秀代表。能成为书家的人固然也向民间书手学习一切有益的东西,但首先必须向书家学习,或最终必须向书家学习。譬如颜真卿,他固然也向民间书法学习,但首先是向书家褚遂良和张旭学习。如果当今能“楚楚动人”的并不是书家作品,而是民间书法,那末,正说明这么多“书法家协会”中的书法家其实并不是书法家而是民间书手。当然,目前尚是民间书手也不要紧,民间书手完全可以转变为书家。但是,必须首先认识到民间书法并非属于“更高的艺术层次”,从而重新以书家为法,否则不能完成从民间书手到书家的转变。


民间书体是普及的书体,“普及的东西比较简单浅显,因此也比较容易为目前广大人民群众所迅速接受。”(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所以民间书体适合在“书法热”初期提倡,以便迅速掀起“书法热”;书家的书体是高级的书体,“高级的作品比较细致,因此也比较难于产生,并且往往比较难以在目前广大人民群众中迅速流传。”(同上)所以书家的书体适合在书家的队伍中提倡。

普及的东西总是比较热闹,喜欢热闹的,可取法民间书法,与民间书手为伍;提高的东西总是比较冷清,甘于寂寞的,应以前贤名迹为法,方可与书家为伍。
然而,甘于寂寞的,最后并不寂寞,喜欢热闹的,结果却遭到冷落,因为随着实践的深入,民间书手必然向往提高。如果说,“书法热”之初提倡民间书法是“雪中送炭”,那末,十几年“书法热”之后的今天,提倡以前贤书家为法则是“锦上添花”。“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是必然趋势。书法普及不可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老是民间书法。必须为“书法热”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下里巴人”的民间书体转向“阳春白雪”的书家书体,“书法热”才能深入持久。这就是所谓“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


七、以王书为法
潘伯鹰先生说:“自从赵孟頫之死,到今日已经六百年,还不曾生出一个象他那样伟大的书法家来。”(《中国书法简论》第130页)但他的伟大却在于找准了老师──王羲之、王献之。虞集说赵孟頫“楷法深得《洛神赋》而揽其标,行书诣《圣教序》而入其室。至于草书,饱《十七帖》而变其形。”王澍也说:“《淳化法帖》卷九,字字是吴兴祖本。”

宋有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等名家,都有很高成就,其中以米芾最为特出。正如苏东坡所说:“海岳平生篆、隶、真、行、草书,风樯阵马,沈着痛快,当与钟、王并行,非但不愧而已。”(《珊瑚网?书录》卷24下)然而,米芾的成就,“大抵书仿羲之。”(《宣和书谱》卷12)

隋、唐有智永、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孙过庭、李邕、张旭、怀素、颜真卿、柳公权等名家,也都直接或间接师法羲之。正如孙过庭所说:“但右军之书,代多称习,良可据为宗匠,取立指归。岂唯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致使摹拓日广,研习岁滋。”(《书谱》)

孙过庭又说:“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然而,李世民指出:“伯英临池之妙,无复余踪。”“钟虽擅美一时,亦为迥绝,论其尽善,或有所疑。”所以他的结论是:“详察古今,研精篆隶,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晋书、王羲之传论》)虽然清人离王书已远,但作为清朝著名书法理论家的康有为也还是这样说:“书以晋人为最工……冠绝后世,无与抗行。”又说:“真书之变,其在汉魏间乎?……至二王则变化殆尽,以迄于今,遂为大法,莫或小易。”(《广艺舟双楫》)

书法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到东晋,篆、隶、草、真、行各体的楷法都已具备。尤其是真、行、草,无论是用笔或结体,变化之神奇是篆隶所无法比拟的。“东晋士人,互相陶染”(孙过庭《书谱》),“博哉四庚,茂矣六郗,三谢之盛,八王之奇”(窦臮《述书赋》),而羲之是当时的优秀代表。观羲之之书,各种变化因素极为错综复杂,正所谓“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同上)而后书家,在王羲之的这些变化因素中,各自增损其变化程度而成为千姿百态的书法风格。也就是说,王羲之为后世书家提供了一个万世不变的变化法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羲之是空前绝后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后世书家,无论如何自恃傲物,莫不拱羲之为北辰。


虽然康有为认为“书以晋人为最工”,并说王书之法是不可改易的大法,却又以为后人不应直接取法王书。当时学书者所能得到的都是屡翻失真的拓本,而不是墨迹,如果直接取法这些所谓的王书,就会影响学习效果──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但他又说了另外的一些不能直接取法王书的理由。他说:“右军惟善学古人而变其神理,后世师右军面目而失其神理。”又说:“自唐以后,尊二王者至矣。然二王之不可及,非徒其笔法之雄奇也,盖所取资皆汉、魏间瑰奇伟丽之书,故体质古朴,意态奇变。后人取法二王仅成院体,虽欲稍变,其与几何?岂能复追古人哉!智过其师,始可传授。”因此,他的结论是:“今人未尝师右军之所师,岂能步趋右军也?”“今欲抗旌晋、宋、树垒魏、齐,其道何由?必自本原于汉也。”并推断杨少师学王书《兰亭》而能“神理自得”是因为“未必悟本汉之理”。(见《广艺舟双楫》)

须知“面目”与“神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特定的面目,何来特定的神理?黄庭坚这样称赞杨凝式:“世人但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不知洛阳杨风子,下笔便到乌丝兰。”他人学《兰亭》未换凡骨,杨凝式学《兰亭》,能得其仙骨。“凡骨”、“仙骨”也是“面目”的不同。杨凝式的《韭花帖》与王书《兰亭》虽然面目不同,但不同之中自有共同的“仙骨”──“面目”在,否则黄庭坚就不可能看出“下笔便到乌丝兰”,康有为也不可能看出“神理自得”。


杨凝式《卢鸿草堂跋》得颜书神理是学颜的结果,他的《韭花帖》得王书神理,是学王的结果──历来论书者都是如此推断,康有为却以为是“本汉”的结果,这种猜测是没有根据的,得王书神理者,古代有褚遂良、米芾等书家,现代有沈尹默、朱家济等书家,均未闻是“本汉”、“备魏”、“尊碑”的结果。米芾倒是说“石刻不可学”(《海岳名言》),沈尹默也说“要多从墨迹中学习”(《二王书法管窥》)。清人“尊碑”的结果正如康有为自己所说:“见京朝名士以书负盛名者,披其简牍,与正书无异,不解使转顿挫,令人可笑。”可见“师右军之所师”非但达不到“下笔便到乌丝兰”的目的,甚至“不解使转顿挫”这些最起码的书法要求。

“书以晋人为最工”,后人自知不如,因此就必须根据“智过其师,始可传授”的道理而去学不及晋人的汉、魏刻石吗?“智过其师”,才能居高临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固然很对,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取法乎上”的道理。而且必先“取法于上”──学王书,才能“智过”汉魏刻石这些“师”,否则“过其师”的“智”从何而来?难道有先天书法眼光的“智”吗?“嗟乎!盖有学而不能,未有不学而能者也。”(《书谱》)
八、大力提倡学真迹
为使书法名迹广泛传布,以满足广大书法爱好者观赏、临习的需要,古人创造了钩填、摹刻、椎拓等复制工艺。钩填所得是墨迹本,摹刻、椎拓所得的碑、帖是拓本。一切刻石、碑、碣、墓志、塔铭、刻经、题名、以及造像、石阙、摩崖、桥柱、井栏、界石、石像等等凡刻有文字的都称为“碑”。树碑立传,意在文字内容,其次才是书法艺术,所以不仅碑的刻工精粗不一,其书法水平也是优劣杂糅──或出于当时书法名家,或出于当时民间书手,或是普通石工直接以刀肆意凿成,文既鄙俗、书亦粗劣。将历代收藏的书法名迹刻之于木、石,然后椎拓、裱装成册,这就是“帖”。刻帖的旨意在于流传书法艺术,所以选刻的都是经历史筛选的书法名家手迹,刻工亦多精良。如果不是因为帖的屡翻失真,一般来说,碑是不及帖的,况且著名的碑也有屡翻失真的问题.


真迹是第一手资料,当然是学书者最好的范本,其次是钩填的墨迹本,再其次是碑、帖拓本。身为书法名家的唐太宗李世民既广泛征集王羲之法书,即命冯承素、韩道政、赵模、诸葛贞之流摹赐王公。这些宫廷拓书人专事名迹钩填,技术精到,有如现在的复印机,传真程度极高。羲之真迹虽然无存,尚有《兰亭序》、《快雪时晴帖》、《奉橘帖》、《寒切帖》、《远宦帖》、《初月帖》、《姨母帖》、《丧乱帖》、《二谢帖》、《得示帖》、《频有哀祸帖》、《孔侍中帖》、《行穰帖》等钩填的墨本传世。这些墨本既然毫发毕肖,就应将它们看作真迹。清末西方影印技术传入我国后,一切真迹、钩填墨本和碑、帖拓本都可以一毫不爽地化身千万。现在好的印刷品,不仅字画逼真,就连墨色也与真迹无异。因此从临习者来说,完全可以将它看作真迹。我所说的“大力提倡学真迹”,其“真迹”就是这些根据真迹或唐钩填本(或称响拓本、摹本)影印的复制品。真正的真迹只此一份,是国宝,必须传之永久,谁也没有资格据以对临,而古人所说的真迹,当然是指真迹原件。

宋米芾说:“石刻不可学,但自书使人刻之,已非已书也,帮必须真迹观之,乃得趣。”(《海岳名言》)又云:“无索靖真迹,看其下笔处。”(草书《吾友帖》)

宋范成大说:“学书须是取昔人真迹佳妙者,可以浑视其先后笔势轻重往复之法,若是看碑本,则惟得字画,全不见其笔法神气,终难精进。”(陈槱《负暄野录》)
明解缙说:“余小时学书,得古之断碑遗碣,效其布置形似,自以为至矣。间有谀之曰:‘比之古碑刻,如烛取影,殆逼其真。’则又喜自负。闻有谈用笔之法者,未免非而不信也。及稍见古人帖,然后知用笔之法。”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云:“──山谷谓征西《出师颂》笔短意长,因此妙悟。然渠必见真迹,故有是契。若求之汇帖,即北宋之枣本,不能传此神解。境无所触,识且不及,况云实证耶?”又云:“思白(董其昌)但求汇帖于六朝,故自言二十年学魏、晋无入处,及学宋人,乃得真解。盖汇帖皆宋人所摹,固不如宋人自书之机神完足也。”

冯班《钝吟书要》云:“学前人书从后人入手,便得他门户;学后人书从前人落下,便有拿把。”后一句话,意在“取法于上”;前一句话,则是因为古人真迹不可得,而同代人既可见其挥运,又可观其真迹,便于揣摩之意。

周星莲所谓拓本易于学步而难以揣摩,真迹易于揣摩而难以学步云云,(见《临池管见》)让人以为真迹与拓本优劣各半,并无差别,实则易于揣摩才能易于真正学步。拓本因模糊,就象从远处走来的一个人,你只能画其姿态了事,至于面目如何,因无法“揣摩”,随你怎么画都不会发觉画不象,所以说“易于学步”;真迹就如站立在画者面前的一个人,毫发毕现,若是绘画水平不高,就会立即发觉没有将他画象,所以说“难以学步。”碑、帖拓本失真的原因:


(一)、除一部分碑直接在石上“书丹”可以省却“钩摹”一道手续外,一般碑帖拓本都要经过钩摹、镌刻、捶拓三道手续。手工操作,即使是能工巧匠,也不可能真正做到丝毫不爽。一道手续既有误差,数道手续误差就更大了,有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以为《集王书圣教序》比冯承素钩填本《兰亭序》好,说前者是真迹,后者是复制品,其实两者都是复制品,然而《兰亭》只有钩填一次误差,《集王书圣教序》则有钩、刻、拓三道误差。不仅如此,圣教中有些字是怀仁手临上石的,因此误差又甚焉。《兰亭序》的字,在《集王书圣教序》中被“集”进的很多,两者孰优孰劣,一比即知。(附图)


(二)、著名法帖多经屡次翻刻,每翻刻一次又增加数道误差。宋姜夔《续书谱》云:“世所有《兰亭》何啻数百本,而定武为最佳。然定武有数样,今取诸本参之,其位置、长短、大小、无不一同,而肥瘠、刚柔、工拙要妙之处,如人之面,无有同者。以此知定武虽石刻,又未必得真迹之风神矣。字书全櫬以风神超迈为主,刻之金石,其可苟哉!”梁巘《评书帖》云:“《淳化》初刻枣木板,板有断处,以木银锭叩之,拓久则银锭纹现露纸上,后贾秋壑得《淳化》初刻木板,重摹上石,并其银锭纹亦摹之。初翻甚善,后有冒秋壑本而屡次翻刻者,则不堪矣。”清中叶后,发现了许多名碑。从翻不翻刻来看,康有为等人说刚出土的碑胜于屡翻之帖,不是没有道理。


(三)、丰碑、摩崖,暴露旷野,雷轰地震,风雨冰霜,岁月愈久,损坏愈甚。例如丹徒(今江苏镇江市)焦山西麓的著名摩崖刻石《瘗鹤铭》,因山崖崩塌而堕入江中,江水时长时落,久经浸蚀,所以字多漫漶。不能辩认的字且不必说,即使能辨认的字,字口也是石花斑驳。对于临习者来说,拓本上的字有明显损坏者,或干脆无法辨认者,倒是并无危害。有危害的是,看起来笔笔清楚,其实每笔皆有损泐剥蚀,古人笔下的方棱已被风雨加工成浑沦。学者不能辨,以为浑厚可喜,遂以“风雨”这个破坏者为师,于是“模棱终老”,竟不悟古人用锋之妙。所以冯班《钝吟书要》云:“汉人分书多剥蚀,唐人多完好。今之昧于分书者,多学碑上字,作剥蚀状,可笑也。”


(四)、碑碣在野,天长地久,或因水垢、苔藓凝结,或因扑拓频繁,宿墨积聚,而使字画之间徒生赘疣,于是,若匆忙拓取,则字画已非原貌,若挖剔污垢,则字画容易损坏──粗处异物凝聚则细,细处挖剔失误为粗。甚至出现将某字挖成错别字的情况,例如《曹全碑》第一行“乾”字左半误挖为“车”,第11行“曰”字竟误挖成“白”字。更有碑帖商人为牟利而作伪,贻误了临习者。清方若著《校碑随笔》,专论各碑字画损泐年代,为冒充早期拓本,作伪者依其说,将原碑损坏之字以蜡嵌补,致使点画失真,了无神彩。


(五)、拓本无法体现墨色之妙。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云:“字之巧处在用笔,尤在用墨,然非多见古人真迹,不足与语比窍也。”朱和羹《临池心解》云:“思翁言:坡公书《赤壁赋》……每波尽处,隐隐有聚墨,痕如黍米,殊非石刻所能传。”

碑帖拓本既然或多或少与真迹有差异,而书法之妙,“纤微向背,毫发死生”(王僧虔《笔意赞》)。点画的微小差异,可以使碑帖拓本与真迹两者的观赏效果迥然不同,学书者对这个问题能不引起重视吗?

宋以来提倡学帖,清以来提倡学碑,现在我们则提倡学真迹。其实古人也没有说过碑帖拓本比真迹好,无非是限于当时的客观条件,不可能向广大学书者提倡学真迹,只能就碑帖拓本来议论,或说帖胜于碑,或说碑胜于帖。古时一个好拓本价值千金,何况是真迹。真迹在权贵富豪手里,常人不得一见,即使“偶逢缄赏”,也是“时亦罕窥”(孙过庭语),据以对临就更不可能了,然而真迹对于学书又是那么重要,所以清朝钱泳凄然地说:“贫人不能学书,家无古迹也。”(《钝吟书要》)然而印刷技术昌明的今天,钱泳的哀叹已经过时了。现在用真迹影印的出版物,不仅点画毕肖,墨色逼真,而且纸色也可以还其本来面目──古迹灰暗模糊,经处理后,则黑白分明,十分清晰,比原件更好。虽然真迹是无价之宝,出版物则常人垂手可得,但从临习的实际效果来看,两者都是真迹,因此在今天,提倡学真迹不仅是完全必要,而且是完全可能了。


如果自古就有真迹影印技术,那末,从学书来说,就不可能有刻碑、刻帖的事了,也不会有碑学、帖学了。有那一个古人会笨到不取其真迹而取其拓本!然而如今不少人却没有这点聪明。因为帖学者说帖好,碑学者说碑好,真迹好,不说自明,所以反而少有人说真迹好,于是,同一手迹,出版者愿出版其拓本而不出版其真迹。即使同一手迹的真迹与拓本都出版了,不少学书者也只购其拓本而不购其真迹。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学真迹,把真迹的好处说个够。

提倡学真迹,却又不是如米芾所说“石刻不可学”,无非是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譬如学王书,必先学《兰亭》神龙墨本,待转折锋芒了之于心,并应之于手,然后学石刻《王书圣教序》。此时已有能力透过石刻而想象到王书的真实面貌,因此所临的《圣教序》就有可能比范本更逼真生动。既学其墨本,又学其所有拓本,以期全面掌握,融会贯通。拓本虽然点画有失,然间架仍在。冯班说:“间架只看石刻亦可。”(《钝吟书要》)如果你学羲之草书《十七帖》拓本,应先学孙过庭草书《书谱》真迹。如果你的目的是学欧阳询楷书,而欧楷书只有《九成宫》等拓本,并无真迹,那怎么办呢?我说,可以先学欧的行书《梦奠帖》等真迹,或先学智永《千字文》真迹,甚至可以先学其他第一流书家的行书真迹。等到从其他真迹法帖得到笔法以及把握结字的能力后,再学你所喜欢的欧氏楷书拓本,这时你即使第一次临写《九成宫》,也能临得很好,避免了直接学《九成宫》所产生的或模棱、或单薄等异端。这时反复临写《九成宫》,目的不是为了技法,而是为了记住欧体真书的书法形象,以便日后应用。如果你所喜欢的是颜真卿《麻姑仙坛记》等拓本,或柳公权《神策军碑》等拓本,也与学欧阳询一样,应先学智永真书《千字文》真迹。甚至你的目的是学王羲之楷书,也应先学智永楷书《千字文》真迹,因为羲之无楷书真迹,只有小楷《黄庭经》、《乐毅论》等拓本。历来认为智永学羲之而无自己面貌,这是贬意,然而,我们不正是要学羲之楷书吗?因此智永《千字文》的这一缺点在我们看来却是求之不得的优点了。篆隶那当然也应学真迹,但由于用笔只是藏头护尾,并没有真、行、草那么复杂多变,主要是训练把握结体的能力,所以直接临习三代秦汉的拓本,而将真迹作为参考,这样关系也不大。


综上所述,对于将要攀登书法艺术高峰的学书者来说,选帖的原则只有一句话,即“取法乎上”。“上”包括两个方面:一、必须是第一流书家的作品;二、必须是真迹。譬如画画人为创作一幅《西施》而选美人照:第一,必须是西施一流的照片;第二,这张照片必须清晰,如果五官已残缺不全,西施自己也羞于承认了。然而对于有深厚素描功底的画家来说,有残缺关系不大,因为他已有能力将它复原。而且不是第一流容貌也不要紧,只要某方面符合“取法乎上”就行,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他已有能力将“糟粕”的部分画成“精华”,因为他胸中已经据有“精华”。然而初学者无此能力,所以必须以第一流书家的真迹为范本。

 

掬沤室论书
一、书法作品难在“旧”,书法理论难在“新”。化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兰亭》临得有些象了,但自书仍然是自己的面貌,所以说书法作品难在“旧”。书法理论说来说去,都跳不出古人所说的范围,充其量只能算是学习古代书论的心得体会,要想说出一种新观点可不容易,所以说书法理论难在“新”。有人希望朱家济先生写点书法理论,他回答说:“古人都说过了,有什么好写!”这是大实话。非独朱家济先生,如陆维钊先生、沙孟海先生也都没有留下大块的书法理论,但并不影响他们的书法地位。正如王羲之,虽有书论传世,却是后人代作,但并不因此就否定他的“书圣”地位。


二、在同一个问题上,往往有针锋相对的两句话:一是诉说理想,是主观愿望;一是诉说现实,是客观效果。“王子儿犯法与庶民同罪”,所说的就是人们的理想;“刑不上大夫”,所说的就是客观现实。毛泽东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这就是一种理想;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雷锋,即使人人都成为雷锋,也不可能与雷锋的事迹重合,这就是客观现实。

将前贤法帖临象──“书如他人”,这是临者的主观理想;“书如其人”──临书不可能尽除已意,即使能得齐前贤格调(神似),却不能得齐前贤风格(形似),这就是客观效果。例如颜真卿,所想的是“如何得齐古人”(见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结果所得的却是风格鲜明的“颜体”。得齐晋人书风,这是主观愿望,而客观效果必然有当今书法时代风格。因此,主观愿望在继承,客观效果却有创新。又如“人以书重”,这也是一种主观愿望,客观效果却是“书以人重”。

实现了理想,例如以上所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成为活雷锋、得齐前贤个人或时代的书法格调或风格、“人以书重”等等,都是人为努力奋斗的结果,是人的功劳,所以可贵;客观现实没有使理想全部实现,例如以上所说的“刑不上大夫”、未能达到雷锋的境界、“书如其人”、囿于当今书法时代风格、“书以人重”等等,都是由于有一种自然之力使然,非人为努力的结果,所以并不可贵──即使可贵,也是自然的功劳。

理想应该提倡,应该为之奋斗;因自然之力所产生的客观效果──例如以上所说的“刑不上大夫”、“书如其人”、“书以人重”等等,都不能作为理想来提倡,更不必为其奋斗。


三、“书以人重”是一种社会自然现象,正如杂草危害农作物,虽反复铲除,却依然滋生且茂盛。“人以书重”,其实是书法界应为之奋斗的理想──理想而已,所以即使为之奋斗,也不可能完全消除“书以人重”。然而情况恰恰相反,历来书法理论倒是将“书以人重”反复梳妆打扮,使其冠冕堂皇,这不正是自己拆台吗!

任何专业都首先推重自己的圈子,唯独书法,首先推重的是书外圈子,而书外的任何圈子都有自己真正的专家,又因为书法的标准已被今人搅乱,因此,任何书外圈子的专家不管是否真正知书,都最有资格到书法家协会去当书法家了。


四、演员可以在其实并无剧中人的人品、学识、性格、气质、喜怒哀乐的情况下,运用皮肉和四肢充分体现剧中人的人品、学识、性格、气质、喜怒哀乐的观赏效果。观众完全陶醉于剧中人的人品、学识、性格、气质、喜怒哀乐,却并不相信这就是演员本人的人品、学识、性格、气质、喜怒哀乐。书法其实也是这样一种艺术,然而,书法的观众却远不如戏剧观众聪明,他们将艺术的真实误以为就是生活的真实,以为书法作品所体现的是作者本人的人品、学识、性格、气质、喜怒哀乐。于是这种“书如其人”的梦话从古说到今。我早已悟出,以这样来理解“书如其人”是造成书法理论混乱,从而使书坛混乱的总根源,然而几年来,我即使以最刺激的语言也无法将这些理论家唤醒。


五、沙孟海先生说:“所谓继承传统,就是要我们吸收古代名迹长处,在摹习基础上孕育变化,开创新风格。”“孕育”所产生的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漂亮与否、是男是女,一任其自然,无须人为去创新,也不应该人为去创新。“孕育”,就必须有各种“古代名迹”参予,以主观意志凭空硬创就不是“孕育”,即使能生下一个什么东西,也绝不会是“人”。


六、任管各地的语言千差万别,但哭声都一样。哭声是出于人的本能,而语言是人类文明的结果。不吸收历史所积累的众多书法形象去孕育变化,而光凭一点原始的“主体意识”去“创新”,其结果必然与哭声一样──全国一个样,我手头不少全国性的书法作品集就说明这个问题,本来行草书是最容易彼此拉开距离,然而全国许多书家所书竟如出于一人之手。


七、人们以为,以具“八法”的大家为法,法太严,不能突破古人的面貌,而以小家或民间书体为法,法宽松,则创新大有前途。殊不知只有谨守法严的“八法”才能更有效地创新,因为所谓优秀传统的“八法”,其实是教人如何将毛笔的艺术性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点画产生千变万化因而也带动结体变化的“变化法门”。不谨守这个祖传的变化法门,当然就变不出来了,不能实现有效地创新了。


八、黄庭坚说:“《兰亭》虽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以圣人之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论书》)这番话为自以为是的学书者又提供了一条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理论依据,其实是放松自己学书要求,所以书风日下,此势所必然也!

杂技演员在一生的演出中(特别是学习阶段)可能有失手,但不会每场演出都有失手,特别是被公认为成功演出的那一场。王羲之是“书圣”,《兰亭》又是他的代表作──“书圣”的代表作尚且有“小过”,还算什么“书圣”!


九、墨迹是最好的范本。康有为等人大力提倡学碑,现在我们要大力提倡学墨迹。其实康有为也没有说过碑比墨迹好,无非是由于限于当时的印刷条件,墨迹不能大量发行,所以他只能那样说。虽然古人也完全明白墨迹比拓本好,但学墨迹的愿望只有到了影印技术昌明的今天才能普遍实现。同样一个帖,一是拓本,一是墨迹,不知者往往选择了拓本,因为他看到拓本的出版说明中介绍说这是最好的拓本,而墨迹则无此介绍,殊不知墨迹只有一种,是用不着作这样的介绍啊!


十、所谓神韵、气势、笔力、风格等等,都是对书法形象观赏效果的描述,这些效果都有赖于特定的“形”才能体现。不承认这一点,应该给他扣上一顶“唯心主义”的大帽子。只谈观赏效果,不分析形与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的书法理论就只能在知书者中引起共鸣,对于学书者则没有帮助。这样的书法理论称其为文学作品倒更合适。譬如孙过庭《书谱》所说的“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就是一段文学作品。


十一、书法是抽象的,篆书时代有小部分象形的文字到了隶、真、行、草书也不再象形了──文字自然面貌和书法艺术面貌都不可能象纸外任何具体形象,那么书法为什么又能“状万物”呢?答曰:世上一切抽象都是从有关的具象中“抽”出来的──人既然有能力从具象中“抽”出抽象,就必然又有能力将纸上的抽象还原为纸外的具象。只要观者通过联想,将书法形象与客观众多具体物象产生联系,书法也就能“状万物”了。


十二、绝对的中锋、正锋、藏锋,点画形象就会单调划一;允许笔锋有不同程度的侧、偏、露,点画形象才能神出鬼没、丰富多采。前贤笔下其实随处有侧、偏、露,而说起来却是笔笔中锋、正锋、藏锋,这是因为自古以来人们就将中、正、藏这些字眼作为正面形象,而将侧、偏、露这些字眼作为反面角色。因此,我们应该这样来理解:中锋,就是中(zhòng)锋──任管临摹法帖其实所用的是侧锋,只要能临象它,就如射击击“中”了目标,就可称之为中锋;正锋,就是正确的锋──任管法帖上其实是偏锋,只要正确地再现了它,就可称之为正锋;藏锋,就是露到恰当好处的锋──任管法帖中随处都有露锋,但正如某人虽然已“露”在屋外,却仍然“藏”在围墙内,尚未掉进围墙以外的河塘,这样的锋还是属于藏锋。不这样来理解中锋、正锋、藏锋,要临象法帖是不可能的。

十三、不能正确理解“质”的意义,所以历来多弃“八法”,而使真、行、草书的点画又倒退到篆书的“玉箸”。人的脸孔,“文”起来有喜怒哀乐,“质”起来则只有木然的一种。文化、文艺,以“文”为贵。文质彬彬,首先是“文”,而不是说文与质各一半,更不是以“质”为贵。“质”是文中之质,就是说,喜怒哀乐“文”到恰当好处,“质”也就在其中了。以文求质,文质并茂;以质求质,点画必然雷同,因而结体之变也必然有限。


十四、不是“你爱”、“我爱”的高声喧闹,不是歇斯底里大发作,而仅仅是褚遂良点画的微笑,颜真卿点画的愠怒,如今的观众就不能感奋神经。这当然不是因为人类发展到如今反而一切感官已经失灵,而是因为对传统文化缺少了解又不愿了解的缘故。或以为这就是时代精神,似乎换一种精神就不足以体现当今时代。其实这一时代精神是具有这一精神的人们有效提倡的结果,如果具有另一精神的人们能作更有效的提倡,就会出现另一种时代精神。


十五、指、腕、肘、肩这些关节各有长处和短处。运动半径(活动的关节到笔锋的距离)越长,活动范围就越大,而准确、敏捷的程度却越差,所以,正如穿针引线必须运用指关节一样,点画的精微处也非运指不可。赞成“指实掌虚”,却又不允许运指,这就使指实掌虚徒有一个空架子。“掌虚”干什么?难道不正是为了指有一个活动的空间吗!


十六、我的执笔法来自朱家济先生。朱先生也是五指执笔法,与一般书家所不同的是,拇指和食指的上一组力与中指和无名指的下一组力分得很开。上一组力只将笔杆执住,没有任何动作;下一组力作导、送(拉和推)动作。为什么上下两组力要分得很开?因为,上一组力与笔锋的距离越远,笔锋的活动范围就越大;下一组力与笔锋的距离越近,笔锋就越能做到准确而敏捷。两组力不分开,手掌就不能竖;两组力一分开,手掌就不可能不竖。于是食指就高高在上,有如鹅头──王羲之不是从鹅那里悟到执笔法吗!


十七、一般人虽然也主张运腕,但只知道因腕动而使手掌作上下方向的动作,却不知道还必须有水平方向的动作。腕的上下方向动作因为生活中经常训练,所以人人都会;腕的水平方向动作因为生活中很少有,所以必须在临写时有意强调一段时间才能达到灵活自如。


肩、肘不是能作水平方向的动作吗?为何又用腕?其中的道理也还是运动半径的问题。关节就是运笔动作的圆心,圆心到笔锋的距离就是运笔动作的半径。运腕因为比运肘、运肩的半径短,就能更准确而敏捷地完成精到的点画,所以运腕能完成的,就不宜动用肘和肩。

沈尹默先生和朱家济先生都极善于运腕,但我对沈先生所说的运腕却有怀疑。沈先生在《书法论》一文中说:“指法讲过了,再来讲腕法……不能将竖起来的手掌跟部两个骨尖同时平向着案面,只须要将两个骨尖之一,换来换去地交替着与案面相切近。”他在讲腕法中所说的运腕就只有这一句。“手掌跟部两个骨尖”“换来换去地交替着与案面相切近”,这分明不是腕关节在动,而是由于前臂两根骨头忽平行忽交叉所引起的前臂旋转动作。腕关节没有动就不是运腕,而腕不动就谈不上“腕法”。我在浙江美院书法科学习时,朱先生是书法技法指导老师,他教我运腕就不是如沈先生所说的这个办法。沈先生不能运腕是绝不可能的,想必定是说错了运腕──言不达意是常有的事。


笔法四题
笔    锋
“书法以用笔为上”(赵孟頫《兰亭十三跋》),而“用笔贵用锋”(周星莲《临池管见》)笔锋有中偏、正侧、藏露的区别。一般人认为以中锋、正锋、藏锋为贵,其实这只是篆书、隶书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却不符合必须体现“八法”的正楷、行书、草书的实际情况。

绝对的中锋、正锋、藏锋,点画形象就会单调划一;允许笔锋有不同程度的侧、偏、露,点画形象才能丰富多彩。

自古以来,人们就把中、正、藏这些字作为正面形象,而将侧、偏、露作为反面角色,因此,前贤下笔虽然时时有侧、偏、露,而谈书法形象时都说是中锋、正锋、藏锋。大部分学书法的人都不了解这个道理,只相信本本上的理论,无视纸上的实际书法形象,所以临摹了一辈子,却无法将法帖临象。

所谓中锋,只能理解为中(zhòng)锋──临帖好比射击,临得象,就是打“中”了目标;凡是“偏”离了帖上的点画,即使手下的笔锋如何中,也只能称偏锋。所谓正锋,是“正确”的锋──正确地再现了帖上的点画,否则就是侧锋。藏锋与露锋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法帖中露锋随处可见,但与更露的点画相比,又都可以称为藏锋。

一切从字帖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从现有的理论出发;理论不符合实际情况,就应修正理论,而不应抛弃有效的方法去盲从理论。思想这样一解放,办法就来了。我在临帖实践中体会到:一、笔锋要适当向左上方歪一些;二、笔锋要适当扁一些。如何运用笔锋的歪和扁,我将在以后讲笔画时具体解说。


运    笔
纸上点画的生动是由于手上运笔的灵活。要做到运笔灵活,就要发挥指、腕、肘、肩全部关节的作用,并且在运用这些关节时要遵循两个原则:

一、前面的指、腕关节能解决问题,就不用后面的肘、肩关节,因为前面的关节比后面的关节更准确而敏捷。这好比打苍蝇,拍柄越长就越不容易打中。一般都说指关节不参加运笔,这是不对的。

二、一个关节能解决问题,就不必用两个关节,因为向一个方向运笔时,参与的关节越多,就越难于协调一致。一百斤东西,两人一起抬比各挑五十斤要吃力,就是这个道理。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运腕。一般人虽然也主张运腕但只知上下方向的动作,却不知道还必须有水平方向的动作。腕的上下方向人人都会动,水平方向却要经一段时间训练,才能灵活自如。

 


执笔及姿势
书法点画的生动是由于运笔的灵活,运笔的灵活是由于执笔的合理以及姿势的正确。执笔方法及姿势因字的大小不同、书法面貌不同而不同,我所说的是写30公分以内的王羲之流派的执笔方法及姿势执笔要点(如图):一、拇指与食指从前后方向执住笔杆。这组力只有“执”的任务,自始至终不必转动笔杆。二、中指和无名指从左右方向执住笔杆。这组力除执笔的任务外,还有运笔的任务。小指紧添无名指。三、以上两组力在笔杆上应尽量分开,这样才能使笔锋既有较大的活动范围,又能达到灵活自如。四、指掌要空,否则中指和无名指就没有活动范围。五、各指与笔杆的着力点:拇指在前节中心;食指在前节与次节之间;中指在前节中心;无名指在指甲与肉的交界处。六、执笔高低决定于字的大小──大字高执,小字低执。

姿势要点:一、腕与肘都要离开纸面,即所谓悬腕、悬肘。不悬腕,就不能运用肘关节;不悬肘,就不能运用肩关节。腕、肘不悬,虽然也能写寸以内的字,但要写更大的字或笔意缠绵的行、草书就无能为力了。二、坐势,手掌要竖起,前臂与桌面平,以便于运臂。三、站势,前臂自然下悬,掌也自然放平中指和无名指向外伸。四、前臂与桌面的边所成的夹角小于45度。五、头正、腰直、臂平,既有利于观察、用笔,也有利于身体健康。


观察方法
观察方法与用笔方法同样重要,没有正确的观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用笔。射击的观察方法是使目标、准星、缺口这三点成一线;临帖的观察方法是如何看准点画的形状、方向、位置,即对形、线、点的观察。

好的字帖看起来很有神,但“神”必须依靠“形”才能体现;“形”(字形或点画的形)又是由外轮廓“线”组成;“线”又是“点”运动的结果。因此,我所要讲的观察方法,就是如何看准点的位置,以及点的运动方向──线的方向。

一、对点的位置的观察方法:
㈠、比例法。如果所要观察的某一点是在一条线(笔画)上,即将此线分为二等分,或三等分,再看这一点是在几分之几的位置上,这就叫比例法。例如:
⑴、对点画形状的观察。(例略)
⑵、对点画位置的观察。(例略)

㈡、形状法。如果所要观察的某一点不在一条线(即此点与旁边笔画既不相接也不相交)上,那么,先任意取旁边笔画的两端(即两点),然后将这两端与此点看作一个三角形,再看它是怎样的三角形。视觉对三角形很敏感,一眼就可把握它。例如:
⑴、对点画形状的观察。(例略)
⑵、对点画位置的观察。(例略)
㈢、座标法。可用于把握章法。(例略)

二、对线的方向的观察方法。

线的方向在180度中变化,线的运动方向即在360度中变化。我们可以在心目中用四条直线──水平线、垂直线和两条45度倾斜线(如图)去对照字帖上所要观察的线的变化。一般来说,横画可与水平线进行比较,竖画可与垂直线进行比较,一撇、一捺可分别与两条45度倾斜线进行比较。(例略)这样比较的结果,即使有一定的误差,但已经十分接近了。

以上的观察方法,说起来极复杂,实际应用起来却极简单,瞟一眼就行了。当然,如果临写法帖已

经达到高级阶段,临者似乎是不必用这个观察方法的,凭感觉就行了,正如神枪手,一举枪就击中了,但是,这种能达到百发百中的“感觉”不是凭空而来,却是从笨办法──以上所说的观察方法中来。如果一开始临帖就“凭感觉”,那么,一辈子也不可能对字帖做到精细入微地观察,要临象法帖当然也就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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