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试论男女不平等的来源

 天南地北空无原 2012-11-08

人类由母氏族系社会而父系社会,“男主外,女主内”是父系社会的产物。

 

原始母系氏族社会以血缘为族群聚合生活的纽带。以老祖母为大族长,族内男女大致平等,过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生活。族内的孩子无论男女都是“妈妈”的孩子,可以终身留在“妈妈”身边。爱护孩子是女性的天性,而族内的孩子虽然有各自的母亲,但总的来说,都是老祖母的后代,孩子可看作是大家的孩子。所以在母系社会,男、女孩都会得到相对上平等的对待和照顾。

 

原始社会引起内斗的原因大概有争食物和争异性。母系社会生产力不高,各人必须各尽所能,才能满足族内各成员的需要,没有太多多余的东西可争,共存共荣,离群无法生活,合作的诱因大于独占自利的诱惑。母系社会实行的是族外婚,子女跟随母亲,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族内没有外族异性同住,所以不会因为争异性而起冲突。所以,母系社会内各成员大都能和平共处。

 

父系社会最明显的特征是个体化和私有化。各人都要过自己的生活,不能像在母系社会般做依附于妈妈身边的孩子。

在父系社会,由于“嫁娶”这游戏规则,使女性从出生伊始就成为各氏族族群的“外人” ,自己本族未来的外人和夫族的外来人。原始社会,人的力量源于群体,女性这钟“外人”身份使她很难在族群中建立自己的“群体”。在氏族中一个孤立无援,不同血统的外族人当然易受欺负而被迫要接受很多不合理的规范,如所谓“妇道” 。在夫族,她最可靠的“群体” 就是她生养的儿女,尤其重要的是儿子,因为女儿是未来的“外人” ,儿子愈多在族中愈不怕受到欺负的同时,通过儿子,她与夫族结上血缘关系,不再是“外人” 。所以,生养儿子决定女性在“夫” 族的地位。因此,“嫁娶”这游戏规则是女性受不平等待遇的重要原因。

 

在母系社会生活得好好的女子为什么要“嫁”出去?

 

由母系社会演变成父系社会当中经过漫长岁月,如何演变,人类学家、历史学家等提出各种解释,其中最常用的解释是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导致男、女性的地位的改变。

 

古代的生产方式大概有采集、狩猎、捕鱼和耕作。一般的说法是狩猎、捕鱼和耕作体力强度大,较适合男性,所以男性渐渐取得社会经济上的主导地位,继而取得领导地位。若劳动强度大的工作较适合男性,而男女性天生就体质强弱有别,按道理就该如一些宗教信仰那样,从有人类出现伊始就是由男性做“领导”,为什么又会有母系社会,于是又有人说,因为初期人类的食物主要来源靠采集,而采集主要由女性做,所以女性就取得主导地位。采集这种劳动男、女、老人甚至小孩都可以做,为什么说只由女性做,而因此让女性做“一家之主”?在现代某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以采集为主要食物来源的原始部族,但却又不是母系社会,所以采集这劳动让女性成为一家一族的“领导” 之说没有说服力。如现代仍存在的以采集为主要食粮的古老布须曼人族群组织并非以母系社会为主。

(“地处非洲西南部的纳米比亚,虽是一个小国,却因盛产金钢石而闻名世界。在该国马林塔尔地区,居住着一个特殊的群体——布须曼人。这个民族在非洲已生活了2万年,但如今大部分部落仍生活在令人吃惊的原始状态下,堪称“人类的活祖先,以采摘果实和狩猎为生。……当男人外出打猎时,妇女负责寻找各种可食用的食物,如蘑菇、植物的球茎、浆果以及各种瓜果作为家庭日常食物。在布须曼人的食物构成中80%是植物食物。与肉食相比,植物食物是一种更稳定的食物来源。负责采集植物食物的妇女拥有丰富的植物知识,知道什么植物可食用,什么植物有毒。布须曼人在采集食物时决不做那种竭泽而渔式的事情,她们常常在各个采集点之间轮换作业。” ( 最原始的民族非洲布须曼人生活探秘,qkzz.net )。)

 

  狩猎、捕鱼和耕作等体力强度大的工作虽然较适合男性,但女性也可以做。如男性去打仗时,这些工作都会由女性做。必要时,女性也会上战场。

商代著名君主武丁的妻子妇好“母辛”为商王朝的统帅,率领军队征讨作战,前后击败了北土方、南夷国、南巴方,以及鬼方等二十多个小国,为商王朝开疆拓土立下了不朽战功。除了率军作战,妇好还掌握着商王朝的祭祀占卜之典。(向往西安<www.>)

荷马史诗奥迪赛(Odessey)中出现的亚马逊女战士(Amazons)以其骁勇善战闻名。她们是母系氏族的女战士,一支全女性的战士队伍。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出没在俄罗斯顿河、高加索山区。她们为了更灵活应用弓箭,成年后会将右乳割下,以免防碍作战。(政大机构典藏nccur.lib.nccu.edu.tw

 

既然男女都可以做,为什么会变成后来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绝对分工?所以,以上的解释似乎都是说者自说,信不信由你。既然这样,这里也不妨多个假设:

母系社会的出现纯粹由于女性是“妈妈”,人类的动物本能是由“妈妈”带孩子,不是由爸爸带孩子。母系社会转为父系社会的最原始原因可能是基于人类的原始欲念。最初的改变极可能由“抢亲”开始。

 

母系社会的族外婚,多少有点随机性质,要男女双方刚有此需要才能成事。女性怀孕和产后的哺育期长、男女的性欲不一等,使男性有需要的时候不一定能得到性伴侣,原始人也没有现代人生活那么多姿多彩,可以培养出各种嗜好,满足精神灵性的需要。求不得就抢。中国传统婚礼中,新娘出门时须由大妗姐背上花轿,不能脚着地的规矩可能便是由古老抢亲的习俗留传下来。加拿大的爱斯基摩人直到现在仍然流行“抢亲”这古老习俗。在罗马建国初期,就曾因为女子“不足所需”而要使计抢萨宾族人的女儿回来做妻子。

 

这个抢回来的女子可能是他的老相好,也有可能是他不认识的女子。这个抢回来的女子甚至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于是,男子可以看到他的亲骨肉出生,自己的孩子跟姐姐妹妹的孩子感觉应该不一样,对孩子的情感和占有欲遂一发不可收拾。而且,古代人多代表力量大,儿女使他的力量以倍数增加。最初的时候,可能儿女都同样重要,但演变到后来,女儿要经常提防让人家抢,或为了防止女儿被抢而要花很大的人力物力,经济上划不来,而儿子却抢新娘回来,增家本族的人口,慢慢的就出现重男轻女的观念。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促成了日后男婚女嫁的传统。

 

男子可以抢新娘,女子是否也有抢新郎? 相信也有,但是男子天生好勇斗狠,即使抢回来也难跟妻族内的其他男成员相处,而且一个不同血统的男性在族内,也会引起女性成员之间争风呷醋,再者,防他偷走也要花人力,一个不合作的成员对氏族是隐患,所以,抢新郎难形成普遍的风气。

 

那么抢回来的女子不是也会逃走吗?女子与男子不同的地方是女子有生育的天职,有天生的母性。留着孩子就可以留着母亲,而且女子怀胎十月,生产后又有很长的哺乳期,这么长的孕育期让她有适应新环境和与夫族成员磨合的时间。当然,抢回来当天,也会威逼利诱,例如,迫她进行一些仪式吓唬她,让她以为离开就会有不幸或哄她说她已受本族祖先保佑等。当然,总有受不住禁锢、总有忍受不住对家乡的思念,或因爱上别的男子,放弃孩子而逃走,甚或带着孩子一起逃走的。于是,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将女子留在“家”中。

 

一个不同血统的女性在族内也会引起争风呷醋的问题。于是便出现“叔嫂不亲授、男女授授不亲”等传统“礼仪” 。既然这个女子其他人不可以染指,其他族内成员就没有义务给她找生活。女子的 “丈夫”就要负责她的生活,负责保护她,而她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丈夫”的“私有财产”。于是出现“家”。由于不让女子出外,于是“家”以内和可以在“家”内做的事由女子负责,可以在家内作的事就是生孩子、家务和纺织。传宗接代外, “衣食住行” ,她也负责了三项的大部分,其中,纺织是后来社会的重要经济成分。男子有了“家”之后,因为要照顾最少多一个人,要更努力生产,“家”成为增加生产力的诱因。

同时,“男主外,女主内” 的形成中,也促使生产专业化。然而,“家”是不均等的。有些“家”做事的人多,有些“家”吃饭或要照顾的人多,在那个以劳动力为主要生产力来源的年代,家中的劳动力愈多,得到的“收入”愈多。于是,贫富阶层出现了。“家”的出现使部族人口有很大扩展空间,人口增多,分工可以更专更细,更能发挥各人所长,出现不同行业,社会可以往更高级更复杂方向发展。相比于单一血缘族群聚合的母系社会,以“家”为单位的父系社会有很大的扩展空间,而且生产力更高,于是母系社会渐为父系社会替代。

 

母系社会内的阶级是跟辈份等自然形成的,老祖母、母亲们、姑姑、舅舅、兄弟姐妹。各人从少一起长大,一起生活,即使有争拗,大家都是老祖母的子孙,长辈大概都会公平对待,都是一个家的人,所以阶级地位对族内成员的生活待遇影响不会特别特出。但在父系社会,不再是一个大家庭,而是由很多个“家”组成,因于不同特长,背景,“家”与“家”或团体与团体组成不同阶级,不同阶级大概都可以说是由自然经济发展演变而成。但其中“妻子”这阶级却是人为强迫出来的。

 

女子在父系社会中的地位和要守的规矩是别人强加给她的,例如,要她顺从她不是很心悦诚服的人、给禁锢在“家”,做别人规定给她的工作,当中不少是违反她的天性。为了使她服从她的阶级要求,父系社会可说是软硬兼施,甚至不择手段。剥削她的经济自主权,限制她的教育外,还要找个力量可以压服她渴求自由的天性。压服肉体可以用强权;要压服心灵就要是个无可置疑,人人信服的力量。各个文化系统不约而同地都利用宗教的力量,将既成事实合理化。中国用的是“天”,天虽无言,但会在大自然显示它的旨意。天有日月,有白天黑夜,地有山水,人有男女。这些现象给分类为阴阳,男为阳、女为阴,“阳主阴从”,说是开天辟地以来便有的规律。这也是“戈培尔效应”的运用吧——谎言重复一千次就会成为真理。女子信不信不知道,因为她们没有发言权。宗教再加残酷手段加“戈培尔效应”,这些方法后来不单用在女子,它还给扩展到父与子,君与臣、统治与被统治者等的关系上。

 

女子出嫁后,“三朝回门”现在只是结婚仪式之一,但在那个“抢婚”的年代有特殊意义。“三朝” 不一定是三日,它代表一段时期。男子有胆量带他抢走的“妻子” “回娘家” ,表示他对自己很有信心,相信“妻子”跟定他,不会再离开他。“娘家”对他们婚姻的祝福,才是婚姻的正式成立。同时表示两个部族化干戈为玉帛,不只不再是仇敌,还因为下一代而有了血缘联系,成为盟友。开始的时候是无心栽花,后来慢慢的就变成有心插柳。要联姻为什么不找个对本族利益最大的亲家?关乎部族或家族的利益,当然由大家长作主或最少要得到他同意。就这样,由母系社会的男女自由择偶,到“抢婚”的男方主导,过渡到男女双方都失去婚姻自主权。男子虽或被迫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但他还可以再娶。女子就不可以,一方面要保持她所生孩子血统的纯正,另一方面也由于女子已被认为是男子和部族不可缺少的“财产”。这方面,男女不平等就很特出。男欢女爱是天性,对于压制女子这种天性,在父系社会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如对“奸夫淫妇” 进行残酷的虐杀;歌颂“贞节”的“美德”用上最肉麻的赞美词,甚至将“节妇”比媲美圣人。

 

上述由母系社会,妈妈身边的孩子,到抢婚,家的出现,父系社会形成,婚姻制度建立,由家而国。阶级由自然出现到人为强制维持,这历史演变过程中,最初可能由于某个男子一时自然的冲动,然后其他人“有样学样” ,而形成风气到最后固定下来,主要是因于经济和发展的需要,这种发展的基础是建立在压迫和牺牲人的某些本性和自由之上,最先是女子失去自由,给禁锢在“家” ,后来发展为男子给这个“家”捆绑着,要努力工作去维持它。男子女子努力的结果是社会专业分工,形成阶级,这是“家”之后另一个由人自己做出来禁锢自己的牢笼。由那里倒下去从那里站起来,所以生产方式改变“家”和“阶级”都会改变。现代社会“单身” 、“单亲”男女和离婚率增多或许就是一种回归“自然” 的“返祖现象”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