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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职责目标 强化动态考核 不断激发农村干部队伍活力

 雪峰读书 2012-10-18

                                                                             落实职责目标  强化动态考核         

不断激发农村干部队伍活力

--广宗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实践案例

 

    近年来,广宗县委高度重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定职责目标”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办法,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有为则有位”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背景与起因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基础上,2005年,广宗县委研究出台了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党委副职机制,规定任职5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高、致富带富本领强、德行好、威信高、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的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考察、县委研究确定,可以挂任所在乡镇党委副书记,享受乡镇干部同等级别的工资待遇,列入财政发薪。2008年,又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全县812名农村干部拿到了“工资卡”。政治待遇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干部的积极性,但同时也有个别农村干部产生了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思想和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激励作用的发挥。

(一)“铁饭碗”思想。一些村干部在享受到相应待遇前,工作积极性很高,能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一些村党组织书记能够发挥带头人作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着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县委表彰并挂任所在乡镇党委副书记。然而,一些村干部在享受到相应待遇后,认为捧上了“铁饭碗”,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产生了守成心理,工作按部就班、求稳怕乱、被动应付,没有了曾经的闯劲和干劲,认为只要不犯错误、不受党政处分就能享受太平,保住“饭碗”。

(二)“到顶”思想。一些已经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农村党组织书记,由于学历、身份或年龄等条件限制,认为提拔有一定难度,因此产生了“到顶”思想,觉得干得再好,得到的奖状、荣誉再多,对自身政治前途作用已不大,导致个别干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所享受的待遇与工作成绩不对称。

二、做法与经过

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深刻剖析产生上述不良思想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基层在落实“一定三有”机制时,偏重落实“三有”(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对“一定”(定职责目标)执行不到位。虽然县、乡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及村干部都定有目标任务,年终有考核,但在乡镇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缺乏执行力度,有时落实文件规定不全面,偏于注重“能者上”,对“庸者下”执行不够。基于上述原因,县委在农村干部管理中实行了“定职责目标”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定职责目标。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组织党校、农工委、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重点就村干部的主要职责、农村工作方法、党的政策、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年初,在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631”岗位目标管理的基础上,拓宽覆盖面,将全县所有农村干部均纳入到“631”岗位目标管理范围。即:年初每名农村干部依据岗位职责和本村实际,提出至少6项年度岗位目标及所办实事,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后,报县、乡党委备案,乡镇党委直接管理不低于3件实事,县委组织部重点掌握1件以上,农村干部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农村党组织书记与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以此作为日常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动态管理。一是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党委副职,实行“一年一挂”,取消“终身制”。201112月,县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在乡(镇、区)党委挂职管理的意见(试行)》,确定了挂任乡镇党委副职的名额、挂任条件、评选程序和待遇奖惩,每年初由乡镇党委根据上一年度各村党组织书记目标任务完成、党员群众评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县委确定的名额推荐挂职人选,县委组织部审核考察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二是挂任乡镇党委副职并享受同等级别工资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按两部分分别发放,一部分为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每月按时发放;高出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年终集中发放。绩效工资由乡镇党委根据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在中心工作、阶段性任务中的表现,按照贡献大小拿出初步分配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放。对能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普遍满意的,足额或超额发放;对工作疲沓、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取消绩效工资,并实行问责。三是其他村干部的基础职务补贴也与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乡镇党委对农村干部职责目标落实情况实行每半年一考核。对于较好完成目标任务、工作积极、群众拥护的农村干部,在发放基础职务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以及提拔任用上优先考虑。对目标完成情况不佳、差距较大的,年中进行“预警”,年底仍未完成承诺目标的,报县委组织部核减下年度基础职务补贴,连续两年不能够完成目标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成效与反响

“定职责目标”使农村干部抓党建有目标、抓经济有方向,干工作有压力、有激情,有效促进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今年以来,全县农村干部共提出岗位目标4900余项,承诺办实事好事2700余件;目前,已落实目标3500余项,办实事好事2100余件,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年中进行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91%

“动态管理”体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树立了激励先进、敦促后进的正确用人导向,农村干部普遍认为“村官”有了标准,工作有了目标,干部有了奔头。如今,在农村干部中说空话的少了,办实事的多了;不思进取的少了,争先恐后的多了,全县上下形成了“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新的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加了村级组织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干部队伍协调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3名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挂任所在乡镇党委副书记,其中3名通过公开招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1名因工作落后被取消挂职资格。

 

             中共广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赵凤山

                     2012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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