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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 强化办案职能发挥惩治威慑功能

 徐徐读书 2012-10-28
黎川: 强化办案职能发挥惩治威慑功能
发布日期:2010-11-03 08:44     编辑: 江西廉政网

今年来,黎川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强化办案职能,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取得了办案工作的新成效。


一是明确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案件;重点查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执行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及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虚报冒领救灾款物的案件;重点查办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坚守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建立健全案件来源、案件初审、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理结案等有关案件查处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各项制度,形成严密、管用、顺畅的办案工作流程,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内控系统,实施程序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两规”措施的使用权限和报批程序,做到敢用、慎用,绝不滥用、乱用,对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三查”(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事实审查与程序监督有机结合,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提高办案水平。深挖案源,依托“三个平台”( 信访举报中心、群众诉求中心、行政投诉中心),留心“五项常规工作”(廉洁自律、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财务审计、专项检查),捕捉线索充实“案件线索库”;强化办案责任,坚持“三定一包”(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领导包案)制度,实行案件主办责任制(明确案件主办、主审、协办、协审人员及其职责);创新办案方式,优化三个人才库(办案人才库、办案陪护人员库、陪审人才库),完善三个办案工作机制(县乡联合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下查一级办案),完善两种审理模式(“陪审”和申诉案件异地交叉审理);整合办案力量,坚持“主配结合、优势互补”原则,协调整合纪检监察、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办案力量,搞好信息共享、案件协调和案件移送工作。


四是破解乡镇办案难题。针对乡镇办案“四少”(办案人员少、办案线索少、案件数量少、大案要案少)问题,“四管齐下”加强办案督导。从人、财、物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进乡镇纪委机关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开班培训、跟班学习、座谈研讨、乡案县审、以案代训等形式,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纪委书记进行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业务知识培训;创新办案方式,发挥纪检监察检查室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采取“无案帮找、难案帮查、疑案帮审”的办法进行分类督导办案;严格执行考评办法,采取定期督导、适时调度、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并据实奖优罚劣,促其争先创优。


今年1-10月份,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46件,结案30件,处分29人,其中大要案7件,一把手违纪2人,副科以上干部6人,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类案件4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法违纪案件9件,有效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更好方向发展,并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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