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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学说的相对性

 枫林木房 2012-10-31

事物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阴阳属性互相转化:事物的阴阳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
转化为阴。如属阴的寒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属阳的热证;属阳的热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属阴的寒证。病变的寒热性质变了,其证候的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再如人体气化过程中,精属阴,气属阳:
精代谢为能量(气),为阴转化为阳;消耗能量而获得营养物质(精)的产生,为阳转化为阴。
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属性相反的两种事物或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可以划分阴阳,而其中的
任何一方又可以再分阴阳,即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例如:昼为阳,夜为阴。而白天的上午与下午相
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
后半夜为阴中之阳。
比较对象不同:事物的阴阳属性往往是通过比较而划分的。若比较的对象发生了改变,那么事物的阴
阳属性也可以发生改变。如一年四季中的春天,与冬天比较,其气温而属阳;若与夏天比较,则其气凉而
属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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