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标题中的说、书、表、谏、言……
1、“说”:古代一种文体,这种体裁的文章往往就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现象提出作者的看法,观点是“发人之所未发”的。在写法上讲究波澜起伏,使人感到变化莫测。篇幅一般不长,要做到言简意赅。可以说明议论,也可以记叙事物,但都是用来阐述作者对各种问题的见解。“说”比“论”随便,《爱莲说》是一篇借物咏志讽世的散文,韩愈的《马说》是一篇托物寓意的散文。
2、“铭”:本是古代刻在器物上或石碑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述功德的文字,后来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文体。这种文体,形式短小,文字简洁,句式工整而且押韵,内容上有颂扬或鉴戒之意。
3、“记”:是古代的一种文体,主要是记载事物,往往通过记事、记物、写景、记人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见解,即景抒情,托物言志。
4、“书”:在文言文标题中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名词,作书信、文件讲。多记事陈情,中国古代的抒情散文即始于书信。可以抒情,比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也可以写景,比如吴均的《与朱元思书》;可以写私人化的事件和感情,如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也可以谈论文学,如曹丕的《与吴质书》;谈论政治,如欧阳修《上杜中丞论举官书》等等。另一种是动词,作书写、记载讲,如明人高启的《书博鸡者事》,就是“记斗鸡玩赌者的故事”的意思。
5、“表”:古代向帝王上书言事的一种文体。专指臣下给皇帝的奏章,实际上是一种书信。因为“表”的阅读对象是皇帝,所以,一般都态度诚恳,措词谦恭,读起来如对面谈心,颇为感人。如诸葛亮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就是此类文章的代表作。
6、“谏”:和“表”从体裁上来说,有相同之处,都属于书信体,但范围较大。它的意思是规劝君主、尊长或朋友,使之改正错误或过失,一般用于下对上。但常见的文言文中,却以臣下对皇帝规劝、建议较多,而规劝尊长和朋友的较少,这大概是由于常见的选文以“正史”为主的缘故。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李斯的《谏逐客书》,《邹忌讽齐王纳谏》都是对皇帝的劝勉和建议。
7、“言”:在文言文标题中指“话”,作名词。如明初学者刘基的《卖柑者言》,就是“卖柑者所说的话”。要注意与文言文标题中的“说”加以区别,不能作动词性。
8、“序”:是一种文体,分书序和赠序两种。书序比较早,书序相当于前言后记,一般是介绍作家的生平,或成书过程与宗旨,为阅读和评价作品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或给以必要的引导;赠序创于唐初,文人之间以言相赠,表达离别时的某种思想感情,往往因人立论,阐明某些观点,相当于议论性散文的一种写法。如韩愈的《送孟东野序》、柳宗元的《送薛存义序》,多为赞颂、勉励、祝愿、惜别之辞。
9、“游记”:散文的一种。以轻快的笔调和生动的描写,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反映某地的山川景物、名胜古迹、风俗习惯和社会状况等,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
10、“骈文”:又称“骄体文”,和散文相对的一种文体,起源于汉末,形成于魏晋,盛行于南北朝。骄文的最大特点是讲求对仗,即所谓“骄偶”(两马并驾为骈,两人并处为偶)。全篇以偶句为主,构成字数相等的上下联,句法结构相互对称,词性、词义相互配对,句子的字数通常是四字句、六字句相互交替。所以这种文体,晚唐时被称为“四六文”,以后历代相沿,到清代才叫做骈体文。其次是讲求平仄,上下联要平仄相对,平对仄,仄对平。其三是讲究用典,目的是使文章委婉、含蓄、典雅、精练。用典有明典和暗典,有时还将典故反用,起衬托、对比作用。为了追求形式美,骈文还讲究词藻华丽,大量使用颜色、金玉、花草等类词汇。骈文对唐宋以后的文学语言,特别是律诗、律赋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由于过分追求形式,逐渐走向形式主义,妨害思想内容的表达,成为文章的桎梏。《与朱元思书》中多用骈文。
11、“对”:对策。古代臣子回答君王所问的政治、军事、经济方面的策略叫“对策”。《隆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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